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法轮论

无碍解道 · 37 段

1. 谛分

39一时,世尊住在波罗奈(Bārāṇasī)……于是,具寿阿若憍陈如(Aññāsi Koṇḍañña)便得名为“了知者阿若憍陈如”。

“这是苦圣谛”——于往昔未曾听闻的法中,眼生起,智生起,慧生起,明生起,光生起。

“眼生起”是何义?即见之义。“智生起”是何义?即知了之义。“慧生起”是何义?即了知之义。“明生起”是何义?即通达之义。“光生起”是何义?即照亮之义。

眼即是法,见即是义。智即是法,知了即是义。慧即是法,了知即是义。明即是法,通达即是义。光即是法,照亮即是义。这五种法、五种义,以苦为基,以谛为基,以谛为所缘,以谛为行境,为谛所含摄,归于谛,从谛中生起,于谛中住立,于谛中确立。

40“法轮”是以什么含义而称为法轮?既令法转动,又是轮——故称法轮。既令轮转动,又是法——故称法轮。以法而转动——故称法轮。以法行而转动——故称法轮。住立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确立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在确立于法时转动——故称法轮。于法达到自在而转动——故称法轮。使达到法之自在而转动——故称法轮。于法达到彼岸而转动——故称法轮。使到达法之彼岸而转动——故称法轮。于法达到无畏而转动——故称法轮。使达到法之无畏而转动——故称法轮。恭敬法而转动——故称法轮。尊重法而转动——故称法轮。崇敬法而转动——故称法轮。礼敬法而转动——故称法轮。尊崇法而转动——故称法轮。以法为幢而转动——故称法轮。以法为旗而转动——故称法轮。以法为增上而转动——故称法轮。再者,那法轮是世间任何沙门、婆罗门、天、魔、梵天神或其他任何众生所不能逆转的,故称法轮。

信根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精进根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念根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定根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慧根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信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精进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念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定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慧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念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择法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精进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喜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轻安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定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舍觉支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见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思惟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语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业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命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精进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念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正定是法。他转动此法,故称之为法轮。

以增上义故,根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不动摇义故,力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导引出离义故,觉支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因义故,道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近住安立义故,念处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精勤义故,正勤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成就义故,神足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真实义故,谛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不散乱义故,止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随观义故,观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同一味义故,止观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不相超越义故,双运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防护义故,戒清净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不散乱义故,心清净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见义故,见清净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解脱义故,胜解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通达义故,明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舍断义故,解脱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断除义故,尽智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止息义故,无生智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根义故,欲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等起义故,作意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总摄义故,触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集起义故,受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最上义故,定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增上义故,念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更高胜妙义故,慧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精髓义故,解脱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以究竟义故,深入不死之涅槃为法。他转此法,故称法轮。

“而此苦圣谛应当遍知”……(中略)……“已遍知”——于前所未闻之法,眼生起……(中略)……光明生起。

“眼生起”——以何义说?“智生起”——以何义说?“慧生起”——以何义说?“明生起”——以何义说?“光明生起”——以何义说?以见之义而说眼生起,以已知之义而说智生起,以遍知之义而说慧生起,以通达之义而说明生起,以照亮之义而说光明生起。

“法轮”——以什么意义而称为法轮?既运转法,也是轮,因此称为法轮;既运转轮,也是法,因此称为法轮。以法而运转,因此称为法轮。运转法门,因此称为法轮。住于法而运转,因此称为法轮。安立于法而运转,因此称为法轮……(中略)……以究竟义,深入不死之涅槃即是法,他运转此法,因此称为法轮。

“此是苦集圣谛”——于前所未闻的法中,眼生起……(中略)……光明生起……。“而此苦集圣谛应断除”……(中略)……“已断除”——于前所未闻的法中,眼生起……(中略)……光明生起。

“眼生起”——以何义故?……(中略)……“光明生起”——以何义故?——以见之义故……(中略)……以照耀之义故。眼是法,见是义……(中略)……光明是法,照耀是义。此五法五义,以苦为所依,以谛为所依,以谛为所缘,以谛为行境,为谛所摄,属于谛,从谛而生,住于谛,立足于谛。

“眼生起”——以何义而言?……“光明生起”——以何义而言?——以见之义……以照耀之义。

“眼”是法,“见义”是义……“光明”是法,“照义”是义。此五法、五义,以集为事处、以谛为事处……以灭为事处、以谛为事处……以道为事处、以谛为事处;以谛为所缘,以谛为行境,为谛所含摄,为谛所包摄,于谛中生起,于谛中住立,于谛中安住。

以何种义名为法轮?既转动着法,又是轮——故名法轮。既是轮,又转动着法——故名法轮。以法而转动——故名法轮。以法行而转动——故名法轮。安住于法而转动——故名法轮。立足于法而转动——故名法轮……以胜义而言,不死甘露、涅槃即是法。转动此法——故名法轮。

2. 念处分

41“诸比丘,对于‘这是于身随观身’这一前所未闻的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光明。诸比丘,而这‘于身随观身’应当修习……诸比丘,‘已修习’——对于这前所未闻的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光明。”

“诸比丘,这‘受随观受’……这‘心随观心’……这‘法随观法’——我在前所未闻的法上,眼生起了……光明生起了。然而,诸比丘,这‘法随观法’应当修习——诸比丘,我在前所未闻的法上,眼生起了……;‘已经修习’——诸比丘,我在前所未闻的法上,眼生起了……光明生起了。”

“这是身随观身”,于此前未曾闻的法,我眼生起……光明生起……“这身随观身应当修习”……“已修习”,于此前未曾闻的法,我眼生起……光明生起。

“眼生起”——以何义而言?……“光明生起”——以何义而言?——以见之义……以照耀之义。

“眼”是法,“见”是义;……“光明”是法,“照亮”是义。这五法五义,以身为基础、以念处为基础;……以受为基础、以念处为基础;……以心为基础、以念处为基础;……以法为基础、以念处为基础。它们以念处为所缘,以念处为行境,为念处所含摄,属于念处,于念处中生起,于念处中安立,于念处中稳固。

为何称之为“法轮”呢?既转动法又转动轮,故称“法轮”。既转动轮又转动法,故称“法轮”。以法而转动,故称“法轮”。以法的实践而转动,故称“法轮”。安住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稳固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以究竟义,深入甘露之涅槃即是法。他转动如是之法,故称“法轮”。

3. 神足分

42“诸比丘,于前所未知的法中,我生起了眼:‘这是具足欲定勤行之神足’……生起了光明。‘而此具足欲定勤行之神足应当修习’,诸比丘,……‘已修习’,诸比丘,于前所未知的法中,我生起眼……生起光明。”

“这是具足精进定……这是具足心定……这是具足观定与勤行之神足”,诸比丘,于前所未曾听闻之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光明。“而这具足观定与勤行之神足应当修习”,诸比丘,……“已经修习”,诸比丘,于前所未曾听闻之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光明。

“这是具足欲定与勤行之神足”——于前所未曾听闻之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光明;……“而这具足欲定与勤行之神足应当修习”……“已经修习”——于前所未曾听闻之法,我生起了眼,生起了智,生起了慧,生起了明,生起了光明。

“眼生起”——从什么意义上说?从见的方面而言。“智生起”——从什么意义上说?从了知的方面而言。“慧生起”——从什么意义上说?从遍知的方面而言。“明生起”——从什么意义上说?从通达的方面而言。“光明生起”——从什么意义上说?从照耀的方面而言。

眼是法,见是其义;智是法,了知是其义;慧是法,遍知是其义;明是法,通达是其义;光是法,照耀是其义。这五种法与五种义,以欲为根基,以神足为根基,以神足为所缘,以神足为行境,为神足所统摄,为神足所包含,于神足中生起,于神足中住立,于神足中安住。

“法轮”——从何义而言是法轮?由转动法,故是轮,是为法轮;由转动轮,故是法,是为法轮。依于法而转动,是为法轮;依于法行而转动,是为法轮。住于法而转动,是为法轮;安立于法而转动,是为法轮。令安住于法而转动,是为法轮;于法得自在而转动,是为法轮。令于法得自在而转动,是为法轮;于法到达彼岸而转动,是为法轮。令于法到达彼岸而转动,是为法轮……恭敬法而转动,是为法轮。以法为幢而转动,是为法轮;以法为旗而转动,是为法轮;以法为最上而转动,是为法轮。而此法轮,是任何沙门、婆罗门、天、魔、梵天神或世间众生所不能逆转的——因此是法轮。

信根是法,转动此法——因此是法轮……汇归不死、以涅槃为究竟,此即是法,转动此法——因此是法轮。

此具足精进定与策励行的神足,于前未曾听闻的诸法中,眼生起……光明生起……而此具足精进定与策励行的神足当修……已修,于前未曾听闻的诸法中,眼生起……光明生起。

“眼生起”——以何义而言?……“光明生起”——以何义而言?——以见之义……以照耀之义。

眼是法,见的内涵是义……光明是法,照亮的内涵是义。这五种法、五种义,以欲为所依而作神足之所依,以精进为所依而作神足之所依,以心为所依而作神足之所依,以观为所依而作神足之所依。它们是神足的所缘,是神足的行境,为神足所含摄,归入于神足,依神足而生起,安住于神足,立足于神足。

依何义而名为“法轮”?既能转动法,又是轮,故称“法轮”。既能转动轮,又是法,故称“法轮”。依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依法行而转动,故称“法轮”。安住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立足于法而转动,故称“法轮”……若依了义而言,那趣入甘露的涅槃就是法。能推动彼法,故称“法轮”。

法轮论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