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7. 等首论

无碍解道 · 8 段

33对于一切法的正断、灭尽及不现起,此慧即是等首义的智。

所谓“一切法”: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欲界法、色界法、无色界法、出世间法。于此,以出离正断欲贪,以无瞋正断瞋恚,以光明想正断昏沉睡眠,以不散乱正断掉举,以法决定正断疑,以智正断无明,以喜悦正断不乐,以初禅正断五盖……以阿拉汉道正断一切烦恼。

于此,以出离而灭尽欲贪,以无瞋而灭尽瞋恚,以光明想而灭尽昏沉睡眠,以不散乱而灭尽掉举,以法的确定而灭尽疑,以智而灭尽无明,以喜悦而灭尽不乐,以初禅而灭尽诸盖……以阿拉汉道而灭尽一切烦恼。

成就出离者,欲贪则不现起;成就无瞋者,瞋恚则不现起;成就光明想者,昏沉睡眠则不现起;成就不散乱者,掉举则不现起;成就法决定者,疑则不现起;成就智者,无明则不现起;成就喜悦者,不乐则不现起;成就初禅者,诸盖则不现起……成就阿拉汉道者,一切烦恼则不现起。

因舍断欲贪,出离即寂静;因舍断瞋恚,无瞋即寂静;因舍断昏沉睡眠,光明想即寂静;因舍断掉举,不散乱即寂静;因舍断疑,法的确定即寂静;因舍断无明,智即寂静;因舍断不乐,喜悦即寂静;因舍断诸盖,初禅即寂静……因舍断一切烦恼,阿拉汉道即寂静。

有十三种头:障碍之头为渴爱,束缚之头为慢,执取之头为邪见,散乱之头为掉举,杂染之头为无明,决意之头为信,策励之头为精进,安住之头为念,不散乱之头为定,见之头为慧,运转之头为命根,行境之头为解脱,诸行之头为灭。

等首论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