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处品

1. 六处相应复注 · 39 段

《未调伏、未守护经》的注释

94“未调伏”是指没有达到调伏、不随顺的状态。“不守护”是指没有被名为念的篱笆保护。“未关闭”是指没有被名为念的门闩关闭。他用这四个词说明了诸根没有被遮障。“增上承载者”就是额外背负者,苦的增上承载者就是苦重负者。“地狱的”是指在地狱中生起。而“等”这个词涵盖了其余的文句。

Saḷevāti:把 cha 这个音变成 sa 音,再插入 ḷa 音来连接两个词。Yatthāti:这是处格,表示“相/所缘”的意思。Anavassutā atintāti:意思是还没有被贪欲渗透、浸染。

已尝味者,就是已经到达了乐味。因此他说“具有乐味”。“乐与苦”,指可意和不可意。“随转”,就是因。触是它的随转,所以他说“触随转”,也就是“以触为因”。“不相违”这个说法,是省略了格尾来表达的。

戏论想,就是与渴爱等混杂在一起的想。因此说“戏论想名为烦恼想而成为”。这些众生有戏论想,所以叫戏论想者,也就是各类众生。戏论著,就是在轮回中不断造作戏论、让它长久延续。有想者,就是怀着居家之想的人。意所成的寻,就是纯粹由心所生起的邪寻。行动,就是践行其行为方式。

善修习,就是通过这里的善修习而达到善修习的状态。被触者的心,就是他的心被前面所说的触所触。于任何处皆不动摇,就是在任何可意或不可意的所缘上都不动摇。到彼岸者,就是你们要成为到彼岸的人。

《未调伏未守护经》注释终

《玛伦亚之子经》的注释

95贬抑就是呵斥,推崇就是赞扬。据说这位长老就是玛伦亚之子。放逸之后:意思是由于没有致力于如理作意,所以放逸了。

“Yatra(在……当中)”这个说法,是用于强调各自本身的修辞表达。“名(nāma)”这个词,在表示不认可、贬低的时候用,而在表示推崇、赞许的时候则用。“成了什么”意思是:凭那副老迈之身,他还能成什么?——他连长老的身份都视如草芥,这样说道。因此他说:“如果……(中略)……不顾念。”“不顾念”就是不这样思量。他这是在称赞当下的教诫:“像我这样的人,世尊的教诫确实能带来利益。”

以“未见、以前从未见过”等说法,通过假设的方式所作的说明,是为了实行这样的方法:正如在这些事物中没有欲等,同样,在其余已被遍知的事物中也没有;因为那些事物也应当与这些同等看待。因此说:“诸欲如梦。”

眼识对所见的,仅仅停留在所见本身,意思是:眼识对色处的取境方式有多少,就只是那么多。那它的量到底是多少呢?这是只有自己才能体验、无法给别人看的,只是概念假立出来的色。因此说“因为眼识……”等等。“于色”是指在色处上。“唯色而已”是指仅仅就是色处本身这个层面,而不是青、黄等具体的差别。这里的“仅”字正是为了排除那些差别。如果这样的话,那“唯”字又有什么用呢?因为眼识虽然在色处上能够取到对象,但并不会去执取“这是青色,这是黄色”之类的差别。又怎么会去执取常、无常等自性呢?为了排除这种疑惑,连已经结合在一起的也要排除,所以采用了“唯”字。因此说“并非恒常等自性”。“其余诸识亦然”是说即使在速行识中也是如此。

所谓“所见”,是指眼识对色处的看见,因此说“在诸色中识别色”。意思是:眼识对色处的取境有多少,我的心就只停留在那么多。也有写成“以无贪等”的版本。从词义上说,“所见”就是被眼识所见的色。“就在那里”是指在眼识仅仅看见色的那个地方。所谓“三种心仅止于所见”,是说它们像眼识一样,因为远离贪等而生起。因此说“正如那样……”等等。

以意门转向而了知的所缘,就是这里所说的“已了知”,因为它是从远离贪等、可以被了知的角度来说的。因此说“如同以转向……”等等。

“那时”是指在那个时刻,不是指从那时以后——这里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以“仅止于所见”等说法所要遮除的那些贪等烦恼,在这里是用“彼”这个词来指代它们,所以说“被那贪所染……”等。“于彼处”是处格,表示领域;而领域的状态,必须通过它与具有领域者的关系来理解,因此说“被系缚……”等。

所谓“念”,就是对色法如实地把握其特征。因为当念忘失时,由于对可爱相作意,念便不能生起,所以念不显现、不运作。“执取”就是牢牢抓住,也就是吞下、彻底消化之后,把它当成自己的东西。

贪欲和恼害,这里用的是表示具格义的主格形式,所以经文说“以贪欲和恼害”。接着又按含义把格的形式作了转换,所以说“以贪欲和恼害”。累积的人,就是增长的人。具念的人,就是在一切处都与念相应的人。至于“及随顺者”中的“及”字和“亦”字,它们只是不变词,所以意思就直接说成“对于随顺的人”。

《玛伦亚之子经》的注释终

3. 《衰退经》的注释

96“退失的本质”是指从无过失的诸法中退失的本质。“已被征服”是指以不再被亲近受用的方式被征服。“自己的意图”是指心在种种所缘境上不能安住而生的意图。“应被结缚的”是指应被结缚的所缘。因为一再给结缚的生起提供机会,所以就说他是在忍受烦恼类。烦恼本身就是烦恼类。而在心中执取所缘,就叫做忍受。他不是通过舍断欲贪来舍弃所缘,而是通过让烦恼不再生起的法性来舍弃。“已被征服的处”是依“忍受”等道理而说的。世尊先问法:“诸比丘,什么是退失法呢?”然后以“如果那位比丘忍受那个”等语加以分别,通过补特伽罗、以补特伽罗为立足点,显示了此法。

《退失经》的注释终

《放逸住者经》的注释

97没有守护眼根、没有遮蔽、没有覆盖眼根而安住的人,烦恼就特别地浇灌他。被烦恼浸透,就是被烦恼漏泄。弱喜,是指初生、还没达到强盛的喜。强喜,是指已经生起踊跃并遍满全身的喜。除恼轻安,是指以止息身心躁动为特征的轻安。这些喜和轻安不生起,是因为其生起所需的因缘次第还不具足。世尊先用“诸比丘,什么是放逸住者?”等问题问及这个人,接着又通过“没有欢悦,欢悦生起”等说法,并以“放逸住者”和“不放逸住者”的法义来阐明这个人。

《放逸住者经》的注释终

5. 《律仪经》的注释

98这里的“此”指的是“诸比丘,怎样是非防护?”这句话。这是从宣说应断之法的角度来说的,也就是只说了应断之法。先问“诸比丘,怎样是非防护?”这个法,然后以“诸比丘,有眼所识之色”等来分别法本身。

《摄护经》的注释终

6. 《定经》的注释

99“心一境性”是指依靠止(奢摩他)而得到的心一境性。“衰退时”是指因为得不到它而衰退的时候。“业处”是指观业处,或者就只是指止本身。

第7《独坐经》的注释

100业处,就是止与观的修行业处。

8-9. 第一《非你们所有经》等的注释

101-102把譬喻放在一边,意思是抛开譬喻。以纯粹的方式,意思是离开譬喻,仅仅如此。

《伍达咖经》的注释

103水是那个人的名字。吠陀指智慧。胜一切者的意思是已经战胜了一切。埋入的指被埋入的。应涂抹的法指具有应被涂抹的性质。应揉搓的法指具有应被揉搓的性质。被保护的指已受到保护。本来应该说以米饭、凝乳食品、积聚、涂抹、揉搓等词句。但这里只取了涂抹或揉搓本身的含义,所以没有采用那种说法。

《水经》的注释终

《六品》的注释终

第二组五十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