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法门经》的注释·经的安放方式注释

1. 根本法门品复注 · 60 段

经的安放方式注释

“已开示”就是“已安放”。开示之所以也称为“安放”,是因为把应当开示的戒等义理安放在应受教化者的心相续中。把经的安放方式考察清楚之后,再来说就清楚了。所以,先从总体上说明世尊教法生起的分类,指出“这里的这段教法是这样生起的”;一旦说明了教法的生起,由于正确了知这部经的因缘,注释就变得很容易理解,因此这样说了。因为这样一来,像“诸比丘,未听闻的凡夫……”这样展开的教法,像“诸比丘,那位比丘是阿拉汉、漏已尽者……”这样展开的教法,像“诸比丘,如来也是阿拉汉、正自觉者……”这样展开的教法,由于能轻松看出其中的连结,就变得很容易理解。在这里,正如虽有成百上千种分类的诸经,也不超出以杂染分等为纲的十六种类型;同样,依自意乐等的经安放方式,也有四种。所以说“因为经的安放有四种”。

在这里,自意乐和事起,与对他意乐和提问之间,可以形成这样的组合分类:自意乐与对他意乐、自意乐与问依、事起与对他意乐、事起与问依。这是因为意乐和提问之间本来就存在连结关系。同样地,虽然事起与自意乐之间也可以形成组合分类,但是当自意乐等已经摆在前面时,它们与事起之间就不再构成组合了。正因为这里不存在穷尽一切细节的广说方式,所以只说经的安放有四种。或者说,因为可能出现的其余安放方式都包含在这四种里面,所以只以根本安放方式显示为四种。在这里,应当这样理解这些组合分类。

这里说一下词义:被放置,所以叫“放置”;经本身就是放置,所以叫“经的放置”。或者,放置这个动作就是“放置”,对经的放置就是“经的放置”,意思就是经开示。自己的意乐叫“自意乐”,它作为这件事的成因存在,所以叫“有自意乐”。或者说,这经以自己的想法为意乐,所以叫“自意乐”。对他人的意乐也是同样的道理。以提问为依据,叫“问依”,它具有这个特点,所以叫“有问依”。作为经开示之根据的意义生起,叫“义生起”,这是“事起”,也就是“aṭṭhuppatti”,把ttha音变成ṭṭha音,所以说为“aṭṭhuppattiko”(具有事起)。或者,经以此被放置,所以叫“经的放置”,自意乐等也是如此。然而,在这个自意乐的分类中,自己的意乐叫“自意乐”,他人的意乐叫“他意乐”。被提问,所以叫“问”,所问之义。以提问为方式而发生的、对法接受者所说的话,叫“问依”,但依“放置”一词的关联,以阳性语尾说为“pucchāvasiko”。同样,事起本身就是“具有事起”,在这里应当这样理解其义。

在这里,认为“自意乐”不依赖他人根机成熟等因缘,所以单独作为一类经的安立方式是合理的,因为这类教说纯粹是随自己的意乐而展开,目的是为了安立法轨。可是,依他人意乐而说和依提问而说,是以他人的意乐和提问作为教说生起的因,它们只在那些因缘发生时才会展开,那它们怎么不会和“事起”混淆呢?或者说,那些依问而说、随他意乐而展开的“事起”类教说,怎么不会和“依他意乐”混淆呢?这一点不应该受到责难。因为“事起”被理解为:排除他人劝请、反复提问等,仅仅作为经典教说之因缘而生起的事件;所以才会把“依他意乐”和“依问者”单独区分出来。正如《梵网经》《法嗣经》等,以称赞、不称赞、染着生起等作为教说的因缘,这就称为“事起”。不靠他人提问,纯粹以他人的意乐为因缘而说的,是“依他意乐”;随问而说的,是“依问者”。这个道理很清楚。

应当这样理解: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意乐来说法,目的是为了安立法轨。所谓“《正勤经》带出者”,是指《相应部》中按次第编排的、与正勤相关的一系列经典。同样,还有“神足带出者”等等。

能令解脱成熟的法,是信根等。ajjhāsaya 是意乐,也就是志向。khanti 是忍,指对见解的审察忍可。man 是意,也就是心。abhinihāra 是志求,也就是愿。bujjhanabhāva 是觉的状态,意思是觉的本性,或者通达的行相。

“在慢生起时,安置”说的是它们之间的关联。有阴性等三种性。有名等四种词。有第一格等七种格。“除了……之外,什么都不说”,因为它是按照自性语如实进行的,所以什么都不说。结节句:就像树的结节处难以穿透、难以砍削,同样地,如果一个句子无法从意义上加以阐明,那就叫作结节句。“不破坏”就是不取出。

“它和什么发生关联,就显示那个东西没有剩余”,这句话是在说明:这里的“一切”这个词,只涉及一部分。因为“一切”这个词,在四种范围里都有实际用法:全分一切、部分一切、处一切、自身一切。比如在“一切法以一切行相显现于世尊佛陀的智门前”这类经文里,用的是“全分一切”。在“舍利弗,以某种方式,一切皆是善说”这类经文里,用的是“部分一切”。在“诸比丘,我将为你们开示一切……即眼与色……乃至意与法”里,用的是“处一切”。在“一切于一切处想”这类经文里,用的是“自身一切”。其中,用在“全分一切”里时,是“无余”;用在其余三种里时,是“有余”;但这里应当知道,是用在“自身一切”里。因为下面将会说:“然而,属于自身的三地诸法,应知为无余。”

“于诸谛中”就是在诸圣谛当中。现在说“这四个法”,是指接下来要说的谛等四个法。其中,“谛”是指语谛。“住”是指精进,或者读作“dhiti”,意思一样。“舍”是指无贪。“他超越所见”:凡是这些谛等法存在于某人身上,他就超越了自己所见之敌——即“见”,不会落入那个敌人的手中,反而能战胜它,就是这个意思。法安住于自性之中,因为无自性的法不可能有生起之因。确实,无自性的法不可能由任何事物产生。它们任持自己的自相:虽然并不存在离开自相的法,但那些由邪见和渴爱所构想出来的、仅仅是以自我、清净、快乐、恒常等为行相的东西,以及本性、实体、命、身等,只是依世间名言而成立,就像虚空中的花一样,在胜义中并不存在。然而这些法不是那样,它们是在胜义中真实存在的。正因为如此,为了显示它们远离众生等差别、只是具有自性的法,才说“任持自相”。虽然实际上没有差别,但为了便于理解,也可以用假立的差别来说明,就像说“石偶的身体”一样。或者,“持”是指依其自性而被确定、被了知,所以叫做法,比如坚硬、触感等。

“不共因”是指在作为不共之因、在有身见诸法中作为它们各自独有的缘。那么,“那”又是指什么呢?就是渴爱、慢、邪见,或者无明等。正如在土地等被妄想的对象上生起的渴爱等,是那些妄想的根本因,无明等也是如此。因为通过随顺的方式,如“无闻凡夫……我说他未遍知彼”以及“喜是苦的根源”,又通过反证的方式,如“由于贪的灭尽……由于离痴”,就说明了它们是根本因。

pariyāya 的意思是:让应当开示的意义被知道、使人觉悟,所以叫 pariyāya,也就是开示。它执取自己的果而运作,或者成为那个果的因,所以叫 pariyāya,也就是因。它一次又一次地辗转变化,所以叫 pariyāya,也就是次第。应当知道,pariyāya 这个词就是这样用在开示、因、次第这几个义项上的。不按字面直接抓取,而要经过抉择才能把握的意义,就是应导义。只有三界之法才应当毫无遗漏地被了知,因为这里指的是所有成为妄想基础的地等法。

“因的开示”是指让人明白因的开示。那个义理,是指被称为一切法根本因的义理,或者被称为因之开示的义理。因此他说“那个因,那个开示”。这两个词意义相同。其实,“sādhu”这个词加上“ka”音扩充后,就说成了“sādhuka”。正因如此,在解释“sādhu”这个词的含义时,以引出词义的方式举出了“sādhuka”这个词。“Dhammarucī”是指喜欢法的人,也就是想修功德的人。“Paññāṇavā”是指有智慧的人。“Addubbho”是指不伤害的人,意思是不恼害别人。“Idhāpi”是指在这部《根本法门经》里也。“Ayaṃ”指的是“sādhuka”这个词。“Ettheva daḷhīkamme”是指在恭敬行事上。“Āṇattiya”是指教令。因为当说“好好听,好好作意”时,通过“sādhuka”这个词,就像表达了恭敬地听闻和作意一样,同时也表达了那种教令。应当知道,这个词既有祈请的含义,也有教令的含义。

这里应当这样理解前后文的连接:防止耳根散乱,是让人专心听闻而遮止其他行为,所以意思是“倾耳而听”。防止意根散乱,是遮止其他的思虑。“前面的”指“谛听”这个词。“于此”指“谛听、作意”这两个词,或者指这个论题范围。防止执取音节颠倒,能对治耳门的散乱,因为如实听闻的人不会对声音产生颠倒执取。防止执取义理颠倒,能对治意根的散乱,因为恭敬持法的人不会对义理产生颠倒执取。令人在听法上专注,是通过“谛听”这句话来教导。在“受持与审察”中,通过加入“审察”,把衡量、简择等以及见的善通达都涵盖在内。

在这里,“有文句”是指能表达出想要表达的意思,所以叫文句,也就是自性语言。与文句一起的,就是“有文句”,意思是文句具足。从应当趋近、应当亲近、应当实践的角度来说,这个“义”指的是四遍清净戒等。与义一起的,就是“有义”,意思是义理具足。在“法甚深”等说法中,“法”指的是圣典。“开示”指的是以心确定圣典之后所作的宣说。“义”指的是圣典的含义。“通达”指的是对圣典和圣典之义如实地了知。因为这四者——法、开示、义、通达——就像大海一样,对智慧低劣的人来说难以深入,也找不到立足之处,所以说是甚深。因此说:“因为此法……善听!善作意!”在这里应当知道:由于通达本身很难,对法与义作开示的智慧也很难,所以开示难以深入;又因为通达无法被产生出来,而且与它相应的智慧生起也很困难,所以通达难以深入。

所谓“开示”,就是列出所要讲的内容。对它作解说,就是“言说”;这里指的就是“我将从详细方面也来说它”,也就是说“我将详细地宣说它”。清楚明白的讲述,也叫“言说”。像鹩哥的声音一样,就像鹩哥的鸣叫,甜美、悦耳、令人喜爱。“辩才”是指声音。“宣说”,就是被发出,或者说是被说出。

听到这样说后,他们生起了踊跃:当听到“你们要好好听,好好作意,我要说了”这样的话时,他们心想:“看来导师不只是简略地开示,还会详细地宣说。”于是内心生起了踊跃,变得欢喜雀跃。“此处”这个词,是指所说这件事所涉及的那个人出现的地方,因此注释说“这个介词表示地点和指示”。“世间”指器世间。“此处如来于世间”指出生之处,在这里特指我们这个轮围世界。“沙门”指入流者。“第二沙门”指一来者。正如经中所说:“诸比丘,什么是沙门?诸比丘,在此,比丘断除三结,成为入流者。”(增支部4.241)“诸比丘,什么是第二沙门?诸比丘,在此,比丘断除三结,贪嗔痴变薄,成为一来者。”(增支部4.241)“就在这里安住着”指的就是安住在这因陀娑罗窟中的人。

2“未闻者”在这里是指:所谓“闻”,是依耳门领受、忆持下来的,或者就是领受本身;拥有“闻”的人,就是“有闻者”。因为“vā”这个词尾,有“存在”等多种含义。比如在“此世间是有边的、周圆的”这类句子里,“vā”表示“存在”。在“有财、有富、得到食物”这类句子里,表示“多”。在“有病、被病所制”这类句子里,表示身体有病。在“麻风者、穿麻风衣者”这类句子里,表示讥嫌;在“有嫉妒、有悭吝、诈伪、谄曲、诳惑”这类句子里,表示长期习染。在“持杖者、持伞者、持衣者”这类句子里,表示随身携带。在“或者以此而他是智者”这类句子里,表示譬喻,也就是相似的意思。在“贤者说彼为牟尼”这类句子里,表示集合。在“这些是谁的?属于谁的?”这类句子里,表示疑惑。在“这些沙门婆罗门中,此人是一切愚者、一切痴者”这类句子里,表示彰显。在“这位王子不知分寸”这类句子里,是补足音节。在“诸比丘,凡有沙门或婆罗门”这类句子里,表示选择。在“释迦子具吉祥、具戒,以戒具足而善名远播”这类句子里,表示称赞。在“具慧,具足能导向生灭、趣向如实灭苦的圣抉择慧”这类句子里,表示超胜。这里也是表示超胜,或者表示称赞。因此,凡是被人称扬,或者因超胜而有所闻的人,就是“有闻者”。用“有闻者”这个词,既说明了能摧毁烦恼垢染的教理闻法,也说明了闻后依此而行的修行。或者,听闻所应听闻的,并因此完成所应做的,所以叫“有闻”;与此相反,没有这样听闻的,就是“未闻者”。

这个“a-”音节,在“无因的法”(《法集论》2.二法论母)、“没有比丘的住处”(《巴逸提》1046、1047)这类表述中,要否定的是与那事物共存的状态。在“非缘法”(《法集论》7.二法论母)中,要否定的是与缘有关联的状态。因为缘所生的法就是与缘有关联的,而非缘所生的法不是这样,所以这里点明了它不与缘相关联。“无见法”(《法集论》9.二法论母)中,要否定的是那事物自身的某种性质。因为“见”就是可被看见的性质。或者说,“见”就是能看,也就是眼识;这里要否定的是它可被执取的那种性质。就像在“无漏法”(《法集论》15.二法论母)、“无对碍法”(《法集论》10.二法论母)、“无所缘法”(《法集论》55.二法论母)中,否定的是它的作用;在“无色法”(《法集论》11.二法论母)、“非心所法”(《法集论》57.二法论母)中,否定的是那种存在状态。在这些地方,是以别的方式来说明的。“非人”是否定仅仅是人,即没有人性,而是别的同类存在;这里暗示的是相似性。“非沙门却自称沙门、非圣者”(《增支部》3.13),否定的是应受尊重的功德;这里体现的是呵责。“Kacci bhoto anāmayaṃ, anudarā kaññā”(《本生》2.20.129)中,否定的是它并非轻微;在“未生法”(《法集论》17.三法论母)中,否定的是与之相似的状态。因为过去法曾经生起过,已生起的法又因缘的一部分成熟而开始生起等等,而且不依赖时间的法也存在,所以它当然与已生起的法相应,更何况现在的法呢?因此这里说的是它与那些法相距甚远。“无学法”(《法集论》11.三法论母)中,否定的是它还没有终结;这里说明的是它尚未完成。这样,“a-”就是显示许多不同意义的。但在这里,应当像“无色法、非心所法”等那样,理解为否定那种存在状态,而不是别的意思。以此显示他缺乏闻所成智等智慧。因此说:“由于没有传承和证得,应知为未闻者。”

现在要解释这句话的含义。因为仅靠对蕴、界、处等的善巧,就能具备遮止妄执的多闻。正如经中所说:“尊者,怎样才算多闻呢?比丘对蕴善巧,对界、处、缘起善巧,这样就叫多闻。”因此说“若人于蕴、界、处、谛、缘相、念处等……”其中,把法义读诵得熟练,叫“诵习”;普遍地询问义理,叫“遍问”;与善知识一起,通过提醒和回避的方式作出判断,叫“决择”;道、果、涅槃,叫“证得”。

凡夫:因为许多各种各样的烦恼和有身见没有被破坏,所以它们产生凡夫,或者说凡夫是由它们所产生的。或者,“生”这个词本身就表示“未被破坏”。在“仰赖众多导师之面者”这个解释里,众多的“生”指那些自称导师的人,而这些人依附于他们,所以叫凡夫,这是词义的解释。在“从一切趣中未出离者”这个解释里,所谓“生”,是指有情出生或应当出生的地方,也就是种种不同的趣,这些趣对他们来说是众多的,所以叫凡夫。在“从此以后更生者”这个解释里,“生”是指以他们为因而出生这件事,也就是诸行等,这些诸行对他们来说是众多存在的,所以叫凡夫。或者,“生”这个词应当理解为有“造作”等含义。瀑流,指欲瀑流等。热恼,指贪火等带来的逼迫。那些本身就是,或者说一切烦恼都是煎熬。在“对五种欲乐功德染着众多者”这个解释里,会生起的东西叫“生”,指贪、贪求等这一类,而对他们来说这些“生”是众多的,所以叫凡夫。或者说,“在众多中生起、染着的众生”,这样看,“生”这个词应当理解为具有“贪”等意义。染着:就像布被染料染上颜色一样,心被导致变异的欲贪所染污,成为极染着的状态。贪婪:以渴望为本性的贪欲而变得贪婪,陷入了强烈的贪求。粘着:如同被捆绑住一样,因为难以解脱而系缚在那里。昏昧:如同因烦恼的力量而失去知觉,不做别的事情,陷入了昏迷和愚痴的状态。沈溺:好像把那件事当成完全占为己有,吞下去消化了以后安住下来一样。附着:就像东西钩在弯曲的杆子上一样附着,或者像陷入大泥沼直到鼻子那么深的人一样,由于无法拔出的性质而沉没其中;又有“系着”的意思:就像一只猴子被猴胶粘住后拼命挣扎,由于攀缘五根而被系着一样。障碍:就是被束缚了,或者被逼恼了。覆盖:就是被遮盖起来了;遮蔽:就是被阻挡住了。包裹:就是被缠绕起来了,或者说被完全地裹住了。盖覆:就是被关闭起来了;隐蔽:就是被隐藏起来了。覆藏:就是变成了面朝下的、被盖住的状态。或者,通过“众多的、超越计算路径的”等文字,来显示这众多的“生”就是凡夫。

“无闻”这个词,是用来说明被无明蒙蔽的状态,所以说“被称为盲目凡夫”。因为远离,是指通过圣道断除了烦恼。在“非趣”中,就是没有增长,意思是没有利益;或者“非趣”就是不善巧的途径。因为它不引导、不回转。“趣”是指增长、利益,或者善巧的途径。“应被亲近”,是因为应当被侍奉和亲近。前面几种义理的分别,应当通过词源学的方式来理解词句的成立。最后一种则可以依据声明学来理解。虽然“圣”这个词,在“诸圣者,他们有清净身业”等语境中,也能用于那些具有清净心志与加行的凡夫。但在这里,是正因证得圣道,并以具足一切出世间性而成就“圣”的本质,才是这里所要表达的意义,为了显示这一点,论中才说“诸佛”等。其中,“独觉佛、如来弟子是善士”这句话,是为了不混淆地说明此处“圣者”“善士”这些词的确切含义。又因为从究竟、直接义而言,圣者性与善士性是同一自性,因此才说“或者一切”等等。

到这里为止,说的就是佛弟子。对佛弟子来说,善知识是绝对必须亲近的,因为如果没有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法音,第一圣道就不会生起。尤其是,对他而言,世尊本人就是善知识。经里确实这样说:“阿难,正是依靠我作为善知识,那些有生法的众生才从生中解脱出来。”等等。而他因为获得了不坏净信,所以被称为具有坚固忠诚。经里也这样说:“我为弟子们制定的学处,我的弟子们即使为了活命也不会违犯。”在“以知恩等,独觉佛、诸佛”这段里,“知恩者”是指知道别人所给的恩德。“知所作”是指把已经得到的恩德让人知道、让它显明。因为即使是在百劫、千劫那么长的时间里所做的饶益,独觉佛们也知道,并且通过让人生起信心、接受供养等方式把它显明出来;同样,对在轮回中受苦的有情,他们也认真去做自己能做的、该做的事。但正自觉者不一样,即使在不可计数的千万劫里所做的饶益,以及众生证得道果的资助条件,他都知道,也能让它显明;而且就像狮子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认真宣说佛法,履行佛陀的职责。通过哪种修行才被称为“见”,如果不修那种修行,以及对它缺乏恭敬,还有圣者们不见法的习性,这些都应该知道。所谓“以眼不见”,这里的“眼”并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天眼,所以说“以天眼”。所谓“圣者的状态”,是指由于具备某些素质而被称为“圣者”的那些道法与果法,应当被看作是这样。

这里说的是:在如实知见本身的见之状态中。所谓“基地”,是指能让人明白所表达意义的根据或原因。所谓“即使这样说”,意思是即使通过别的说法,把它转成对自身的教导来宣说。所谓“法”,是指出世间法,或者四圣谛法。能成就圣者的法,是指无常随观等正在被观照的无常等法,或者指四圣谛。

“未调伏者”就是没有调伏,没有按增上戒学等来训练。为了说明由于缺少哪些律仪,这个人被称为未调伏者,所以先说了“律仪有两种”等话。其中,“戒律仪”应理解为巴帝摩卡防护,从实质上说,就是身体和语言上不违犯。“念律仪”就是守护诸根,也就是正确现起的正念。“智律仪”:在说了“我说,对流有防护”之后,又说“以慧,这些被关闭”,因此应理解为:智律仪是指能防护、关闭称为“流”的贪、邪见、恶行、无明以及其余烦恼的断除之智。“忍律仪”指安忍,也就是正确现起的忍蕴,或者说是无嗔。有人说忍律仪是“慧”,这与注疏的解释相违。“精进律仪”是指以排除欲贪寻等的方式而现起的精进本身。依某一功德分而断除对应的过失分,这叫“彼分断”。依镇伏而断除,叫“镇伏断”。其余词句的意义,也应以此类推。

“以这个巴帝摩卡防护”等语,是对戒律仪等内容的展开说明。其中,“具足”这个词里的“iti”是“等等”的意思。借此,指出了《分别论》中“同行、同趣”等关于防护的分别。其余几种防护也应当按同样的方式理解。至于这里还需要说明的内容,在紧接着的下一段经文中就会清楚显现。

所谓“身恶行等”,指的是被称为恶戒的身恶行、语恶行等,被称为失念的放逸,或者贪欲等,以及不忍、无知、懈怠。 “防护”:就是关闭、遮盖。 “调伏”:就是从身、语、意的不正当活动中调伏、去除;或者从身恶行等中调伏;或者截断身等歪曲的活动,使之趋向正直。这就是它的含义。 应当知道:对于依靠各种条件聚合而可能生起的身恶行等,以各种方式令其不生起,这就是防护和调伏。

“所断的”这一说法,是与前面内容相关联的。为什么说“在名色分别等观智中”呢?难道名色分别、把握缘、度疑这些不是观智吗?因为它们不是以遍察的方式生起的。确实如此。不过,因为它们是观智的依止处,所以才这样说。“名色确定”是指生起这样的智:“这只是名色,其中没有我,也没有我所。”“有身见”是指对那个身体生起的见:当由五蕴组成的身体存在时,或者自己念住于那个身体时,对那个身体便生起这种见。“观色是我”等这样生起的,就是邪见。“对于那色与非色,以业、无明等缘而把握的智”是“把握缘”。“无因见”是指:“无因无缘,众生被污染”等这样生起的见。“由自在天、人、生主、自然、极微、时间等,世界生起与息灭”这样生起的,是“邪因见”。“对于那”即对于把握缘本身。“以度疑”即如同现在名色从业等缘而生起,过去、未来也是如此,以在三时中去除疑的智。“疑惑”即以“我于过去存在否?”等开端的疑之转起。“以遍察”即通过“任何色,无论过去、未来、现在……”等方式,将五蕴置于十一种处中,以遍察的方式转起的观智。“我执”即对“我”与“我所”的执取。“以道非道智”即以道非道智清净。“于非道生道想”即对于光明等非道,生起“是道”想。

因为如实看见诸行的生起时,他会认定“诸行正是依靠相应的因缘才生起,并不是断灭不存在的”,所以说“以见生起而断除断见”。又因为看见诸行的坏灭时,他观察到“即使这些行不间断地持续运作,但每一生起的行都随即灭去,没有延续到下一生的连接”,这样观察的人,怎么会执取常见呢?所以说“以见坏灭而断除常见”。以见怖畏,就是依怖畏现起的智。有怖畏处,指五蕴,因为它是一切怖畏的来源,又是与被称为完全止息苦的至上安稳相对立的。无怖畏想,就是生起“无怖畏、安稳”的想法。味想,是指在五取蕴中依着滋味而转起的想,这也叫做“执著阿赖耶”。悦意想,是指在同样的地方依着悦意而转起的想,这也叫做“欢喜”。不想脱离的欲望就是执取。不观察,就是对诸行不厌离,也就是住著的意思。在法住、缘起中,违逆就是执取常见或断见,或者是遮蔽缘的行相的无明;在涅槃中,违逆就是对诸行的欢喜,或者是遮蔽涅槃的无明。执取行相,是指由于某种烦恼还没有断除,观智因此不能舍弃行相,那个烦恼就叫做执取行相,也叫做“结著”。或者,超越执取行相本身就是断除。

转起本身就是转起的状态,意思是缠缚。说到“盖等法”时,这里的“等”字涵盖了属于盖一类的烦恼,以及寻、伺等。

四圣道已经修习完成,因为彻底不再生起,所以成为所断——它们之间是这样关联的。那么,是以什么来断呢?正是以圣道本身。这个意思从“因为四圣道已修习”而说“不再生起”就可以明白。关于“属于集谛方面的”:在这里,四道也是四圣谛的现观,因此,应当由它们所断的各别集谛,就和它们一起被断除了;因为与集同类,而且在《谛分别》中也说到一切烦恼都属于集谛,所以把邪见等称为“属于集谛方面的”。“止息性”就是已经寂静。“出离有为”就是没有有为之自性。“已舍断一切有为”就是远离一切有为,意思是“已出离有为”。“断及彼律仪”即“断律仪”:依前一种含义(断),依第二种含义则是“被断除故为断”,应作“彼之律仪”这样连接。

“已坏失律仪”是指律仪已经丧失,也就是没有律仪的意思。这样一来,没有受持律仪的人也被包括在内了。因为律仪必须通过受持才能达成,如果没有受持,就不会有律仪。世间人确实会这样说:“我们的大财富啊,就这样没了,因为没去造作。” “圣洁者”就是ariyo,这是指同一个人的说法。“就是那个”意思是:就是那个,本质上没有别的。“具有该自性”意思是:本质上具有那种自性——善士具有圣洁者的自性,圣洁者具有善士的自性。

这个“义”指的就是“一切法的根本范畴”所说的那个意思。那么,为什么这里要用“人”作为立足点来开示呢?这里应当说的内容,它自己会在“因为凡夫没有彻底了知所依的基础”等文句里说明。法是它的立足点,所以叫“法立足点”,也就是依靠自性法而展开的开示。第一部经完全按法的方式展开,第三部经从人出发、又按人的方式结束,其余的经则是法和人混合的方式。那么,世尊为什么用这样的区分方式来说法呢?这是根据所教化者的意乐和说法时的善巧自在。有些所教化者能通过以法为立足点的开示,轻松地通达其中的意义,世尊就那样为他们说法。这个道理适用于一切情况。又因为世尊对法界善巧通达,所以获得了说法的自在;这个法界他已经善巧通达,因此,获得说法自在的法主、法王,想怎样就怎样说法。应当这样理解:正是由于所教化者的意乐和说法的善巧自在,世尊才用这些区分方式来说法。

六界:就是依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这六界,所以叫六界。十八意行:就是依照“以眼见色之后,游走于能生喜悦之色”等经文所说的六种喜近行、六种忧近行、六种舍近行,合起来就是十八意行。四依止:依照谛依止等,就有四种依止。盲:因为用慧眼看不见现世的利益和来世的利益,所以叫盲。一眼:因为只看见现世的利益,所以叫一眼。双眼:因为两种利益都能看见,所以叫双眼。应当这样理解。

“他如此说明”是连接语。这里的“他如此”就是指“那位”,意思是:前面所说的那位善于分别教法的世尊。“未遍知根基者”是指由三种遍知尚未了知的蕴,因为蕴正是遍知的根基。“以未遍知为根源”是指以遍知缺失为因,因为这种状态存在时,是依于遍知缺失而有的。因为无明等烦恼与遍知对立,而这一切妄想都以它们为根源。在“不见圣者”这一句里,“iti”这个词表示“等等”。因此,它以凡夫特征的方式,涵盖了“对圣法不熟练”等其余经文中的说法,因为这里正是在说明凡夫。所以说“如此说明了凡夫”。

《经安立》的注释终

地品的注释

“Tassāti”中的“他的”,指的是凡夫。“Vasati ettha ārammaṇakaraṇavasenāti”——因为以所缘的方式而成为心识生起之处,所以所缘本身也被称为“依处”,也就是生起的立足处。因此说“在地等依处中”。对于有身法,虽然也能以所缘等方式成为妄想的因,但正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妄想生起的因,所以说“由一切有身法所产生的妄想”。在这里,地界与其他界相比,虽然有带不带附属成分的差别,但在分量上彼此相等,而就作用力来说,则应当知道有强弱的差别。“Sambhārantīti sambhārā”——“聚集”就是附属,也就是眷属。在各自色聚中,以特相为地的法与其余诸法,按各自的情况,以缘和眷属的方式一起生起。因此说:“它和颜色等附属成分一起,被称为地,也就是有附属成分的地。”“Pathavitoti”这里,以“广博”之义称为“普地”,“普地”就是地。地虽然在有限范围内活动,但因为作为一切色聚生起的依持而生起,所以可以说它是广大、扩展、宽阔的;而水等则是通过渗入其中而转起者,不配称广大。至于有附属成分的地,其广大性就更不必说了。在所缘地中,“广大”应从“增长”和“遍满”的意义来理解;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只是沿用惯用语来看待。“所缘地”是指成为禅那所缘的、被称为地的似相。因此说“也称为相地”。“Āgamanavasenāti”——是以地遍修习之来至的方式。正如这样说:“水与天神、地,火、风,那时到来。”

“一切”也包括四种地。仅仅通过传闻等方式得到的认定,确实会成为它生起的所依。比如,经中通过“坚硬”“粗糙”等说法,也把特相意义上的地提了出来。然而有些人说:“如果已经看到特相,就不会有认定;所谓‘认知’的想,是执取之见的基础,是一种整体执取,这在特相上说不通,所以特相意义上的地不应该被取用。”此话不成立,因为这里并不是要通达特相。所以论中说“取用世间通行的说法”。而且并非所有的想都是整体执取,也不是只有执取之见才是它的基础。因此,当特相意义上的地通过身门等途径、或者以其他方式呈现时,认定仍然会生起。正因为这样,论中才说“仅仅通过传闻等方式得到”。为了说明“pathavitoti”是离开格,论中说“认知为地”。因为无论认知四种地中的哪一种为“地”,他都只是以地的部分来认知,而不是以水等的部分来认知,所以说“以地的部分来认知”。“取用世间通行的说法”是指不抛开世间的共同名称。这就表明,即使是特相意义上的地,它的活动也是通过世间名称这个门径而发生的。

如果只是按照世间的说法来活动,那这里有什么过错呢?圣者们不也是按照世间的说法来活动的吗?比如他们会说“尊者,这大地”等等。但这里并不是说仅仅停留在说法上,而是要通过说法这个入口,指出错误的执著。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论中说“以想颠倒而认知”。它的意思是:由不如理作意所产生的、以“净”等种种方式生起的颠倒想而认知。由此应当看出,这里展示的是微弱的贪爱、慢、见的妄想。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这里只取了“想”呢?因为想很显著。就好比钻木取火时,当烟出现的时候,虽然那时火也确实存在,因为两者不相分离,但因为烟更显著,所以说“烟产生了”,而不说“火产生了”;这个道理应当这样理解。虽然在那里也有妄想的作用,但它并不明显,因为不显著;只有想的作用是显著的,而这个想的作用是随顺妄想、与妄想相伴的。所以论中说“以想颠倒而认知”。这样一来,就和“不放弃地的成分而认知”的意思衔接起来了。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完全不放弃、不离开前面所说的那种地的成分,就像对铅块生起黄金想的人一样,把那个本来是无我等自性的东西,以我等的行相来认知,那么依他的情况,就说“地”等等。为了说明“不应当说凡夫的执取是正理的障碍”,所以论中说“像狂人一样……执取”。世尊说圣者们有“不见”等差别,这是说,对于前面所说的那种认知,其原因正是由世尊在此说出的圣者不见等差别,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如此”是指按照“他以地的部分来认知”等所说的那种方式。“认知之后”是对先前动作的说明,所以注释者说“后来……他执取”。“戏论的组成部分”就是戏论的分支。所谓“戏论”,是因为众生靠这些在轮回中长久流转,所以叫戏论;所谓“认为”,是因为众生靠这些以“这是我的”等方式来构想,所以叫认为。这两种说法其实都是在说贪等烦恼本身,所以说“以贪、慢、见这些戏论,在此处以‘认为’这个名称说出来”。就像把不是骏马的当成骏马、把不是殊胜的当成殊胜来执取一样,见所产生的认为是一种颠倒的执取,贪和慢所产生的认为同样也是颠倒的执取,所以说“颠倒地执取”。应当理解,“认为”是指:贪、慢、见虽然各有紧抓不放、高傲自举、执取对象等不同特性,但它们都以构想所缘的方式运作,这是它们共同的特点——就好比寻、伺等虽然在安立所缘等方面各有不同特性,却共同具有审察的特点一样。因此注释者说“以三种认为而认为”等。“他的”,指凡夫的;就像在随观生灭等中,即使以微细的方式也有认为的生起,为了让这一点容易阐明,所以先说粗显的方式,因此说“以粗显的方式”。其关联是:粗显的分别说明之后,微细的部分就容易阐明了,所以作这样的义理连接。“内在的”,是指与根相连、属于有情相续、称为自己内在的,这在《分别论》和《无碍解道》中已经说过。

在《分别》中,指《界分别》(《分别》173)。“外在的”,指不与根相连、属于行相续的。“硬”,就是坚硬的。“粗”,就是粗糙的。“硬性”,就是硬的状态。“硬性”,就是硬的本质。“在外”,指相对于与根相连者而成为外在的。“非执受”,就是非执受的。“铁”,指黑铁。“金属”有四种:天然金属、异种金属、人造金属、鬼类金属。其中,铁、银、金、锡、铅、铜、钻石金属,这七种叫天然金属。龙鼻金属,叫异种金属。青铜、圆金属、黄铜,这三种叫人造金属。孔雀颈金属、薄金属、污金属、易动金属、碎片金属、赤色金属、食物金属、劣金属,这八种叫鬼类金属。在这些当中,所谓的钻石金属,是一种能切断一切金属的金属种类。正因为它能切割、能斩断,所以叫“能切割者”。“能切割者”就是钻石金属。龙鼻金属,看起来像金属,其实是金属的异种,就像姜黄等是异种一样。正因为它以金属的形态、像金属杂质那样坚固地凝聚而存在,但一旦加热锤打,就碎裂散开,既不柔软、不光滑,也不堪使用。把锡和铜混合制成的,叫青铜。把铅和铜混合制成的,叫圆金属。把锌和铜混合制成的,叫黄铜。正因为是由这种制作方式产生的,所以叫人造金属。至于纯粹从矿渣中流出的,有人也叫它“黄铜”。那在这里并不是所指的;这里说的“人造”,是指把上面所说的混合金属配合起来而说的。孔雀颈金属等,就是如此得名的。在这些当中,因为五种天然金属已经在经文中单独列出,所以除了这五种之外,其余一切包括钻石金属在内,在这里都应理解为“金属”。

“锡”就是白锡。“铅”就是黑锡。“银”就是白银。“珍珠”有八种,包括象额所生等。也就是:象额、猪牙、蛇头、雨云之顶、竹、鱼头、螺、贝,这是珍珠的八种来源。其中,象额所生的是黄色,没有光泽。猪牙所生的,颜色就像猪牙一样。蛇头所生的是蓝等颜色,非常纯净,而且圆。雨云所生的是明亮耀眼的,难以看清它的形状,在夜间能破除黑暗,只属于天人所享用。竹所生的是像冰粒一样的颜色,没有光泽,而且那种竹只生长在非人出没的地方。鱼头所生的是像叉尾鲇鱼背一样的颜色,圆而轻,没有光泽,而且那种鱼只生活在大海中央。螺所生的是像螺腹内皮一样的颜色,有的只有枣核那么大,也同样没有光泽。贝所生的则带有种种特殊的光彩,形状也各不相同。这样,从来源上说,这八种珍珠中,鱼、螺、贝所生的是海产;蛇所生的也有一些是海产;其余的就不是海产。因为世间常见的珍珠大多是海产,其中又以贝所生的为主,其余只是偶尔出现,所以《破除迷惑》注疏(《分别》注 173)中说:“珍珠,就是海产的珍珠。”

所谓“宝”,是指除了巴利经典中已经提到的琉璃等之外,其余像发光宝石之类的各种类别,全都是宝。琉璃,就是颜色像竹子那样的宝。螺,就是海螺。石,有黑石、黄石、白石等不同,一共八种石。银,就是钱币之类以及其余被公认为银的东西。金,就是黄金。红宝石,就是红色的宝。猫眼石,就是有斑纹的杂色宝。棕榈、椰子等,凡是像草一样从外面承载东西的,也都叫作草。金合欢木等内部坚实的,哪怕只是一块木料,也都叫作木。从绿豆那么大到一把那么大的石子,叫作砂砾。从绿豆那么大以下,叫作沙。陶片,就是陶器的碎片。地,就是带着一切组成物的土地。石头,从大到不能握在手里开始,一直到像大象那么大的,叫作石头;从像大象那么大再往上,就叫作山。以上就是对铁等类别的详细区分。相之地,就是作为观想标记的地遍。那个也被称为“外在地”,因为经中说:“与色界第四禅相应的善、异熟、唯作,以及第四禅的异熟,这些法是外所缘。”因此说“取那在内所缘三法中的相之地”。在这里,取相也应该理解为属于那一类;而在相生起之前,只是通过取地就已经取到了。

对于“以三种认为”这句话,为了简要说明这三种认为在自他相续中的对应方式,就说了“我是地”等话。其中,“我是地”等说法,是针对内在所缘,显示“见的认为”和“慢的认为”,因为它们表明了执取自我和生起我慢。“地是我的”这句话,则显示“贪的认为”,或者也包含“慢的认为”,因为对于所执取的地,也能从“殊胜”等角度生起慢心。剩下两句也应按这个道理来了知其中认为的分别。在这里,一个证得地遍禅那的人,用禅那之眼执取禅相,坚执它为“我”,又从殊胜等方面加以认定,从意义上就叫做“我是地”的认为。如果执取为“这就是我的我”,那就叫做“地是我的”的认为。同样,如果把这所缘说成“他人”或“天人”,或者依某种理论执取为“这就是他人的我”,那就叫做“地是他人”“地是他人所有”的认为。按这个方式,对其余的地等也应相应地确定这四种。

像这样,先用四种方式说明了“认为地”当中的“认为”,现在为了分析认为的所依和认为本身,并展示它种种不同的认为方式,就说了“或者”等话。其中,“此”指的是前面所说的凡夫。“欲贪”就是强烈的贪染。“爱乐”就是贪求、享受,比如心里想“这些头发柔软、光滑、卷曲、乌黑亮丽”,从而品味其中的滋味。“欢喜”就是带着喜悦的贪爱,正面地欢喜、雀跃。“赞叹”就是心中生起贪爱和欢喜的冲动,控制不住,脱口说出“啊,我的头真好!”之类的话。“执取而住”就是以强力的贪爱执取,犹如吞没,确定之后便安住其中。“或者其他贪染处”就是从头发等开始的其他任何一种,即手、脚等种种差别,属于自身之内、作为贪生起之因的事物。“如此”就是以此等柔软等行相,执取所希求之相。“他引来喜”就是于那些未来的头发等之中,视为已成就,而引来喜与贪。“他立志”就是安立愿望。

依靠成就,就生起“我比别人优胜”的慢;依靠失败,就生起“我比别人低劣”的慢——这就是这里的关联。头发等是地界的组成部分,依这些部分的成就与失败而生起的慢的分别,就是对地的认为。因此说:“像这样,对于内在的地,以慢的认为而认为。”因为离开了部分就没有整体,所以对整体“命”的执著也会落到部分上。为了说明这一点,就说:“然而,按照‘那命就是那身’这个经句的套路,有人执著头发是‘命’。”再者,像“这些头发是主宰者所造、依附于生主、是微尘的积聚、是本性的转变”等等说法,应当知道在这里就是见的认为。

对于这转起,是指对爱、慢、见的彻底耗尽与连根拔除的转起。虽然通过“这是我的”等说法也显示了三种认为都可能产生,但由于贪爱、慢的认为在前面已经讲过,所以这里应当知道,是特别把见的认为拿出来说。因此说:“同样地,对于内在地界,以见的认为而认为。”

对于外界的地界,也是以三种认为而认为——这是句义的连接方式。为了说明那种认为的方式,所以说了“如何”。它的含义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有人把这块黑铁死死执著为“命就是我”,就像某些尼干陀一样。这样,对于外部的地界,他以见解、臆想的方式来臆想。这里也应当按“凡是内部的地界,以及外部的地界”这样的方式引出来说明。

在“把地遍看作我”等地方,该说明的内容前面已经讲过了。这个解释方式也应该理解为已经包含在“把色看作我”这句话里,因为遍也属于假名为色的范畴。在“认为地”这里,前面已经说过关于所认为的对象与认为本身的详细解释方式,接下来也会按照同样的方式来说明,所以说“接下来我只简略地讲”,意思是:若非如此,则也将详细地讲。

因此,所谓“因此”,是因为“于地”这个词是依处格;所以,他是以自身、他人及两者的资具的所依性,来安立那个执取的立足处,这就是它的意思。因此论中说“我于地”等。有人问:被根系缚的和不被根系缚的诸法相续,其带着附属物的地不就是依止处吗?而另一种地则是所缘依止,是取它为所缘的心的所缘依止,这两者之间难道有矛盾吗?回答说:没有矛盾,因为他是以“依止”的方式在构想那个执取的立足处。也就是说,这个人把由“我”的见执取和慢执取所构成的自身,以地作为亲近的依止,从而执取“我于地”;又把由爱执取所构成的资具,以地作为亲近的依止,从而执取“我的所有物、我的障碍是在地上”。对于“他人”等处,也应当按这个方式来理解其含义。

“这是义理脉络”说的是关联。《无碍解道》里已经讲过。所谓“正是依照这个脉络”,意思是:像“而那个我,在这个色当中”这样,显示整体作为依托等等的义理脉络,就是依照这个脉络来讲的。因为离开了各个部分,整体是找不到的,所以在整体上讲过的规则,在部分上也能成立——这就是要表达的意思。因此说“而那个我,在这地当中,他这样认为”。在“就在那同一个我当中”这里,“在他当中”指的是凡夫。“就在那同一个我当中”,是指对内在和外在的地所依止的那个我。这是对“认为地”这一句的注释。这样,在“认为地”这里,先就自我方面显示了见、慢、爱三种认为,现在为了就他人方面来显示,所以说了“然而当……”等等。其中“在他当中”指他人。“那时”指依他人而起的认为。在那里只有“见认为”才说得通,因为常执等等倾向在那里会出现。通过这个限定词,排除了慢认为和爱认为。因为以“我更好”等等方式生起的慢,以及以“我的”为生起特征的贪爱,并不是在他人被执为他人所有物时才会生起——这就是要表达的意思。“其余的也是”,是说慢认为和爱认为也是(被排除的)。注疏师们是这样主张的。因为他人也会依止于地,把成就、自在等等安立并希求为“我更好”等,心朝向那种状态,所以慢认为和爱认为也能生起——这是注疏师们的意思。在“他人之地是他人之地”这里,这两种情况也应当根据意图来确定。

对于“从地而知”和“从最初”等说法,即使不是表示离开的格,“to”这个音节也被认为是离格,所以说“pathavīto是离格语”。“具有资具的”,是指属于金银的,以及有奴仆等资具伴随的,或者是自己或他人的那些资具,这就是它的意思。“如所说的分类”,是指按照相、内等已经说过的类别来区分。“生起或者流出”:就是依据“那个卵是金所成,梵天神从中自己生起”这样的梵世说,或者依据“两个微尘合成双微尘”这样转起的微尘说,认为是从地生起;又或者依据“一切世间都从自在天流出”的自在天说,认为是从自在天的创造中流出了地,应该这样搭配理解;或者认为从地而有其他能作的我,这就是其意图。在这里,前一种义解中离格具有作者的特征,后一种义解中则应看作具有从句的特征。对于从自己所拥有的地中获得快乐,并由此把自己安立为胜于他人的人,应当知道这是渴爱和慢的认为。“其他”,是指那些根本略说的论师们。“执取其他无量的我”,就是依照先前修习而生起的无量遍的方式,或者依照迦毗罗等见地,执取一个无量、周遍的我。“从地”,是指后来未加修习、未得增长的地遍所谓的地。“于外也有我”,就是由此地之外也有我,这就是其意图。

“完全”就是一点不剩。他以渴爱把大地执为己有;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住在四大洲的转轮王,同样适用于地方小王、大臣、长者等人,因为他们也会按照各自执取的范围,毫无遗漏地生起这种认为。对于“这是我的”这种执取,由于它远离了“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那种执取,所以说“只有一种渴爱的认为存在”。为了说明前面所说的道理,接着说了“而此……”等话。其中“而此”是指这种渴爱的认为也应当结合起来理解。就像人在见的认为所认为的对象上生起贪爱和傲慢,因而产生渴爱与我慢之认为;同样,当人由渴爱的认为所认为的对象把自己安立为更殊胜等,并把它执为我所、执为恒常,还把自己设想为它的拥有者时,其他的认为也会产生,这就可以理解了。因为通过“我的”这一执取方式,就已经显示了我所的关联。

“欢喜”这个词,因为在这里统摄了渴爱、邪见和执著这三种,为了显示它们,所以接着说“且喜贪、执取”。应当知道,这两者(渴爱与邪见)的现行,从与邪见不相应的心生起的角度来说,是不混杂的;或者,即使在同一个心生起时,也像增上法那样,依靠过去加行的力量,以各自强盛的方式现行。“于此义”:就是依渴爱与邪见而欢喜的意义。“此”:就是“欢喜地”这一句。对那些应受调伏的众生,如果通过某些分类差别来阐明诸法,能使他们获得殊胜的证悟,就为他们用这些分类差别来阐明法。然而,对那些只要用一种分类阐明法就能获得殊胜证悟的人,也为他们说了那种分类之后,由于法自在的缘故,进一步阐明其余一切无余的分类,这是说法的善巧。因此说:“先依认为显示烦恼的生起,现在依欢喜来显示。”“法界”:指正等觉。因为它如实持受、审察一切所知法,又持受一切名为应调伏众生的法相续,使其不堕入恶趣苦和轮回苦,自身又以不错乱的现行相为界,所以这里所说的“法界”就是指正等觉。因为一切智智以道智为所依,道智以一切智智为所依,这就是正等觉。“由于善通达”:即善通达的状态,意思是正确证得。依欲求、执取、执著的作用,于所缘上生起计度分别,这就是认为。其中,“我的”“我”这样的执取计度,就是执著。由此产生联结,这就是欢喜——这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有不与经等相违的自己的主张才应被接受,其他的则不应接受。为了通过经来显示这种统摄,说了“经中亦说”等语。而说法善巧的阐明,则应从有因、有因相应、有结等分类的说法中来确定。

“Tassā”的意思是“由彼”。因为和已知的词有语法关联,这里的“Tassā”是表示行为者的属格形式。“因此”的意思是“由于未遍知”。以否定的方式说出的“未遍知”,实际上指的是遍知,从意义上说遍知有三种。为了从它自身的特相和生起的方式两方面来说明这一点,所以说了“若……”等话。

在这里,通过那种智慧来遍知、界定观的领域,那就是知遍知。因为它把三界所生的法,以“这是观的领域”而知道、明了、显现出来,同时依相、味等以及内在等的区分来界定、了知。但在这里,应当依地界来理解,所以说“遍知地界”等等。度遍知:就是通过审度来遍知的智慧。因为它以无常等行相,对具有无常等自性的五取蕴,通过审度和思惟来界定、了知。以最上道:就是以阿拉汉道。因为那能无余地舍断欲贪。或者,以最上道就是最殊胜的道,也就是出世间道的意思。无论哪种说法,都是在显示:以断除方式舍断的智慧,就是无余的断遍知。

名色的确定:通过这句话,缘的把握也被包含在内,应当这样理解,因为它确定了名色的因。那也确实是通过因缘的方式来确定名色。以观察聚等方式进行的审察遍知,因为是以无常等方式来观察。因此:因为没有那些遍知,所以。或者,因为未遍知,即因为大地未被遍知,所以由于未遍知大地,便想着那块大地并欢喜它。

地的解说部分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