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天臂品

1. 六处相应 · 45 段

1. 天臂经

134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于释迦族中,名为天臂城的释迦族聚落。于其处,世尊告诸比丘曰:“诸比丘,我并非说,一切比丘于六触处皆应依不放逸而修习;诸比丘,我亦非说,一切比丘于六触处皆不须依不放逸而修习。诸比丘,若比丘是阿拉汉,已尽诸漏,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已卸重担,达真实义,永尽有结缚,依正智究竟解脱——诸比丘,如这些比丘,我宣说:于六触处,不须依不放逸而修习。何以故?他们已依不放逸成就所应作,更无放逸之可能故。然而,诸比丘,若比丘为有学,未得心解脱,正希求无上安稳而安住——诸比丘,如这些比丘,我宣说:于六触处,应依不放逸而修习。何以故?诸比丘,眼所能了别之色,有悦意者,有不悦意者。彼接触这些色已,心不因此全然被钳制而停滞。心既不被钳制,精进即生起而不懈怠,正念即安住而不忘失,身即得轻安而不躁动,心即得入定而专注。诸比丘,正因见此不放逸之果,我乃对那些比丘如是说:于六触处,应依不放逸而修习。……诸比丘,意所能了别之法,有悦意者,有不悦意者。彼接触这些法已,心不因此全然被钳制而停滞。心既不被钳制,精进即生起而不懈怠,正念即安住而不忘失,身即得轻安而不躁动,心即得入定而专注。诸比丘,正因见此不放逸之果,我乃对那些比丘如是说:于六触处,应依不放逸而修习。”此为第一段。

2. 刹那经

135“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利益!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大利益!你们获得了修习梵行的时机。诸比丘,我曾见过称为‘六触处’的地狱。在那里,凡以眼所见之色,唯见不可爱之色,不见可爱之色;唯见不可喜之色,不见可喜之色;唯见不可意之色,不见可意之色。凡以耳所闻之声……凡以鼻所嗅之香……凡以舌所尝之味……凡以身所触之触……凡以意所知之法,唯知不可爱者,不知可爱者;唯知不可喜者,不知可喜者;唯知不可意者,不知可意者。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利益!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大利益!你们获得了修习梵行的时机。诸比丘,我曾见过称为‘六触处’的天界。在那里,凡以眼所见之色,唯见可爱之色,不见不可爱之色;唯见可喜之色,不见不可喜之色;唯见可意之色,不见不可意之色……凡以舌所尝之味……凡以意所知之法,唯知可爱者,不知不可爱者;唯知可喜者,不知不可喜者;唯知可意者,不知不可意者。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利益!诸比丘,这是你们的大利益!你们获得了修习梵行的时机。这是第二段。”

3. 第一色喜乐经

136“诸比丘,天与人耽乐于色,爱着色,因色而心生喜悦。当色变易、褪去、灭尽时,诸比丘,天与人便住于痛苦之中。诸比丘,天与人耽乐于声,爱着声,因声而心生喜悦。当声变易、褪去、灭尽时,诸比丘,天与人便住于痛苦之中。耽乐于香……耽乐于味……耽乐于触……诸比丘,天与人耽乐于法,爱着法,因法而心生喜悦。当法变易、褪去、灭尽时,诸比丘,天与人便住于痛苦之中。然而,诸比丘,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如实了知色的集起、灭没、味、患与出离之后,不耽乐于色,不爱着色,不因色而心生喜悦。当色变易、褪去、灭尽时,诸比丘,如来安住于安乐之中。如实了知声的……香的……味的……触的……法的集起、灭没、味、患与出离之后,不耽乐于法,不爱着法,不因法而心生喜悦。当法变易、褪去、灭尽时,诸比丘,如来安住于安乐之中。世尊说了这番话。善逝如此说后,导师又进一步说道:

“色、声、香、味、触与诸法,所有这一切——

可爱、可喜、合意的,只要存在,就称为存在。

“对包括天人在内的世间来说,这些就被当作是你们的乐;

而这些乐事息灭之处,他们便视之为苦。

“圣者们所见的乐,是有身的息灭;

这在一切世人看来,全然相违。

“世人所称的乐,圣者说为苦;

普通人说它是苦的,圣者们却了知它为乐。

“且看此法,实为难解,愚者于此困惑迷惘。

对覆蔽者,但有黑暗;对不见者,唯有暗冥。

“而对于善者,它是敞开的;犹如明眼人所见的光明。

虽近在眼前,不善巧者却不识法之道。

“陷溺于有爱、随逐有爱流转者,

陷于魔域者,于此法实难明了。

“除圣者外,谁能彻悟此境界?

正确了知此境界后,无漏者们即证般涅槃。第三经终。

4. 第二喜色经

137“比丘们,天与人以喜好于色、欢喜于色、沉浸于色而住。当色变异、褪去、灭尽时,诸天神与人便住于苦。以声……以香……以味……以触……比丘们,天与人以喜好于法、欢喜于法、沉浸于法而住。当法变异、褪去、灭尽时,诸天神与人便住于苦。 然而,比丘们,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如实了知色的集起、灭去、乐味、过患与出离后,不喜好于色,不欢喜于色,不沉浸于色。当色变异、褪去、灭尽时,如来住于乐。如实了知声……香……味……触……法的集起、灭去、乐味、过患与出离后,不喜好于法,不欢喜于法,不沉浸于法。当法变异、褪去、灭尽时,如来住于乐。” 第四经终。

5. 第一非你们的经

138“诸比丘,但凡不属于你们的,便应当舍离。舍离它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什么是不属于你们的呢?诸比丘,眼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眼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舌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舌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意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意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诸比丘,譬如这祇树林中的草、木、枝、叶,有人来拿去、焚烧或随意处置。这时,你们会这样想吗:‘我们被人拿去、焚烧、随意处置了’?”“不会的,尊者。”“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并非我们的‘我’或‘我所’。”“同样地,诸比丘,眼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眼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舌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舌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意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舍离意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第五经终。

6. 第二非你们的经

139“诸比丘,但凡不属于你们的,便应当舍离。舍离它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什么是不属于你们的呢?诸比丘,色处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们。舍离它们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们。舍离它们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譬如这祇树林中的草、木、枝、叶,有人来拿去、焚烧或随意处置。这时,你们会这样想吗:‘我们被人拿去、焚烧、随意处置了’?”“不会的,尊者。”“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并非我们的‘我’或‘我所’。”“同样地,诸比丘,色处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们。舍离它们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不属于你们,应当舍离它们。舍离它们将为你们带来利益与安乐。”第六经终。

7. 内无常因经

140“诸比丘,眼是无常的。令眼生起之因与缘,也是无常的。诸比丘,由无常所生之眼,怎会是常呢?……舌是无常的。令舌生起之因与缘,也是无常的。诸比丘,由无常所生之舌,怎会是常呢?……意是无常的。令意生起之因与缘,也是无常的。诸比丘,由无常所生之意,怎会是常呢?诸比丘,多闻圣弟子如此观察时,于眼生厌离,于舌生厌离,于意生厌离。因厌离而离贪,因离贪而解脱。于解脱时,生起‘已解脱’之智。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 第七经终。

8. 内苦因经

141“诸比丘,眼是苦;眼生起之因、眼生起之缘,亦是苦。诸比丘,眼由苦所生,怎么会是乐呢?……舌是苦;舌生起之因、舌生起之缘,亦是苦。诸比丘,舌由苦所生,怎么会是乐呢?……意是苦;意生起之因、意生起之缘,亦是苦。诸比丘,意由苦所生,怎么会是乐呢?作如是观时……于眼生厌离……厌离故离贪,离贪故解脱;于解脱时,则生‘已解脱’之智。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后有。’”第八经。

9. 内无我因经

142“诸比丘,眼是无我的。使眼生起的因与缘,也是无我的。由无我所生的眼,怎会有我?……舌是无我的。使舌生起的因与缘,也是无我的。由无我所生的舌,怎会有我?……意是无我的。使意生起的因与缘,也是无我的。由无我所生的意,怎会有我!如此看见……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九经。

10. 外无常因经

143“诸比丘,色是无常的。那令色生起的因、缘,也是无常的。诸比丘,由无常所生的色,怎么会是常呢?声……香……味……触……法,也是无常的。那令法生起的因、缘,也是无常的。由无常所生的法,怎么会是常呢?如此观察……他如实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十经。

11. 外苦因经

144“诸比丘,色是苦。令色生起的因与缘,也是苦。诸比丘,既从苦所生,色又怎能是乐?声……香……味……触……法是苦。令法生起的因与缘,也是苦。诸比丘,既从苦所生,法又怎能是乐?如此观察……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十一。

12. 外无我因经

145“诸比丘,色是无我。令色生起的因与缘,也是无我。诸比丘,既从无我所生,色又怎能是我?声……香……味……触……法是无我。令法生起的因与缘,也是无我。诸比丘,既从无我所生,法又怎能是我?诸比丘,多闻圣弟子如此观察,便厌离于色,厌离于声……香……味……触……法。厌离者离贪,离贪则解脱;解脱时,生起‘此是解脱’之智。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十二。

其摄颂:

天臂品第十四

天臂、刹那、色,及二种非你们所有。

依于因缘也说有三组,以及内外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