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8. 金钱学处

4. 尼萨耆亚篇 · 19 段

582那时,佛陀、世尊住在王舍城(Rājagaha)的竹林松鼠喂养处。当时,具寿伍巴南达(Upananda)释迦子是某户人家的亲近者、常饭供养者。那户人家无论生起什么嚼食或啖食,都会分出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的一份收好。那时,有天傍晚,那户人家生起了一些肉。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的那份就被收好了。那户人家的小男孩在夜晚将尽、黎明时分醒来,哭着说:“给我肉吃!”于是,那男子便对妻子说:“把尊者的那份拿给孩子吧。我们会再买别的东西来供养尊者。”

那时,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于午前时分穿好下衣,持钵与衣,前往那户人家;到了以后,在备好的座位上坐下。于是,那男子便走近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走近后,礼敬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然后坐在一边。坐在一边后,那男子对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这么说:‘尊者,昨天傍晚有肉,尊者的那份就因此被收了起来。尊者,这孩子天快亮时醒来,哭着说:“给我肉吃!”尊者的那份就给了孩子。尊者,我用一个迦哈波那的钱,给您买点别的东西来,行吗?’(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问:)‘朋友,你确定把那个迦哈波那的钱给我了吗?’(男子说:)‘是的,尊者,给您了。’(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说:)‘那你就把那个迦哈波那的钱给我吧。’

其时,那男子给了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一个迦哈波那后,就埋怨、指责、非难道:‘我们就这样收取金钱,这些释子沙门也同样收取金钱!’那些比丘们听到了那男子埋怨、指责、非难的话。那些少欲的比丘……也埋怨、指责、非难说:‘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怎么能收取金钱呢!’然后,那些比丘用种种方式呵责具寿伍巴南达释迦子后,便将此事告知世尊……(世尊问)‘伍巴南达,你确实收取了金钱吗?’(伍巴南达答:)‘是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说:‘愚痴的人,你怎么能收取金钱呢!愚痴的人,这既不能让未信者生信……(也不能让已信者增信)……诸比丘,应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583任何比丘,亲手拿取金银,或叫人拿取,或同意把金银存放在自己这里,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nissaggiya pācittiya,古译:舍堕波逸提)。

584“凡……者”,是指凡是这样的、如此这般的……(中略)……“比丘”,是指……(中略)……此处所指的,正是这个意义上的比丘。

“金银”指的是:具有导师(世尊)之色者,即金色之物。

“钱”指的是:迦哈波那、铜摩萨迦、木摩萨迦、树胶摩萨迦等,凡是能在世间流通使用的。

“若此时……亲手捉持”,即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

所谓“叫人拿取”,是指指使他人接受[金银],也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

把那种“这是给圣者的”放在面前的东西接受下来,就成了尼萨耆亚(nissaggiya,古译:尼萨耆波逸提,意译:舍堕)罪。应当在大众中舍出。诸比丘,要这样舍:那位比丘应当走到僧团那里,把上衣搭在一肩,顶礼长辈诸比丘的脚,蹲坐下来,合掌,然后这样说:“圣者们,我接受了金银。这是我的尼萨耆亚物。我把这舍给僧团。”舍出之后,应当忏悔罪过。应当由一位贤能、有能力的比丘接受那罪过的陈白。如果这时有净人或者居士过来,应当告诉他:“朋友,你认得这个东西吧。”如果他说:“用这个买些什么带回来?”不应当说“买这个、买那个”。应当说明许用的东西:熟酥、油、蜂蜜、糖浆。如果他通过交易把这些带回来,除了那个接受金银的人外,其他所有人都可以用。如果能够这样,那很好;如果不行,应当告诉他:“朋友,把这个扔了吧。”如果他扔了,那很好;如果他不扔,应当委任一位具足五法的比丘做丢弃金银者:他不会因贪欲而偏私,不会因嗔恨而偏私,不会因愚痴而偏私,不会因恐惧而偏私,而且知道什么是已丢弃、什么是未丢弃。诸比丘,应当这样委任。先要请求那位比丘。请求之后,由一位贤能、有能力的比丘这样告知僧团:

585“圣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如果僧团时机合适,僧团应当委任某某比丘做丢弃金银者。这是动议。”

“圣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僧团委任某某比丘做丢弃金银者。哪位圣者同意这位某某比丘作为丢弃金银者的委任,请保持沉默;哪位不同意,请说出来。”

“某某比丘已被僧团委任为丢弃金银者。僧团同意,因此保持沉默,我这样记住了。”

那位被委任的比丘应当不作标记地丢弃。如果作了标记再丢弃,犯恶作罪。

586对金银有金银想,接受金银,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对金银有疑,接受金银,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对金银有非金银想,接受金银,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罪。

对非金银有金银想,恶作罪。对非金银有疑,恶作罪。对非金银有非金银想,无犯。

无犯的情况是:在寺院内或在住处内,收取或叫人收取后存放起来,心想“这东西属于谁,谁就会把它带走”;精神失常者;最初犯戒者。

金银学处第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