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10. 王者学处

4. 尼萨耆亚篇 · 27 段

53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Sāvatthī)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具寿伍巴南达(Upananda)·释迦比丘有位做大臣的支持者,派人给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送去了买衣的钱款,并带话说:“用这笔买衣钱买了衣之后,请给伍巴南达尊者穿上这件衣。”于是,那位信使就到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那里去了。到了之后,对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说:“尊者,这是特地给您送来的买衣钱。请尊者收下这笔买衣钱。”这么说时,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对那位信使说:“朋友,我们不收买衣钱。我们只收衣,在恰当的时候、如法的情况下。”这么说时,那位信使对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说:“那么,尊者有没有哪位负责帮忙办事的人呢?”就在那时,有位在家居士因为一些事情来到寺院。于是,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就对那位信使说:“朋友,这位在家居士就是诸比丘的办事人。”接着,那位信使就跟那位在家居士交代清楚,然后又到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那里去了。到了之后,对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说:“尊者,您指派的办事人,我已经跟他交代清楚了。请尊者到时候过去,他会给您衣,让您穿上。”

就在那时,那位大臣又派人到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那里传话说:“请尊者使用那件衣,我们希望尊者用过那件衣。”可是,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对那位在家居士什么也没说。那位大臣第二次派人到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那里传话说:“请尊者使用那件衣,我们希望尊者用过那件衣。”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第二次还是对那位在家居士什么也没说。那位大臣第三次派人到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那里传话说:“请尊者使用那件衣,我们希望尊者用过那件衣。”

就在那时,集市上有活动。集市的人定了一条规矩:“谁最后一个到,就罚五十钱。”这时,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就到那位在家居士那里去了。到了之后,对那位在家居士说:“朋友,我需要衣。”那位在家居士说:“尊者,请等一等,今日集市有活动。集市的人定了一条规矩:‘谁最后一个到,就罚五十钱。’”伍巴南达却一把拽住他的腰带,说:“朋友,你今日就得给我衣!”于是,那位在家居士被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逼得没办法,只好给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弄来了衣,结果最后一个赶到集市。大家就对那位在家居士说:“尊者(在家居士的尊称),你怎么最后一个到,把五十钱给输掉了?”

其时,那位在家居士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那些人。那些人纷纷指责、批评、非议说:“这些释迦子沙门欲望大、不知足!要给他们办点事都这么难。那位伍巴南达尊者,在家居士明明对他说‘尊者,请等一等’,他怎么就不肯等呢!”那些比丘听到了这些人的指责、批评、非议。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也指责、批评、非议说:“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在家居士明明对他说‘尊者,请等一等’,他怎么就不肯等呢!”然后,这些比丘用各种方式责备了具寿伍巴南达·释迦比丘之后,就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世尊问:“伍巴南达,听说在家居士对你说‘尊者,请等一等’,你却不肯等,这是真的吗?”伍巴南达说:“世尊,是真的。”佛陀世尊呵责说……“愚痴的人,在家居士对你说‘尊者,请等一等’,你怎么能不肯等呢!愚痴的人,这既不能让没有信心的人产生信心……诸比丘,你们应该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538如果有国王、大臣、婆罗门或居士,派使者为某位比丘送来买衣的钱,说‘用这笔买衣钱买衣,供养某某比丘’。如果那使者来对这位比丘说‘尊者,这是为您送来的买衣钱,请尊者收下’,比丘应当对使者这样说‘朋友,我们不收买衣钱;我们在合适的时候收的是如法的衣’。如果使者问‘尊者有没有可以替您办事的人’,需要衣的比丘可以指出一位净人——园民或居士,说‘朋友,这位就是替诸比丘办事的人’。如果使者把买衣钱交代给那净人后,回来对比丘说‘尊者指的那位办事人我已交代好了,请尊者适时前去,他会用衣供养您’;需要衣的比丘可以到那办事人处,催问、提醒两三次说‘朋友,我需要衣’。催问、提醒两三次而办成了衣,那很好;如果办不成,可以默默地站着等,最多四次、五次、六次。默默站着等而办成了衣,那很好;如果还办不成,却继续多番催讨才办成衣,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nissaggiya pācittiya,古译:舍堕波逸提)。如果办不成,就应当亲自去、或派人去送钱来的那家说‘你们为某位比丘送来的买衣钱,对那位比丘没有任何用处,请你们自己收回,别让财物白白损失’。这才是如法的做法。

539为了比丘,执取比丘为所缘,想要覆障比丘。

是指任何治理国家的人。

所谓“王臣”,是指任何依靠国王的饭食和工资而生活的人。

所谓“婆罗门”,是指生来就是婆罗门种姓的人。

所谓“居士”,是指除了国王、王臣、婆罗门之外,其余的人。

所谓“衣资”,是指钱银、或者黄金,或者珍珠,或者宝石。

以这现成备妥的衣资。

所谓“换取”,是指交换之后。

所谓“请供养”,是指你应给与。

如果那位信使去拜访那位比丘后这样说:“尊者,这些是为某位具寿准备的衣资,我们已经带来了。请具寿接受这些衣资。”那位比丘应该这样对信使说:“贤友,我们不接受衣资。我们只接受合适的、在适当时候给的衣。”如果那位信使对比丘这样说:“那具寿有没有哪位执事人呢?”诸比丘,需要衣的比丘可以指定一位执事人,可以是净人,也可以是近事男:“贤友,这位就是诸比丘的执事人。”不能说:“给他吧”,或“他会存放起来”,或“他会兑换”,或“他会买”。

假如那位使者这样告知那位办事人后,去见了那位比丘,这么说:“尊者,那位具寿指定并告知的办事人,我已经告知他了。请具寿适时去见他,他会成就您的衣。”诸比丘,需要衣的比丘应当去那位办事人那里,提醒他两三次、劝告他两三次,说:“贤友,我需要衣。”不应当说:“给我衣”、“拿衣来”、“帮我交换衣”、“帮我购买衣”。可以第二次这么说,也可以第三次这么说。如果这样能成就,这很好;如果不能成就,比丘就应当去那里,默然地站着,针对这件事明示。不应坐在座位上,不应接受食物,不应说法。如果被问到“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来的?”应当回答:“贤友,你知道的。”如果坐下,或接受食物,或说法,就破坏了这种站立明示。第二次也应当站着,第三次也应当站着。最多提醒四次,就应站着四次;提醒五次,就应站着两次;提醒六次,就不应再站着了。如果在此之后,他更努力还成就了那件衣,在努力时有恶作罪,得到衣时就成了应尼萨耆亚(nissaggiya,古译:尼萨耆波逸提,意译:舍堕)的。应当舍给僧团,或给团体,或给个人。比丘们,应该这样舍:……“尊者,这件衣是我通过超过三次提醒、超过六次站立明示而成就的,是应尼萨耆亚的。我将这件衣舍给僧团。”……“应给与。”……“应给与。”……“我给与具寿。”

如果这样还不能成就,那么,那些曾把作衣的资具送来给他的人,那位比丘应亲自前往他们那里,或者派一位使者去,说:“诸位贤者,你们为了比丘而送来的作衣资具,并没有给那位比丘带来任何好处。请贤者们取回你们自己的财物,不要让你们自己的财物损失。”

这是那里的随顺法性。

540对于通过超过三次提醒、超过六次站立明示而成就衣,如果是有超过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如果是怀疑,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如果是少于想,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以不足三次提醒、不足六次站立明示而成就衣:若作超过想,犯恶作;若疑惑,犯恶作;若作少于想,无犯。

541无犯的情况有:经过三次提醒、六次站立明示;不足三次提醒、不足六次站立明示;没有被提醒而给予;物主们主动提醒后给予;精神失常者;最初的犯行者。

王学处第十终

咖提那衣品第一

其摄颂:

已出咖提那三事,洗濯以及受持;

非亲族三事,以及两使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