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处品

1. 六处相应义注 · 35 段

未调伏者与未守护者的注释

9494. 在《六处品》的第一篇注释里,“未调伏”就是没有调伏。“未守护”就是没有守护。“无护”就是没有被保护。“未抑制”就是没有关闭。“它们带来苦”是指它们会招来地狱等种种极重的苦。“它们带来乐”是指它们会招来禅那、道、果等种种极大的乐。也有写成 adhivahā 的读法,意思是一样的。

“就是这六处”,意思是正好六个。“没有防护的人,就在那里受苦”:是说在那些处上没有防护、缺少约束,就会遭受痛苦。“而他们当中有人懂得了对那些处的防护”:是说他们得到了、证得了对那些处的防护和约束。“安住于无染”:意思是安住于没有染着、没有漏泄的状态。

已经尝到过滋味、觉得甜美的,就是有滋味而且甘甜的。对于乐触和苦触这两种触,应当保持舍心;意思是说,在这里应当生起舍。或者另一种读法是“对乐苦两种触保持舍”,也就是由触所生的苦乐都应以舍对待;对乐不贪恋,对苦不抗拒,成为具有舍心的人。对任何人不偏袒也不对抗,就是跟任何人都不亲近也不敌对。

被称为“戏论想”,是因为它成了烦恼想。那些低劣的众生——凡夫们——不断戏论、执取,就这样在戏论中流转于轮回。有想者,就是具有想的众生。一切依于家的意所作,就是指完全依止于五欲之家、由心意所造的一切寻思。驱除,就是去除、舍弃之后。安住于出离之行,就是说一位坚定的比丘,以出离之行而安住、而行。

在六种所缘上,当它被真正修习好时,被乐触或苦触所接触者的心,对任何境都不动摇、不颤抖。你们应当成为超越生死的彼岸者,也就是到达生死彼岸——涅槃的人。

《玛伦亚之子经》的注释

9595. 在第二部经中,“玛伦亚之子”是指摩罗迦婆罗门女的儿子。“于此”是指在你请求教诫的这件事上。世尊借此既贬斥了这位长老,也激励了他。怎么说的呢?据说这位长老年轻时在色等欲境中放逸度日,到了晚年才想住到林野去,于是来求取禅修业处。这时世尊心里想的是:“说到这个,对年轻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们也会像玛伦亚之子一样,年轻时放逸,到了晚年才进入林野去修沙门法。”世尊带着这个用意说这番话,就是在贬斥这位长老。

不过,这位长老虽然年纪已经很大,还是想进森林去修沙门法。所以世尊说这番话,用意是在激励他:“在这里,对那些年轻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们这位玛伦亚之子,年纪都这么大了,还想进森林修沙门法,还来求禅修业处;可你们呢,年纪轻轻却不肯用功。”世尊这样说,就是在策励这位长老。

“真是稀有啊”这句话,说的是“竟然有这样的人”。所谓“我虽然已经老了”,意思是“虽然我知道自己已经年迈”。他心里想的是:“如果我年纪大了,就算老了也还能修沙门法,请世尊为我说法。”他就是这样不把年老当成障碍,反而赞叹世尊的教导,于是说了这番话。

“未见、以前从未见过”:就是在此生没见过,在过去生也从未见过。“你也不见”:是说你现在也看不见。“你也不会生起‘我应当见’这样的想法”:这是在问——你连这样的作意都没有,那么对那个对象,你的欲贪等还会生起吗?

在所见中只停留在所见:当眼识在色处看到色时,就只是所见而已。因为眼识对诸色,只是看到色本身,并不认知它是常还是无常等本质。因此,对于其余诸识,我也要让心在这里只停留在所见而已,这就是这句话的意思。或者也可以说,在所见中的“见”就是指眼识,意思是在诸色中认知色。mattā 是量度、标准的意思;所见成为量度,就是“所见而已”,这里指心,意思是我的心只以眼识为量度。这里说的是:就像眼识面对出现在眼前的色时,不贪、不瞋、不迷,同样,我要让速行心也远离贪等烦恼,只以眼识为量度,也就是说,我要把速行心安立在眼识的标准之内。或者也可以说,“所见”是指由眼识所看到的色;在所见中只停留在所见,是指就在那里生起的领受、推度、确定这三种心。就像它们不贪、不瞋、不迷那样,对于出现在眼前的色,我也要以同样的领受等为标准来生起速行心,不会让它在超出这个标准之后以贪染等方式生起。这就是这里的意思。对所闻、所觉也应同样理解。

在“于所知处,唯是所知”这一句里,所谓“所知”,指的是被意门转向心所识知的所缘。对于那个所知,说“于所知处,唯是所知”,就是以转向心为衡量标准。就像转向心对所缘不生贪、不生瞋、不迷失一样,我也不让心以贪染等方式生起,而只把心安立在转向心的衡量标准上。这就是这里的含义。

“Yato”是指“当……的时候”,“tato”是指“那时”。“Na tena”是说:不会因为那份贪而染着,不会因为那份嗔而恼怒,也不会因为那份痴而昏昧。“Tato tvaṃ, mālukyaputta, na tattha”的意思是:玛伦亚之子,当你不会因为那份贪、嗔、痴而染着、恼怒或昏昧时,那时你就不会在所见、所闻、所觉、所知的那些对象上被系缚、黏附、安住。至于“Nevidha……”等句,含义如前所说。

正念忘失了,就是说正念消失了。而“执取那个”是指把那个所缘吞下去、紧紧抓住。“贪欲与烦扰”则是指贪欲和恼害。或者,也可以和“对他增长”这一句连在一起理解:贪欲和烦扰这两种法,会在他身上不断增长。

他的心被贪欲和害意所恼害。“不断积集”指的是正在积集的人。对这样的人,涅槃可以说离他非常遥远。“嗅后”就是闻过之后。“食后”就是吃过、尝过、舔过之后。“触后”就是碰过之后。“具念”是指具备称为正念的念。“体验”是指体验与四道相应、生起的出世间感受。“被灭尽”就是走向灭尽。灭尽的是什么?是痛苦,也是烦恼这一类东西。“某一位”是指八十位大弟子当中的一位。就这样,在这部经里,也以偈阐述了轮回与解脱。

3. 《退法经》的注释

9696. 在第三退失法方面,“退失法”指具有退失的性质。“胜处”指已被征服的处所。“有念之思”中,“有念”意为忆念,也就是追逐不舍的意思。这些既是念又是思,所以叫“有念之思”。“应被结缚”指能系缚、是系缚的因缘。“如果比丘”指对如此生起的烦恼,或对那样的所缘,采取“忍受”的态度,即把它放进心里并安住其中;“不舍断”指不以断除欲贪的方式来断除它。这一段应当套用到所有相关的句子上。“这是世尊所说的胜处”,意思是:这是佛陀——世尊——所说的已被征服的处所。在这里,先提出法的问题,再由解析的人阐明这个法义。

第4经 放逸住者经的注释

9797. 在第四经中,“asaṃvuta”(未防护)的意思是:没有遮盖、没有关闭、没有覆盖地放着。“Byāsiñcati”(流散)就是 viāsiñcati,也就是被烦恼浸透而运作。“Pāmojja”(喜悦)指微弱的喜。“Pīti”(喜)指强烈的喜。“Passaddhi”(轻安)指内心躁动的平息。“Dhammā na pātubhavanti”(诸法不显现)是指止与观之法不生起。在这部经里,先问及补特伽罗,然后以分别之法开示补特伽罗。

第5经 律仪经的注释

9898. 在第五经中,“诸比丘,怎样是无防护”这一句,应当这样理解:它并非按开示的先后次第来说,而是出于说法的善巧,先以说明应断之法的形式来宣说;就如对一个熟知道路的人,先宣说应舍之路,说“你该放开左边,抓住右边”。在这里,问了法之后,就对法本身作了分别。

6. 《定经》的注释

99在第六经中,“定”指的是心一境性。这部经是看到这些比丘的心一境性正在退失,知道“如果他们获得心一境性,他们的业处将会增长”之后才说的。

第7篇 独坐经的注释

100第七经里说的“独处”,是指身体上的远离。这部经是因为看到有些人在身体远离这方面退失了,知道“如果这些人能得到身体远离,他们的业处就会增长兴盛”,所以才宣说的。

第8至9经的注释:第一,关于“非你们所有”等经的注释

101-102第八经是以譬喻环绕而说的,是为能觉悟的人而说;第九经则是纯粹以清净方式,依能觉悟者的意乐而说。不过,这两处的含义,都应该按照《蕴品》里讲过的方式来理解。

第10经《伍达咖经》的注释

103第十经中,“Udako sudan”这里的“sudan”只是个虚词,“Udako”是他的名字。“Idaṃ jātu vedagū”这里的“idaṃ”也只是个虚词。或者,他这样说,是为了表达“请听我这句话”。“Jātu vedagū”的意思是:我毫无疑问就是极智者,也就是通过被称为“明”的智慧而到达应知之境,或者说已经达到、证得了“明”,意思就是“我是智者”。“Sabbajī”的意思是:他宣称“我毫无疑问已经战胜、克服了一切轮回,而安住”。“Apalikhataṃ gaṇḍamūlaṃ”即未挖断的苦根。“Palikhaṇin”:“已被我挖断”,表明他已挖掘而住。

由父母所生:是从母亲和父亲所生的,由父母的精血生成。依靠米饭和粥来滋养增长:是靠米饭和粥来积聚、长大的。是无常、需要涂油、需要按摩、会坏灭、会消散之法:在这里,这个身体——因为存在之后终归消失,所以是无常之法;为了消除臭味等难闻的气味,用细腻的油膏涂抹,所以是需要涂油之法;为了消除身体各肢节的病痛,用轻柔的揉按来按压,所以是需要按摩之法;或者小时候让人躺在腿上,为了矫正因住胎而长得不正的各处肢体,通过拉伸、按压等方式来揉按,也是需要按摩之法。即使这样保养,它仍然是会坏灭、会消散之法,也就是会破碎、会离散。这就是它的本性。

在这里,用“父母所生”“靠米饭和粥团积长”“需要揉搓”这些词句,说明身体的增长;用“无常”“会坏”“会消散”这些词句,说明身体的衰退。或者也可以说,前三句显示“生起”,后几句显示“灭去”。这样就说明了这四大种所成的身体有增长、衰退、产生和破坏。剩下的内容,意思都很浅显明白。

第六品 第十。

第二组五十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