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法门品·第6篇《希望经》的注释

1. 根本法门品复注 · 36 段

第6篇《希望经》的注释

64“具足”就是圆满;因为从各方面都已到达、证得,所以叫具足。因此论中说:“这叫做‘圆满具足’。”“那”指的是被称为“蜜”的蜂群。“具足”指正确地前往、到达、接近,所以论中说“具有”。“具足”指与成就相应。而这里特指滋味的成就,因为要以总说的方式来确定差别。所以论中说:“譬如小小的、无瑕疵的蜜”,意思是“没有缺点”。由此说:“这叫做‘甘甜具足’。”通过毫无遗漏地受持戒,达到不缺、不破等状态,就是圆满戒。从受持开始就断绝恶法,所以是具戒者。要知道,从受持开始,完全相反的恶法就不再生起,因此称为具戒者;至于思等以戒为特相的法正在生起的刹那,就更不必说了。这些内容在《清净道论》中已有说明,因此应依照那里所说的方法来详细了解——这是论师的意思。

田地的圆满,是依能依的圆满来说明所依的圆满;因为能依的业有失坏与成就之别,所以才如此说,正如说床发出乌库提声一样。同样,以田地为例,说明了破损、腐坏等过失。田地若有破损,就是不圆满,因为无法获得庄稼的丰收。所以论中说庄稼不会生长。即便只有一尺见方之地,因其能生出多个安摩那的果实,所以有大果;又因嫩芽、秸秆等极为丰多,所以有大利益。同样的道理:正如播下的种子因为有破损等四种过失而不圆满,因没有这些过失而圆满;戒也是如此,因有破损等四种过失而不圆满,因没有这些过失而圆满。这显示四种过失及其无有的状态,在能喻与所喻——即失坏与成就——之间是相通的。由于异熟果而成为大果。大利益,指广大的利益。而这一利益,在这部经文中正以种种方式被详细阐述。

据说至此中的据说一词,是用来暗示不认同的。论师借此表达自己对某位论师的说法并不认同。具足戒是以共相、以戒的概括方式来理解的,并没有指出具体的差别。而那位亲教师说开示了四种遍净戒,这四种就是针对这一点说的。其中是指在四种遍净戒当中。殊胜戒是指首要的戒。在两种场合是指在开示和注解当中。在这里的注解中,就像在开示中一样,世尊所说的具足戒指的就是巴帝摩卡防护,因为说了具足戒的缘故,这是其意趣。因为在巴利圣典中,取戒一词是以巴帝摩卡防护的方式而来的。因此他说就是巴帝摩卡防护等。其中,通过限定词,说明其余三种戒有一部分已含摄在巴帝摩卡之内。正如在不见而见、因活命之因而犯六学处、以及未省察而受用病缘资具的情况下,都制定了罪过。所谓三种,是指根律仪戒等。所谓戒,是说有被称为戒的处所,即以戒的同义词,在某个经中取为处所,那是什么?如同巴帝摩卡防护一样。由于亲教师在场,他并未否定,只是以婉转语、如同发问的方式而说。因此他说不许可。所谓仅以守护六门为限,是为了说明其轻便性,因为仅以心的决意就成为平常状态。在其余两种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所谓仅以缘的生起,是以果来说明因。因为诸缘的生起乃以产生为因。所谓此义,是指此目的,即受用此缘,这是其意趣。所谓无迂回地,以此说明根律仪等三种是首要戒的随从,因此被称为迂回戒。

现在,为了通过对比、随顺和譬喻,说明巴帝摩卡防护本身的精进性,说了“对于他而言”等话。其中,“它”指巴帝摩卡防护。“其余的”指根律仪等。“就是那一个”:在“具足戒”这个说法里所说的戒,就是那一个。在“具足巴帝摩卡”等话里,先用“巴帝摩卡”这个词说了同义词,然后详细展开……说了开头的话。就像在其他地方,以个人为着眼点的教导“在此,有比丘具戒”,被解释为“他安住于巴帝摩卡防护中”。

以巴帝摩卡防护而守护:凡能守护、保护那个人,并使他从地狱等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得名“巴帝摩卡”——这就是以学处戒封闭了身门和语门。然而,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的状态,所以就说他们“具有”它,因此论中说“具有巴帝摩卡防护”。

另一种解释:因为烦恼势力强大,造恶很容易,行善却很难,所以众生常常堕入恶趣,因此叫“堕者”,也就是凡夫。或者因为无常,在诸有等生存状态中被业力抛掷,像旋转的陶轮一样片刻不停,四处流转,具有这样不断奔波的习性,所以叫“堕者”;或者从死亡的角度说,在各种众生群体中不断舍弃身体的习性,所以叫“堕者”,这是指众生的相续,或者单指心。能令这个“堕者”从轮回之苦中解脱,所以叫“巴帝摩卡”。因为通过心的解脱,众生才被称为解脱。正如经中所说:“因心清净而得以净化”,以及“心从诸漏中无执取地解脱”。

或者,以无明等为因,在轮回中坠落、行走、转起,所以叫“堕者”。经中确实说过:“被无明遮蔽的众生,被渴爱系缚,四处奔走,轮回不息。”(相应部2.125)这个堕落的众生,靠这个能从渴爱等三种杂染中解脱出来,所以叫“巴帝摩卡”。它的复合词构成方式,应该像“黑颈者”这类词一样来理解。

或者,它使人堕落、使人毁灭、使人受苦,所以叫“堕者”,也就是心。经中确实说过:“世间被心牵引,被心拖拽。”能把这堕落的心从中解脱出来的,就是“巴帝摩卡”。或者,人通过它堕入恶趣之苦和轮回之苦,所以叫“堕者”,也就是渴爱等杂染。经中确实说过:“渴爱产生人”,“人以渴爱为伴侣”等等。能从那堕落者中解脱出来的,就是“巴帝摩卡”。

或者,凡是会使人堕落的地方,就叫做“堕处”,也就是六内处和六外处。经中确实说过:“世间在六处中生起,在六处中结交。”从这被称为内外处的堕落中解脱出来,就是“巴帝摩卡”。或者,具有堕落和毁坏的东西就是“堕者”,也就是轮回。从那里解脱出来,就是“巴帝摩卡”。或者,因为是一切世间的尊主、于法自在,世尊被称为“主”;通过他而解脱,就是“解脱”;因为那是“主”所施设的解脱,所以叫“巴帝摩卡”。巴帝摩卡本身就是巴帝摩卡。或者,因为是一切功德的根本,以最胜之义为“主”,又以如前所说的意义为“解脱”,所以叫“巴帝摩卡”。巴帝摩卡本身就是巴帝摩卡。正如广说中所说:“巴帝摩卡是开端,是面首,是首要。”

或者,“pa-”表示方式,“ati”是表示彻底、究竟的虚词,所以,通过种种方式彻底解脱,就叫“巴帝摩卡”(别解脱)。因为这条戒本身,通过彼分断的方式,以及与定、慧相应,通过镇伏断和正断的方式,能彻底地解脱、释放,所以叫“巴帝摩卡”。或者说,从各种违犯过失中各自分别地解脱,就是“巴帝摩卡”,意思是:从种种违犯过失中一一解脱出来。巴帝摩卡本身就是巴帝摩卡。或者说,解脱就是涅槃,戒是那解脱的影像,所以叫“巴帝摩卡”。因为戒律仪属于抉择分,就像太阳初升时的曙光一样,是涅槃生起的因,因而算是涅槃的影像;又因为它能随宜灭除烦恼,所以叫“巴帝摩卡”。巴帝摩卡本身就是巴帝摩卡。又或者说,朝向解脱而行、面向解脱,就是巴帝摩卡。巴帝摩卡本身就是巴帝摩卡。这样,应当理解“巴帝摩卡”这个词在这里的含义。

具足行仪与行境:以身体和语言不违犯这种意义上的“行仪”,以及不涉足妓院等场所这种意义上的“行境”,两者都具足,意思就是具足圆满的行仪与行境。于微细:指极其微细、还不到犯戒程度的事;另一些人说,是指仅属于恶作、恶说程度的事。于过:指应当受到呵责的过失。而这些过失必定完全属于不善的性质,所以说“于不善法”。见怖畏者:即习惯将过失视为怖畏,哪怕只有极微尘那么小的过失,也看得像须弥山一样大,习惯这样心生恐惧。正确地受持:即完全正确地、恭敬地、全面地受持。于学处:这是简别依格中的“于学处”,为了显示从整体中分析出部分,而说“于学处,受持那那学处而学”之义。因为学处正是应受持、应学习的,这是其意趣。任何学处的部分:在学的部分中,无论属于根本制、随制、一切处制、方所制等类别的任何应学、应行、应圆满的戒。而那仅依门分为两种,所以说“身与语”。在这个义解中,“于学处”是依处格,因为在学的部分中,没有单独取某一种。因此说“那一切”。

6565.“为何开始?”这是对开示原因的追问。“为了显示戒的功德”则是说明目的。有人问:什么是义?哪里有义?什么被安置了?不应这样看。因为在“为了显示戒的功德”这句话里,从反面说,正是“没有显示戒的功德”——这才是这次开示的原因;所以“为何开始?”的意思,自然就落到“由于所化众生没有见到戒的功德”上。因此说“若亦”等语。而为了阐明“为了显示戒的功德”这句话的含义,又说了“他们”等语。所谓“功德”,就是利益的生起。不过在“具戒者、戒行圆满者,身坏命终之后,生于善趣、天界”等经文中,异熟果也被称为“功德”。“什么差别?”就是什么果报上的差别。“什么增长?”就是什么殊胜的增进。因为功德即使存在,也只有被如实阐明时,才会让人心生欢喜,没被阐明就不会。因此,为了说明必定应当赞叹功德,便举出了毒刺商人的例子。

这里,“粗糖”是指把甘蔗汁熬煮后,掺入粉末等物,凝结成块的。“糖浆”则不成块,是液态的。“糖块”是容易碎裂的。“冰糖”则像水晶一样。“冰糖等”中的“等”字,涵盖了劣质的糖。当时,粗糖之类的东西在非边地地区普遍被称为“毒刺”,所以说“去了边地村”,并对孩子们喊:“不要拿毒刺!”

所谓“可爱”,就是应当被喜爱。对于可爱者,一见之下必定全然欢喜,所以说“应以可爱之眼见”。由喜所生、澄净柔和之相所摄的眼,就称为“可爱眼”。“他们”,指同梵行者。“令意增长者”,因为滋养喜悦之心,能使喜心一层层增长。“应安置于尊重处者”,就是成为恭敬对象的所在。“知者而能知”,是以智慧了知应当了知的事。或者说,别人虽然无知却表现得像知道一样,这个人不是这样,他确实是知者而能知。“见者而能见”,是以称为见的慧眼见到应当见到的事;或者说,正是见者而能见。如此应受尊重,就是说,像这样以智慧、以贤善之德而应受尊重。

对于“唯于戒为圆满行者”这句,应当理解为:于戒正是圆满行者;如此,后置词的限定作用应当这样看待。因为这样一来,通过这句话,上面两种学处就没有被排除,仍然包含在内。然而,为了用果来显示怎样才算是于戒圆满行者,所以说了“内”等语。因为在这里,戒的圆满是由于它能导向作为观之基础的定,而不只是没有缺损等状态而已。因此说:“那些无缺……乃至……能导向定。”这样理解之后,上面两种学处也就作为戒的资粮而被含摄了,因此在这里以戒为主要来把握,是成立的。也正因如此,后面将会说到,心一境性以及对所行境的护持等,都是戒的随护。至于后面所说的“三学之教示已生起”,那是就其余诸学在这里也被含摄这一点来说的,并不是以它们为主要来把握。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又说戒是微少的呢?因为说过:“然而,这确实是微少、卑浅的。”那是针对凡夫的行境而说的。也正因如此,在那里戒并没有被毫无遗漏地分别说明,所以那里的“唯戒”这一“唯”字的把握,应当看作是可以成立的。“以无减缺”:就是以无缺损等状态,或者以没有遗漏任何一项而具足的方式。“以行相”:就是以做法、以成就。“于心之止”:就是心的等持。“专注”:就是不离、专精。如果有人完全没有致力于禅那的修习,那就叫作把禅那摒除在外。如果有人开始之后中途退缩,那就叫作破坏禅那。如果有人不是这样,而是进入禅那而安住,那就是没有舍弃禅那;为了显示这一点,所以说了“禅那不摒于外”等语。

对无常的三界法,或者对“无常”进行随观,就是无常随观。苦随观和无我随观也是这样。对同一法以厌离的方式生起的随观,是厌离随观。以离贪的方式生起的随观,是离贪随观。对灭的随观,是灭随观。以舍遣的方式生起的随观,是舍遣随观。住在空寂处的比丘,在那里因为获得了身远离,以止与观的力量来增长心远离,依照教导修行,既让世间和教法增添光彩,也让作为自己证得殊胜之处的空寂处增添光彩;通过使成为殊胜功德之依处,在义理上为智者增长它,这就叫作增长空寂处者。因此说“这里”等。为了表明这才是增长空寂处、为智者所称赞的合适内容,而不是指安设住处,所以说“应看作单层等”。而且应当知道,这里提到“空寂处”,就已经包括了阿兰若、树下等一切适合精勤修习的坐卧处。

所谓“渴爱行的教导”,就是指以“缘于内在的”等语句开头的《渴爱行经》。因为以渴爱为立足处,也就是以渴爱为依托,所以如果没有渴爱,慢和见就不会生起。所谓“进入慢和见”,意思是:为了要显示出来,所以深入慢和见。对应当宣说的法进行教导时,其“进入”正是为了把握理解。渴爱、慢、见这三者被称为戏论,因为它们使众生的相续在轮回中不断扩展、蔓延相续。以戒为立足处,就是以戒为依止。

说“增上心学”,是为了把前后文连接起来。依观的角度来说“增长空寂处”,这是句子的搭配方式。两种学,就是增上心学和增上慧学。所谓“含摄”,是连同增上戒学一起含摄进来说的。如果这样的话,这就成了三学的教导,那它就应该是在说明三学的利益了。针对这个疑问,所以说“这里……”等等。其中该说明的内容,前面已经讲过了。应当知道,这里取的“心一境性”和“观”,是四种遍净戒的守护者,犹如根律仪之于别解脱律仪;但这两者并不是重点,只是以戒为主要而含摄进来的。因此说“实为护戒者……”等等。

当所生的病苦生起时,能胜过它、比它更强的禅那之乐就会生起。如果对这种强力的乐产生陶醉,心被坚固的自我爱着所摧毁的人就会舍弃善法,在那样的情况下……他成了滋养者。或者,如果对强力的乐没有陶醉和爱着,就能通过如实看见“这只是行的积聚”,而没有我执和我所执。关于饥荒的怖畏,为了说明战胜饥饿,说“即使他的肠子向外流出”。关于疾病的怖畏,说“枯瘦、憔悴”。以“等”字所包括的盗贼怖畏,说“或为支离破碎”。“两者”,指止与观这一对。在这里,通过“内于心……空寂之处”等语句,由于使之成为抉择分的一部分,所取的心一境性和观正是能够守护戒的。因为后面宣说了戒的禅那、解脱、果、神通、决定的状态,所以应当知道,那心一境性和观作为其资助,在在处处都被摄取。

戒等中的等字,涵盖了前面所说的心一境性和观,也涵盖了作为戒的根本原因的一切业自性智,或者业道正见。因为戒以及其他福业事,正是靠它才得以清净,才能有大果报、大利益。他成为获得者,指那获得即是护戒的圆满。经中已说到这样的情形,那到底是怎样的呢?世尊认可吗?世尊并不是在自性上认可这样,而是出于大悲,随顺个人的意乐才这样说;为了说明这一点,就说了在这里并不……等话。其中,断除求食言谈者,是指不发出为求食物而说的语言,像哑巴一样断除言谈,凡是为了指示、说明、暗示、表明求食而该说的话,都不说、不讲,这就是它的意思。随顺个人的意乐,在简略说明之后,为了展开其含义,就说了对于那些……等。味:指本质性的功德利益,称为味的利益。

以衣等资具来布施的施主们,就是“施与资具的施主”。为了把“对于天人们”这句话说清楚,所以接着说“天人也……”等等。在“居士们啊,有这五种利益”等经文里,“利益”这个词也可以用来指“果”,所以说“这两者在意义上是一回事”。

公婆以及属于他们一方的人,就是公婆和公婆的眷属。他们通过亲属血统的联结,或者通过娶嫁婚姻的联结而成为亲戚,这就是亲族。同血统,是指通过血统的联结。同一血统相连,是指由同一个共同的血统联结在一起。已经去到死后状态,是指以投生到饿鬼趣的方式获得了新生。不过,因为他们在这里命终时,是按时限寿命断绝而死的,所以说“已命终”。有信心清净的人,就是具有清净信心的人。由所论主题可知,命终的父亲或母亲投生到了饿鬼趣,因此说“就成了大利益”,意思是说,因为他那样具足戒行。如果已经是圣者,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说“许多百千劫”等等。多有利益,就是有广大利益。亲近,就是以问讯、礼拜等方式前去接近。恭敬侍奉,就是恭敬承事。

66被压伏就是被摧破。厌倦就是舍弃、不喜乐、不持续投入。具戒的比丘因为害怕自己的戒被毁坏,所以心安定专注;同时他作为修观者,由于资具的损耗,对不喜乐和喜乐都一并克服、制胜,因此说“正因为具足戒等功德……”等等。

恐惧是心的恐怖被害怕,所以是恐惧。所缘使人由此生畏,所以是恐惧。因为和前一段相似,虽然已经以“即如前所述之理”作过指示/类推,但为了再次说明它,又说“具足戒等功德者……”等。因为坐在尊者的下风处,天神的幼童们无法以本来面目安住,不能轻松自在地活动,因此无能为力。

“增上心”就是超胜的心,指近行定之心。它之所以超胜,是因为比起平常的欲界心更殊胜、更美好,并且从对立面中清净出来,所以说“殊胜清净之心”。“增上心”说的是定,这里应当理解为近行定。由远离而生的喜乐、由定而生的喜乐、无喜的禅那乐、由念清净而生的禅那乐——这四种禅那乐,因为是从对立面出离而得,所以称为“出离乐”,因此说“领受出离乐”。“能在所希望的任何时刻入定”,这句话说明他们在诸禅那中具有入定自在;然而由“随意获得”一语,也应知道已说及转向、决意、观察等自在。以乐镇伏敌对法,以此显示他们于诸禅那乐有快速通慧。广大的,指已被导入广大。诸禅那的广大,名为由善修习而历时更久成就,而那也应随其限定而欲求,所以说“广大的”,并说“能在随其限定中出定,这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因为未到限定之时就出定者,不能成为无困难获得者,由于不能随欲令其持续。现在,为了以相反方式阐明上述入定等自在,说“某类人”等。其中,“只是获得者”,这是就刚获得禅那而言。“那样”,指于所期望的任何时刻。“障碍的”,指对自在的敌对法。然而对于禅那证得,敌对法早已被镇伏,否则禅那证得本身就不可能。以困难镇伏,即以困难清净。应知这里以观察欲过患等,像对欲贪等一样,对其他定障碍法的驱离,就是镇伏和清净。“水漏轮”指计时水漏轮。

尤其是,当色界第四禅那通过完全掌握而成为神通的基础时,正是以“作为神通基础”之意才说“当说到作为神通基础的禅那时”。不过,无色界禅那也因为可以作为决意的基础而同样是基础,因为如果没有通过十四种方式调伏心,就不会有那种作为基础的状态。“这样,当作为神通基础的色界禅那被说出时,虽然因色界性,神通的世间部分已经到来”——这就是这里的意思。“那”指的是神通的部分。四……中略……诸圣道是戒的功德,因为只有具足戒的人才能获得。“遍取之后”就是把握之后。

“支的寂静”是指:因为盖等敌对法极其遥远,所以禅支得以平息,也就是一切躁动和热恼都灭尽了。由于这样,那些禅那才具有更殊胜等状态。“所缘的寂静”是指:因为远离了色的撞击等,达到了柔和、微细等状态,所以是寂静的。也就是说,从他们的修习与证悟所充分修习的所缘呈现柔和微细之相开始,就应当知道禅支是寂静的。因所缘寂静而有的寂静,应当通过缘取出世间法的观察来说明。“解脱”是殊胜地解脱。那些禅那法,由于先前分位修习的力量而具有那种殊胜性,所以能从敌对法解脱而转起;正因如此解脱,它们就像在父亲膝上四肢放松的幼童一样,毫无疑虑地倾向于所缘而转起,这些就称为“诸解脱”。因此说:“‘诸解脱’是因为从敌对法解脱,以及倾向于所缘。”虽然无色定不是通过超越禅支而证得的,而是通过超越所缘,但因为若对色界禅那的所缘不离欲,就不能超越禅那,而且当禅那被超越时,所缘也已被超越,所以不说“超越所缘”,只说“超越色界禅那后”。在经文中,“超越诸色”应理解为需要补上“应当修习”“应当观察”等词,但凭未曾听过的推论并没有用,所以说“与‘寂静’一词相连”。这样,通过那种离欲的状态,它们的寂静之义也就得到了阐明。无色定没有像色界禅那等那样的所缘或果报的色法,所以是“无色”;无色本身就是“无色定”。因此说:“从所缘和异熟两方面都无有色法。”“以名身”即与俱生的名聚相应。

67“结缚”就是束缚。被什么束缚呢?回答说“诸蕴之趣”等等。因为对于贪等烦恼尚未断尽的人,未来的诸蕴等与诸蕴等之间仍有连结;而对于贪等烦恼已经断尽的人,这种连结就不存在了,因为即使曾造过业,那些业也已失去效力。又因为随顺贪等而有结缚之义,所以说“诸蕴之趣……中略……被称为结”。“以遍尽”就是通过断除,使它在未来完全不再生起。由于能彻底弃绝、流注并压迫敌对法,所以称为“流”,也就是圣道,因此说“‘流’是道的别名”。最初证入此流、到达此流的人就是“入流者”,即第八位圣者。因此说“彼具足者”,意思是指处于初道刹那的人。不过这里的“已入”一词,如同在“为作证果而修行者”等语境中一样,是现在时的用法,所以说“以道之名来称说果”。但如果是在非比喻的实际情形中,那就应当直接从自性获得名称。“堕处”是指将人抛入卑劣、痛苦、忧恼之处,也就是抛入恶趣之苦。“法”就是自性。因此说“自身”等。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在问不退堕法的原因。“趣向恶趣”就是趋向恶趣者。“正觉”就是正菩提,即圣道。然而由于初道已经证得,其余的道依其应当证得的性质而被希求,所以说“上三道”。

这些说法是为了赞叹功德而说的,并不是说它们应当被断除,这是本意。第二道(一来道)以断除粗重的贪等而运作,对于剩余的那些贪等,则使其变得薄弱,因此名为生起,所以说“贪、嗔、痴薄”。“偶尔生起”是指有时、难得才生起。“缠缚微弱”是指现行变得软弱。因为与它相应的不如理作意并非经常伴随,所以不会频频生起;因为颠倒想以及以它为条件的痴、慢等变得软弱,所以它们微弱地生起;若亲近事境,它们就会浓厚地生起,这是本意。因此说“确实如此”等。

“只有一次回来的法”是指:从结生的角度来说,只有一次回来的性质。“只一次……乃至……回来”:用这句话来说明,在五种一来者当中,除去四种,只取一种,所以说“即使那位”等。 其中,这里所说的第五种一来者,就是:“在这个世界修习了圣道之后,投生到天界,在那里住到寿命尽时,再投生到这里,然后入般涅槃。”那么,他和“一种子者”有什么差别呢?一种子者只有一次结生,一来者有两次结生,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别。因为对于某位入流者来说,只有一个蕴的种子,而不是只受取一次生命形态,他就被称为一种子者。

“下面”是指“非广大地”,通过“下面”这个关联来说的。对下面这部分有利益的,就是属于下分的,也就是那些结。那些就是五下分结。因为内在结缚的缘故,必定会生在欲界。为了说明他即使从远处也还是会回转,就用吞钩的鱼等比喻来说明。“化生者”:用这个说明没有胎中之苦。“在那里般涅槃者”:用这个说明其余诸苦的止息。而他在那里般涅槃,正是因为欲界的蕴种子不再回转生起,所以说“无返回性”。

68“纯全”是指不与世间神通混杂。世间五神通也是戒的功德,因为它们离不开戒。为了显示这些神通,就接上了“若希望……中略……如是”等话,这是文句的关联。因为彻底断尽了一切漏,只有阿拉汉道在殊胜意义上才配称为“漏尽”,所以说“在说到漏尽时”;否则,一切六神通就都成了漏尽。“这些功德”指世间神通。就像一个人剃了头,因为没有发髻而不庄严,同样,作为开示顶端的无上道之说,如果缺少世间神通,也不庄严,所以说“这个说法几乎可以叫‘无髻神通之说’”。“神变”指神通和变化。这里用“变化”一词指变化神通,用“神通”一词指其余一切神通的作用。“只在恰当的场合”:正如世间神通的生起有其恰当场合,开示也是如此。以此表明,这不只是按说法次第的开示,也是按修行次第的开示。这在《清净道论》中已经说过,因此应依照那里所说的方法来理解,这是本意。

69以漏尽故:下分道所灭尽之后残余的诸漏,被阿拉汉道彻底断除。因为阿拉汉道不只灭尽诸漏,还灭尽其余一切烦恼,所以说“以一切烦恼的灭尽故”。这里举出“漏”只是作为代表,因为阿拉汉道不以漏为所缘,所以称为“无漏”。然而,因为在那里连一丝漏都不存在,所以说“远离诸漏”。“定”是以心为首要而说的,正如“修习心与慧”这句话的意旨。“从贪解脱,从无明解脱”:这应当理解为直接对立面的止息,而不是说其他不善法没有止息。现在,为了用经教证明这定与慧是贪和无明的对治法,说了“这已说”等话。“止的果”是止的成果:因为以世间止的修习引生观,而出世间的止有与之相应的果——心解脱。“观的果”,观的成就就是慧解脱。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应理解为:不再像从他人听闻所得的智那样依赖他人、执取推论,而是以亲证的方式,由自己本身的慧直接现见,成为自证之智。因此说“不依赖他人而了知”。

把这一切总集起来显示:所谓“这一切”,就是指前面所说的全部十七种戒的功德,也就是“具戒者”等所有这些语句。就像对那些具有功德、又被正确圆满修成的事物来说,它们的功德自然会显现出来,因为那些功德本来就依赖于它们;同样,当以功德为主、适合修行这一点被显示出来时,那些功德也就显示出来了。因此说“把它们总集起来显示”。把已经说过的义理再说一遍,就是总结,所以说“作了总结”。“前”,是指在说法开始时。“这样说”,是指以“具足戒”等这样的方式所说的。“这一切”,是指“具足戒”等所有这些语句。“缘于此”,是指缘于具足戒比丘如前所说的十七种功德之分而说。这里正是就“如是所说者,即缘此而说”这句话,而说“把这一切戒的功德总集起来显示”。在此,起初以六种功德摄属欲界地之成就,其间隔以五种世间神通及色无色界地之成就,其余则以出世间地之成就;如是,此名为四地成就功德之戒,广大而有大威力,因此于圆满彼时,应以恭敬而行,不应放逸。

《希望经》注释中阐明隐含义的部分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