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尼萨耆亚篇

全篇 566 段

「第一品」衣品

第一咖提那学处

诸具寿,此三十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法来诵说

45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毗舍离(Vesālī)的乔达摩支提。就在那时,世尊允许了诸比丘[持]三衣。六群比丘心想:“世尊允许了三衣。”于是,他们穿着一套三衣进村,一套三衣放在寺院里,又一套三衣穿着去洗澡。那些少欲的诸比丘……对此感到不满、批评、指责:“六群比丘怎么能持有多余的衣呢!”于是,那些比丘用各种方式呵责了六群比丘后,将这件事报告了世尊。……“诸比丘,听说你们真的持有多余的衣吗?”“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了……“愚痴的人啊,你们怎么能持有多余的衣呢!愚痴的人啊,这既不能让未生信者生信……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460任何比丘,持有多余的衣,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nissaggiya pācittiya,古译:舍堕波逸提)。

就这样,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了这条学处。

461就在那时,具寿阿难(Ānanda)有一件多余的衣出现了。具寿阿难想把这件衣送给具寿舍利弗(Sāriputta)。而具寿舍利弗住在娑鸡帝(Sāketa)。于是,具寿阿难心想:“世尊制定了学处:‘不得持有多余的衣。’我这里有了多余的衣。我又想把这件衣送给具寿舍利弗,但具寿舍利弗住在娑鸡帝。我该怎么办呢?”于是,具寿阿难就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世尊问:“阿难,舍利弗大概多久会来呢?”阿难答:“世尊,大概第九天或者第十天。”于是,世尊以此因缘、以此事件,作了法语的开示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允许你们最多持有十天多余衣。而且,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462做好衣、咖提那衣已经舍出之后,多余的衣最多可以存放十天;超过这个期限,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463所谓“衣已做好”,是指比丘的衣若已做好,或丢失,或毁坏,或烧毁,或对衣的来临希望已断绝。

它是在八种事由的某一种事由下被解除的,或者是被僧团在期间内解除的。

所谓“以十日为限”,是指最多可以持有十日。

是指既没有决意,也没有净施的。

所谓衣,是指六种衣中的某一种衣,属于可以净施的最后一种。

在第十一日明相升起时,便成为尼萨耆亚(nissaggiya,古译:尼萨耆波逸提,意译:舍堕)。应当舍给僧团、或者舍给一组、或者舍给个人。而且,诸比丘,应当这样舍:那位比丘要来到僧团那里,把上衣搭在一肩,顶礼上座诸比丘的双足,然后蹲坐下来,合掌,应当这样说:“尊者,这件衣是我超过十日存留的,是属于尼萨耆亚的。我现在把这件衣舍给僧团。”舍出之后,应当忏罪。应当由一位聪明、能干的比丘接受他的罪。舍出的衣应当归还。

464“尊者,请僧团听我说。这是某甲比丘尼萨耆亚的衣,已经舍给了僧团。如果僧团认为时机合适,僧团就将这件衣给那位某甲比丘。”

465那位比丘要来到几位比丘那里,把上衣搭在一肩,顶礼上座诸比丘的双足,然后蹲坐下来,合掌,应当这样对他们说:“尊者们,这件衣是我超过十日存留的,是属于尼萨耆亚的。我现在把这件衣舍给诸位尊者。”舍出之后,应当忏罪。应当由一位聪明、能干的比丘接受他的罪。舍出的衣应当归还。

466“请诸位尊者听我说。这是某甲比丘尼萨耆亚的衣,已经舍给了诸位尊者。如果诸位尊者认为时机合适,就请诸位尊者将这件衣给那位某甲比丘。”

467那位比丘应接近一位比丘,将上衣偏袒一肩,蹲踞而坐,合掌,对他这样说:“贤友,我这件衣超过十日,是应舍的。我把这件衣舍给具寿。”舍出之后,应发露罪过。该比丘应接受所发露的罪。应将已舍出的衣交给对方,说:“我把这件衣给具寿。”

468超过十日,有超过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超过十日,有疑惑,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超过十日,有未超过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未决意,有已决意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未净施,有已净施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未舍弃,有已舍弃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没有丢失,有丢失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没有毁坏,有毁坏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没有烧掉,有烧掉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没有被抢走,有被抢走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

未将应舍的衣舍出而继续使用,犯恶作罪。未超过十日,有超过想,犯恶作罪。未超过十日,有疑惑,犯恶作罪。未超过十日,有未超过想,无犯。

469无犯的情况:十日之内作决意、作净施、舍弃、丢失、毁坏、烧掉、被人强行拿走、因信任而拿走者、精神失常者、最初犯戒者。

470就在那时,六群比丘不交还已舍出的衣。诸比丘将这件事报告世尊。世尊说:“诸比丘,不应不交还已舍出的衣。如果不交还者,犯恶作罪。”

咖提那衣学处第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