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第二偈的集录。

附随品连结 · 35 段

身罪等的注释

474在“六种罪是身罪”这一句里,所谓的“六种罪”是指哪些呢?所以接着就说“在中间略说中”等等。应当这样连接:是在中间略说中所说的。用“因为从身门生起”这句话,说明“从身生起,所以叫身罪”这个词义。应当这样连接:就是在那个中间略说中所说的。用“覆藏罪的身”等说法,在“覆藏者有三”这一句里,说明这三者的具体形态。用“比丘尼”等说法,在“以五种交往为条件”这一句里,说明这五者的具体形态。

在“一夜”等语中,说到“明相升起时有三”,这里显示的是这三者的具体内容。对于“二乃至三”,为了不跟应当解释的“十一乃至三”这个注释相矛盾,就说“然而依施设而”等等。用“于此教法中”这句话,显示“于此”一词所指的范围。在“以一摄一切”中,什么是一?一切又是什么?就说“若有”等等。用“以因缘总说”这句话,显示“一”的具体内容。用“诸学处与巴帝摩卡诵”这些词句,显示“一切”的具体内容。“摄”这个词,是第六格复合词。

以“覆藏罪过之身”等语,在“覆藏两种粗罪”这句里,显示这两者的具体形态。

以“比丘对比丘尼”等语,在“村间四”这一项中,显示这四者的具体内容。接着又以“比丘对比丘尼”等语,在“此四者以河为岸的因缘”这一项中,同样显示这四者的具体内容。通过“施衣犯巴吉帝亚”这一句,说明因为巴吉帝亚的性质相同,所以不应在数量上另作区分。

(2)关于“宣说引导”等的注释

475这里的“在此”一词,指的是教法的范围。

连一条学处都没有,这里的“pi”一词就说明了:众多学处尚且更不必说,罪也更不必说,连罪也没有——它显示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整个律藏中”这句话,通过“二此处”这个读法,指出了“此处”一词所涵盖的范围。“二者”是指比丘和比丘尼。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初罪有多少呢?所以说“若非如此”等。其中,“若非如此”是指以不同于制立的方式。“甘马与”是指甘马白与甘马。“甘马足等”是指甘马足白与甘马。“于九处”是指接纳等九处。“于二”是指白二甘马和白四甘马。

覆藏过失者的巴拉基格、随顺被举者的巴拉基格、八事者的巴拉基格——这三者是这样连接的。“以作为原因者”:以作为因者;“以作为工具者”也是一种读法,意思是作为最胜成就能力者。

“他们”指的是道路缺失者等人。“于此”是在“三种人不应授达上”这一读法中,或者指在这些肢体残缺者等人当中。“若”指人。“不圆满者不请求”,这是连接关系。“杀母者等人以及犯恶作者”,这是组合方式。“于彼”指在那些白等当中。“白”指白的规定。“已作别众”指已经作的别众。“过去作”指对过去所作。详细解释时说“因为具足事”等。“三业的摄”这里,为了防止破韵,在字母n处省略了随韵。“应灭摈者”指应被灭摈的人,应被灭摈就是已灭摈,已灭摈即是应灭摈者。“三人”指三个希求达上的人,由同一位戒师、不同的教授师而成,这是连接方式。“一次宣告”即一起宣告。

“巴陀”是一迦哈波那的四分之一。“摩娑迦”是一巴陀的五分之一。“巴拉基格”是指砍伐树木的人所犯的第二巴拉基格。“不指定”是指没有用“愿人死”这类方式指定对象。“以此”是指用毒。

在“比丘尼教诫品”中,是共通所依。在“十学处”中,是各别所依。“就在第一学处”是指在十学处中,就在第一学处。“对已受具足戒的比丘尼”是连接关系。通过“得罪”这句话,显示出与“以衣”一词的连接之处。

以此“正是四”显示此处“此类”中“彼”字所指的范围。那些罪的四种限量就是“此类”。对于卧者,也是“此类”,这里同样如此。“彼”指比丘尼。

(三)巴吉帝亚的注释

476“五种药”是指酥等五种药。“此罪”是连接关系。“后来犯了”是句义组合。

一团食就是一口饭团,在你跟前就是从你跟前取来。

“如其事”是指随顺事相,应当这样理解:诸罪都已宣说。

“果咖离咖等”这个“等”字,涵盖了迦多摩达迦帝须迦等人(《巴拉基格》417)。应当这样连接理解:不舍弃恶见,犯巴吉帝亚;以及参达咖离迦比丘尼,犯巴吉帝亚。“由所用语为缘”,是指以表相等方式所说的话作为条件。“巴拉基格罪”是指犯巴拉基格。或者,“巴拉基格之”应当这样连接:这位比丘有巴拉基格罪,或者此人有巴拉基格罪。“如是”应当连接为:犯这六种罪。

取食而吞咽,这是连接关系。同样地,即如同嚼食那样,同样地吞咽肉和蒜,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美食”和“不净肉”这两个词,应当与“吞咽”这个词连接起来。

“五处”是指五种可以称为过失之处的地方。“其中”是指在五种同法者当中。“二者的”是指比丘和比丘尼的。“他们的”是指学尼等人的。“唯独五种的”是指唯独同法者的。“裁决之语”是指裁决的言说。用这个来否定四种诤事。所谓“民事”,是指提起诤事的人们的行为。

以“如法者”这个词,在这里展示了五种人的判定。在详细说明清净的状态时,他说了“已违犯者”等话。所谓“新戒”,就是新近生起的戒。从含义上说,“新戒”就是自然戒,所以说“自然的”,意思就是与本性戒相应。

“由身门生”这句话,是用来说明“身的”这个词的派生关系。在这里所说的,是应当观察口,这就是它们的关联。

在“四种说示”这里,“说示”这个词是省略了开头的词,所以(注释者)说“罪过说示”。那个就是罪过说示。“隐藏起来用弓箭杀人”,就是暗杀。

在这里,“应断”指的就是犯巴拉基格罪本身,所以说“像提婆达多那样犯巴拉基格罪”。而“这些罪”则是指巴拉基格罪和土喇咤亚罪。

(四)关于不应受礼敬之人等的注释

477“他们”指的是那十种人。这里用“与”这个字,是为了说明“以正当的方式”这个说法里用的是具格。所谓“正当”,是指应当以正当方式去做的正当之事,也就是凭这个正当的方式。为了否定“十衣持”这个词是复合词,所以说“十天持有多余的衣”。

“几百”等两首偈颂中有四个带格尾的词,应依次让前一个词与前一个词相配、后一个词与后一个词相配。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几百罪,已覆藏百夜”。后一首偈颂的前半部分,也照同样的方法连接。“此”就是指这个将要说的。“于此”是指在偈颂中。“彼”指比丘,和“覆藏”相连。“如是”是简要概括的意思。

在前面所说的四组四法里,把“如法和合”这一项排除之后,应当知道已经说了十二种业的过失。“以非法分散业、以非法和合业”应当这样连接起来理解。

这里“于此”指的是在六种业里。“就是这个”指的是如法和合业。

在“Yaṃ desitā”这一句里,yaṃ这个词是语词颠倒,所以说成“yāni desitāni”(那些被宣说的)。用“desitāni”(被宣说的)这个形式,显示出在“desitā”这个词中,ni音被替换成ā音的情况。用“因为没有边际、没有界限”这句话,显示出“没有边际、没有界限,所以叫无边”这个词的语义。Taṃ指涅槃,jitaṃ是关联词。针对“以谁、胜什么、怎样做而胜”的问题,回答说“世尊摧破烦恼众之后”。针对“以谁、胜什么、怎样做、胜了什么”的问题,回答说“就像国王摧破敌众之后,胜得王位一样”。其中,“国王”回答了“以谁”的提问;“敌众”回答了“什么”的提问;“摧破之后”回答了“怎样做”的提问;“王位”回答了“什么”的提问。敌众就是怨敌之众。这里的连接是:就像国王摧破敌众之后,胜得王位、获得国王的身份;世尊摧破烦恼众之后,胜得涅槃。Sveva就是世尊本身。用“因为无变异性”这句话,显示出tādisa这个词是表示无变异之义、属于非派生词基的词。用“五种远离”这句话,因为远离的性质相同,所以依身、心、依止而分的三种远离也应当被理解。Tena bhagavatā是关联语。用“七种罪聚”这句话,显示出“ekettha”中eka一词的所指范围。“在那里”是指在七种罪聚中。“但在这里”是指在各寂止法中。“hi”是确实的意思。“彼”是指现前毗尼。“在各义注中”是指在一切义注中。“然而我们”是指结集编纂者,也就是名为佛音的我们,这是意思所在;“认同”是关联语。为了说明取谁的什么义而认同,所以说“只是取vinā这个不变词的遮止义”。“vinā这个不变词”这句话,与“只是义”这句话,是能诠与所诠的关联。为了用称为佛语的能证语来成立自己想要成立的语,所以说“这也是有说的”等等。

十八个八法:在非法见破、法见破、疑破这三类中,一一为根,再以三三为根,就成为九个;在这九个当中,从法见破那一类里去掉法见破,就剩下八个;把这八个配合到十八种破僧事上,就成为十八个八法。应当这样理解。一百五十减六,就是一百四十四。

在每一个事由中,也就是在十八种破僧事中的每一个事由中。

《偈颂集注》的连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