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新与旧品

1. 六处相应复注 · 18 段

《业灭经》的注释

146146. 现在,因为当前存在的眼和引生这眼的业才是这里所指的,所以先说“眼不是旧的,只有业才是旧的”,然后说明这眼在什么意义上可以称为“旧的”,接着就说“然而从业的角度”等等。“以缘的名称”:因为业在前世就已成就,作为缘的业应当被称为“旧的”,也就是用作为缘的业的名称来称呼。“如此所说”:就是像这样说的“旧业”。“与诸缘会合而造作”:指与渴爱、无明等诸缘面对面地会合、聚集而产生。“以思”:指以业的思。“所策划的”:指所积聚的。“以受”:指依止自己而取所缘后生起的受。“处”:生起之因、住立之处,应以观慧照见。“以业的灭尽”:指以烦恼的不再生起灭尽所成就的业的灭尽。“触证解脱”:证得阿拉汉果的解脱。作为所缘的灭尽、涅槃,被称为“业的灭尽”,因为作“业在此灭尽”之故。由于说“诸比丘,你们要修禅,不要放逸”,所以说“说了前分观”。

《业灭经》的注释终

2-5. 《无常经》《适合涅槃经》等经的注释

147-150“涅槃的”:指证得涅槃,或者就是指烦恼的涅槃。“有帮助的修行”:指能带来利益的修行。“在四者中”:指在第二等四者当中。因为开示了随顺涅槃的修行,所以就说“连同观,四道已经被宣说”。

《无常、涅槃适宜经》等经的注释终

第6到第7节《弟子经》等的注释

151-152151-152. “边”(anta)这个词用在表示“附近”的意思上,比如“水边”“林边”这类说法里。而烦恼住在离内心极近的地方,因为它是在内部活动的,所以被称为“学童”(antevāsika),这是通过省略格变化构成的,就像“林中善巧者”“岸树”那样。因此他说:“无学童者”就是指远离了住在内部的烦恼的人。“远离现行烦恼者”意思是远离了实际浮现出来的烦恼。它们住在里面,就是说它们住在这个人的内心之中、在内心生起、活动。那些压制此者,就是说那些烦恼征服了这个人之后,让他随自己的支配而转。因此他说:“也就是压倒,或是教诫。”那些老师,就是指那些被称为烦恼的、把众生安置在自己趣向中的老师。第七项和下面所说的方法是一样的,因为下面是以蕴的方式来做开示,而这里是以处的方式来做开示,这就是唯一的不同。

《弟子经》等篇的注释终

《有无方便经》的注释

153153. 因为能周遍、能遍及,所以是它的因,因此“pariyāya”就是因,所以他说:“所谓pariyāya,就是原因。”对于现前所见、没有颠倒的意义而生起的信,就是现前信,比如“世尊是正自觉者,法是善说”。像这样,据说依“据说如此”而生起的信,只是信的模样。这指的是“除了信之外”这句话。令喜欢:以自己的判断喜欢某个意义。令堪忍是它的同义词,就是让心那样堪忍。因此他说:“这就是执取的方式。”对于传来之义,这样听说,就是传闻。对于正在思维原因的人,即正在思维合理性的人,因对于自心显现为“萨度”的样态,这就是原因现前;以心执取“这个原因如此,这个意义如此合理”,就是执取方式;合理的构想,就是理审察;确定地执取,而这本身就是见,但由于是不如实的执取,故知唯是无明,这就是执见;此执见于我中生起、存在,以与理相应、合理的方式可得,这就是此义;这样执取的方式就是见审察堪忍,依最初生起的执见而称为见的审察、堪忍方式,就是见审察堪忍;如前所说的信等五种原因,就是五处。舍离、不执取。依下道所断的贪等不存在,而说“我内无贪嗔痴”,这是有学的省察;依完全不存在,而说无学的,因此他说:“有学、无学的省察已说。”依“内有”等语,说有学的省察;依“内无”等语,说无学的省察,应当如此理解。

《究竟有法门经》的注释终

9-10. 《根具足经》等的注释

154-155154-155. 就像“比丘们,你们要具足戒而安住”等经文里那样,这里“sampanna”(具足)一词的意思是“圆满”,所以注释说“根圆满”。因为具足诸根,所以叫“根圆满”,这就是两者的关联。如果只是这样,那就等于在说“具足的成就”,为了回应这个疑问,注释又说“或者指眼等”。所谓“关于这个”,是指后一种解释所说的意思。前面在蕴品里是按蕴来开示的,而这里按处来开示,所以说“就是前面说过的方式”。

《根成就经》等的注释终

《新与旧品》的注释终

第三组五十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