关于谛的杂论注释·戒所成智的解说注释

3. 慧品义注 · 132 段

戒所成智的解说注释

37在“戒所成智”的解释中,“五”是数目的限定。“戒”是指出被限定的法。“有边清净戒”等,是从五种戒各自的体相来说明。在“有边清净”等词中,就像因为衣料与蓝色相结合,即使衣料本身不是蓝色,也可以说它有蓝色,因此称为“蓝衣”;同样地,因为从数目上有边际、有范围,所以称为“有边”;或者,对已受具足戒的人来说,他的戒到达了终点,因为未受具足戒者的戒在已受具足戒者的戒那里终结;由于有这样一个终点,所以称为“有边”。本来应该说“有边的”,要知道这里省略了s音,就像“dakaṃ dakāsayā pavisantī”这句话中省略了u音一样。清净的状态就是“清净”,既有边又清净,所以称为“有边清净”;这种被称为有边清净的戒,就是“有边清净戒”。与上面所说的相反,不是有边际的,所以称为“无边”;或者说,它没有边际,所以也称为“无边”;或者说,它的边际已经增长,所以也称为“无边”。从受戒那一刻起,因为不曾破损;即使破损了,也因为已经作了补救;而且因为连一念之间都没有染污,所以像天然纯净的宝石、像经过彻底锻炼和精细加工的金子一样清净,因此成为圣道的立足处,因为无所欠缺而圆满。因为邪见已被断除,因为不被邪见的执取所抓住,所以“不执取”。或者说,因为任何指责者都无法抓住它说“这是你戒上的过失”,所以“不执取”。在阿拉汉果的特征中,因为一切烦恼热恼都已止息,所以“止息”。“未受具足戒者”是指:以完全受持的方式具足戒的圆满者,称为“受具足戒”;不是这样受具足戒的,就是“未受具足戒”。那些未受具足戒者的……

关于“有边学处”这句:在这里,从“应当学”的意义上说是“学”,从“部分”的意义上说是“处”,意思就是应当学的各个部分。再者,因为立足于戒的人还要向上修证更高的法,所以一切善法都是“学”;而戒是这些“学”的立足处,所以是“处”;因为是诸学的根基,所以叫“学处”。以这些学处为边际,就是“有边学处”,这里指的是那些有边学处。其中有两种边际:学处边际和时间边际。什么是学处边际?近事男、近事女按照各自受持的方式,有一条、两条、三条、四条、五条、八条或十条学处;学尼、沙弥、沙弥尼则有十条学处。这就是学处边际。什么是时间边际?近事男、近事女在布施时,受持以施食结束为期限的戒;到了寺院,受持以住在寺院期间为期限的戒;或者限定一天、两天、三天或更多日夜为期限而受持戒。这就是时间边际。在这两种边际中,以学处为边际而受持的戒,会因为违犯或死亡而中止;以时间为边际而受持的戒,则会因为相应时限的超过而中止。

无边的学处——

九千俱胝,还有八十百俱胝;

五百万,另外还有三十六。

“这些律仪戒,是正自觉者所开示的。

通过省略的方式已经指出,这些就是律仪防护中的诸学处。”

就这样,从数量上看,这些学处即使有界限,但因为它们被毫无保留地受持,不为了利养、名声、亲属、身体和生命而给自己划定界限,并且没有上界应当守护的戒的界限,所以这些学处没有界限,因此称为“无边界”。他们具有无边的学处,所以叫“无边界学处者”。对这些无边界学处者,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增上边界的学处者”。

在“凡夫善人”等词当中——

“由于种种生起等因缘,而称为凡夫。

因为属于凡夫的范畴,所以称为众人。”

即使还没有超越前面所说的凡夫特征——

“佛陀,太阳族的世尊,说了有两种凡夫。

盲目的凡夫是单独一种,善良的凡夫是另一种凡夫。”

在两种凡夫当中,因为与善法相应,超越了盲目凡夫的状态,而安住在善凡夫状态的那些人,就称为“凡夫善人”,也就是“善凡夫”。或者说,在凡夫当中那些善良的人,就是“凡夫善人”。

在“与善法相应”这句话里,“善”这个词首先出现在健康、无过失、善巧、乐报这几种意思中。比如在“尊者是否安好?尊者是否无病?”这类话里,它表示健康。在“尊者,什么样的身行是善?”“大王,没有过失的身行就是善”以及“尊者,再者,世尊在善法中开示法,这是无上的”等处,它表示无过失。在“你擅长车的各部分”“四位女子学会了歌舞的善巧”等处,它表示善巧。在“诸比丘,由于受持善法”“由于造作和累积了善业”等处,它表示乐报。而在这里,这个词适用于健康、无过失和乐报三种意思。

这里说的词义是:能动摇、摇撼、震动、摧毁那些卑劣恶劣之法,所以叫“善”。或者,以卑劣的方式躺卧、运作,所以叫“库沙草”;把这些“库沙草”割断、斩断,所以叫“善”。或者,能使卑劣之法变得微细、薄弱的智慧,就是“库沙”;依靠这种“库沙”而应获得、应执取、应令生起的,所以叫“善”。又像库沙草会割断手握住的两端那样,这些法也同样割断落在两边的杂染——已生的和未生的,所以像库沙草一样能割断,因此叫“善”。另外,也可以从健康的意义、无过失的意义,或者从由善巧所生的意义来说,叫“善”。不过在这里,因为特指观善,所以应当知道,这是舍弃其余含义,为了只显示这一含义而把“善法”说成单数。意思是:在观善法中,以持续不断地实行、以恭敬地实行,所以是相应的。

“有学边际”这里的“有学”,是指从三学中产生的人,也指这些法属于七有学,或者指他们自己还在修学。具体就是:入流道与果、一来道与果、不来道与果、阿拉汉道这些法。这些有学法处在边际、终点,或者这些有学法就是它的边际、界限,所以叫“有学边际”。应当这样连接:在那些有学边际中的诸法。“圆满行者”,是指让它们圆满、令它们达到圆满的人,或者是指具备圆满行、圆满作为的人。这是指在入流道之前分的有学边际行道法中,因为观修圆满而成为圆满行者的人。“于身命无恋着”中,“身”指身体。身体由不净物积聚而成,又由头发等低劣之物以及眼病等数百种病所依,所以叫身。“命”指命根。众生依它而活,所以叫命。这些人对身和命没有恋着,意思是没有爱着。他们就是那样对身和命无恋着的人。

现在,为了说明他们对这些事物无所眷恋的原因,说了“已舍弃生命”这句话。因为正是由于为世尊或导师而舍弃自己的生命,他们即使身体疲惫、生命正在消亡,也无所眷恋。“七类有学”:被称为“有学”,是因为他们正在修学;也就是入流道等七种圣者。“如来弟子”:即如来的弟子。这八种圣者因为在听闻的终点,由圣洁的出生而出生,以不动摇的净信相应,恭敬地听闻世尊的教导和教诫,所以称为“弟子”。为了在其中特别指出最高果——漏尽者,说了“漏尽者”这句话,即以阿拉汉道智完全断尽一切漏者之义。“独觉佛”:依种种因缘,独自无师而觉悟四圣谛者,名为独觉佛。如此这般的独觉佛们。

在这里,世尊以八种理由被称为如来:因为像过去诸佛那样而来,所以是如来;因为像过去诸佛那样而去,所以是如来;因为来到如实之相,所以是如来;因为对如实之法如实彻底觉悟,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见,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说,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行,所以是如来;因为超越、胜伏一切,所以是如来。

世尊为什么被称为如来呢?就像过去那些正自觉者一样,为了利益一切世间而发起精勤,这样而来。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呢?过去那些世尊是凭着怎样的愿行而来的,我们的世尊也是凭着同样的愿行而来。或者说,就像过去那些世尊圆满了布施、持戒、出离、智慧、精进、忍辱、真实、决意、慈、舍这十种波罗蜜,十种近波罗蜜,十种究竟波罗蜜,一共三十种波罗蜜;又舍弃了肢体、眼睛、财物、王位、妻儿这五种大舍;圆满了前际瑜伽、前际行、法开示、义利知行等修行,到达悲智之行的顶点而来——我们的世尊也是这样而来的。又像过去那些世尊修习并增长了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支而来——我们的世尊也是这样而来的。因此称为如来。

“如燃灯佛等诸牟尼,来此已达全知境;

释迦牟尼亦如是来,故具眼者名为如来。”

为什么叫“如来”?因为他是“如去”——像过去那些刚刚降生的世尊们一样行去。他们又是怎么行去的呢?他们刚降生时,双足平平稳稳地站在大地上,面朝北方,走了七步。就像经里说的:“阿难,菩萨刚降生时,双足平平稳稳地站在大地上,面朝北方,走了七步。白色的伞盖被高举着跟随,他遍观一切方向,发出狮子吼:‘我是世间最上者,我是世间最尊者,我是世间最殊胜者。这是我最后一生,从此不再有后有。’”(《中部》3.207;《长部》2.31)他这样的行走是真实不虚的,因为它成为后来证得许多殊胜成就的前兆。具体来说:他刚降生时双足平稳站立,这是他获得四神足的前兆;面朝北方,是他超胜一切世间的前兆;走七步,是他获得七觉支宝的前兆;经中说的“金色拂尘飘动”(《经集》693),那拂尘的摇曳,是他摧伏一切外道的前兆;高举白伞盖,是他证得阿拉汉果、解脱殊胜无垢白伞盖的前兆;遍观一切方向,是他获得遍知无障智的前兆;发出狮子吼,则是他转动不退转殊胜法轮的前兆。同样地,这位世尊也是这样行去的。他这样的行走也是真实不虚的,因为它同样成为那些殊胜成就的前兆。因此古人说——

就像牛王刚出生时,用平正的诸足触碰大地;

乔达摩迈出七步,天神们为他撑着一顶白伞盖。

“乔达摩走了七步之后,便向四周平等地观察各个方向。

他发出具足八支的音声,就像狮子站在山顶上。”

他就是这样地“如是而去”,所以叫如来。

或者,就像过去那些世尊一样,这位世尊也同样通过出离而舍弃了欲贪……通过初禅而舍弃了诸盖……通过无常随观而舍弃了常想……通过阿拉汉道而舍弃了一切烦恼,从而逝去。因此,由于是“那样逝去”,所以称为如来。

如来是怎么因为“到达真实特相而来”而被称为如来的呢?地界的坚硬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水界的流动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火界的热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风界的支撑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空界的无触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识界的了别特相是真实的、不虚妄的。

色的特征是变坏,受的特征是感受,想的特征是认知,诸行的特征是造作,识的特征是了别。

寻的特征是投向目标,伺的特征是反复审察,喜的特征是遍满,乐的特征是愉悦,心一境性的特征是不散乱,触的特征是接触。

信根的特征是决意,精进根的特征是策励,念根的特征是现前,定根的特征是不散乱,慧根的特征是了知。

信力的特征是不被无信动摇,精进力的特征是不被懈怠动摇,念力的特征是不被失念动摇,定力的特征是不被掉举动摇,慧力的特征是不被无明动摇。

念觉支的特征是现起,择法觉支的特征是审察,精进觉支的特征是策励,喜觉支的特征是遍满,轻安觉支的特征是寂止,定觉支的特征是不散乱,舍觉支的特征是审观。

正见的特相是照见,正思惟的特相是投向,正语的特相是摄受,正业的特相是等起,正命的特相是清净,正精进的特相是策励,正念的特相是现起,正定的特相是不散乱。

无明的特征是不知,行的特征是思,识的特征是了别,名的特征是命名,色的特征是变坏,六处的特征是处,触的特征是接触,受的特征是感受,爱的特征是因,取的特征是执取,有的特征是累积,生的特征是生起,老的特征是衰老,死的特征是死灭。

诸界的特相是空,诸处的特相是处,诸念处的特相是现起,诸正勤的特相是精勤,诸神足的特相是成就,诸根的特相是增上,诸力的特相是不动摇,诸觉支的特相是导引,道的特相是因。

诸谛以真实为它们的特征,止以不散乱为特征,观以随观为特征,止与观以同一味为特征,双运以不超越为特征。

戒清净的特点是防护,心清净的特点是不散乱,见清净的特点是照见。

灭尽智以彻底断除为特征,无生智以寂止为特征。

欲的根特征,作意的生起特征,触的会合特征,受的汇集特征,定的主导特征,念的增上特征,慧的更进一步特征,解脱的核心特征,汇入不死的涅槃的究竟特征——这些是真实的、不虚妄的。如来以智的行进抵达这真实特征,毫不偏离地证得、达到,所以说他是如来。如此,因为到达了真实特征,所以是如来。

为什么说如来是如实正觉了真实法呢?所谓真实法,就是指四圣谛。就像经里说的:“比丘们,有四种法是真实的、不虚的、不异的。是哪四种呢?‘这是苦’,比丘们,这是真实的,是不虚的,是不异的。”……(详细展开)。世尊已经正觉了这些法,因为正觉了真实法,所以称为如来。这里“来”这个字,就是正觉的意思。

另外,老死以生为缘而生起、集起的意义,是真实的、不虚的、不变的……诸行以无明为缘而生起、集起的意义,也是真实的、不虚的、不变的。同样,无明作为诸行之缘的意义,是真实的、不虚的、不变的……生作为老死之缘的意义,也是真实的、不虚的、不变的。这一切,世尊都已现等觉。因此,也正因为已现等觉这些真实,所以称为如来。如此,因为如实现等觉了真实之法,所以是如来。

如来为什么是“如实见者”呢?世尊对于有天神在内的世间……(中略)……在有天神、有人类的无量世界中,无量众生的色所缘通过眼门进入视野时,他完全知道、看见这一切。由于这样地知道、看见,无论是以可意、不可意等角度,还是以在所见、所闻、所觉、所识中可得的名称角度——比如“什么是色、什么是色处?就是依靠四大种而有的、有颜色、有光泽、可见、有阻碍的色,青色、黄色……”这样——他都以种种名称、十三种方式、五十二种方法加以分析,而它确实如此,没有虚妄。当声音等进入范围时,这个道理也适用于耳门等。世尊也这样说过:“比丘们,在有天神在内的世间……(中略)……有天神、有人类所见、所闻、所觉、所识、所得、所求、以心随寻的,我都知道,我都证知。这是如来所知的,但如来不执取它。”这样,因为如实见,所以是如来。在这里,应当知道“如来”这个词是从“如实见者”这个意思产生的。

如来为什么是“如实语者”呢?从世尊在菩提道场的不败座上坐下,击溃四魔,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那一夜起,到他在双沙罗树之间,以无余涅槃界般涅槃的那一夜为止,在这中间大约四十五年的时间里,世尊所说的经典、应颂……乃至方广,这一切无论从义理还是从文句来看,都无可过失、无可指责、不增不减、一切方面圆满,能摧伏贪的迷醉,摧伏嗔与痴的迷醉。其中连一丝一毫的差错都没有。这一切就像用同一枚印章盖印、用同一量器称量、用同一杆秤称过一样,完全如此真实。正如世尊所说:“准陀,如来在哪一夜证得无上正等正觉,在哪一夜以无余涅槃界般涅槃,在这中间所说、所谈、所阐释的一切,全都如此,不会变成别的样子。因此称为‘如来’。”这里“来”(gata)就是“说”的意思。这样,因为如实而说,所以是如来。

另外,“āgadana”就是“āgada”,意思是话语。他拥有真实、不颠倒的话语,所以把 d 音变成 t 音,就成为“tathāgata(如来)”。应当知道,这个词在这一含义上就是这样成立的。

如来为什么是“如行”呢?因为世尊的身随顺语,语也随顺身,所以他说什么就做什么,做什么就说什么。这样一来,他的语怎样,身就怎样运作;他的身怎样,语也就怎样运作。因此世尊说:“比丘们,如来怎么说就怎么做,怎么做就怎么说。正因如此,才被称为如来。”这就是从“如行”的意义上称为如来。

如来怎么是“征服”意义上的呢?他把上面到有顶天、下面到无间地狱作为边界,横向遍及无量世界,以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征服一切众生。没有人能衡量他,也没有标准能测度他。他无可衡量、不可测度、无与伦比,是王中之王、天中之天、帝释中的帝释、梵天神中的梵天神。所以这样说:“比丘们,在连同天神的世间……乃至连同天神与人的世间里,如来是征服者,不被征服,唯是全见者、自在者。因此称为‘如来’。”(增支部4.23)

在这里,应当这样理解这个词的构成:agado 就像 agada(药)。那么这药是什么呢?就是说法的善巧和福德的积聚。因为他具有这样的大威力,所以这位医师就像用天药对付蛇毒一样,能战胜一切外道论师以及包括天界在内的世间。这样,在战胜一切世间这一点上,他拥有真实不颠倒的、由说法善巧和福德所成的药,于是把 d 音变成 t 音,就应当理解为 tathāgata(如来)。这就是从“战胜”的含义来说明如来。

另外,如来也因为是“如实而去”才叫如来,也因为是“去到了如实”才叫如来。“去”的意思是已经了知、已经超越、已经到达、已经修行。其中,对整个世间,以审察遍知而如实去了、了知了,所以是如来;对世间的集起,以舍断遍知而如实去了、超越了,所以是如来;对世间的灭尽,以亲证而如实去了、到达了,所以是如来;对导向世间灭尽的道,以如实去了、修行了,所以是如来。因此世尊说:“比丘们,世间已被如来正觉,如来已离世间。比丘们,世间的集起已被如来正觉,如来的世间集起已断。比丘们,世间的灭尽已被如来正觉,如来的世间灭尽已亲证。比丘们,导向世间灭尽的道已被如来正觉,如来的导向世间灭尽的道已修习。比丘们,凡包含天神在内的世间……乃至以心所游历思量的一切,这一切都已被如来正觉。因此称为如来。”(增支部4.23)这个含义也应当这样理解。而这只是显示如来之所以为如来的一个概要而已。然而,只有如来才能以一切方式赞叹如来的如来性。又因为一切佛陀在如来功德上也是完全平等的,所以说“诸佛如来”。

阿拉汉:因为已经远离烦恼,因为已经无怨敌、无轮辐、斩断,因为值得接受资具等供养,因为造恶时无所隐藏,所以如来是阿拉汉。确实,他凭借道断除了连同习气在内的烦恼,因此远远远离一切烦恼,安住在极远之处,所以称为阿拉汉。

他之所以被称为“远离”,是因为不与那些东西相应。

世尊不与诸过失相应,因此被称为阿拉汉。

他以道灭尽了那些烦恼之敌,因此从“杀敌”的意义上,也被称为阿拉汉。

因为被称为贪等的所有怨敌都已被消灭;

他以智慧为利剑,是众生的依怙,因此也被称为阿拉汉。

这个轮回之轮,以无明、有、渴爱为轮毂,以福行等诸行为轮辐,以老死为轮辋,被那由漏集所成的轴贯穿,装配在三有之车上,无始以来一直转动。他在菩提座上,以精进之足稳稳站在戒地上,用信之手拿起能灭尽诸业的智斧,斩断了它所有的辐条。因为辐条已被斩断,所以他就是阿拉汉。

慧剑斩断轮回轮辐,

世间怙主是故名为阿拉汉。

因为他是最上应供者,所以值得受用衣等资具,也值得接受殊胜的供养。正因如此,当如来出世时,凡是具有大威力的天与人,都不会到别处去作供养。就像梵天娑婆主用须弥山那么大的宝鬘供养如来,其他天与人,比如频婆娑罗王、憍萨罗王等,也各自随力供养。对已经般涅槃的世尊,阿育王也散尽九十六俱胝的财富,在全赡部洲建了八万四千座精舍,更何况其他种种殊胜供养。由于值得受用资具等供养,所以他是阿拉汉。

因为这位世间庇护者,确实配得上殊胜的供养和种种资具;

在世间,他随顺实义而堪受供养,因此这位胜利者才配得上“阿拉汉”这个名称。

如世间有愚人自诩智者,因怖畏恶名而暗中作恶,此圣者则从不曾如此;以其于造恶绝无隐秘可得,故亦名为阿拉汉。

何以故?如是者于诸恶业之中,本无所谓隐秘。

因为没有任何隐秘,他因此被称为阿拉汉,广为人知。

这样一来,从一切方面来说——

因为远离与杀灭烦恼之敌,那位牟尼……

已摧破轮回之轮,堪受资具等供养,

他不于隐秘处造恶,以此故名为“阿拉汉”。

因为一切佛陀连阿拉汉的功德都是完全平等的,所以这里是就所有佛陀而说“诸阿拉汉”。

正自觉者:因为正确、亲自觉悟了一切法,所以是正自觉者。他确实正确觉悟了一切法:对应当了知的法,觉悟为应当了知;对应当遍知的法,觉悟为应当遍知;对应当断除的法,觉悟为应当断除;对应当证悟的法,觉悟为应当证悟;对应当修习的法,觉悟为应当修习。因此他说:

“应当了知的,已经了知;应当修习的,已经修习。

应当断除的,我已经断除了,婆罗门,所以我是佛陀。”

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眼是苦谛,作为它的根本原因、能令它生起的过去渴爱是集谛,这两者不再生起的状态是灭谛,了知灭的道是道谛。就这样,以逐一选取每一法的方式,对一切法正确而亲证地觉悟。对耳、鼻、舌、身、意也是同样的道理。依照这个方式,色等六处、眼识等六识身、眼触等六触、眼触所生受等六受、色想等六想、色思等六思、色渴爱等六渴爱身、色寻等六寻、色伺等六伺、色蕴等五蕴、十遍、十随念、依膨胀想等十想、发等三十二身分、十二处、十八界、欲有等九有、初禅等四禅那、慈修习等四无量、四无色定,逆观老死等、顺观无明等缘起支,都应这样配合理解。这里用一句话贯穿:老死是苦谛,生是集谛,从这两者中出离是灭谛,了知灭的道是道谛。就这样,以逐一选取每一法的方式,对一切法正确、亲自、随觉、通达。再者,凡有任何应当了知之法,他都已经正确觉悟了这一切,因此以解脱终智而成为正自觉者。关于这一点的详细分别,后面会说明。又因为一切佛陀在正自觉者这项功德上完全平等,所以为了涵盖一切佛,经文说诸正自觉者。

38现在,为了说明“有边清净”和“无边清净”这两种戒各自分成五种,所以说“有边戒、无边戒”等等。但在其余三种戒里,并没有这样的区分。其中,“以利得为边”是说利得就是它的边界,越过这个边界戒就坏了,所以叫“以利得为边”。其余几个词也是这样。“名声”在这里指眷属。“于此”指在这个世间。“有一类”指某一个人。“以利得为因”是说利得本身就是因,所以说“以利得为因”,这是用从格来表示因的意思。“以利得为缘”“以利得为原因”都是它的同义词。正是依着这个因,果才生起,所以叫“缘”;又因为它能使果产生,所以叫“原因”。

凡是已经受持、已经领受的戒,就叫“已受持”。违犯,就是实际去做、去犯。像这样一类,是指具有这种性质、属于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所谓戒,不管是居士戒还是出家戒:如果开头或结尾有一条破了,这些戒就像衣服边缘被割破一样,是破裂的;如果中间有一条破了,就像衣服中间被戳穿一样,是有孔的;如果按顺序连着破了两条或三条,就像一头身体颜色属于黑红色等颜色中的某一种的母牛,背上或肚子上鼓起一块长条等形状、颜色怪异的斑块一样,是斑驳的;如果隔一条破一条,就像一头母牛身上隔一段就有不同颜色的斑点一样,是杂色的。总的来说,因为被七种淫欲结合,以及忿怒、怀恨等恶法所损害,这些戒都是破裂的、有孔的、斑驳的、杂色的。这些戒本身,因为没有从渴爱的奴役中解脱出来、没有成就自由的状态,所以是非自由的;因为不被佛陀等智者称赞,所以是非智者所赞的;因为被渴爱和邪见执取,或者因为任何人都能指责说“你在戒上有这样的过失”而被执取,所以是所执取的;因为它们不能导向近行定或安止定,也不能导向道定或果定,所以是不引生定的。也有写成“不引生定”的版本。

有些人则这样解释它的含义:说“破裂”,是因为这些戒成了善法无法安住的地方;“有孔”也是同样的道理。说“斑驳”,是因为它使清净变得杂乱了;“杂色”也是同样的道理。说“非自由的”,是因为落入了渴爱的奴役状态。说“非智者所赞”,是因为被善者们所呵责。说“所执取”,是因为被渴爱抓住了。说“不引生定”,是因为成了引发懊悔的依处。

不是无懊悔的依处:意思是说,由于这些戒会带来懊悔,所以它们不是无懊悔的立足之处。不是欢悦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由无懊悔所生的微弱喜悦的依处,因为不能引生那种喜悦。剩下的各个词句也应当这样连接理解。不是喜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由微弱喜悦所生的强烈喜悦的依处。不是轻安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由强烈喜悦所生的身轻安与心轻安的依处。不是乐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由轻安所生的身乐与心乐的依处。不是定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由乐所生的定的依处。不是如实知见的依处:它们不能成为以定为近因的如实知见的依处。

在“非一向厌离”等句里,要把“非”这个字提出来,按“非离贪”等的方式,同样套到后面剩下的几个词上。也可以读成带有“sa”音的“非离贪”等版本。其中,“一向厌离”的意思是:并不是纯粹为了对轮回生起厌离,所以不导向厌离——前后文就是这样关联的。剩下的几个词也应当这样套上去。“离贪”是为了对轮回离染。“灭”是为了让轮回灭尽。“寂止”是为了让已经灭尽的轮回不再生起,从而归于寂静。“证知”是为了彻底了知轮回。“正觉”是为了从烦恼的沉睡中醒来,从而觉悟轮回。“涅槃”是为了不死涅槃。

“为了违犯已受持的学处”,意思是:为了违犯那已受持的学处。不过这里因为格位变化上的颠倒,用了宾格来表达。至于说“连心也不生起”,这是为了显示:由于心念生起的清净,戒才达到极度清净的状态;并不是说仅仅有心念生起,戒就破裂了。“他怎么会违犯呢?”意思是:他为了什么目的会去违犯呢?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会去违犯。“不破裂”等说法,应当按前面所说的相反方式来理解。也有读作“不破裂”的版本。在“纯一厌离”等语句中,应当按“纯粹为了对轮回厌离”这样的方式去连接。不过在这里,“厌离”指的是观。“离贪”指的是道。“灭”和“寂止”指的是涅槃。“证知”和“正觉”指的是道。“涅槃”指的就是涅槃本身。应当知道有这样的安立说法:一处说观,两处说道,三处说涅槃。然而,从同义异名的角度来说,所有这些词也都可以是道的同义词和涅槃的同义词。

39现在,为了通过“有边”和“无边”的角度来显示戒存在的分类,接着又要通过法、通过生起方式、通过缘、通过相应法来显示戒的分类,所以开始说“什么是戒”等话。其中,“依此而生起”就是生起处。这是缘的名称。“它的生起处是什么?”就是问“它以什么为生起处?”“它是多少法的集合、结合?”就是问“它是由多少法集合而成的?”

所谓思戒,就是远离杀生等行为的人,或者正在履行义务和修行的人,内心生起的思。所谓心所戒,就是远离杀生等行为的人,内心生起的远离。再者,思戒是指断除杀生等七种业道时的思。心所戒是指按照“断除世间的贪欲,以离贪的心而住”等经文所说的无贪、无嗔、正见这些法。关于律仪戒,这里应当知道有五种律仪:巴帝摩卡律仪、念律仪、智律仪、忍律仪、精进律仪。其中,“以此巴帝摩卡律仪具足、完全具足”,这就是巴帝摩卡律仪。“守护眼根,在眼根上获得律仪”,这就是念律仪。

“阿耆多啊,世间凡有诸流,

正念即是其遮止。

我说,守护诸流;它们要靠智慧来关闭。”

这就是智防护。对资具的受用也归入这里面。凡是依照“能忍受寒冷炎热……”这类方式所说的,就叫忍防护。凡是依照“不忍受已生起的欲寻……”这类方式所说的,就叫精进防护。活命清净也归入这里面。这样一来,这五种防护,再加上那些害怕造恶的善男子对现前境界的远离,这一切都应当理解为防护戒。不违犯就是戒,意思是受持了戒的人,在身体行为和言语行为上不违犯。以上是对“什么是戒”这个问题的回答。

在回答“戒有多少种”这个问题时,提到了善戒、不善戒和无记戒。这里,因为世间众生的各自本性就被称为“戒”,比如人们会说“这个人是乐戒者,这个人是苦戒者,这个人是诤戒者,这个人是装饰戒者”。所以,按照这种说法,从义理上提取来说,不善戒也被称为戒。然而,根据“听闻之后,以慧防护”这句话,这种不善戒并不是这里所说的戒。

因为以思等类别来区分的戒,是以相应的心为生起因,所以就说“由善心生起的戒就是善戒”等等。

“防护的聚集”就是戒,也就是与防护相应的诸蕴。因为这些蕴确实与防护结合、混融在一起,所以称为“防护的聚集”。同样,“不违犯的聚集”也应理解为戒。在那种状态下生起的思,其聚集就是戒,也就是在防护的状态、不违犯的状态中生起的、与思相应的诸蕴。又因为在这三种情况里,所指的都是与它们相应的法,所以思的聚集已经包含了心所法,因此不必另外单独列出“心所聚集的戒”,应当这样理解。前面说到思等法被称为“戒”,但并不是只有它们才是戒,与它们相应的法也是戒。为了说明这个意思,才说了这三分法,应当这样理解。

40现在,因为思和心所本身就是防护和不违犯,并不是分开存在的,所以只就防护和不违犯,按照一直贯通到阿拉汉道的共通次第来组织,经文才这样说:“以防护的意义来说是戒,以不违犯的意义来说是戒”——也就是针对杀生等来说。因为离杀生等,各自防护自己的对立面,并且不违犯它,所以从防护和不违犯这两方面,就称为“以防护的意义来说是戒”“以不违犯的意义来说是戒”。其中,“以防护杀生的意义”是指以遮止杀生的意义为戒。那是什么?就是离杀生。而这个离杀生既能防护杀生,又不违犯它,所以也以不违犯的意义为戒。同样,离不与取等,以及无贪、无瞋、正见,都应当这样配合解释。

在杀生等十种不善业道当中,杀害生命就是杀生。这说的就是杀死生命、夺去生命。这里说的“生命”,从世俗习惯来说是指有情众生,从究竟真实来说是指命根。对于那个生命,生起“这是生命”的认知,然后发起能截断命根的加行,通过身门或语门中的任意一门所生起的杀心,就是杀生。对于没有功德的众生,比如畜生之类,杀小的生命过失轻,杀体型大的过失重。为什么?因为加行大。即使加行相同,也因为对象大而过失重。对于有功德的众生,比如人等等,功德少的生命过失轻,功德大的生命过失重。如果身体大小和功德都相同,那么烦恼和加行轻微就过失轻,猛烈就过失重,应当这样理解。它有五个组成部分:生命、生命想、杀心、加行、由此而死。

把别人没有给的东西拿走,就叫不与取,也叫夺取他人之物、偷窃、盗窃。这里说的“没有给”,是指别人所拥有、所守护的东西;别人对那东西可以随意支配、使用,不会因此受到惩罚,也不算有过失。对于别人所拥有、所守护的这样东西,心里认定这是别人所拥有、所守护的,然后生起偷盗的念头,并采取行动去拿,通过身体或语言这两种途径中的某一种表现出来,这种偷盗的意志就是不与取。这种不与取,如果对象是低劣的、属于他人的东西,过失就轻;如果对象是贵重的东西,过失就重。为什么?因为物品本身贵重。当物品本身相同的时候,偷取功德更高的人的东西,过失就重;偷取功德较低的人的东西,过失就轻。它有五个组成部分:别人所拥有、所守护的东西,认定这是别人所拥有、所守护的,偷盗的心,采取行动,以及通过这个行动把东西拿走。

“诸欲”指的是男女交合之事。“邪行”指的是完全该受呵责的卑劣行为。从特征上说,就是怀着不善法的意图,通过身体行为表现出来、侵犯不可行处的思,这就是对诸欲的邪行。

在这里,“不可行处”是指:对男人来说,首先是母亲守护的、父亲守护的、父母守护的、兄弟守护的、姐妹守护的、亲属守护的、宗族守护的、法守护的、有夫守护的、有罚守护的,这十种;以及以财买来的、自愿共住的、因财产共住的、因衣物共住的、以水钵娶得的、取下环饰的、女奴、妻子、职业妻、战利妻、暂时妻,这十种。总共二十种女人。而对女人来说,有夫守护、有罚守护这两种,加上以财买来的等十种,共十二种女人。凡是这些女人所归属的男人之外的其他男人,就是不可行处。

这种邪行,如果对象是缺乏戒律等功德、不该行淫的人,罪过就轻;如果对象具备戒律等功德,罪过就重。它有四个构成条件:不该行淫的对象、对那对象生起行淫的心、实际行淫的行为、以及忍受以道对道的行淫方式。

所谓“虚妄”,是指以欺骗为目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语言行为或身体行为。怀着欺骗的意图,能引发欺骗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语言行为的那个思,就是妄语。另一种解释是:“虚妄”指不真实、不如实的事情;“语”指把这件事说成真实、如实。从特征上说,想让别人把不真实的事情当作真实来理解,能引发这种传达的思,就是妄语。这种妄语,如果所损害的利益小,罪过就轻;如果所损害的利益大,罪过就重。此外,在家人因为舍不得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而说“没有”之类的话,罪过较轻;如果作为证人,为了损害他人利益而说,罪过就重。出家人得到一点点油或酥,出于开玩笑的心态,用夸张的说法说“今天村里好像有油流成河了”,这种妄语罪过较轻;但把没看见的说成“我亲眼看见了”之类,罪过就重。它有四个构成条件:不真实的事情、想欺骗的心、相应的加行,以及对方知道那件事的含义。

如果一个人用某种话对某人说,这话在对方心里造成说话者自己可爱、而他人空无,这种话就是离间语。如果一个人用某种话既让自己也变得粗恶,也让别人变得粗恶,而且这话本身也刺耳难听,既不悦耳也不悦心,这种话就是粗恶语。如果一个人东拉西扯地说些毫无意义的话,那就是杂秽语。作为这些言语行为根源的思,也就分别得到离间语等名称。这里所说的,正是那个思。

在这里,出于杂染心,或者为了离间他人,或者为了让自己讨人喜欢,而发起身业和语业的思,就是离间语。它对谁造成分裂,如果那个人德行小,罪过就轻;如果德行大,罪过就重。它有四个构成条件:被离间的人、以“这样他们就会分裂”为前提的分裂意图,或者以“这样我就会被人喜欢、被人信任”为前提的讨好意图、相应的努力,以及对方领会这个意思。不过,如果别人还没有被离间,就不构成业道;只有真正被离间了,才构成业道。

由伤害他人要害的身业或语业所引发的、完全粗暴的思,就是粗恶语。不过,即使行为是伤害对方要害,如果心是柔软的,也不成为粗恶语。比如父母有时也会对孩子们这样说:“让贼把你们砍成一块一块的!”可哪怕一片青莲花叶落在孩子们身上,他们都不愿意。亲教师和教授师有时也会对依止者这样说:“这些无惭无愧的家伙,把他们赶走!”但他们心里还是希望这些人能获得教法和证悟。就像心柔软时粗恶语不成立一样,言语柔软而心不柔软时,也仍然不是不粗恶的语。因为想让人被杀的人说“让他舒舒服服地躺着吧”,这话并不是不粗恶的语,由于内心凶暴,这本身就是粗恶语。这话是针对谁而说的,如果那人功德小,罪过就轻;功德大,罪过就重。它有三个构成条件:对方是应被辱骂的人、心是愤怒的、以及辱骂的行为。

以身体和语言的行为传达无意义内容的,就是由不善思发起的绮语。偶尔说,过失轻;经常说、说得多,过失就重。它有两个构成条件:一是以谈论婆罗多战争、抢走悉多之类的无聊闲话为动机;二是实际说出那样的话。当对方没有领会这些话时,就不构成业道;只有对方领会了这些绮语,才构成业道。

贪欲就是贪求,意思是面对他人的财物时,心倾向于那边而运作。它的特相是面对他人财物时生起“啊,但愿这属于我”这样的贪求。就像不与取一样,它也有罪轻和罪重之分。它有两个条件:他人的财物,以及想把它归为自己。因为即使对他人财物生起了贪,只要还没有生起“啊,但愿这属于我”而把它归为自己,这时还不构成业道。

伤害利益与安乐就是嗔害。它的特相是想要毁灭对方的心意伤害,就像粗恶语一样,有罪轻的,也有罪重的。它有两个条件:其他有情,以及想让他毁灭。因为即使对其他有情生起了忿怒,只要还没有想到“啊,但愿他被消灭、被毁灭”,这时还不算构成业道。

邪见就是不如实地执取,以颠倒的方式去看,所以叫邪见。它的特相是以“没有布施的果报”等颠倒的方式看待事物。像绮语一样,它可以是罪轻的,也可以是罪重的。另外,不决定的邪见罪轻,决定的邪见罪重。它有两个条件:一是对事物的认知方式颠倒;二是事物正好以符合那种颠倒认知的样子呈现在他面前。在这当中,只有持无有见、无因见、无作业见才构成业道的破犯,其他邪见则不构成。

对这十种不善业道,应当从五个方面来判定:法、类别、所缘、受、根源。

在这里,就“法”这一项来说:在这十种不善业道当中,按顺序前七种都只是思心所本身;而贪欲等后三种,则是与思心所相应的心所。

从“部分”的角度来说:按顺序排的前七种,再加上邪见,这八种只是业道,不是根本。贪欲和嗔恚既是业道,也是根本。因为贪欲一旦作为根本,就是贪这个不善根;嗔恚就是嗔不善根。

从所缘来看,杀生以命根为所缘,所以是以行(造作)为所缘。不与取,或者以有情为所缘,或者以行为所缘。邪淫,从触的角度来说,是以行为所缘;也有些论师认为是以有情为所缘。妄语,或者以有情为所缘,或者以行为所缘。离间语也是这样。粗恶语只以有情为所缘。杂秽语,从见、闻、觉、知的角度来说,或者以有情为所缘,或者以行为所缘。贪欲也是这样。嗔恚只以有情为所缘。邪见,从三界诸法的角度来说,只以行为所缘。

从受的角度说,杀生是苦受。就算国王们看见盗贼,笑着下令“去,把他杀了”,他们下定决心的思心所仍然与苦受相应。不与取有三种受。看见别人的财物,欢欢喜喜地拿,是乐受;因为害怕、战栗而拿,是苦受;省察异熟、等流与果者也是如此;拿的时候心态中立,是不苦不乐受。邪淫有乐受和中舍受两种,但在下定决心的心里,不会有中舍受。妄语和不与取说的一样,有三种受;离间语也一样。粗恶语是苦受。杂秽语有三种受。别人喝彩、举起衣物等时,欢欢喜喜地讲劫夺悉多、婆罗多、打仗之类的话题,是乐受;先前有人给了报酬,后来另一个人来了说“从头讲起”,他为此心里不痛快,想“我到底要不要毫无保留地顺着脉络把这些杂七杂八的话都讲出来呢”,这样讲的时候是苦受;以中舍心讲,是不苦不乐受。贪欲有乐受和中舍受两种;邪见也一样。嗔恚是苦受。

从根来说:杀生以嗔和痴为根,是二根。不与取以嗔和痴为根,或者以贪和痴为根。邪淫以贪和痴为根。妄语以嗔和痴为根,或者以贪和痴为根。离间语和绮语也一样。粗恶语以嗔和痴为根。贪欲只以痴为根,是单根;嗔恚也是如此。邪见以贪和痴为根,是二根。

不善业道的讲解终

远离杀生等,再加上无贪、无嗔、正见,这十种就叫作善业道。所谓“离”,就是以此远离杀生等,或者自己主动远离,或者仅仅是指远离这个行为本身。一个人远离杀生等恶行时,与善心相应的离,按类别分有三种:成就离、受持离、正断离。其中,没有受持学处的人,在遇到造恶的机会时,会考虑自己的出身、年龄、多闻等条件,心想“做这样的恶事对我们不合适”,于是不去违犯,这时心中生起的离,就叫成就离。已经受持学处的人,在受持学处时以及受持之后,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也不去违犯造恶的机会,这时生起的离,就叫受持离。与圣道相应的离,则叫正断离,从它生起的那一刻起,圣者们连“我要杀生”这样的念头都不会再生起。

现在,就像分析不善业道那样,对这些善业道也应当从五个方面来判定:法、部分、所缘、受、根。

在这里,就“法”而言:在这些依次中,七个思也存在,离也存在;最后三者则只与思相应。

从部分来说,按顺序,前七项只是业道,不是根本;最后三项既是业道,也是根本。因为无贪欲到达根本时,就是无贪善根;无嗔到达根本时,就是无嗔善根;正见到达根本时,就是无痴善根。

从所缘的角度来说,杀生等(恶行)各自的所缘,就是这些(善业道)的所缘。因为所谓“离”,正是以应当避免的事为所缘才生起的。然而,就像以涅槃为所缘的圣道能舍断烦恼一样,这些以命根等为所缘的业道,也能舍断杀生等破戒行为。

从受的角度来说:这些全都是乐受或者舍受。因为一旦进入善的状态,就不存在所谓的苦受了。

从根来说:按顺序,以与智相应的心远离(杀生等)时,依无贪、无嗔、无痴而成为三根。以与智不相应的心远离时,依无贪、无嗔而成为二根。不贪(无贪)业道,以与智相应的心远离时,依无嗔、无痴而成为二根。以与智不相应的心远离时,依无嗔而成为一根。不过,无贪本身不能成为自己的根。无嗔也是同样的道理。正见则依无贪、无嗔而成为二根。

善业道论终

第41段

像这样,先用十善业道来说明戒,现在为了进一步用出离等三十七种法来说明戒,直到以阿拉汉道为终点,于是说:“以出离防护欲贪,从防护的意义上说是戒,从不违犯的意义上说是戒”等等。在这里,因为以出离防护欲贪、不违犯它,所以用意是:出离就是戒。或者,这里的语词是“各自”义中的工具格,意思就是“以出离”。其余诸法也照同样的方式理解。不过在巴利原文中,先举出出离和无嗔,然后因为前面已经说过的方式,把其余的省略了,最后只显示了阿拉汉道。

像这样,从防护和不违犯的角度说明了戒之后,现在为了展示那两者的具体分类,就说“五种戒:断除杀生是戒”等等。在这里应该这样理解它们的关联:断除杀生是戒,远离杀生是戒,与杀生相对立的思是戒,防护杀生是戒,不违犯杀生是戒。所谓“断除”,除了前面所说的杀生等不再生起之外,并没有另外某种叫做“法”的东西存在。然而,因为每一种断除都具有安立相应善法的“持守”意义,也具有令散乱状态不再散乱的“摄合”意义,所以依据前面所说的、以“持守”和“摄合”为内涵的“戒行”之义,它被称为戒。其余四种,则是就心的活动状态而言:有的从“远离”的角度说,有的从“防护”的角度说,有的从与这两者相应的思的角度说,有的对不违犯者从“不违犯”的角度说。

或者,从法的角度来看,断除本身也确实存在。怎么理解呢?通过它来断除杀生等对立面,或者它本身就在断除那个对立面,所以叫断除。那这个断除是什么?就是所有善蕴。不过其他老师主张:即使在出离等法里,只要抓住“离就是戒”这个说法,就能认定在一切善法中也确实存在一种叫“离”的、决定能舍断的状态。但这里不是这个意思。所以,用断除等五种表述来区分时,在有边际戒和无边际戒这两种戒中,这里说的只是无边际戒。正因为如此,这类戒能导向心无懊悔……乃至……在应证悟的法上为证悟而修学,经中是这样说的。

在这里,戒能导向无懊悔。因为经中说:“防护是为了无懊悔”(《无碍解道》366),又说:“阿难,善戒以无懊悔为目的,以无懊悔为利益”(《增支部》10.1;11.1),所以戒能导向无懊悔。经中又说:“无懊悔是为了欢悦”(《无碍解道》366),又说:“如理作意的人,欢悦就会生起”(《无碍解道》1.74),所以戒能导向欢悦。经中又说:“欢悦是为了喜”(《无碍解道》366),又说:“心生欢悦的人,喜就会生起”(《增支部》5.26;《相应部》5.376;《长部》3.322),所以戒能导向喜。经中又说:“喜是为了轻安”(《无碍解道》366),又说:“内心有喜的人,身体就会轻安”(《增支部》5.26;《相应部》5.376;《长部》3.322),所以戒能导向轻安。经中又说:“轻安是为了乐”(《无碍解道》366),又说:“身体轻安的人,就能感受到乐”(《增支部》5.26;《相应部》5.376;《长部》3.322),所以戒能导向悦。这里说的属于心所的乐,就叫做悦。所谓“修习”,就是反复地、强有力地练习。修习什么呢?因为紧接着“悦”这个说法已经提到了乐,所以这里乐已经成立。又因为经中说“有乐的人,心就能得定”(《增支部》5.26;《相应部》5.376;《长部》3.322),所以依靠这个乐,定就能成就。这样成就的定,就是这里所说的修习。戒能导向对这种定的修习,意思是戒能导向使这种定变得熟练、有力。所谓“修习”,就是使这个定增长。所谓“多修习”,就是对这个定反复不断地去做。戒作为无懊悔等状态生起时的根本原因,通过成就定中的信根等庄严,能导向庄严。通过成就无懊悔等定的资粮,能导向资具。比如在“出家人应当聚集的这些生活资具”等说法中,这里的“资具”一词是“资粮”的意思。而在“戒是车的资具,禅那为轴,精进为轮”等说法中,则是“庄严”的意思。在“以七种城郭资具而善加装备”等说法中,则是“围绕、眷属”的意思。但在这里,因为庄严和围绕已经分别说过,所以说是“资粮”的意思。而“资粮”的意思也就是“条件”的意思。戒仅仅以根本原因的身份,通过成就与定相应中的触等法的圆满,能导向围绕。通过使定和观达到作为近因的状态,以及通过使定和观达到自在的状态,能导向圆满,因为戒能成就圆满的状态。

像这样,先说明了以戒为依托、在一切方面都圆满的定,现在为了指出:以戒为根本、以定为直接基础的如实知见等,而引“心定时,如实知、如实见;如实知、如实见,就厌离;厌离,就离贪;由于离贪,就得解脱”这段话,于是说出“彻底厌离”等语。因为一旦显示出厌离,作为它直接基础的如实知见也就一并显示出来了。如果如实知见没有成立,厌离就不可能成立。这些内容正是接下来经文所说的。不过,这里说的如实知见,指的是对有因有缘的名色法的把握。

像这样,先说明了以不死的伟大涅槃为最终归宿的戒的功用之后,现在为了指出这种戒就是增上戒学,以及以它为基础的增上心学和增上慧学,就说了“对于这样的诸戒,防护的清净就是增上戒”等话。其中,防护本身就是清净,所以叫“防护清净”。对于这样没有边际的、以出离为依托的诸戒来说,因为它的防护清净是依托出离的,所以比其余的戒更殊胜,因此称为“增上戒”。所谓“安住于防护清净的心”,意思是:安立在这样戒的防护清净上的心,因为能很好地带来不后悔等利益,所以不会走向散乱,而能稳稳地安住在定中。不散乱本身就是清净,所以叫“不散乱清净”。这种远离一切染污、属于抉择分的定,因为比其余的定更殊胜,所以称为“增上心”。这里是用“心”作为代表来指称定的。正确地观察防护清净,就是以知遍知和度遍知的方式,正确地观察清净的戒的防护;同样,也正确地观察那称为不散乱清净的清净的定。对这样观察的人来说,他那称为“见”的清净,就是“见清净”。这种见清净,因为比其余的慧更殊胜,所以称为“增上慧”。“在其中”,就是在防护、不散乱和见这三者之中。“防护的状态”,就是防护本身。同样,也应该知道“不散乱的状态”和“见的状态”。增上戒本身就是修学,所以叫“增上戒学”。另外两个也应当同样理解。

这样开示了三学之后,现在为了说明它们圆满的次第,便说“转向这三种学而修学”等话。它的意思是:为了逐一圆满每一种学而转向它,也叫修学;转向之后,知道“这是某某学”,也叫修学;知道之后,再三地观察,也叫修学;观察之后,按照所见到的去反复审察,也叫修学;审察之后,把心安住在那里不动摇、令它稳固,也叫修学;以与每一种学相应的信、精进、念、定、慧来履行各自的作用,也叫修学;在应当证知、应当了知等阶段,履行那阶段应做的作用时,也是在修这三种学。接下来“五种戒”等句,含义和前面已说的一样。至于“以阿拉汉道断尽一切烦恼”等句,因为阿拉汉完全没有追悔等状态,又具有反复修习等状态,所以这些词句在这里完全适用。而“一向导向厌离”等句,则应当像念处、正勤那样,只配合于证道的那一刹那来理解。

第42段

他正确地看见律仪清净,也正确地看见不散乱清净。不过,为了证得果等至,这两句话应当配合观来理解;而第二句也可以为了证得灭等至,配合观来理解。在“转向而学”等五句里,虽然阿拉汉已经没有可学的东西,但因为具有无学戒蕴等的实质,所以说“学”。至于“以信胜解而学”等句,则是就道的刹那而说的。其他那些依近行、安止、观、道而说的句子,也应当按各自相应的情况来理解。

戒所成智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