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行差别智解说的注释

3. 慧品义注 · 7 段

68在“行差别智”的解说中,关于“识行”等说法:在所缘上活动,所以叫“行”;识本身就是行,所以叫“识行”。以无明而活动,或以无明而行动,或在未知中活动,或无明的活动,所以叫“无明行”。智本身就是行,或以智为行,或以智而活动,或在已知中活动,或智的活动,所以叫“智行”。“为了见”:为了见色而生起。“转向唯作无记”:把心相续从有分流中拉开,转向色所缘,使心转向、朝向,这叫“转向”;因为没有果报,只是单纯的作用,所以是“唯作”;不依善或不善来记别,所以是“无记”。“见的含义”:依它而见,或它自己见,或只是见本身,所以叫“见”;见本身就是其含义,所以叫“见的含义”。“眼识”:指善果报或不善果报。“因为已见”:由于眼识已经见了色所缘,所以对还没见的所缘就没有领受心。“领受的果报意界”:登上那已见的所缘,所以叫“领受”;这是兼具两种果报的领受意界。“因为已被领受”:指已经登上了色所缘。“果报意识界”:指兼具两种果报的推度意识界。这个道理也适用于耳门等。推度之后,论中虽然没有提到确定心,但注释师们说过,所以应当知道确定心也是可以有的。“为了了知”:为了了知法所缘以及色等所缘。“转向唯作无记”:指意门转向心。“了知的含义”:依紧接着其后的速行来说,所缘的了知本身就是其含义,不是别的。由于上面已经分别说了不善速行以及毗婆舍那、道、果速行,所以其余的速行应当在这里摄取。然而,依据“与善业不相应而活动,就是识行”等说法(《无碍解道》1.70),这里只应取笑起心速行。因为在六门中只说了无因心,即两个转向、两个五识、两个领受、三个推度、一个笑起心,所以应当知道,只有十八种无因心是识行。

69现在,为了说明“识行”只是以了知所缘为本质,所以说了“无贪而行”等话。识在和贪等相应、和信等相应的时候,会变成不同的状态;当这些相应法不存在时,它就只安住在自己的状态里。因此,用“无贪”等说法,是在显示前面所说的那些识纯粹只是识的作用。“此中没有贪”,所以叫“无贪”。“无贪”也有读成短音的“nirāgā”。这里,贪就是染着的状态。其余几项:嗔是厌恶的状态,痴是迷惑的状态,慢是自恃的状态,见是颠倒看的状态。掉举,就是心的散乱状态,或者是不寂静的状态。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随眠,就是潜伏存在。本来应该说“无随眠”,却说成“非随眠”,意思是一样的。这里应当知道,这是就那些已经达到缠缚状态的法来说其不存在的。因为识行并不是只就那些已断随眠者而说的。凡是名为“无贪”等的,那它就是与贪等相离的,因此为了显示另一种说法,说了“与贪相离”等话。接着,为了显示与其他的善法相离,说了“以善业”等话。善法因为远离贪等过失,所以是无过失的。因为与能令清净的惭、愧相应,所以是清净的。因为现起的快乐,所以“乐生起”,即这些法的生起是乐的;或者说,因为乐异熟,所以“乐生起”,即这些法的增长是乐的。与所说的相反,不善法应当配合起来说。“于识知而行”:由识所了知的对象,名为“识知”;于那个识知的对象中。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就像因与蓝色颜料结合而成为蓝布一样,因与识结合而成为“识知”的识;于那个识中而行,就说为“识行”。识本身就有这样的行,就是说,上述那样的识有上述那样的行,这是意思。并且,依世俗说法,说为“识的行”,然而从识之外,并没有另外的行。自性清净的心,因为无烦恼故,这里所说的这种心,因为贪等烦恼不存在,所以自性本来就是清净的。因此,只是了知,就是行,所以说为“识行”。也有“因为无烦恼故”这样的读法。

在无明行中,对于可意的事物:它们让心投入、让心欢喜,或者让心增长、扩展,所以叫可意;可意的本身就是可意的。在那些可意的事物中。然而,那些事物无论是可喜的还是不可意的,从执取的角度来说,都是可意的。因为并不是只在可喜的事物上才生起贪,只在不可意的事物上才生起嗔。为了贪的速行:指以相续的方式,为了贪的生起而转起的。转向唯作无记:指在眼门中,属于不如理作意的转向唯作无记意界。贪的速行:指贪大多数生起七次,那一次又一次反复生起的贪本身。无明行:因为贪是由无明产生的,所以说贪是以无明而行的,这就叫无明行。其余各项也是同样的道理。以这两者不加观察的事中:指因贪和嗔而缺乏平等观察的、名为色所缘的事。为了痴的速行:指以疑和掉举的方式,为了痴的生起而转起的。无明行:纯粹是无明的行,不是别的行。结缚的等等,是描述慢等自性的词。其中,结缚的:指以高举的方式结缚而安住的状态。所执取的:指超越了色的无常等真实状态,而从反面执取了常等状态。散乱的:指在色所缘上达到散乱状态的。达未决定状态的:指达到不确定状态的。得强力的:指达到力量强盛状态的。在诸法中:指在色等法中,或者在作为法所缘的诸法中。

70因为贪等是由无明而产生的,所以为了说明无明在与贪等相应时的特殊作用,就说了“有贪而行”等话。其中,“有贪而行”应当理解为:以痴、慢、邪见、慢随眠、见随眠和无明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瞋而行”是以痴和无明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痴而行”是以贪、瞋、慢、见、掉举、疑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慢而行”是以贪、痴、欲贪、有贪和无明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见而行”是以贪、痴、欲贪和无明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掉举而行”和“有疑而行”是以痴和无明随眠的速行方式而行的。“有随眠而行”在这里也应按同样的方式理解:以每一种随眠为根本,在那个心里根据可得的其余随眠,来构成“有随眠”的状态。“与贪相应”等说法,只是“有贪”等的另一种表达。正是这个行,因为与贪等相应而一起生起,所以得到“有贪”等名称;因为与贪等在俱生、俱灭、同依处、同所缘等方式上相结合,所以得到“与贪相应”等名称。再者,为了说明它也是无明行,因为与善业不相应、与不善业相应,所以说了“与善业”等话。其中,“未知”是指:由于痴以无智为特征,所以是就依真实面目而未被了知的所缘而说的。其余内容与前面所说相同。

71在智行这部分,因为能作为还灭随观等的无间缘的转向作用无记心并不存在,所以为了它们,就不说转向作用无记,而只说了还灭随观等。因为转向只是为了随顺智才生起,从此之后才有还灭随观、道和果。这里说的“果等至”,不论是紧接在道之后生起的,还是隔一段时间才生起的,两种都包括在内。在“无贪而行”等说法中,应当知道“无贪”等是就与贪等相对治的角度来说的;而在识行中,则只是从没有贪等的意义上说。“于已知中”是指依照真实状况而了知。“其余的识行”等说法,显示三种行互不混杂。纯粹以识的作用生起的无因心,是识行;专以无知的作用生起的十二种不善心,是无知行;以殊胜的智慧作用生起的观、道、果,是智行。这样一来,这些行互不混杂,而除了观之外的有因欲界唯作与善,以及有因欲界果报,还有色界、无色界的善与无记,应当知道它们是脱离这三种行的。由于以涅槃为所缘的还灭随观已经归入智行,所以应当知道,那些观察涅槃、道、果的、属于有学和无学的观察智,也包含在智行之内。因为它们同样殊胜地发挥着智慧的作用。

《行差别智论》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