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恰那品

1. 六处相应复注 · 34 段

1. 《败坏法经》的注释

84无常相本身已经被说明了,而且是以间接的方式说明的。当无常相被说明时,由于诸相不相离的缘故,其余诸相也就等同于已经被说明了。

《空世间经》的注释

85他说“自己的”或“属于自己的”,指的是“属于自己的财物”。

3. 《略说法经》的注释

86应当按照前面已经讲过的方式来理解:在蕴品里,是从蕴的角度来讲的;在这里,则是从处的角度来讲的,差别就在这里。

第4章《恰那经》的注释

87从一切相中独自隐退,因此称为“隐居”,也就是果等至。夺命的刀,因为它夺走生命,又对众生杀戮伤害。“侍奉”就是亲近侍奉。这是说明他们依照教导去实行。

“无过患”是指不会被他人指责。这里又说“不再生起”,是因为未来不再有结生。当他说“这不是我的”等话时,是把这些放在阿拉汉果的层面上来讲的。他通过说明尚未完成应作之事,只是在显示凡夫的状态。虽然长老把所问的问题放在阿拉汉果的层面上来回答,但说“我没有见到”时,并没有说出任何证得,因此要引出“这也应当注意”,这样便衔接起来了。

烦恼的止息,就是烦恼热恼的平息。为了再有而再有,就是渴望一再地存在。在阿赖耶中的喜贪与现起,就是指在对后有的期待这种被称为阿赖耶的状态中,喜贪生起并达到现起。当它不存在、没有时,以结生的方式从另一世来到此世,称为来;以死亡的方式从此世离去,称为去。随顺而去的,称为趣。这两者都不存在。死与生:以相续的方式称为死,以结生的方式称为生,这两者也不存在。这样,当死与生都不存在时,便不在此处,不在这个世界;不在彼处,不在他世。因此,不在两处。这个终点,即在此世和他世都不存在,就是苦的尽头。此即如前所说,在这段经文中,通过代代传承而成为标准的义理。

那些说“正说者”的人,是针对主张有中阴的人说的。他们想有中阴,认为“这样,一个存在与另一个存在之间的连接才说得通”。但这没有意义,因为所谓的中阴根本不存在。实际上,死亡的五蕴灭去之后,紧接着结生五蕴就现起了。因此说“中阴……已被驳斥”。这里,“有”就是存在。在阿毗达摩的《论事》里,它已被驳斥。如果是这样,那“antarena”这个词该怎么解释呢?所以说“antarena”等等。“antarena”是表示另一种分别,而不是指中阴,因为那样的东西根本找不到,也没有用处。因为,异熟识的缘在哪里,那里就有作为它依止的处所和同时生起的诸蕴;所以识是连同自己的依止一起生起的,因此不应认为它的生起有远近之分。“不在此处,不在彼处”这两种说法之外,另一种分别说“不在两处”,意思也是“不在那里”。或者,“antarena”是与“vinā”(离、无)同义的不变词,所以意思是:不在此,不在彼,也不是离这两处而另有。

他“取”是指以割断的方式拿取,因此说“割断喉管”。“正在遍察”就是正在审察思惟。“已寂灭”,是因为长久以来一直投入于观照。他说“恰那比丘无可指责地取了刀”,这是像在无学阶段作出记说那样而说的。

“以此”,就是通过“可指责之家”这句话。“长老”,指舍利弗长老。“如此”,是说:像这样在先前过着与俗家密切来往生活的人,后来还能证得阿拉汉果吗?因此对这件事心存疑虑而发问。其余的内容意义浅显。

《恰那经》的注释终

5-6. 布纳经等的注释

88-89“那”指的是眼和色这两者,所以他说“眼与色”。“从喜集”的意思是:从喜的集起,也就是从渴爱连同其余原因的喜的聚合,称为喜集,因此说“从喜集”。所以他说“以渴爱的聚合”。被称为五蕴的苦,正是以这样的聚合而集起,也就是苦的持续生起。由于连同集一起显示了苦,所以说“使轮回达到顶点”。由于连同灭的方法一起显示了灭,所以说“使还灭达到顶点”。在提问等连结方式中,这不算其中任何一种,因此说“单独的连结”。

“凶暴的”是指易怒的人。“恶的”意思是有嗔恚的人。“邪恶的”是指有罪的人。“粗暴的”是指残酷的人。“以锤矛”是指在一侧装上锤头而做成的短杖。因为伤害众生,所以叫“武器”;又因为正是从这一点上夺取生命,所以也叫“杀生者”,因此合起来就是“武器杀生者”。“调伏”这个词用在根律仪上,是因为调伏了以意为第六的诸根。用在慧上,是因为调伏、平息了与烦恼相伴的法。用在伍波萨他甘马上,是因为调伏了由身门等生起的不平等。用在忍耐上,应当理解为“调伏”,是因为调伏、平息了不忍耐。因此他说:“寂止就是调伏的同义词。”

这里指的是苏那巴兰答地区。“这二位”是说布纳长老和他的弟弟,这两个人是兄弟。“引发而住立”是说,他引发了对佛陀这一所缘的殊胜喜悦,就那样站在那里。“发出七种狮子吼”是为了表明:即使面对伤及要害的辱骂和诽谤,也能忍受、知足;面对用手掌打、用土块打、用棍棒打、用刀砍,乃至被夺去性命,也都能忍受、知足——就这样发出了七种狮子吼。因为他曾在四个地方住过,所以经文里没有特别指出住处,只笼统地说“住在苏那巴兰答地区”。

在四个地方:阿布哈塔山、海山寺、马土拉山和木库拉园寺,就是在这四个地方。登上那条经行道:没有任何比丘能够在上面经行,因为大海带来的危险太大,使得修行和作意都无法顺利进行。灾异:指引发大骚动的灾异。无风之处:指无风的地方。他们证入:就是他们证入了。

从开始建造的时候起,就是指从丈量土地、准备建造圆堂的时候开始。为了和萨查班达一起凑满五百人,所以说“差一个就满五百”。香室,就是祇园大精舍里的大香室。

名叫真谛结,是因为他长期住在真谛结山上,所以得到了“真谛结”这个名字。证得阿拉汉果,是指他获得了以五神通为伴随的阿拉汉果。因此说“他的神通是随着道一起生起的”。

那时聚集在一起的众人当中,有些是入流者,有些是一来者,有些是不来者,有些是阿拉汉。在那里也有一些人具足三明,有些人具足六种神通,有些人证得无碍解。就是针对这个情形才说“大众的束缚得到了解脱”。另外,那些在那里通过皈依、受持五戒或十戒而获得护佑的人,以及诸天神,由于他们的缘故,才说“发生了佛陀的大轰动”。

天一亮,他就在大香室里起身,既是为了护助诸天神,也是为了家族的兴旺。“被引入恶道”,是指大众被这样的邪执引入恶道:“有一个世界的支配者,凭着他的力量才有世间的生灭,因此这些众生才有了依靠,他令他们从事种种业。”“请求可供奉之物”,是因为心想:“我要在这里久住。”

第六,即《巴希亚经》。此经极为浅显,因为上文已经说明过它的讲说方式。

《布纳经》等经的注释终

第7-8节 第一贪爱经等的注释

90-9190-91. 动摇六种所缘的相,就是动摇,所以叫“动”。因此说“以动摇之义”。以逼迫之义、以压迫之义。“以内嗔之义”:就是在内心里嗔怒之义。“以切割之义”:就是斩断之义。下面所引的,正是《断除慢执随应经》中已经出现的内容;而在《断除慢执经》中,所说的方法也是如此。

《第一生起经》等经的注释终

9-10. 《第一双经》等经的注释

92-93“双”就是一对。经文里为了省略重复,才这样指示,所以说“两两部分”。“如是此”,就是依无常等性质,这眼与色等便成为一对“双”。“动摇”,就是由于不安住而摇摆。“战栗”,就是因老与死而颤抖。它既是因,因为它是生起的相。“俱行”指一同生起,由于要借此来把握它,所以“结合”说的就是触。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余两组词。又因为离开了正在结合的法,并没有所谓的“结合”,集会与和合也是如此;由它们所产生的触,才被这样称呼。因此他说“以此”等。

所谓“处”,就是眼,因为它以依止缘等方式充当依处。所谓“所缘”,就是色,因为它以所缘缘等方式充当所缘。与眼识俱生的受等三蕴,则以俱生缘等方式存在。这里说的“此因”,就是指这三种因。关于“以触”等句,简要的意思是:在以色为所缘的触正在执行它自己的接触作用时,受就这样执行领纳的作用,想执行认知的作用;所以,“为触所触”等话所说的义理,现在为了从补特伽罗的角度来显示,就说成“被触”等。世尊以三十种方式说明了五蕴。为什么呢?于是他说“如何”等。就像树枝上也可以用“树”这个称呼一样,在每一个法上也都可以用“蕴”这个称呼。因此世尊说:“识即识蕴。”(《双论·蕴双论》2)

《第一双经》等经的注释终

《恰那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