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3. 慧品义注

全篇 1457 段

智论

论母的注释

1在这里,先看概说部分:“在耳专注中的慧,就是闻所成智。”这里“sota”这个词有多种不同的含义。正如这样——

在肉、识、智中可见,在渴爱等法中也可见;

在水流、圣道以及心相续中。

在“耳处、耳界、耳根”等表述中,这里的“耳”一词指的是肉耳。在“以耳闻声”等表述中,指的是耳识。在“以天耳界”等表述中,指的是智耳。在“世间有哪些流——即我所宣说、开示、阐明、教导、建立、开显、分别、令彰显、令明彻的那些流,就是:渴爱流、邪见流、烦恼流、恶行流、无明流”等表述中,指的是渴爱等五种法。在“世尊看见一根大木块被恒河的水流冲走”等表述中,指的是水流。在“贤友,这八支圣道就叫做流”等表述中,指的是圣道。在“他了知人的识流,在此世与他世都不断绝,既安立于此世,又安立于他世”等表述中,指的是心相续。 但在这里,应当理解为肉耳。以这肉耳为因,或以它为工具,使所闻被注意、被确立、被获得,所以叫“耳专注”。那是什么?就是“所闻”。而“所闻”,正如“多闻、持法者、闻法积集”等表述中那样,是指通过耳门随闻而了知、把握的法类,这里就把它称为“耳专注”。在名为耳专注的所闻上生起的慧,就是“耳专注的慧”。所谓慧,是以令各种义理显现这种“令知”之义为慧,也是以各种无常等行相来了知诸法,所以叫慧。

在“闻所成智”这个说法里,“suta”(闻)这个词,既可以带前缀,也可以不带前缀。

在“行走”“闻名”“湿润”“努力”“积聚”这些意思上,也都能见到它。

在“声音”和“经由耳门所了知”这两种意义上,也能看到这个词。

同样地,在“senāya pasuto”(专注于军队)这类说法里,意思是“前往”。在“sutadhammassa passato”(闻法而见者)这类说法里(《优陀那》11;《大品》5),意思是“广闻之法”。在“avassutā avassutassa purisapuggalassa”(漏泄者对漏泄之人)这类说法里(《巴吉帝亚》657),意思是“被浸湿者对被浸湿者”。在“ye jhānapasutā dhīrā”(专注禅那的智者)这类说法里(《法句经》181),意思是“投入于”。在“tumhehi puññaṃ pasutaṃ anappakaṃ”(你们所积的福德不少)这类说法里(《小诵》7.12;《饿鬼事》25),意思是“积累”。在“diṭṭhaṃ sutaṃ mutaṃ viññātaṃ”(所见、所闻、所觉、所识)这类说法里(《中部》1.241),意思是“声音”。在“bahussuto hoti sutadharo sutasannicayo”(他多闻、持闻、积集闻)这类说法里(《中部》1.339),意思是“经由耳门随从而了知并持守”。但在这里,它的意思是“经由耳门随从而了知、并加以把握”。所谓“闻所成智”,是指那最初以及随后一再生起的慧,它以这所闻、所知、所把握的正法为所缘而生起,这就叫作“闻所成智”,意思是“由闻而成的智”。“sutamaye”这个词是主格(第一格)用法,就像“na hevaṃ vattabbe”(不该这样说)中的用法,又如“vanappagumbe yathā phussitagge”(如林中开花之树梢)中的用法。在“natthi attakāre natthi parakāre natthi purisakāre”(没有自作、没有他作、没有士夫作)这类说法里(《长部》1.168),也是主格用法,这里也应同样理解。因此说:“意思是闻所成智。”

或者,由听闻而积累起来的、以触等为首的法聚就是“闻所成”;在那个闻所成的法聚中运作、与它相应的智,就是“闻所成智”。因为它是依自相或共相来了知诸法,所以叫“智”。应当知道:这同一个智,先用同义词不加限定地说成“慧”,是为了通过近似的说法表明它的意趣;之后才限定为本来要说的“智”。这个智以通达自性为特相,或者以无偏差地通达为特相,就像善射者的箭迅速无碍地射中目标一样;它以照亮所缘为作用,就像灯一样;它以不迷乱为现起,就像在森林中带路的向导一样。依据“入定的比丘能如实了知”这句话,它的近因是定。关于特相等,应当知道:自性或共相叫特相,作用或成就叫味,现起的方式或果叫现起,直接的原因叫足处。

2听闻之后,在防护中产生的慧——

巴帝摩卡、正念、智慧、忍辱、精进,

此五法被宣说为防护。

“他具备、完全具备、达到、完全达到、拥有、圆满、具足这样的巴帝摩卡防护”(《分别论》511),即巴帝摩卡防护。又如“以眼观色之后,不执取整体相,不执取细节相;如果因为不守护眼根而住,贪忧和恶不善法就会不断侵袭,为了防护它们而修行,守护眼根,在眼根上做到防护”(《长部》1.213等),按照这种方式所说的,即念的防护。

“在世间,那些流——阿吉达啊!世尊说——

正念就是它们的防护。

我说,对诸流要守护;这些流要靠智慧来关闭。”

智防护已经到来。这里说的“智防护”,也包括依“诸比丘,哪些漏应当通过受用来断除?在这里,诸比丘,比丘经过如理思择后受用袈裟……”(《中部》1.23;《增支部》6.58)这种方式说到的资具受用防护,而它同样归在智防护里。“他能忍受寒冷、炎热、饥饿、口渴,能忍受蚊虻、风吹、日晒、爬虫的接触,能忍受难听的话、恶言恶语;对于已经生起的、身体上的苦受——猛烈、粗重、尖锐、难忍、不可意、不悦意、甚至夺命的——他都具备堪忍的能力”(《中部》1.24;《增支部》4.114;6.58),这样说到的就是堪忍防护。“对于已经生起的欲寻,他不忍受,而是舍断、驱除、消灭它,使它不复存在”(《中部》1.26;《增支部》4.114;6.58),这样说到的是精进防护。“在这里,圣弟子舍离邪命,以正命维持生活”(《相应部》5.8),这样说到的是活命清净防护,而它同样归在精进防护里。在这七种防护中,此处特别提到四种:别解脱防护、根防护、活命清净防护、资具受用防护;其中特别是指别解脱防护。而且,这一切防护,都是因为各自防护应当防护的身恶行等,所以称为防护。在闻所成智中,听闻所说的法之后,进行防护、作防护时,在该防护中生起的、与它相应的慧,就称为“闻已防护之慧”。或者,由于“闻”这个词可以表示原因,所以也可以理解为以闻为因的防护之慧。

在“戒所成智”这一说法里,“戒”是以“戒行”的意义而称为戒。什么是戒行呢?就是摄持,也就是以身业等由善戒而不散乱,这是它的意思。或者是持守,也就是作为诸善法的依止和支撑,这是它的意思。精通字相的人确实认可这里有两层含义。另一些论师则解释说:“因为增上受持的意义、行持的意义、常行此的意义、头的意义、清凉的意义、安稳的意义,所以称为戒。”

戒行是它的特相,即使它被分成多种;

正如色的可见性,即使色被分成多种。

就像色处虽然按青、黄等类别分成许多种,但因为都没有超出可见性,所以可见性就是它的特相;同样,戒虽然按思等类别分成许多种,但这里所说的“戒行”——也就是以身业等的摄持和善法的安立来说的——正是它的特相,因为即使按思等类别区分,也都没有超出摄持与安立的状态。对于具有这样特相的它——

“能摧毁恶戒,同样也具有无过失的功德;

以作用的成就为义,就叫做‘味’。”

因此,这个名为“戒”的东西,从作用的角度说,它的味是摧毁破戒;从成就的角度说,它的味是无过失。应当这样理解。

以清净为表现,这一点被智者所了知。

惭和愧这两者,被称赞为近因。

这个戒以“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如是语》66)所说的清净为表现方式,它以清净的状态呈现出来,并被这样把握。而惭与愧,被智者说成是它的近因,意思是直接的缘由。因为只要有惭有愧,戒就会生起并持续存在;没有惭与愧,戒就既不会生起也不会持续。与这样的戒俱行、与它相应的智,就是戒所成智。或者说,戒本身已经造作,就是戒所成;在那个戒所成当中与它相应的智,就是戒所成智。对不防护的过患的审察、对防护的功德的审察、对防护清净的审察、以及对防护的杂染与清净的审察,也都包括在戒所成智里面。

3第三,关于“防护之后,在令心等持之中的慧”:这是指依照戒所成智里所说的戒防护而防护、做成防护之后,立足于戒,令心等持的人,以近行定和安止定使心达到一境性;在那种令心等持的状态中现起的、与它相应的慧,就是这里所说的慧。而“平等、正确地安放和确立”,就叫作令心等持,这也是“定”的同义说法。

“定修所成智”中的“定”,指的是善心的一境性。为什么叫“定”呢?因为它是等持的意思。什么是等持呢?就是心与心所在同一个所缘上平等、正确地安放、稳固安住,这就叫做等持。因此,依靠某种法的力量,心与心所在同一个所缘上平等、正确地不散乱、不分散而安住,这就应当理解为等持。而对于这种定——

它的特相是不散乱,作用是摧毁散乱。

现起为不动摇,而近因则是乐。

“修习”的意思是让它增长、培育。定本身就是修习,所以叫“定修习”;或者,对定的修习、增长,叫“定修习”。用“定修习”这个说法,是为了排除其他的修习。就像前面那样,依近行和安止,而有定修习所成的智。

4在这里,“缘摄受慧”中,“缘”是指依它而果生起。“依”的意思是不离开它、不脱离它。“生起”的意思是既产生又持续。另外,有帮助的作用就是缘的作用。由于这种缘有多种多样,所以在把握和确定诸缘时的慧,就是“缘摄受慧”。

在“法住智”这个说法里,“法”这个词首先出现在自性、慧、福、施设、犯戒、教理、无有情、变异、功德、缘、缘所生等含义中。比如在“善法、不善法、无记法”这类表述里,它就是出现在自性的含义上。

“这些四种法属于在家具信者,

真实、法、坚定、布施,这样的人死后确实不会忧愁。”

在上述等之中,是慧。

“法与非正法,这两者的异熟并不相同。

非法把人带向地狱,法让人到达善趣。”

在“福”等语境中,法指福。在“施设法、言辞法、增语法”等中,法指施设。在“巴拉基格法、桑喀地谢思法”等中,法指犯戒。在“这里,比丘知道法:契经、应颂、记说”等中,法指教理。在“那时,有诸法。于诸法中随观法而住”等中,法指无有情。在“生法、老法、死法”等中,法指变异。在“六种佛法”等中,法指功德。在“于因中有智,是法无碍解”等中,法指缘。在“此界住立,是法住性、是法决定性”等中,法指缘所生。这里也应视为缘所生。从意义来说,或者因为保持自性,或者因为被诸缘保持,或者因为保持自己的果,或者因为保持自身的圆满而不堕恶趣,或者因为保持各自的特相,或者因为被心确定,随相应情况而称为“法”。但在这里,“因为被自己的诸缘保持,所以是法”;缘所生法依此而住立、生起并且持续,所以是“法住”,这是缘法的同义词。对那个法住的智,就是法住智。也就是说,在定修所成智中,以所说的定使心得等持之后,为了如实知见而着手修行,对已确定的名色,以摄取彼等名色之缘的方式生起法住智。为什么不说“名色确定智”,而说“法住智”呢?因为通过缘摄受,就已经成就了对缘所生的摄受。如果还没有摄受缘所生,就不可能作缘摄受。因此应当知道:由法住智的把握,就已经说了作为其基础的、先前已成就的名色确定智。为什么不像第二、第三智那样说“等持后于缘摄受之慧”呢?因为止与观双运。

“如果以这样的方式让心定下来,他就这样去观照;如果正在观照,他就这样让心定下来。

那时,观和止变得均等,两者相应,双双结合运转。”

确实有这样的说法。因此,为了让人明白“不舍弃定,把定和智结合在一起,直到圣道生起为止,都应当努力精勤”,才说“在把握诸缘时生起的慧,就是法住智”。应当这样理解。

5对于过去、未来、现在的诸法,加以归纳而确定时,有慧。这里,已经达到自己的自性,或者已经到达生起等刹那,已经过去、已经超越的,是过去;这两者都还没有到来、还没有达到的,是未来;依靠这样那样的原因,以生起等为先行而显现、已经进行、已经转起的,是现在。在长时现在、相续现在、刹那现在当中,这里指的是相续现在。对于这些过去、未来、现在的五蕴法,就每一蕴的相状加以归纳,按聚合成堆的方式集合为一类,而确定、决断、安立的,是慧。

“等观智”的意思是:正确地接触、随顺、观察的智,也就是“聚等观智”。因为在名色确定智之后,安住于把握名色之缘的法住智的人,是这样修观的:依照“凡是任何色,无论过去、未来、现在,无论内、外,粗、细,劣、胜,远、近,一切色都确定是无常,这是一种等观;确定是苦,这是一种等观;确定是无我,这是一种等观”等等这样的方式,对之前已确定的每一个蕴都安立三相,观照无常、苦、无我;这样的人就生起聚等观智。

6对于现在诸法,随观变异的慧:这是依相续而说为现在,是对内的五蕴诸法见到变异、见到坏灭的慧。因为“这些法生起之后就会坏灭”,即使把握了生起,心也还是只安住在坏灭上,所以虽然没有说到“生起”,也应该知道生起已经被说到了。或者,由于见到现在的诸法,见生起就已经成立,所以生起已经被说到了。因为如果没有生起,诸法的“已生”就不能成立,因此虽然没有说“对于现在诸法,随观生起与变异的慧”,也应该知道已经说了。又因为“生灭随观智”是确定的说示,所以见生起必定已经成立。在完成了前面所说的等观智之后,把握那在观照中已经明显呈现的生与灭,为了对诸行作出界定而开始修习生灭随观的人,便生起生灭随观智。因为这种智是随观生与灭的,所以称为生灭随观。

7对“所缘”进行审察:就是对色蕴等所缘,从坏灭的角度去审察、了知、照见。在随观坏灭时生起的慧,就是“观智”——也就是说,对那个所缘从坏灭的角度审察之后所生起的智,在随观坏灭当中的慧,被称为“观智”。所谓“观”,就是种种观察。也有读作“所缘审察”的。它的意思是:对所缘的审察、了知、照见——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对“所缘审察”就可以说为“在随观坏灭当中的慧,就是观智”。然而,因为只有在随观坏灭时,观才达到顶点,所以特别把这一阶段单独称为“观智”。又因为安住在生灭随观的人,会生起道非道智见,所以当生灭随观成就时,那个智见也就自然成就了;因此这里不另说道非道智,而只说明在随观坏灭中达到观之顶点的智,应当这样理解。在生灭随观中已经透彻见到诸行生灭的人,当诸行极其迅速地现前、智慧变得锐利而持续运转时,他会放下对“生”的观察,念只安住在“坏灭”上。当他这样观察——“诸行是这样生起的,又是这样坏灭的”——在这个阶段,坏灭随观智就生起了。

8对于生起、转起、相、造作和结生这些现象,当它们以怖畏的方式现起时,因为是以逼迫为性而被整体执取为有怖畏,此时生起的慧,就是这里的意思。它以怖畏的方式现前,所以叫“怖畏现起”,也就是所缘;在那个怖畏现起中。或者也可以说,慧本身以怖畏的方式现起,所以叫“怖畏现起”——这时的慧就被称为“怖畏现起”。

“过患智”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依处格的表达。因为《无碍解道》里说:“在怖畏现起时的慧、对过患的智,以及厌离,这些法义理相同,只是名称不同。”所以,虽然看起来像是一回事,但按照修行阶段的不同,就像“想要解脱”等心态一样,实际上分为三种。因此,当怖畏现起随观和过患随观修成时,厌离随观也就修成了;所以,即使经文没有单独提到厌离随观,也应当知道它其实已经被说到了。

对于以一切诸行的坏灭为所缘,反复修习、培育、多修坏灭随观的人,在三有、四生、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中,种种不同的诸行都会以极大的恐怖显现出来,就像一个想安稳活命却胆小怕事的人,遇到狮子、老虎、豹子、熊、鬣狗、夜叉、罗刹、凶暴的公牛、凶恶的狗、发狂的疯象、可怕的毒蛇、雷电、战场、坟地、燃烧的炭火坑等一样。当他这样观察:过去的诸行已经灭了,现在的诸行正在灭,未来的诸行也同样会灭,此时在这一阶段,生起了怖畏现起智。他反复修习、培育、多修这种怖畏现起智之后,在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当中,找不到任何庇护、任何藏身之处、任何去处、任何依靠。对于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所摄的诸行,他对哪怕一个行也不会生起希求或执取。三有就像装满无焰火炭的炭坑,四大种就像剧毒的毒蛇,五蕴就像举刀要杀人的刽子手,六内处就像空无一人的村庄,六外处就像劫掠村庄的盗贼,七识住和九有情居就像被十一种火燃烧、炽烈、大放火光一样,一切诸行就像疮、病、刺、祸、疾一样,毫无滋味、毫无乐趣,成为巨大过患的堆积而显现出来。对于一个想安稳活命却胆小怕事的人来说,即使是外表悦意的森林密丛,也像藏着猛兽一样;洞窟像藏着豹子一样;水像藏着吃人的罗刹一样;敌人像高举利剑一样;食物像有毒一样;道路像有盗贼一样;房屋像着了火一样;战场像列阵的军队一样。就像那个人来到这些藏着猛兽的密林等处时,心生恐惧、惊慌、毛骨悚然,到处只见到过患;同样,这位瑜伽行者以坏灭随观之力,在一切诸行以怖畏显现时,也到处只见到无味、无乐、纯粹的过患。他这样观察时,过患随观智就生起了。

他这样以过患的角度观见一切诸行之后,对于三有、四生、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中所有各类的行,就感到厌离、不满、不再乐著。就像一只喜好杂色峰山脚的黄金王天鹅,对不净的旃陀罗村村口的水坑毫不喜欢,只在七大湖中才快乐;同样,这位瑜伽行者中的王天鹅,对完全照见过患的各类行不再乐著,但因为具备修习之乐和修习之喜,只对七种随观感到快乐。又像被放进金笼里的狮子——兽王,也不会快乐,只在宽三千由旬的雪山中才快乐;同样,这位瑜伽行者中的狮子,对三种善趣的存在也不快乐,只对三种随观感到快乐。又像通体纯白、七处立地、有神通、能行虚空的六牙象王,对城市中心不快乐,只在雪山中的六牙池才快乐;同样,这位瑜伽行者中的殊胜象王,对一切行都不快乐,只对以“无生才是安稳”等方式所开示的寂静境界感到快乐,内心倾向、俯向、朝向那里。到这一步,他的厌离随观智就生起了。

9想要解脱、再加以审察、然后安住下来的慧,就是关于诸行舍的智。所谓“想要解脱”,就是想要脱离、想要舍弃,也就是渴望、希求,所以叫“欲解脱者”;欲解脱者的状态,就是“欲解脱性”。所谓“审察”,就是仔细地观察、探究,所以叫“审察”;审察的行为也叫“审察”。所谓“住立”,就是安住、保持旁观,所以叫“住立”;住立的行为也叫“住立”。这欲解脱性、这审察、这住立,合起来就叫“欲解脱、审察、住立”。也就是说,在前面的阶段,由厌离智而厌离的人,想要舍弃诸行的生起等,这就是“欲解脱”。在中间阶段,为了找到解脱的方法而作审察,这就是“审察”。解脱之后,到了最后阶段,保持旁观,这就是“住立”。这样,按阶段的不同,就有三种慧,即关于诸行舍的智。不过,为了随应这些欲解脱、审察、住立的阶段差别而归入“行舍”,虽然依文句用了“慧”的复数与“诸行舍中”的复数,但应当知道,虽然按阶段差别而区分,因为体性同一,所以用单数的“智”。正如经中所说:“这欲解脱性、这审察随观、这行舍,这些法同一义,只是文辞有异。”(《无碍解道》1.227)也有人这样说:“‘诸行舍中’用复数,是因为依止、观而有多种行舍。”而应当知道,“诸行舍中”是依作用而说的。又,按阶段差别,那个人由厌离智而厌离、感到不适意时,对于三有、四生、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中所有分类的诸行,心不执著、不粘附、不系缚,对一切行境都想要解脱、想要舍弃。

或者,就像落进网里的鱼、进了蛇口的青蛙、被关进笼子的野鸡、陷在坚固罗网里的鹿、落在捕蛇人手里的蛇、陷进大沼泽的象、进了金翅鸟口的龙王、进了罗睺口的月亮、被敌人包围的人,这些都想从各自所处的困境中挣脱出来、逃离出去;同样,这位瑜伽行者的心,对一切行也都想挣脱、想逃离。这样说来,“想解脱者的想解脱性”这个读法就讲得通了。但要是这样,那么在“于生起想解脱”等语句里,就该改成“从生起想解脱”等等,所以还是前面的意思更好。于是,他对一切行已无贪著,一心想解脱,这时生起“想解脱智”。他这样对一切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所摄的种种行都想解脱,为了成就解脱的方法,又用审察随观智,把三法印加在这些行上作观。这样观的时候,他依无常而生起取相的审察智,依苦而生起取转起的审察智,依无我而生起取相与转起的审察智。他用审察随观智看到“一切行皆空”,把三法印加上去,把握诸行,舍弃怖畏和欢喜,就像一个人看到妻子的过失后抛弃了妻子,对妻子的诸行漠不关心、保持中立,不执取为“我”或“我的”。他这样知、这样见的时候,心在三有中退缩、排斥、回转,不向外伸展。就像水滴在稍微倾斜的莲叶上,会退缩、排斥、回转,不向外伸展;又像鸡毛或筋腱扔进火里,会退缩、排斥、回转,不向外伸展;同样,他的心在三有中退缩、排斥、回转,不向外伸展,舍受现前。这样,他的行舍智就生起了。应当知道,与这行舍智一起、能成就上面种姓智的随顺智,虽然前后诸智中没有说到,也应当视为已经说了。因为世尊这样说过——

比丘们,如果一位比丘把任何造作之法看成是恒常的,却还能具备随顺忍,这是不可能的;不具备随顺忍,却还能进入正性决定,这是不可能的;不进入正性决定,却还能证得入流果、一来果、不来果或阿拉汉果,这是不可能的。

法将舍利弗也这样说过:

以几种行相获得随顺忍?以几种行相进入正性决定?以四十种行相获得随顺忍,以四十种行相进入正性决定。

世尊在《发趣论》中也这样说过:

随顺以无间缘作为种姓智的缘。随顺以无间缘作为清净智的缘。

他反复练习、培育、多修行舍智时,胜解信变得更强有力,精进被善加提起,念善住,心善得定,行舍智也转起得更锐利。他这时想:“现在圣道就要生起了。”于是以行舍智观察诸行是无常、或苦、或无我之后,就沉入有分。紧接着有分之后,意门转向心生起,它依行舍智同样的方式,以诸行为所缘,把它们看作无常、或苦、或无我。紧接着,又以同样的方式以诸行为所缘,生起两、三或四个速行心。与这些速行心相应的智,就是随顺智。因为它既随顺先前八种观智那样的作用,也随顺此后应当证得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就像一位如法的国王坐在审判席上,听完八位法官大臣的判决后,舍弃偏私,保持中立,认可说“就这样吧”,于是既随顺了他们的判决,也随顺了自古以来的王法。在这里,国王好比随顺智,八位法官大臣好比八种观智,自古以来的王法好比三十七菩提分法。正如国王以“就这样吧”的认可,既随顺法官们的判决,也随顺王法;同样,这个智以无常等观察诸行而生起时,既随顺先前八种观智那样的作用,也随顺此后应当证得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因此,它被称为随顺智。

10在外出起与离转之中,慧就是种姓智。这里,“在外”指的是诸行相。因为那是依着内在心相续中的不善蕴,才说为“在外”。所以,从在外的诸行相中出起,就是离开它之后向上安住,这叫作“出起”;背离、反转、不再朝向它,叫作“离转”。既是出起又是离转,所以叫“出起离转”。因此这样说:

种姓智不是以断除集的方式从转起中升起,而是以涅槃为所缘,从相中升起,所以是单方面的升起。

种姓智因为能制伏凡夫种姓、生起圣者种姓,所以叫“种姓”。当随顺智反复修习到终点时,心就像荷叶上的水珠一样,从一切行法中退缩出来;这时它取无相涅槃为所缘,超越凡夫种姓、凡夫之名、凡夫地,进入圣者种姓、圣者之名、圣地。它以涅槃为所缘,是第一次转向、第一次作意、第一次现起,并以无间、等无间、修习、亲依止、非有、离去这六种方式成就道缘。它是观达到顶点时的顶峰,是不再退转的,就这样生起。

11在“从两方面出起与离转的慧是道中之智”这一句里,“从两方面”就是“从两边”,或者说“从两个角度”。它能断除烦恼,也能从烦恼中、从那些随烦恼转起的诸蕴中出离;因为它以涅槃为所缘,所以能从外在一切行相中出离、离转,因此称为“从两方面出起与离转的慧”。正因如此,才说:

四种道智都以无相为所缘,所以从相中出离;又因为断除了集,所以从转起中出离,因此成为从两方面出离。

称为“道中之智”的,就是:它寻求、观察涅槃;或者被想求涅槃的人所寻求、所追寻;或者它在灭除烦恼时行进、运转,所以叫“道”,也就是在那条道上的智。这里因为用了“类名统称”,所以用单数来表达。那种道智紧接在种姓智之后生起,以涅槃为所缘,彻底无余地断除自己应当断除的烦恼,枯竭无始轮回流转的苦海,关闭一切恶趣之门,让七种圣财显现于前,舍弃八支邪道,止息一切怨敌与怖畏,使人成为正自觉者的亲生儿子,并获得其他数百种功德。这样的道智就生起了。

一个想站稳的人,跨过水沟到了对岸;

犹如以速度来到后,抓住绑在远岸树上的绳子。

跃过绳子或棍子,身体朝对岸倾斜。

然而,已达彼岸者放下那摇摆,稳稳站在彼岸。

就这样,瑜伽修行者在这个有身所成的此岸;

已经看到怖畏的人,却想在无畏的不死彼岸安住。

随观生灭者以迅猛之势前来的绳套;

或者,那根被称为“色”的棍棒,以及其余被称为“蕴”的棍棒,都正确地(执取)。

执取了转向之后,确实,以心,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

超越随顺之后,倾向于寂灭,那时就安住于禅定。

种姓智虽然放下了它,却因为没有获得反复修习,仍然摇摆不定。

掉进有为的彼岸之后,他就以道智在那里站稳了。

想看见月亮,月亮却被层层乌云遮住了;

当粗的、细的、极细的云被风吹散,依次散去之时,

如人仰见明月,随顺之智亦如是次第而见;

蔽覆真谛之痴暗既灭,种姓智乃亲证不死。

如风吹散乌云却不见月,随顺智亦不见不死;

如人见月却不散云,种姓智亦不除黑暗。

如人立于旋转箭轮,随他人所给之想;

凝神注视箭落之处,伺机一箭贯穿百板。

如是,此道智不舍种姓智所授之想,

于涅槃中运转,摧破贪蕴等。

涸竭轮回苦海,闭塞恶趣之门;

令成具圣财者,舍断邪道。

平息怨敌与怖畏,成为保护者的亲生儿子。

智慧还能带来其他成百上千种利益。

1212.“勤行止息智”是指在果中(生起)的智。这里,“勤行”指极度精勤的努力,也就是为了亲证果而修习道、从两方面出起的努力;那种勤行的止息、完成,就是“勤行止息”。那是什么?就是四道作用的最终完成。以这种勤行止息为因,在果中生起的慧,就是“勤行止息智”。phalati 的意思是成熟,所以叫“果”;在那个果中与果相应的智,就是在果中的智。因为每一道智之后,紧接着就会生起作为该道智异熟果的果心,它们以涅槃为所缘,有时三个,有时两个,有时一个。正因为是即刻异熟,所以出世间善法被称为“定,说为无间”(《小诵》6.5;《经集》228),以及“缓慢地证得无间,以达到诸漏的灭尽”(《增支部》4.162)等。若有两种随顺,那么第三种是种姓心,第四种是道心,就有三个果心。若有三种随顺,那么第四种是种姓心,第五种是道心,就有两个果心。若有四种随顺,那么第五种是种姓心,第六种是道心,就有一个果心。这是道心路过程中的果。至于后来生起的果——通过等至而生起的,以及从灭尽定出起时生起的果——也都包含在这里面了。

1313. 在观察已断除的烦恼时的慧:就是用每一种圣道彻底断除了每一种随烦恼之后,再去观察那些已被断除的烦恼,这时的慧。“解脱智”:就是关于解脱的智。而所谓“解脱”,是指从随烦恼中解脱出来的清净心,或者指解脱的状态。对那种解脱的了知,就是智,也就是解脱智。当一个人观察从烦恼中解脱出来的心相续,以及从烦恼中解脱的状态时,他并不是离开烦恼而去观察的——因此,这句话说的就是对已断烦恼的观察。“在解脱时,生起‘已解脱’的智”,正是针对这一点而说的。至于对剩余烦恼的观察,虽然没有明说,也应该理解为已经由这句话一并说到了。正如所说——

“当说到一法时,凡是具有同一特相的法,也就因此都说到了。

一切都已经宣说完毕,这就是所说的‘特相理趣’。”

或者,因为阿拉汉没有对残余烦恼的省察,所以应当知道,这里说的只是四种圣者都有的、对已断烦恼的省察。

1414.“在观察那时生起的诸法时的慧”是指:那时,在道刹那和果刹那,以证得和通达的方式生起、到达、具足的道果法和四圣谛法,对它们的观察、审察、了知,就是慧。而“省察智”是指回转之后彻底地观察、了知的智。通过这两种智,就说明了各种省察智。 因为入流者在道心路过程中,当入流果结束时,心沉入有分。然后从有分出来,为了观察道,生起意门转向。这个意门转向灭去后,依次生起七个观察道的速行心。然后心再沉入有分,又以同样的方式,为了观察果等,生起转向等心。由于这些心生起,他观察道、观察果、观察已断的烦恼、观察残余的烦恼、观察涅槃。 他这样观察道:“我确实是由这条道而来的。”然后观察果:“我获得了这样的功德利益。”然后观察已断的烦恼:“这些烦恼我已经断除了。”然后观察残余的烦恼:“这些烦恼还残留在我身上,要由更高的道来断除。”最后观察涅槃:“这个法是我以它为所缘而证得的。”这样,入流圣弟子有五种省察。就像入流者一样,一来者、不来者也是如此。但阿拉汉没有对残余烦恼的省察,所以只有四种省察。这样总共有十九种省察智。这是最高的分类方式。 已断和残余烦恼的省察,对有学圣者来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正因为没有这种省察,玛哈那玛释迦才问佛陀:“我内心还有什么法没有断除,以至于有时候连贪欲的法也会占据我的心?”等等。

在这里,为了说明法住智等十一种智,应当理解这个譬喻:就像一个人心想“我要抓鱼”,拿起鱼网,走进合适的水里,把手从网口伸进去,在水底有一条黑蛇,他误以为是鱼,紧紧抓住蛇的脖子,高兴地想“我抓到了一条大鱼!”提起来一看,见到蛇身上的卍字纹,认出“这是蛇”,顿时害怕起来,看到过患,对抓蛇感到厌离,想要放开它。为了找到放开的方法,他从蛇尾尖开始,把手挣脱出来,举起手臂,在头顶上方转了两三圈,让蛇变得虚弱,说道“去吧,毒蛇!”就把蛇扔掉了。然后他飞快地登上旱地,站在那里,欢喜地回望来路,心想“哎呀,我从大蛇的嘴里逃出来了!”

在这里,就像那个人把黑蛇误认成鱼,紧紧抓住它而欢喜;同样,这位修行者最初还是愚痴凡夫时,对令人怖畏的五蕴,以无常等相,却以“常”等想,用“我”“我的”这些邪见和渴爱紧紧抓住它,因而欢喜。就像那人从捕鱼筐口把蛇抽出来,看见蛇身上的三个卍字纹,认出“这是蛇”;同样,修行者通过把握有因有缘的名色,破除密集想,再以聚思惟等智,看见五蕴无常、苦、无我的三相,从而确定“这是无常、是苦、是无我”。就像那人害怕起来,这好比修行者的怖畏现起智。就像看见蛇的过患,这好比过患随观智。就像对抓蛇生起厌离,这好比厌离随观智。就像想要把蛇放掉,这好比欲解脱智。就像寻找放掉蛇的方法,这好比审察随观智。就像把蛇甩来甩去,使它虚弱无力,再也不能回头咬人;同样,把三相投射到诸行上,以行舍智和随顺智把诸行转来转去,使它虚弱无力,再也不能以常、乐、我的样子出现。就像终于把蛇放掉,这好比种姓智。就像放掉蛇后登上旱地站住,这好比登上涅槃之地而安住的道果智。就像欢喜的人回望来路,这好比道等省察智。

这十四种智,从闻所成智等开始,因为是按照生起的次第、修行的次第和说法的次第来讲说的,所以应当知道:在省察的时候,最先省察的是烦恼,之后才是省察道、果和涅槃。

他修习出世间禅那,这种禅那是能导出的、能令诸法减损的,目的是断除各种恶见,目的是让欲贪和嗔恚变薄弱,目的是无余地断除欲贪和嗔恚,目的是无余地断除色贪、无色贪、慢、掉举和无明。(《法集论》277, 361–363)由于这些教导是侧重断除烦恼而讲修道实践的,所以按照修行实际的情形,把对烦恼的省察放在开头是合理的。不过,注疏里所说的次第已经展示过了。那个次第有五种:生起次第、断除次第、修行次第、地位次第、说法次第。

“最初是羯罗蓝,从羯罗蓝成为阿浮陀;

从阿浮陀生出闭尸,从闭尸生出伽那。”

像这样“生起的次第”等等。“见所断的法、修所断的法”(《法集论·论母》三法8)这样一类,是断除的次第。“戒清净、心清净、见清净、度疑清净、道非道知见清净、行道知见清净、知见清净”这样一类,是修行的次第。“欲界法、色界法、无色界法”(《法集论·论母》二法93-95)这样一类,是地的次第。“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中部》3.43;《大义释》191;《小义释·慈童请问义释》22),或者“他讲了次第说法,也就是:布施论、戒论、生天论、诸欲的过患、卑下、杂染,以及出离的功德”(《大品》31;《长部》1.298;2.83)这样一类,是说法次第。但在这里,因为这十四种智是按生起次第和修行次第这两种先后顺序来说的,所以应当知道有三种次第:生起次第、修行次第、说法次第。

1515. 现在,因为前面没有用具体的方式说明名色确定智,所以为了显示名色的五种区分,列出了“于内确定之慧”“于境差别之智”等五种智。确实,当整体说明名色时,凡是能够把握的,以及应当把握的,他都会去把握。因为出世间的名法既无法把握,由于尚未证得的缘故;也不应当把握,因为它不是观智的所缘。其中,“于内确定”是指:以“如此运转的我们将会落入‘我’的执取”这样的意图,把自己作为对象而运转,所以称为“内”。“内”这个词出现在四种含义中:所行内、自有内、内内、境内。比如“阿难,那位比丘应当就在先前那个定相上,只让心在内安住,以内为喜乐、得定”(《法句》362等)这类句子中,这是“所行内”。在“内净信”(《长部》1.228;《法集论》161)、“或者于内诸法中随观法而住”(《长部》2.373等)这类句子中,是“自有内”。在“六内处”“内法”(《法集论·论母》三法20等)这类句子中,是“内内”。在“然而阿难,这个住法乃是如来所现证——即不作意一切相,具足内空而住”(《中部》3.187等)这类句子中,是“境内”,意思是自在之处。因为果定对诸佛来说就叫作自在之处。但在这里应当理解为“内内”。对诸内的确定,就是“于内确定”。“于境差别”是指境的种种不同,意思是种种不同的境。在这里,作为速行意识的条件的有分心,也像眼等五识一样,因为是生起的处所,所以被称为“境”。作意也应当依止它而进行。

第16段

“外”是指相对于六种内处而言,存在于外的那些境。“行境差别”是指在境域上的差别。

1717. 关于“行安立”:这是指依照识行、无明行、智行来对诸行加以确定。也有人把“行安立”读成短音形式。

1818. 关于“四法安立”:这是指依照欲界地等十四种四法组合,对四法一组一组地进行确定。而“地”这个词,在“在地上与在空中的”等语句中,指的是大地;在“孩子,不要亲近非地”等语句中,指的是领域;在“于乐地,即欲界”等语句中,指的是生起之处。在这里,则是指分类,也有人说是分界。

1919. “于九法安立”:是指依欲界善等、以欢悦为根本、以如理作意为根本,对九法一组一组地加以确定。在这五种智中,首先应当确定内法,所以在事差别上说的智是第一;接着应当确定它们的境,所以紧接着说了行境差别智;之后三种智,则是按三、四、九的数目依次而说。

20现在,因为对名色本身按分类加以确定的那种智就是知遍知,紧接着它的是审察遍知,再紧接着它的是断遍知,这样就有三种遍知。与它们相关的还有修习与作证,所以在法差别智之后,列举了知义智等五种智。其实,三种遍知就是知遍知、审察遍知和断遍知。其中,像“色以变坏为特征,受以感受为特征”这样,通过把握每一种法各自的特征而生起的智慧,就叫知遍知。像“色是无常、苦、无我,受是无常、苦、无我”这样,把共同特征套用到每一种法上而生起的、以特征为所缘的观慧,就叫审察遍知。而在这些法上,为了断除常想等而生起的、以特征为所缘的观,就叫断遍知。

在这当中,从行分别开始,直到缘摄受,属于知遍知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是以通达诸法的自相为主导。从蕴聚思择开始,直到生灭随观,属于度遍知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是以通达共相为主导。从坏灭随观开始往上,属于断遍知的阶段。因为从那时起,正如《无碍解道》所说:“随观无常的人舍断常想,随观苦的人舍断乐想,随观无我的人舍断我想,厌离的人舍断欢喜,离贪的人舍断贪,随观灭的人舍断集,舍遣的人舍断执取。”如此,以断除常想等为目标的七种随观就成为主导。

在这里,“胜智”是指以诸法变坏等自性而了知的智慧。因为abhi一词具有善美的含义,所以把它理解为“以了知一一法的自性而善美地了知”,并因此称为胜智。“知义智”则是以了知为自性的智慧。

21遍知智就是了知的智慧。它因为前缀pari有周遍的意思,所以称为遍知,意思是依无常等共相,或依各自作用的完成而周遍了知。度义智则是具有审察之性、或具有思惟之性的智慧。

2222.“断慧”是指断除常想等(颠倒想)的慧;或者因为“它断除”,或者因为“以它而断除”,所以叫“断”。“舍义智”是指以舍离为本质的智。

23修习智就是不断增长的智慧。一味义智,是指具有同一作用这一本质的智,或者从解脱味来说,是指具有一味这一本质的智。

24作证智,是指通过通达或通过获得而现前证得的智慧。触义智,则是依这两者而具有发现性质的智慧。

25-2825-28. 现在,因为断智、修习智和作证智也都与圣道、圣果相应,所以紧接着列出了只有圣者才能获得的四种无碍解智。其中,作为缘所生的“义”就像苦谛一样明显、容易理解,所以先列出义无碍解智;法无碍解智以该义的因法为所缘,所以紧接着列出法无碍解智;这两者都以言辞为所缘,所以紧接着列出辞无碍解智;此智在前三种智中都能运转,所以紧接着列出辩无碍解智。诵读时,把“pa”音拉长来念。

29-31从这之后,“住义智”等三种智,因为只有圣者才能生起,而且是从无碍解的差别来分类的,所以紧接在无碍解智之后列出。关于“住”这个义的智就是法无碍解,关于“等至”这个义的智就是义无碍解。在《无碍解道》(2.30)中说到:对法自性的智是法无碍解。而对涅槃的智则是义无碍解。这里所说的“住之种种”,是指以无常随观等不同方式进行的种种观住。“住义”是指观住的自性。“住”指的就是与相应心所一起生起的观本身。“等至之种种”,是指以无相等不同方式入的种种果等至。“等至”是指属于出世间果的心与心所法。“住等至之种种”则是从“住”和“等至”两方面来说的。

3232. 此后,为了用原因来特别说明那能实现住定之智的、先前已说过的“从两边出起与转向的慧”即道智,具有断尽诸漏的能力以及给予无间果的性质,又以另一种方式来说明它,所以就把这同一个道智举示为“无间定中的智”。其中,“由无散乱的清净性故”:使心散乱的东西就是散乱,这是掉举的名称。没有散乱就是无散乱,这是与掉举相对立的定的名称。清净的状态就是清净性,无散乱的清净性就是无散乱的清净性,因此,“由无散乱的清净性故”的意思就是:由于定的清净状态。这确实是用来说明断尽诸漏以及给予无间果的原因的说法。在“断尽诸漏”中:因为它们流漏,所以称为漏,意思是它们从眼……乃至从意流出、转起。或者,就法而言直到种姓智,就处所而言直到有顶,它们都在流动,所以是漏,意思是在这法和这处所的范围内运作。这里的“ā”前缀,就是“在内运作”的意思。又因为长久存留的性质,就像酒等被称为漏一样,这些也可称为漏。因为在世间,长久存放的酒等就被称为漏。如果因为长久存留的性质而称为漏,那么只有这些才配称为漏。因为确实这样说过——

比丘们,无明的起始点无法得知,所谓“在这之前并没有无明,之后才生起了无明”等等。

或者,它们让漫长的轮回之苦流动、涌出,所以叫漏。被这个斩断,因此称为斩断。慧,即欲漏等四种漏的断除的智慧。

“无间定中的智”:这是指道定,因为它在自己生起之后,必定紧接着无间地产生果,所以得到“无间”这个名字。因为当道定已经生起时,确实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它的果产生。正如所说的:

如果这个人正在为了亲证入流果而修行,而劫火也正要烧起来,那么只要这个人还没有亲证入流果,劫火就不会烧起来。这种人就叫作“住劫者”。一切具有道的人,都是住劫者。

这就是与那无间定相应的智。

3333. 因为以这个道智而证得果位的圣者们才有这种智,所以紧接着这个智之后,列出了无诤住智等四种智。在那里,无诤住智只属于阿拉汉,而且因为它只在阿拉汉身上持续生起,所以被列在第一位;紧接着它之后,因为灭尽定虽然也能在不来者和阿拉汉身上生起,但由于需要诸多资粮,而且特别因为灭被认定为涅槃,所以列出了灭尽定智;紧接着那之后,因为般涅槃要经过一段时间,要到般涅槃的时候才现前,所以是长时的,因此列出了般涅槃智;紧接着那之后,因为齐首住者在一切烦恼灭尽之后,随即到达般涅槃的时刻而安住,所以是短时的,因此列出了齐首住智。其中,“而寂静的”这个“而”字,应当与“见增上”、“寂静的住证得”以及“胜妙决意性”这三个词连接起来理解。“见”是指观智;“增上”就是增上的意思,或者因为是从增上而来的,所以叫增上;它既是见又是增上,所以叫“见增上”。“住”是指他安住,或者因为他依此而住所以叫住;“证得”是指被证得、被达到;“住证得”就是住本身就是证得。这个住证得因为没有烦恼的热恼,所以是“寂静的”。它也就是阿拉汉果等至的智慧。“胜妙”因为是最上的意义、没有逼迫恼害的意义,所以叫胜妙,或者因为被置于首要地位所以叫胜妙;在胜妙中决意、心无旁骛、以此为最上者,就是“胜妙决意者”,他的状态就是“胜妙决意性”。而这个胜妙决意性,就是趣向果等至之前分慧。

“无诤住”就是指没有烦恼的住。贪等烦恼会伤害、粉碎、折磨众生,所以叫“诤”;或者说,众生因为这些烦恼而哭泣、悲叹,所以叫“诤”。所说的住有三种。这个住没有那些诤,所以叫“无诤”。它能带走种种敌对的法,所以叫“住”。也就是在这个无诤住当中。《详说分》(《无碍解道》1.82)里所说的初禅等,正因为属于胜妙决意性,所以也被包含在这里面。因为想进入果等至的人,先进入初禅等,出定之后观照与禅那相应的诸法;而世尊在《无诤分别经》(中部3.323等)里所教导的无诤行道,也应该知道同样被这里所包含。世尊在那里是这样说的:

比丘们,我要为你们讲说“无诤分别”……不要沉溺于欲乐,那是低劣的、粗俗的、凡夫式的、非圣的、没有利益的;也不要沉溺于自我折磨,那是痛苦的、非圣的、没有利益的。比丘们,不靠近这两个极端,如来所彻底觉悟的中道,能让人生起清净的眼、生起智慧,导向寂静、证智、正觉、涅槃。要知道什么该抬高、什么该贬低;知道抬高和贬低之后,既不抬高也不贬低,只教导正法。要知道对快乐的判定;知道对快乐的判定之后,应当致力于内在的快乐。不说背后话,不当面说刻薄话;说话不慌不忙,不要急促。不要执著于地方方言,不要越过通用的说法。这就是“无诤分别”的总纲……比丘们,在这里,不沉溺于与欲贪相连的快乐和喜悦随顺,那是低劣的……没有利益的。这种法是无苦、无害、无忧、无热恼的,是正行道。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不沉溺于自我折磨,那是痛苦的、非圣的、没有利益的。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如来所彻底觉悟的中道……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既不抬高也不贬低地教导正法,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出离的快乐、远离的快乐、寂静的快乐、正觉的快乐,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真实的、符合事实的、有利益的背后话,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真实的、符合事实的、有利益的当面直言,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不慌不忙地说话,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比丘们,在这里,不执著于地方方言、不越过通用说法,这种法是无苦的……所以这种法是“无诤”。因此,比丘们,我们应当学:我们要了知有诤之法,也要了知无诤之法;了知有诤之法和无诤之法后,我们要实践无诤之道。比丘们,你们应当这样学。比丘们,善男子须菩提已经实践了无诤之道。

在这里,中道由以见为主导的寂静住证得所涵盖。不随逐欲乐与自我折磨,就是中道本身。对阿拉汉来说,观的前分阶段是中道,以八支圣道现起的阿拉汉果等至也是中道。其余的则应理解为仅由殊胜信解所涵盖。虽然一切阿拉汉都是无诤而住者,但其他阿拉汉在说法时,仍会依人而作赞叹或贬损,说“对正行者,是正行”“对邪行者,是邪行”。而须菩提长老说法时,只依法而说:“这是邪行道,这是正行道。”因此,世尊称赞他行于无诤之道,并把他在无诤而住者中列为第一:“诸比丘,在我的声闻比丘中,无诤而住者第一,就是须菩提。”由此把他安立在无诤而住者中最高的位置。

34以两种力:就是以止的力和观的力。具足:意思是相应,或者圆满。说“三”是语法上的变化,实际说的是“三种”。“诸行”:指语行、身行、心行。“寂止”:是为了寂止、为了灭尽,也就是不再生起。“十六”:无常随观等八种,加上道与果八种,共十六种。“智行”:指智的运作。“九”:色界定、无色界定以及近行定,共九种。“自在性慧”:轻快就是自在,能随自己意愿运作就是自在力,拥有这个力的人就是自在者,自在者的状态就是自在性,自在性本身就是自在性,就像厌逆本身就是厌逆一样。这样的慧,就是依自在性而说的慧。也有人把它读成长音的“sī”。“具足”“寂止”“智行”“定行”这几个词里的“以及”,应当连在一起理解。

称为“灭尽定之智”的,是不来者和阿拉汉关于灭尽定相的智,就像“豹子因为自己的皮而被杀”那个比喻一样。而所谓“灭尽定”,只是非想非非想处的无有而已,并不是任何实法,仅仅是假名施设,因为纯粹是无有,所以称为“灭”。由于是入定者所入,所以称为“定”。

35“正知者”:因为以正确的方式了知,所以叫“正知者”。这里指的就是那位正知者。“于转起的耗尽”:“转起”就是现行,意思是活动。既包括烦恼的转起,也包括五蕴的转起。对这种转起的耗尽、灭尽、不再生起,就是“转起的耗尽”。在这个转起的耗尽中。“于般涅槃的智”:就是阿拉汉在省察自身爱欲等烦恼的般涅槃——不再生起——以及五蕴无余般涅槃时,对烦恼般涅槃和蕴般涅槃所生起的智慧。

36“对一切法”:指三界里的一切法。“彻底断除”:就是通过断掉相续,让它完全灭尽。“灭去后不再出现”:是说已经灭去的法不会再显现,也就是不再生起的意思。这里要把“彻底断除”“灭去”和“不再出现”这几层意思连起来理解。

称为“等首义智”的,是出离等三十七种“等”和渴爱等十三种“首”。因为平息了敌对之法,所以叫“等”;因为它们按各自情况最为首要、最为顶尖,所以叫“首”。在同一种威仪中,或在同一种疾病中,或依同类相续而在同一命根中,既有出离等这些“等”,也有信等这些“首”——这样的人就是“等首者”;等首者的状态就是“等首义”。意思是:在那种等首的状态中。也就是说,在同一种威仪、疾病或同类相续的寿命中发起观禅后,就在那同一种威仪、疾病或同类相续的寿命中证得四道四果,并在那里般涅槃的阿拉汉,才具有这种等首的状态。因此说“在那种等首状态中的智”。《人施设论》及其注释中也这样说:

什么样的人是“等首者”呢?如果一个人,他的烦恼漏尽和寿命终结同时发生,没有先后之分,这样的人就称为“等首者”。

对“等首者”的解释:“非前非后”就是不先不后,从相续与现在的角度来说,只是同一刹那、同一时刻的意思。“尽”就是灭尽。“此”指这个人,称为“等首者”。这个人又分三种:威仪等首者、病等首者、命等首者。其中,有人在经行时就开始修观,证得阿拉汉果后,还在经行时就般涅槃;有人在站立时就开始修观,证得阿拉汉果后,还在站立时就般涅槃;有人在坐着时就开始修观,证得阿拉汉果后,还在坐着时就般涅槃;有人在躺卧时就开始修观,证得阿拉汉果后,还在躺卧时就般涅槃;这种人称为“威仪等首者”。另有人得了某种病,就在病中开始修观,证得阿拉汉果后,就因为那种病而般涅槃;这种人称为“病等首者”。哪种是“命等首者”?有十三种“首”。其中,烦恼首是无明,由阿拉汉道灭尽;生命延续的首是命根,由死心灭尽。能灭尽无明的心不能灭尽命根,能灭尽命根的心不能灭尽无明。能灭尽无明的心是一回事,能灭尽命根的心是另一回事。如果这两个首同时灭尽,这个人就称为“命等首者”。这怎么能同时呢?靠速行刹那一致。也就是说,在那一刹那里生起道。在入流道有五种省察,在一来道有五种,在不来道有五种,在阿拉汉道有四种,共十九种省察智;安住于此之后,落入有分,然后般涅槃。正是由于这种速行刹那一致,两个首的灭尽才叫作同时。因此,这个人被称为“命等首者”。而这里所指的,正是这种人。

3737. 现在,因为闻所成慧、戒所成慧、修所成慧只是轮回的基础,并不叫“减损”;只有出世间的基础以及这些和其他智才叫“减损”。所以,为了显示那些以削减敌对法之行相生起的智,在讲了“等首”义之后,紧接着列出了“减损”义的智。其中,“在种种不同的火热彻底耗尽时的慧”:这是说,以不与出世间法混杂之义为“种种”;以烧灼之义而得名的欲贪等,以及贪等种种不同、各有自性的烦恼,以及恶戒之类,这些的彻底耗尽、消尽,就是慧;亦即说为在出离等三十七种法中的慧。或者,“种种不同的火热”即是广大而种种的火热,这些广大而种种的恶戒等五种火热的灭尽,即是慧义。在《详说分》中,我们将阐明由火热所摄取的广大与种种。

称为“削减义之智”的,是能削减、断除敌对法的智慧,所以叫“削减”。这种智存在于出离等三十七种具有削减性质的法中。应当知道,世尊在《削减经》里以“他人将会伤害众生,我们在这里要成为不伤害众生的人——应当这样修削减”等方式所说的四十四种削减,也都包含在这里面。

38现在,为了显示安住于削减烦恼的人应当修习的正勤精进,紧接着就列出了精进发勤之智。其中,不退缩己、已发勤精进、策励义:因为不懈怠,所以不退缩、不萎靡,所谓自己就是指心,因此叫不退缩己。正如所说:

引水的人引导水流,造箭的人把箭杆弄直;

木匠把木头调直,智者调伏自己。等等(《法句经》80-82)——

对于身体和生命都不眷恋,把自己派遣出去、送出去、彻底放下,因此称为“心已投向目标的人”。“自己”指的是这个身心组合。正如经文说:“如果有比丘尼一再打自己而哭泣”等等。他既不退缩,又是心已投向目标的人,所以称为“不退缩且心已投向目标的人”。能提举、支持同时生起的诸法,就是“策励”;策励本身就是这个意思,即“策励之义”,也就是具有策励的本性。不退缩且心已投向目标者的策励之义,就是“不退缩且心已投向目标者的策励之义”。也就是住于那不退缩且心已投向目标者的策励之义中。因为经文说:“因此,比丘们,你们也应当毫不退缩地精勤努力。即使只剩下皮肤、筋、骨,身体里的血肉干枯,凡是应当以男子的力量、男子的精进、男子的奋发而证得的,如果还没有证得,精进就绝不停息。”依据这段话,用“不退缩且心已投向目标”这一说法,表明了在勤修中不退缩、不回头;而用“策励之义”这一说法,则说明了脱离懈怠和掉举、持续生起的精进。

“精进发勤之智”:“精进”就是英勇的状态,或者说是英雄的行为;或者按照规则、方法、途径应当被激发、应当被推动,所以叫精进。它的特相是奋发,作用是支撑同时生起的诸法,现起是不消沉。依据“悚惧者如理精勤”这句话,它的近因是悚惧,或者说是精进发勤的所依。应当知道:正确发起的精进是一切成就的根本。以精进为名的发勤,就是精进发勤。这个说法排除了其余意义上的发勤,因为“ārambha”这个词在业、犯戒、动作、精进、伤害、破坏等许多含义中都有出现。

“凡有众苦生起,皆以造作为缘;

造作灭尽,苦便不生。”

在这里,业是作为“发勤”而来的。在“他发勤,又追悔”这句里,指的是犯戒。在“大祭祀、大发勤,那些没有大果报”这句里,指的是竖柱等行为。在“你们要发勤、前进、致力于佛陀的教法”这句里,指的是精进。在“他们为了沙门乔达摩而发勤杀生”这句里,指的是伤害。在“远离伤害种子与植物之行”这句里,指的是砍伐、破坏等损害。但在这里,唯独是指精进。因此说“被称为精进的发勤,就是精进发勤”。因为精进从发起、启动的角度被称为发勤。在那个精进发勤中有智慧。也有人读作“由于不懈怠、已发勤”,意思是以不懈怠的状态、已发勤的状态。前面的读法更好。有些人则解释说:“念、择法、精进、喜这些觉支的平衡,是不懈怠性;念、定、轻安、舍这些觉支的平衡,是已发勤性;七觉支的平衡,就是策励的意思。”

39现在,为了说明那位通过正精进而成就道果的人应当为世间利益而说法,紧接着就在示义上列出了智慧。其中,“种种法的显示性”,就是依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来显示、阐明、解说种种法。“显示性”就是显示。“示义”,就是把种种义理开示给他人。法和义,这两者本身就是一回事。

4040. 现在,为了说明那位以如法之言开示他人的圣者,其作为依真实自性而说法之因的见清净,紧接着就列出了见清净智。其中,一切法的一摄以及种种性与单一性的通达:就是通过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的一摄,以及对欲贪等的种种性、对出离等的单一性的通达,这就是现观的意思。它则是道智和果智。道智在现观诸谛的刹那,以现观诸谛而通达,所以叫通达;果智因为已经通达,所以叫通达。一摄性:这里摄有四种——生类摄、同生类摄、作用摄、计数摄。其中,所有刹帝利都来,所有婆罗门都来,所有吠舍都来,所有首陀罗都来;毗舍佉贤友,正语、正业、正命,这些法摄在戒蕴中,这名叫生类摄。就像说同一生类者都来的地方那样,这里一切依生类而成为一摄。所有憍萨罗人都来,所有摩揭陀人都来,所有婆卢羯车人都来;毗舍佉贤友,正精进、正念、正定,这些法摄在定蕴中,这名叫同生类摄。就像说在同一地方出生、成长的人都来的地方那样,这里一切依出生地和居住地而成为一摄。所有象兵都来,所有马兵都来,所有车兵都来;毗舍佉贤友,正见、正思惟,这些法摄在慧蕴中,这名叫作用摄。因为那一切都是以自身的作用而成为一摄。眼处算入哪一蕴的数目?眼处算入色蕴的数目。如果眼处算入色蕴的数目,那么就应该说眼处被色蕴所摄,这名叫计数摄。这里所指的就是这一种。在如性等十二种行相中,各各单独以一法而摄、以计数而限定,这些就是“一摄”;一摄的状态,就是一摄性。

见清净智指的是道果智即见。见本身就是清净,所以叫见清净;见清净本身就是智,所以叫见清净智。道智得以清净,所以叫见清净;果智因为已经清净,所以也叫见清净。

4141. 现在,为了把能成就见清净的观智分成两种来说明,紧接着就列出了忍智和摄受智。其中,“已解慧”是指对色蕴等法从无常等角度已经了知而生起的慧。“忍智”是指对已经了知的内容能够安忍,所以叫忍;这忍本身就是智,所以叫忍智。这个名称排除了单纯的承受之忍。这是通过“对聚的思惟”等方式生起的初阶观智。

4242. 因为已被触及,所以称为慧:由于对色蕴等以无常等方式,以智的接触而触及,所以生起的慧就是“已触慧”。“摄受智”是指:已经触及之后,就深入、进入,所以叫摄受智。也有人把“ga”这个音节读成短音。这是依坏灭随观等方式而生起的锐利观智。不过有些人说:“观智本身,如果由信来引导,就是忍智;如果由慧来引导,就是摄受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两种智就不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如果它们不能共存,那么一个声闻弟子就不可能具备与六十七种声闻弟子共通的诸智,所以那种说法不合理。

4343. 现在,因为凡夫和有学对观所涉及的蕴等诸法,是整体地审察,而不是只审察其中一部分,所以他们得不到“部分住”;只有阿拉汉才能随自己的意愿得到“部分住”。因此,在讲了成就见清净的诸智之后,紧接着就列出了阿拉汉见清净成就后的“部分住智”。其中,“统合慧”是指:对蕴等诸法中某一特定部分——也就是受法——进行统合、总集、聚集的慧。也有人读作“统合慧”,意思是一样的。

对“部分住智”来说,所谓“部分住”,就是依蕴等法的一部分、一分、一个组成来安住;对那个部分住的智,就是部分住智。这里说的“部分”有很多种:蕴的部分、处的部分、界的部分、谛的部分、根的部分、缘起支的部分、念处的部分、禅那的部分、名色的部分、法的部分。虽然有这么多种,但这里的部分其实就是受。怎么理解呢?在五蕴里,依受蕴来说,这是蕴的一部分;在十二处里,依受来说,这是法处的一部分;在十八界里,依受来说,这是法界的一部分;在四谛里,依受来说,这是苦谛的一部分;在二十二根里,依五受根来说,这是根的一部分;在十二缘起支里,依触缘受来说,这是缘起支的一部分;在四念处里,依受随观来说,这是念处的一部分;在四禅里,依乐、舍来说,这是禅那的一部分;在名色里,依受来说,这是名色的一部分;在善等一切法中,依受来说,这是法的一部分。这样,受就是蕴等法的一部分,以对那受的观察来说,就是部分住。

4444. 现在,因为凡夫和有学在修习定所生慧等的时候,是把各自应当修习的修行法门作为主导、作为首要,然后观察那些应当被断除的、与修行法门相对立的、自性各不相同的种种法具众多过患,从过患的角度去审视,再依照每一种修行法门把心安立下来,从而断除那些对立之法。在断除的时候,他们在观智阶段看见一切行是空的,之后以彻底断除的方式断除。这样断除时,他们以一次通达的方式证悟诸谛而断除。一切圣者都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随各自的情况而修行。因此,在部分住智之后,依次列举了想转智等六种智。其中,由于是主导,所以叫慧,意思是以出离等为主导,把出离等放在优先地位,依这种优先地位而生起的慧。“想转智”中,想的转开、回转、背离,就是想转;以那个把各种修行法门当作主导的想为因、为工具,从欲贪等处转开的智,这样说。虽然这里没有说“从何处转开”,但从哪里转开,就从那里转开,这是自然被理解的,就像“转开随观”一样。而这个想,它的特相是认知;作用是再次认知“就是这个”,并制造原因相,就像木匠等人在木头上做记号;现起是依照所执取的相而生起执著,就像盲人摸象;或者,因为它在所缘上不深入而停留不久,所以现起为不久住,就像闪电;它的直接原因是当时呈现于面前的境界,就像在草丛中的稻草人那里,小鹿生起“是人”的想法。

45“种种慧”:因为应修习种种自性法,并借着观察另一类自性法(欲贪等)中的过患而生起的慧。“种种”这个词是表示相状的处格。或者,“断除种种”就是“种种”,意思是:以断除种种为相、以断除种种为因,安住在出离等法上的慧——这就是它的意趣。“心转智”:就是心从欲贪等转向出离等的智。这里说的“心”,特指“思”。这个思,特相是意志的状态,或者说是策励连结;作用是累积业行;现起是协调结合,能成就自己与他人的职责,就像大弟子、大工匠等一样。再者,在忆念紧急事务等情况下,这个思会以激励相应法的方式变得很明显。

4646. 安立慧:就是依靠出离等,把心安立下来的慧。心转智:就是通过断除欲贪等,使心转离的智。这里说的心,以了别为特相,以在前引导为作用,以相续连结为现起,以名色为所依。

47对于“空性”的慧,是指以“我”与“我所”皆空,而转向无我、无我所的无我随观慧。在“智的转离”中称为智,是因为智本身就从执取中回转,所以称为转离;那成为智之转离的智。

4848. 关于“放舍慧”:这里,“放舍”就是舍弃、放下。从欲贪等中放舍,就是依出离等而生起的慧。“解脱转智”:因为从欲贪等中解脱出来,所以叫解脱;解脱本身就是转,叫解脱转;这解脱转就是智。

49对于每一谛的四种、四种无颠倒自性,以作用而不迷惑地生起的慧,就是“如实义慧”。“谛转智”:从四谛双双出起而转起,所以叫谛转,这本身就是智。同一个智,依增上法而说,称为“想转”;依应断法而说,称为“意转”;依心之安立而说,称为“心转”;依断除敌对法而说,称为“解脱转”,这样说了四种。无我随观从空的样貌而说为“智转智”。而道智在前面被说为“道智”和“无间定智”两种,这里则从转起的样貌而说为“谛转智”。

50现在,按照顺序,把由谛转智而运作的漏尽智所引生的六种神通智一一列出。其中,因为神变智的威力世间人都知道、最令人震撼,所以最先列出神变智;因为天耳智的所缘比较粗显,而他心智的所缘比较微细,所以第二列出天耳智;因为所缘微细,所以第三列出他心智。在三明当中,因为能破除覆盖宿世的过去黑暗,所以最先列出宿住随念智;因为能破除现在和未来的黑暗,所以第二列出天眼智;因为能彻底断除一切黑暗,所以第三列出漏尽智。其中,“身”也指色身。“心”也指作为基础的禅那心。“单一决定状态”,是指以预备心把身心置于单一状态,以及在想前往时,无论以可见之身还是不可见之身,都相应地使身与心融合在一起——这就是这里所说的意思。这里,“身”指身体。身体因为是不净的积聚,是头发等可厌之物以及眼病等几百种疾病的生起之处,所以称为身。“乐想与轻想”:这里,与第四禅相应的想只有一个,但按行相的差别分为两种,并用“与”字表示合集。在第四禅中,舍因为寂静而被称为“乐”,与它相应的想就是“乐想”。正是这个想,因为脱离了诸盖以及寻等敌对法,所以成为“轻想”。“以决意为先导”:就是依增强而住立的方式,也就是依进入的方式,这是它的意趣。“以决意为先导”中的“与”字应当连接起来理解。到这里,已经按相应方式说明了所有种类神变智的原因。

“成就”这个词,指的是成就的本质,所以“成就”就是慧。关于“神变种类”的智:以成就之义为神变,也就是以产生之义和获得之义来说的。凡是能产生、能获得的,就称为“成就”。正如经中所说:“对于渴望欲乐的人,他这愿望就会成就。”(《经集》772)同样地,“出离成就,所以是神变;能示现,所以是教诫神变;阿拉汉道成就,所以是神变;能示现,所以是教诫神变。”(《无碍解道》3.32)另一种说法:以成就之义为神变,这是“方便成就”的别名。因为方便成就能够产生所期望的果报,所以是成就的。正如经中所说:“这位质多居士具足戒行、有善法,如果他发愿:‘愿我未来成为转轮王’,那么由于戒行清净,他心中的誓愿就会成就。”(《相应部》4.352)另一种说法:众生依靠这个而成就,所以是神变;“成就”就是增长、达到殊胜的状态,这是所说的意思。神变本身就有种种形态,所以叫“神变种类”,意思是神变的部分、神变的区分。对那神变种类的智,就称为“关于神变种类的智”。

51依寻的扩散力:在为了生起天耳界而作准备修行的时候,对自己在种种声音相上的寻的扩散力,也就是寻的冲力。这里说的“寻”,就是能寻思,所以叫寻;或者寻思本身就是寻,意思是审虑。这个寻以把心安置到所缘上为特征,以撞击、反复撞击为作用。正因为这样,才说修行者通过它让所缘成为被寻撞击、被寻反复撞击的。它以把心引向所缘为表现;不过,因为它在被同类作意所摄、又被根所限定的境域中无障碍地生起,所以说它以“进入视野的境域”为足处。所谓“种种与单一声音相”,是指种种自性的与单一自性的声音相。这里,声音本身就是相,因为它是寻生起之因,又因是行相。依鼓声等而成为一团的声音,或者多种声音,或者不同方向的声音,或者不同众生的声音,是“种种声音”;同一方向的声音,或者同一众生的声音,或者依鼓声等而各自单一的声音,是“单一声音”。这里说的“声音”,就是能响,意思是被告知。所谓“贯通之慧”,就是进入之慧,意思是了知之慧。所谓“耳界清净智”,就是以闻之义及无命者之义为耳界,又以作耳界作用之义而称为耳界,因为清净、无杂染,所以是清净;耳界本身就是清净,即耳界清净;耳界清净本身就是智,即耳界清净智。

52三种心:就是与喜俱行的心、与忧俱行的心、与舍俱行的心这三种心。由于扩散:意思是以扩散的状态、以冲劲的方式。这里用的是从格来表示原因,也就是说,为了生起他心智而做准备工作的时候,以他人这三种心的扩散为因。以诸根的明净为途径:是指以眼等六根的明净为途径。这里,诸根所依的地方,通过以果说因的比喻方式,被称为“根”,就像经里说的:“贤友,你的诸根非常明净,肤色清净、皎洁。”(《大品》60)在诸根所依的地方中,这里特指心所依处。以明净为途径,就是以没有浑浊的状态为途径。应该知道,本来应该说“以明净和不明净为途径”,但省略了“不明净”这个词。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察觉这个是不明净的”这种认知,只有依靠明净才可能产生,所以只说“以明净为途径”,就已经包含了不明净的意思。于种种与单一心识运作之通达慧:就是随其相应,了知具有多种性质和单一性质的八十九种心之运作的智慧。在这里,未得定者的心识运作是多种多样的,得定者的心识运作是单一的。或者说,有贪等心是多种多样的,离贪等心是单一的。他心智这个词中,pari 是遍的意思,也就是限定、确定的意思。心的限定就是他心,他心与智合在一起就是他心智。也有写成 vipphāratā 的读法,意思是扩散性。

53依缘而转起之法:是指依缘起法则、从缘而生起的缘所生法。依种种与单一业扩散之力:在这里,不善业是“种种”,善业是“单一”。或者,欲界业是“种种”,色界与无色界业是“单一”。语法关系是:依种种与单一业扩散之力,对依缘而转起之法进行通达的慧。宿住随念智:过去往昔诸生中曾住过的诸蕴,就是“宿住”。“住过”是指曾居住、经历过,在自己的相续中生起后又灭去。或者,过去往昔诸生中曾住过的法,就是“宿住”。“住过”是指以境而住,以自己的识所知、所限定,或者也为他人的识所知。在“忆念截断足迹等”中,这些只属于诸佛。宿住随念:以那随念宿住的念,就是“宿住随念”;“智”是指与那念相应的智。

54以光明为途径:为了用天眼看见色法,凭借火遍、白遍、光明遍当中任意一种作为第四禅所缘的遍处光明的力量为途径。种种与单一之色相:不同众生的色,或投生到不同身类的众生的色,或不同方向的色,或不混杂的色,这些是种种色;一个众生的色,或投生到同一身类的众生的色,或同一方向的色,或从不同方向等混杂在一起的色,这些是单一色。这里,色只指颜色处。因为它能显现,当它呈现色彩变化时,能显示已入心之状态,所以叫色。这些色本身就是色相。此即就种种与单一之色相而言。于见义之慧:指具有见之自性的智慧。

“天眼智”:它和天眼相似,所以叫“天”。因为天人们由善业所生的清净眼根,不被胆汁、痰、血等阻碍,远离了种种杂染,所以能够领受极远处的所缘,这就是“天”眼。而这里的智眼也是由精进修行之力所生,和那种天眼一样,所以因为与天眼相似而叫“天”;又因为是通过天住而获得、依止于天住,所以也叫“天”;又因为以光明遍为基础而具有大光明,所以也叫“天”;又因为能看见穿过墙壁等处的色法、具有广大远达性,所以也叫“天”。这一切应当依据声论来理解。以“见”为义,所以是眼;能执行眼的作用,所以也像眼一样是眼。它既是天又是眼,所以叫“天眼”;这天眼本身就是智,所以叫“天眼智”。

55以六十四种行相:在八种道果中,每一种道果都按八根来算,这样就有六十四种行相。三根:指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这三根。自在转之慧:就是以自在而转起的慧。应当知道,这是在阿拉汉果位上,以八根之力、八种行相,唯独就具知根达到自在状态来说的。即使在阿拉汉道的刹那,具知根的自在并不存在,但以因成就故、为成彼义而说,因此称为自在转之慧。漏尽智:能够摧坏自己应被断除诸漏的阿拉汉道智,就称为漏尽智。

56-5956-59. 现在,为了说明与称为“漏尽智”的阿拉汉道智相关联的四种道智,每一种道智都以单一方式通达(四谛),所以列出了“遍知义的慧”等四种智。在那里,苦谛因为粗显、又是一切众生共通的,所以容易了知,因此先说;为了显示它的因,紧接着说集谛;为了让人知道“因灭则果灭”,紧接着说灭谛;为了显示证得灭的方法,最后说道谛。或者,为了令贪著有乐之乐的众生生起悚惧,先说苦;为了让人知道“这苦不是无因来的,也不是自在天等所造,而是从这个因来的”,紧接着说集谛;然后,因为被有因之苦所制伏、心生悚惧、寻求出离的众生,通过看见出离而获得安慰,所以说灭;再之后,为了证得灭,说能到达灭的道。现在,以这个顺序列出了以这些为对象的诸智。其中,“遍知义”是指苦的应遍知自性,有逼迫等四种;“断除义”是指集的应断除自性,有招感等四种;“作证义”是指灭的应作证自性,有出离等四种;“修习义”是指道的应修习自性,有导向出离等四种。

60-6360-63. 现在,为了说明已修习道的人通过省察的方式,或者未修习道的人通过听闻传承的方式,分别了知各别的谛智,所以列出了“于苦之智”等四种智。其中,在“于苦”这个词里,“du”这个音表示可厌的。人们把可厌的儿子叫做“劣子”。而“kha”这个音表示空的。空的虚空就叫做“kha”。这第一圣谛,因为是种种灾祸的依处所以可厌,因为远离了凡夫所执取的恒常、清净、安乐、自我之性所以是空的。因此,由于可厌和空,就称为“苦”。

在“苦集”这个词里,“saṃ”这个音表示结合,就像在“samāgamo(集合)”“sametaṃ(会合)”这些词里那样。“u”这个音表示生起,就像在“uppannaṃ(已生)”“uditaṃ(已起)”这些词里那样。而“aya”这个音表示原因。这第二圣谛,就是当其余诸缘和合时,苦生起的原因。因此,因为它是苦的结合与生起之因,所以称为“苦集”。

在“苦灭”这个词里,“ni”这个音表示不存在,“rodha”这个音表示牢狱。所以,因为在这里,被称为轮回牢狱的苦的牢狱在一切趣中都空无所有,所以是“不存在”;或者,因为证得它的时候,轮回牢狱的苦的牢狱就不存在了,因为它与它正好相反,所以也称为“苦灭”。又或者,因为它是苦不再生起、灭尽的缘,所以称为“苦灭”。

在“趣向苦灭之道”这个说法里,因为这条道以取苦灭为所缘的方式走向苦灭,面向它,而且它也是达到苦灭的修行,所以称为“趣向苦灭之道”。前面为了显示从诸行出起的样貌,把四种道智说成“于道之智”;为了显示能给出无间果的因的样貌,说成“于无间定之智”;为了显示从诸行转离的样貌,说成“于谛转离之智”;为了显示阿拉汉道智是依照道的次第才生起,以及那智是证知的状态,所以只把阿拉汉道智说成“漏尽智”。然后,为了显示四种道智是同一通达,说了“遍知义之慧是于苦之智”等四种智。再进一步,为了显示在每一个谛上各别各别地生起,列举了“于苦之智”等四种智。应当这样了知前后之间的差别。

64-6764-67. 现在,为了说明一切圣者的四无碍解智都是依靠圣道的力量才得以成就的,又列举了义无碍解智等四种无碍解智。应当知道,这些无碍解智即使没有无碍解的细分,也是所有圣者共通的纯粹无碍解智;而前面所列举的,则是已获得无碍解分别的人所达到的、有区分的无碍解智。这就是两者在前后文中所说的差别。或者说,因为紧接着前面列举的、以苦为所缘和以灭为所缘的智是义无碍解,以集为所缘和以道为所缘的智是法无碍解,对这两者的表述的智是辞无碍解,对这些智的智是辩无碍解,所以为了显示这一层意义上的差别,应当知道此处列举的是纯粹的无碍解智。正因为如此,前面用“种种”一词加以区分来说,而这里则不作这样的区分来说。

6868. 这样按顺序列举了六十七种与声闻弟子共通的智慧之后,现在为了显示声闻弟子所不共、唯如来独有的智慧,便列举了“根上下智”等六种不共智。在这里,如来观察众生是否堪受教法时,是用佛眼来观察的。所谓佛眼,就是指“根上下智”和“心性随眠智”这两种智慧。正如经中所说:

世尊确实以佛眼观察世间,当他观察众生时,看见有些众生的烦恼尘垢少,有些众生的烦恼尘垢多,有些众生根器锐利,有些众生根器迟钝,等等。

在观察众生的心相续时,他们首先观察根器成熟还是没成熟;知道根器成熟之后,为了随顺其意乐等而说法,接着观察意乐、随眠和行迹。因此,最先列出的是根上下智,紧接着是意乐随眠智。而说法的时候,对于那些应当用神通来调伏的人,他们就示现神通,所以在意乐随眠智之后,紧接着列出了双神变智。为了说明这三种智的因,紧接着列出了大悲智。为了说明大悲智的清净,紧接着列出了一切知智。为了说明一切知智必定与对一切法的转向相关联,以及一切知智本身没有障碍,紧接着列出了无障智。应当这样理解。

关于“根上下智”,这里要把上面“众生”这个词拿过来,组合成“众生的根上下智”。本来该说“parāni ca aparāni ca parāparāni”,也就是殊胜和低劣合称“胜劣”,但按照连声规则变成了“ro”音,所以说成“paroparāni”。“paroparānaṃ bhāvo”就是“胜劣性”,即“paropariyaṃ”;“paropariyameva paropariyattaṃ”,也就是胜劣性本身就是胜劣的状态。对于应受教化的众生,他们信等五根的胜劣状态就是“indriyaparopariyattaṃ”,即根的胜劣状态;了知这种根器胜劣状态的智慧,就是“indriyaparopariyattañāṇaṃ”,意思是了知诸根殊胜或低劣的智慧。也有读作“indriyavarovariyattañāṇa”的。“varāni ca avariyāni ca varovariyāni”,殊胜和不殊胜合称“胜劣”;“varovariyānaṃ bhāvo varovariyattaṃ”,即胜劣性,应这样组合理解。“avariyāni”的意思是不殊胜。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parāni ca oparāni ca paroparāni”,殊胜和低劣合称“胜劣”;“tesaṃ bhāvo paropariyattaṃ”,即它们的状态就是胜劣性,应这样组合。“oparāni”说的就是“orāni”,意思是低劣的,就像“paroparā yassa samecca dhammā”等句中的用法一样。也有用依格说成“indriyaparopariyatte ñāṇaṃ”的读法。

69对于“众生的意乐与随眠智”这一说法,在这里,对色等诸蕴,因为欲贪而执著,所以称为“众生”。世尊确实这样说过:

拉特,在诸色中,凡是欲、贪、欢喜、渴爱,心在那里执著、在那里黏着,因此就被称为“众生”。在受、想、行、识中,凡是欲、贪、欢喜、渴爱,心在那里执著、在那里黏着,因此就被称为“众生”。

只琢磨字面的人,不去考察其中的含义,就主张“这不过是个名称而已”。而那些考察含义的人,则依据“执著”这层关联,主张它就是有情,也就是这些有情。所谓“意乐”,就是“依止于此”的意思,这是对为邪见或正见、为欲贪等或出离等所熏修的心相续的称呼。在有情的心相续中随眠、随之运作的,就是随眠,这是对已经具有力量的欲贪等烦恼的称呼。意乐和随眠合在一起,就是意乐随眠。通过总举其类以及相违释的构词方式,应当知道这里用的是单数形式。因为行为和胜解都包含在意乐随眠之中,所以在总标时,就把关于行为和胜解的智一并归入意乐随眠智,而说为“意乐随眠智”。因为是以什么意图作了总标,也就是以同样的意图作了详解。

70关于“双神变智”:这里,火堆、水流等不先不后,在同一刹那同时生起,所以叫“双”;因为能去除不信等对立之法,所以叫“神变”;它既是双又是神变,因此叫“双神变”。

71关于“大悲等至智”:在这里,当他人受苦时,能让善人的心震动,所以叫“悲”;或者说,它削减、灭除他人的苦,所以叫“悲”;或者说,它以遍满的方式在受苦的人当中扩散开来,所以叫“悲”。因为遍满的作用和功德特质而变得广大,这广大的悲就是“大悲”。具大悲心的人证入这个定,所以叫“等至”;大悲本身就是这个等至,所以叫“大悲等至”。在那个大悲等至当中,与它相应的智慧,就是这里说的“大悲等至智”。

72-7372-73. “一切知智”和“无障智”这里,因为已经了知了一切,也就是了知了五种所导之相的全部,所以叫“一切知”;一切知的状态就是“一切知性”,那智本身在应该说成“一切知性智”的地方,被说成了“一切知智”。其实,一切法可以分成有为、无为等等,也就是行、变化、相、涅槃、施设,正好就是五种所导。而“一切知”可以有五种:次第一切知、一时一切知、常一切知、能一切知、已知一切知。其中,因为不可能按顺序了知一切的时候,所以“次第一切知”不成立;因为不能在一刹那间执取一切所缘,所以“一时一切知”不成立;因为眼识等各自按照自己的所缘生起心,这与有分心相违背,没有道理,所以“常一切知”不成立。剩下的当中,因为完全具备遍知一切的能力,所以“能一切知”可以成立;因为已经了知一切法,所以“已知一切知”可以成立。如果说能一切知的人还没有遍知一切的体性,那也不对。

“在他那里,没有任何东西是没见过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未知的、不可知的。

如来彻底了知一切应当了知之法,因此被称为普眼。”

因为前面已经说过,所以只有“知一切智”才说得通。这样一来,从作用上、从不迷乱上、从理由成立上、从与转向相系属上,确实就是一切知智。正因为它与转向相系属,所以对它来说不存在障碍,这就是“无障碍”;而这无障碍本身就是“无障碍智”。

这些七十三智,是依与声闻共和不共的方式列出的。对于这七十三智,从开头起所说的这七十三智,这里的属格表示“总括”的意思。也有读作“七十三”的文本。当应该说“七十三”时,要知道这是用一个复数形式来表达。六十七智,就是从开头起所说的六十七智。与声闻共:因为在听闻之后生于圣洁的种姓,所以叫声闻;他们共同持有这些智,所以叫共;对如来来说,与声闻弟子们共通的智,就是与声闻共的智。六智,就是最后列出的六智。声闻不共:不与声闻们所共同,唯属如来的智。

在《无碍解道》的注释《正法显明》中,

《智论母总示分》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