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篇 《念处经》的注释·觉支品的注释

1. 根本法门品复注 · 61 段

觉支品的注释

118对于“应觉醒的众生”:是指从烦恼的睡眠中觉醒的众生,或者是指通达圣谛的众生。“于诸支”:是指于诸因,或者于诸部分。从生灭智生起开始,就称为安住于正觉之道,所以说“从开始修观者起,就是瑜伽行者,也就是正觉”。

“念觉支的生起因缘”这个词的含义,应当依照前面讲“疑的生起因缘”时所说的方法来理解。这里说的因缘,就是如理作意。“于此”指的是在念上。这里的处格,要用在“应当成就的事”这个意义上。

念与正知合在一起,就叫念与正知。或者也可以说,以念为先导,对“前进”等有意义的行为状态加以把握的智慧,就是念与正知。它在一切情况下都能带来“有念而行”的状态,所以能促成念觉支的生起。就像舍弃敌对的法、修习随顺的法,能让尚未生起的善法生起一样,同样地,避开没有正念的人、亲近有正念而行的人,并在这一点上持续地投入和运用,就能促成念觉支的生起。这段经文就是用“念与正知”等说法来显示这个意思。

对诸法的简择,或者于诸法之中的简择,就是法抉择;这个法抉择本身就是觉支,所以叫法抉择觉支。关于“善与不善诸法”等应当说明的内容,前面已经讲过了。其中,所谓“如理作意的数数修习”,就是指与智相应的心生起——它是依如实通达善等诸法各自的自性、作用、特相等而生起的。因为作意不颠倒,所以叫“如理作意”;由于心倾向于彼,转向也成为同类;它不断反复生起,就是“数数修习”。“为更多生起”是为了让它一再地生起;“为广博”是为了让它变得广大;“为圆满”是为了让它得到充分的修习。

“好问性”是指深入探究之后再发问的状态。亲近师长之后,透彻通达五部尼柯耶连同它们的注释,对于其中成为疑难关键的地方,就一一这样问:“尊者,这是什么意思?这个的含义是什么?”对这样询问蕴、处等义理的人,法抉择觉支就会生起。因此说“于蕴、界……乃至……数数修习”。

依处清净的作用:在这里,身体是心和心所生起的依止处,与身体相连的衣服等物,在此被称为“依处”。让这些依处变得清净,从而使它们能带给心安乐,这就是使它们清净的做法。因此说“内与外”等。“有过患之染”是指风等引发的过患染污。“被汗与尘垢所污”是指被汗水以及称为泥垢的身体污垢所沾染。“及”字也包含了其他令身体受苦的事物。“或坐卧具”:通过“或”字,应当知道也包含了钵等物品。当它们不净时,或者当它们成为所缘时——为什么对致力于修行的人,这些会成为所缘呢?这是就偶尔生起的心念来说的,因为那些心念会导致心一境性变得不清净。对于作为依止等条件的心与心所,“智亦”:这里的“亦”字是总括的意思。因此,不仅那依处本身不清净,智也会变得不清净;这表明依处不清净会导致依赖于它的心与心所不清净,就像所缘不清净会导致能缘不清净一样。

令其平衡,是指在作用上既不缺也不多地运作。当因缘条件如此时,在所信之事上,由于胜解的作用特别突出,慧不明晰,而精进等又松弛无力,信根就变得强而有力。因此说“其余诸根软弱”——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信根强而有力,而其余诸根软弱。不让相应诸法堕入懈怠一边,而是策励它们、给它们提供支持力量,这就是策励;策励本身就是它的作用,即策励的作用。“不能做”一语应当联系上下文来理解。到达所缘之后安住,或者说不放弃,就是现前。能对治散乱,或者依靠它使相应诸法不散乱,那就是不散乱。就像眼睛看色境一样,由于被强大的信根所压倒,它不能完成如实看见境域自性的“见”的作用。对于同时生起的诸法,要让它们各自发挥主导作用而同时运作,只有靠诸根一味平等才能达成目的,没有别的办法。

所以,这里是以“因”的身份,回头指出前面已经说过的那个意思。“那”指的是信根。所谓“通过观察法的自性”,是说:有人对可信之事的殊胜等功德过分信解,信根因此变得很强;对这样的人,就要通过分辨缘与缘所生等的差别,如实地加以审察。这样依照法性规律,从自性和作用去把握时,胜解就不会广泛活跃;这是因为,要以“这是这些法的自性”这样如实了知,慧的作用就显得格外强。因为在主导性的诸法中,信强时慧就弱,慧强时信就弱。因此说“要通过观察该法的自性……应当使它减弱”。所谓“通过不如彼作意”,意思是:不以那种使修行者信根变强的方式投入修行。这里,信根变强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自身的缘特别,使它的作用超胜;二是由于精进等的作用微弱。其中,第一种情况已经说明了减弱的方法。至于第二种情况,则应以能使精进等作用敏锐的作意,使信根与它们平等一味,从而把它减弱,而不是以那种使精进等作用变弱、令信根变强的作意方式。按这个道理,其余诸根的减弱方法也应这样理解。

婆迦梨长老的故事:这位具寿原本是信胜解者,已经积累了修行资粮,一心只想着亲见导师的色身,就这样安住着。导师教诫他说:“婆迦梨,你看见这副腐烂的色身有什么用?婆迦梨,见到法的人,就是见到了我”等等,并为他指定了业处。但他仍然不肯精勤用功,被导师遣离后,为了自我了断,便爬上了一处断崖。这时,导师就以他原本坐着的姿势,放光开示,让他看清其中的利害——

“比丘满怀欢喜,对佛陀的教法生起净信;

他将证得寂静的境界,也就是一切行止息的安乐。”

说完偈颂后,世尊对婆迦梨说:“来吧,婆迦梨。”他就像被那不死甘露灌了顶一样,满心欢喜,随即开始修观。可是因为信根太强,他没能进入观的道路。世尊知道后,为了让他的诸根达到平衡,就帮他清理了业处,再重新教给他。他按照导师所教的方法努力修观,沿着圣道的次第,证得了阿拉汉果。因此说:“这里,婆迦梨长老的事可以作为例证。”

“其他作用的区别”是指现前作用等各种不同作用的差别。“轻安等”的“等”字,涵盖了定觉支和舍觉支。“应当让它减弱”:就像信根过强时,可以通过观察法的自相使它减弱;同样,精进根过强时,可以通过修习轻安等使它减弱,因为轻安等属于定的范畴。也就是说,正如修习精进等能守护定根过强以免落入懈怠一样,轻安等能守护精进根过强以免落入掉举,从而绝对地使它减弱。因此说“应当通过修习轻安等让它减弱”。“首那长老的事”是指身体娇嫩的首那长老的故事。这位具寿从导师跟前领受业处之后,住在清凉林中,他心想:“我的身体这么娇嫩,不可能舒舒服服地就证得究竟安乐。就算让身体疲劳受苦,也应当修行沙门法。”于是他只行站立与经行,专心致志地精勤。纵然脚底磨出水泡,他仍放下身体的感受,强行策励精进。由于过度激发精进,他反而无法证得殊胜的成就。导师来到那里,用调琴的譬喻来教诫他,开示了令精进平衡的方法,为他净化业处后,便去了灵鹫山。这位长老也依照导师所授的方法,将精进调到平衡,勤奋修习观,最终证得了阿拉汉果。因此说“应当举出首那长老的事”。“其余诸根也是如此”是指念、定、慧诸根也是如此。

所谓“均等”,是指信与慧彼此之间不多不少、没有谁高谁低的状态,定与精进也是如此。就像信与慧各自都是起主导作用的法,从作用上说,尤其应当要求它们互不越界,因为二者势力均等时,安止才能成就;同样,定与精进分别偏向懈怠和掉举两边,当它们势力均等、互相扶持时,与它们相应的法就不会落入两个极端,安止才能真正成就。“强信者”等语句,是从反面来论证这个道理。它的意思是:一个人信力很强但智慧不明晰,就会变成盲目轻信,而不是经过审察的净信。这样的人会在不该信的地方生信,就像外道弟子一样。他会落入“欺诈分”,也就是诡诈那一类。如果信弱而智慧过度驰骋,就会被似是而非的理由所骗,臆想出“不必实际施舍财物,仅凭心中一念就能成就布施福业”之类的说法,心被干枯的思辨撕碎,听不进智者的教导,也无法被说服。因此说“就像由药引起的病一样,难以医治”。在这里,信与慧彼此均等能带来利益,不均等则带来损害;同样,定与精进彼此均等能带来不散乱,不均等则带来散乱。意思是:懈怠占了上风,就达不到安止。掉举占了上风,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两者”指信与慧这一对、定与精进这一对。“应当使之均等”,就是应当使它们势力均等。

对于修定业处的人,也就是修止业处的人。这里说“这样”,意思是:当信心稍微强一点的时候,就是这个道理。“相信”是指不去想“仅仅靠‘地、地’这样作意,禅那怎么可能生起呢”,而是相信“正自觉者所说的修行方法一定会成功”,这样生起信心、让信心增长。“投入”是指并不是真的进入所缘,而是以胜解的方式认可、全身心投入。一境性应该强而有力,因为禅那以定为根本。“二者”是指定和慧。对于修定业处的人来说,因为定特别突出,慧也应该同样突出,所以说“也要均等”,意思是要处于平等的状态。这里说的“安止”是指世间的安止,正因为这样,论师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也是会有的”。至于出世间的安止,则要求定和慧二者均等才能实现。正如经中所说:“他修习止与观,两者齐头并进。”如果说信与慧、定与精进特别需要均等,那念又怎样呢?回答说:然而,念在一切情况下都应该强而有力。“在一切情况下”是指在五种根中,即属于昏沉和掉举两方的五根。论师取掉举一方的一部分,说“信、精进、慧”。否则,喜也应该被取入。正因为这样,只说“与懈怠一方的定”,而没有说“与轻安、定、舍”。这里的“念”就是念。就像在一切王事中都投入的人叫一切事者。因为它在一切情况下都需要,论师在义注中就是这样说的。在一切情况下都投入的,是一切处者;或者,因为一切属于昏沉和掉举两方的觉支都应当被需要,所以是一切处者,正是一切处者才是一切处者。“心”是指善心。因为对于那善心来说,念是皈依处、是归宿,为了未达到的达到、未证得的证得。因此论师说“以守护为现起”等。

对于“在蕴等种种分别中智慧尚未深入”这句话,意思是:即使因为广学多闻,他的智慧仍然没有安立在蕴、处等分别上。因为亲近多闻的人,能带来闻所成慧。即使是刚开始修观的人,由于安住在修所成慧中,也确定可以称为有智慧的人,所以说“等慧……亲近善知识”。由于所知法本身甚深,能辨别它的智慧也被说为甚深,因此说“在甚深的蕴等中运作的深慧”。那个所知法必须由这样的智慧去行持,所以是深智的行境;或者说,那智慧在那里依种种分别而运作,就是深智的行境,对它的省察就是“深慧的分别观察”。就像念达到圆满的人就是阿拉汉一样,慧达到圆满的人也是如此,所以说“以阿拉汉道,修习达到圆满”。对于精进等,也是同样的道理。

“把烧红的铁橛塞到他手里”等(《中部》3.250、267;《增支部》3.36)所说的五种束缚刑罚,对于已生在地狱的有情,大多数情况下是最先施行的;又因为在《天使经》等中,这种苦最初就被说到,所以说“从五种束缚刑罚开始”。“以车乘等时”中的“等”字,还包含其他被人和畜生逼恼的时候。“一佛间隔”这句话,是就那些在饿鬼中不断辗转受生的有情而说的;或者,某些饿鬼也像某些畜生一样,有那样长的寿命。确实如此,黑龙王就曾见过四位佛陀的容貌。

像这样看见功德的人,就是说,一切出世间的和世间的殊胜成就,都只依靠精进才能得到,他就是如此在精进中惯于看见功德的人。行道,是指连同前行阶段在内的、通向涅槃的圣道修行道路。因为对比丘来说,为了脱离轮回,这是应当走、应当修的道路,所以叫作行道。多为身体强健之事的人,就是不管怎样都专心致力于让身体强健。团食,就是国土团食。供养资具的施主们在自己身上所作的善行,能靠自己的正确修行而变得有大果报,以这样的方式来回报和恭敬团食与乞食,就叫作敬团食。

“取出”是指从钵袋里取出来。“听到那个声音之后”:长老当时正站在茅草屋门口,凭五神通中的天耳通,听到了那位女施主说的话。人间福报、天界福报,最终是涅槃福报,这就是三种福报。“你能给予吗”:长老在心里问自己:“你能否凭她对你所作的布施功德和服务功德,加上遇到殊胜福田这一点,给予她一次次人间和天界的福报,最终还能给予她涅槃的福报呢?” “露出微笑”:他这样省察到最后,心里想“我已经轻轻松松超越了轮回之苦”,因为生起了这份欢喜,就露出了微笑。

行为不正的人,是指因为违犯了种姓之法、家族之法等,所以行为不正确。就像行为不正的儿子,由于这种不正的行为,成了家族传承之外的人,不能分享父亲留下的遗产;同样,懈怠的人也因为自己的懈怠,行为不正,不能分享应该从导师那里获得的圣财遗产。只有发起精进的人,因为行为正确,才能获得。精进觉支生起——这句话就是这样连接的。一切地方都是如此。

所谓“大”,是指因为戒等功德而伟大、广阔、不与其他人共通。而他的这种功德的伟大,通过震动一万个世界而在世间广为人知;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了“尊师”等话。

因为在世尊的教法中,作为出家者通过出家的方式就显现出释迦子的身份,所以为了显示佛子的身份,就说了“不混杂……”等话。

远离懈怠的人,就是远离那些连修行的名目都全然不知、一味注重保养身体、吃饱了就躺卧享受安逸快乐、尽说些无意义闲话的人。亲近已发起精进、意志坚定的人,就是时常去亲近那些依照“白天经行、坐着”等教导,为了开展修行而奋发精进、勇猛坚毅的人。所以说“填饱肚子”等等。不过在《清净道论》里,没有取“省察出身高贵”和“省察同梵行者的高贵”这两项,而是取了“去除昏沉睡眠”和“省察正勤”这两项。其中,由于看到功德这一点,就已经包含了省察正勤,因为认识到世间和出世间的殊胜证得完全依赖于精进。去除昏沉睡眠也被包含在倾向于精进这一项里,因为对于策励精进的人来说,去除昏沉睡眠自然就能达成。在这里应当知道:去除昏沉睡眠、远离懈怠的人、亲近已发起精进的人、倾向于精进,这四项是通过破除对立面、提供助缘的方式使精进觉支生起;而省察恶趣等,则是通过激励的方式使精进觉支生起。

先前生起的喜,因为它是后来生起的喜的原因,所以说“喜本身就是喜觉支所依之法”。不过,由于这种喜反复生起、有多种多样,所以用复数来表述。按照它生起的方式去修习,就是令它生起的作意。

佛随念以近行定为究竟,所以说“乃至近行”。遍满全身,是指由喜所产生的殊胜色法遍满全身。随念法功德的人,喜觉支也会生起,遍满全身而达到近行。同样,在其余随念以及观察能引生净信的经典时,也应这样配合理解,因为那些也属于解脱处,归入同一类。等至……现行,这是对寂止随念的说明。因为对于诸行,即使只是部分止息,智慧也能像完全止息时那样运作,所以这种修习作意能镇伏烦恼、带来近行定,具足那样的喜与悦,就成为喜觉支生起的原因。对于能引生净信的事物,由于缺乏净信的滋润,心就像谷壳一样坚硬,这种粗涩,应当知道是通过不恭敬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所以说由不恭敬的行为显示出粗涩。

以身心不安的止息为特相的轻安,本身就是轻安觉支;这是针对轻安觉支的说明。

“习惯受用殊胜的食物”,就是指习惯受用殊胜而适宜的食物。通过“享受适宜的气候与威仪之乐”这一说法,应当理解为采用适宜的气候与威仪。因为这三种适宜在受用时,能以令身体堪任的方式带来心的堪任,所以是两种轻安的因。众生无因所得的乐与苦,这是一种极端;认为是由自在天等不平等因所造成,这是第二种极端。不趋近这两种极端,而依各自的业力而生起,这就是中道。具备中舍的运用,这种状态就是“中舍运用性”。因为这种状态舍弃了紧张的身体,成为身体轻安的因,带来两种轻安。由此应当知道,这里已经说明了:远离紧张身体的人以及亲近轻安身体的人,能够成就这种轻安。

当以“已得定时的样态”的方式被把握时,先前生起的止本身就是止相。因为它在种种所缘中游转,所以有种种殊胜,这叫散乱,也就是掉举。同样地,它被说成以不安住为本质,以动摇为现起。由于缺乏一境性,它是散乱的对立面,所以叫不散乱,也就是定。这个本身就是相,应当像前面那样说。因此说“以不散乱之义,为不散乱相”。

事清净的作用和诸根均等的修习,已被说为能带来智慧;它们也能带来定,正是因为能带来定,所以才能带来智慧,因此说“事清净……应当了知”。

因为“作意修习”的善巧和“守护”的善巧不可分离,而“守护”的善巧又以它们为根本,所以说“相善巧,就是把握遍相(禅修对象)的善巧”。这里提到“遍相”只是举一个例子而已。应当知道:对于不净相等任何一种能生起禅那的相,把握它的善巧就是相善巧。

“过于松懈的精进等”这里,“等”这个字涵盖了慧的运用微弱和喜悦不足。对治那沉滞之心的“策励”,就是通过发起法择觉支等,把沉滞的心从陷于昏沉中提振出来。世尊曾这样说:

比丘们,当心变得消沉迟钝的时候,就是修习择法觉支的时机,就是修习精进觉支的时机,就是修习喜觉支的时机。这是什么原因呢?比丘们,因为消沉迟钝的心,靠这些法就能很好地被振奋起来。比丘们,就好比有人想点燃一小堆火,他往里面放干草、干牛粪、干木柴,用嘴吹气,又不往上撒尘土。比丘们,那个人能点燃那堆小火吗?能。

在这里还要知道:法择觉支等觉支的修习,是依照各自对应的“食”而生起、发动的;这一点紧接着前文已经讲清楚了。

“过度精进等”这里的“等”字,也把智慧作用强猛之人的过度欢喜和雀跃包含在内了。“抑制彼”,就是针对那颗掉举的心,通过发起定觉支等来对治,从而制止它陷入掉举。世尊也曾这样说过:

比丘们,当心掉举的时候,正是修习轻安觉支的时机,正是修习定觉支的时机,正是修习舍觉支的时机。这是什么原因呢?比丘们,掉举的心靠这些法就能很好地平息下来。比丘们,就好比有人想熄灭一大团火,他往里面投入湿草……甚至……再撒上尘土,比丘们,这个人能熄灭那团大火吗?尊者,能。

在这里也应当明白:轻安觉支等的修习,是各自按照它们相应的“食”而发起、现前的。其中,轻安觉支的修习已经讲过了,定觉支的修习现在正在讲,而另一个(舍觉支)接下来就会说到。

“慧的运用微弱”:是指慧的作用不明显。就像布施以无贪为主导,持戒以无嗔为主导,同样地,修习以无痴为主导。在这里,当慧不够强有力时,修习就不能前后带来殊胜;就像未经调理的食物,不能令修行者的心生起欢喜,因此那修习就变得没有滋味;同样地,由于没有正确地依循行道而修,便不能体验到寂止之乐,心也因此变得没有滋味。所以说“慧的运用……变得没有滋味”。对治它的方法是激发悚惧和激发净信。为了说明这一点,才说“八种悚惧事”等。其中,生、老、病、死,如其所应,在善趣和恶趣中都有;此外,还应看到由五种束缚等、饥渴等、互相伤害等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恶趣之苦,而这一切都是依于那些众生的现生而说的,因此过去与未来时中的以轮回为根本的种种苦则已分别另说。然而,对于以食物和形色为生的众生,以及其中以努力所得果实为生的众生,他们与其他众生不共的谋生之苦,应知即是所取的第八种悚惧事。这称为在适当时候的激励:这是说,在应激励时,依前述方法,以悚惧与激发净信而正确地激励,即先引发悚惧而后激发净信,令修习之心满足。

依止正行道,是指远离昏沉与掉举,通过寂止的行道而正确地、没有偏差地、如实地依止修习的行道。在“不昏沉”等说法中,因为懈怠一类的法没有过度增长,所以是不昏沉;因为掉举一类的法没有过度增长,所以是不掉举;因为慧的运用有力,并且证得了寂止之乐,所以是不无滋味;正因如此,心在所缘上平稳地持续运作,并且步入了寂止的行道。其中,因为不昏沉,所以在策励时不必费力;因为不掉举,所以在抑制时不必费力;因为不无滋味,所以在激励时不必费力;由于不昏沉与不掉举,心在所缘上平稳运作;由于不无滋味,步入寂止行道。或者应当这样理解:由于平稳运作,所以不昏沉、不掉举;由于寂止的行道,所以不无滋味。这称为在适当时候的舍置观察:在应舍置观察之时,克服了名为“干预”的对立面——即对修习之心进行策励、抑制、激励的作用——而作观察。

由于能压制住对立面,又能成为观智的基础,所以即使是近行定,也足以完成让这个人达到心一境性的任务。因此,就两者功能同等的意义,经文说“或近行,或安止”。

关于“舍觉支的立足处诸法”这句话,在这里应当说明的内容,可以按照前面所说的来理解。

通过断除随顺与违逆而达到的中舍状态,是舍觉支生起的原因,因为这种中舍存在时舍觉支才能成就,不存在时便不能成就。而这种中舍状态按所缘对象分为两种,所以说“对有情的中舍”和“对诸行的中舍”。在修习轻安觉支时,对这两者的抵触都已被排除,因此为了显示断除随顺这一方面,才说了“对有情的中舍”等话。正因如此,论中说“远离对有情和诸行有执著纠缠之人”。对于舍来说,贪特别是它的对立面。正如论中所说:“舍是贪多者的清净之道。”(《清净道论》1.269)

以两种方式,即随观业属于自己和我空这两种原因。说“唯二”,是为了限定,因为两者数量相等。无主就是非我所性。如果真有自我,那么由于它有所归属,衣和其他任何东西就可以称为我所;然而那样的自我根本不存在,这就是意旨所在。不久存,指不能持久、不长久、短暂,也就是无常的意思。暂时,是它的同义词。

“这是我的”这种想法,就是在做“我所”的执取;他以“这是我的”这种渴爱抓住它、安住其中。“他们把它当作财富”,就是把财物、资具作成。

这段念处的开示是依前分道来说的,指的是前分觉支,所以说“摄持觉支的念是苦谛”。

觉支品注释终

四谛品注释

119所谓“如自性”,是指不颠倒的自性,也就是逼迫相;或者说,无论哪种自性,都如其自性,因此这里的意思就是变坏、坚硬等自性。“能生、能等起”,是指能生起转起相之苦,能等起相状。“前渴爱”,是指在苦生起之前就已存在的渴爱。

当灭以“自身相续所摄的苦集不再生起”这一状态被把握时,灭也就显得仿佛为自身相续所摄,因此说“自己的四谛”。说到“他人的”,这里的道理也是一样。所以世尊说:“就在这只有一寻长、有想、有心意的身体里,我施设世间,施设世间集,施设世间灭,施设趣向世间灭的道路。”(相应部1.107)那么,初修业者怎样把握灭谛呢?他通过传闻等所成立的行相来把握;这样一来,即使就出世间的觉支而言,如此把握也不相违。“如其可能”的意思是随其可能;这是说,除了灭谛之外,依其余诸谛而知生灭。

四谛分别注释终

“有肉的骨锁”等九种坟场中,七种因为以骨为业处,其余膨胀相等则纯粹以其自性为业处,所以说这九种坟场都是安止业处。所谓“只有两种”,就是指入出息和三十二分身这两种。所谓“倾向”,是指观的倾向,也就是对所应思择的诸法的摄持。威仪和瞻前顾后等,只是色法的不同状态而已,不能用来思择,就像表色等一样。因为盖和觉支从一开始就不应被摄持,所以说“在威仪……不生起”。就像用头发等名目来摄持那些属于它们的法一样,用威仪等名目摄持的是处于那些状态的色法;而通过盖等名目,摄持的则是与它们相应、以它们为依止的法。大西瓦长老说“在威仪等当中也会生起倾向”,用意就在这里。至于“这些到底存在吗”等话,是为了显示对初学者来说,威仪等的自性并不是所想要的,因为遍知确实是以未遍知为先导的。

137137. 确实,在“诸比丘,在此……”等开示与简说中,处处都提到了比丘,这是为了显示修习需要有比丘的身份;然而,为了表明这一教导是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所以就说“诸比丘,无论何人”,并不只是针对比丘。为了表达这个意思,才说“无论何人,比丘或……”。所谓“正智”,是指不被见道所识的界限所限制而通达的最上道慧,它同时也是果,所以是最高果,因此说“正智就是阿拉汉果”。即使在很短的时间内,也显示了教法具有导出的性质,这就是为了建立这样的关联。

138所谓“导出”,就是结论。

《破除迷执》中部注疏

《念处经》注释中,隐义的阐明终

《根本法门品》的注释终

第一部分终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

《中部》

《根本五十经复注》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