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自为洲品

1. 蕴相应 · 44 段

1. 自为洲经

43舍卫城因缘。“诸比丘,你们当以自为岛而住,以自为皈依,不依他处;以法为岛,以法为皈依,不依他处。诸比丘,当你们以自为岛而住,以自为皈依、不依他处,以法为岛,以法为皈依、不依他处时,应当如理审察:愁、悲、苦、忧、恼从何而生?从何而起?”

“诸比丘,愁、悲、苦、忧、恼,从何而生?因何而起?诸比丘,当无闻凡夫不见诸圣者,不精通圣法,于圣法未得调伏,不见诸善人,不精通善人法,于善人法未得调伏时,他将色视作我,或视我为有色,或视色在我中,或视我在色中。他的那个色变易、变异。由于色的变易、变异,愁、悲、苦、忧、恼便生起。他将受视作我,或视我为有受,或视受在我中,或视我在受中。他的那个受变易、变异。由于受的变易、变异,愁、悲、苦、忧、恼便生起。他将想视作我……他将诸行视作我……他将识视作我,或视我为有识,或视识在我中,或视我在识中。他的那个识变易、变异。由于识的变易、变异,愁、悲、苦、忧、恼便生起。”

“诸比丘,若能了知色的无常性、变易、离贪、灭,并以此正慧如实观见:过去的色与现在的一切色,皆是无常、苦、变易法;如此如实见者,他的愁、悲、苦、忧、恼便得舍断。由于舍断这些,他不恐惧;无恐惧故,乐住;乐住的比丘,即名为‘彼分涅槃者’。诸比丘,若能了知受的无常性、变易、离贪、灭,并以此正慧如实观见:过去的受与现在的一切受,皆是无常、苦、变易法;如此如实见者,他的愁、悲、苦、忧、恼便得舍断。由于舍断这些,他不恐惧;无恐惧故,乐住;乐住的比丘,即名为‘彼分涅槃者’。想……诸比丘,若能了知诸行的无常性、变易、离贪、灭,并以此正慧如实观见:过去的诸行与现在的一切诸行,皆是无常、苦、变易法;如此如实见者,他的愁、悲、苦、忧、恼便得舍断。由于舍断这些,他不恐惧;无恐惧故,乐住;乐住的比丘,即名为‘彼分涅槃者’。诸比丘,若能了知识的无常性、变易、离贪、灭,并以此正慧如实观见:过去的识与现在的一切识,皆是无常、苦、变易法;如此如实见者,他的愁、悲、苦、忧、恼便得舍断。由于舍断这些,他不恐惧;无恐惧故,乐住;乐住的比丘,即名为‘彼分涅槃者’。”第一经。

2. 道经

44舍卫城因缘。“诸比丘,我将为你们教导导向有身集起之道,以及导向有身灭尽之道。你们仔细听。诸比丘,什么是导向有身集起之道呢?在此,未受教导的凡夫,不见诸圣者,不谙圣法,未受圣法调伏,不见诸善士,不谙善士法,未受善士法调伏。他观色为我,或我拥有色,或色在我中,或我在色中;观受为我……想……诸行……他观识为我,或我拥有识,或识在我中,或我在识中。诸比丘,这就称为‘导向有身集起之道’。如此,诸比丘,这便称为‘导向苦集起之随观’。此即是其义。”

“诸比丘,什么是导向有身灭尽之道呢?在此,已受教导的圣弟子,见诸圣者,善解圣法,善受圣法调伏,见诸善士,善解善士法,善受善士法调伏。他不观色为我,不观我拥有色,不观色在我中,不观我在色中;不观受为我……想……诸行……他不观识为我,不观我拥有识,不观识在我中,不观我在识中。诸比丘,这就称为‘导向有身灭尽之道’。如此,诸比丘,这便称为‘导向苦灭尽之随观’。此即是其义。”第二

3. 无常经

45舍卫城因缘。“诸比丘,色是无常的。凡无常者即是苦,凡苦者即是无我,凡无我者,应以正慧如实见为:‘这不是我的,这我不是,这不是我的我’。如此以正慧如实见者,心离贪,不执取诸漏而解脱。受是无常的……想……诸行……识是无常的。凡无常者即是苦,凡苦者即是无我,凡无我者,应以正慧如实见为:‘这不是我的,这我不是,这不是我的我’。如此以正慧如实见者,心离贪,不执取诸漏而解脱。诸比丘,若比丘的心于色界离贪,不执取诸漏而解脱,于受界……于想界……于行界……于识界,心离贪,不执取诸漏而解脱,他便因解脱而安住,因安住而知足,因知足而不惊惧;不惊惧则自证般涅槃。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三

4. 第二无常经

46舍卫城因缘。“诸比丘,色是无常的。凡无常者即是苦,凡苦者即是无我,凡无我者,应以正慧如实见为:‘这不是我的,这我不是,这不是我的我’。受是无常的……想是无常的……诸行是无常的……识是无常的。凡无常者即是苦,凡苦者即是无我,凡无我者,应以正慧如实见为:‘这不是我的,这我不是,这不是我的我’。”

“以正慧如实如此见者,于前际不起诸见。前际之见不起时,后际之见便不起。后际之见不起时,坚固的执取便不起。坚固的执取不起时,心于色……受……想……诸行……识,便离贪、解脱,不执取诸漏而解脱。由解脱而安住,由安住而知足,由知足而无有恐惧,无有恐惧便自证般涅槃。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后有。’”第四

5. 随观经

47舍卫城因缘。“诸比丘!凡有任何沙门或婆罗门,以种种方式随观自我,他们所随观的全都是这五取蕴,或其中某一蕴。哪五个?诸比丘!此处,未受教导的凡夫不曾见过圣者,不巧熟于圣法,未受圣法调御;不曾见过善人,不巧熟于善人法,未受善人法调御。他随观色是我,或我拥有色,或色在我之中,或我在色之中;受……想……诸行……他随观识是我,或我拥有识,或识在我之中,或我在识之中。”

“如此,这种随观与“我是”的慢,对他并未消失。诸比丘,当“我是”尚未消失时,五根便现起——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诸比丘,有意,有法,有无明界。诸比丘,未受教导的凡夫被无明触所生之受所触时,便有“我是”,有“我是这个”,有“我将有”,有“我将不有”,有“我将有色”,有“我将无色”,有“我将有想”,有“我将无想”,有“我将非想非非想”。”

“诸比丘,五根即安住于彼处。而多闻圣弟子于此舍断无明,令明生起。由无明灭尽与明生起之故,他不会有“我是”,不会有“我是这个”,不会有“我将有”,不会有“我将不有”,不会有“我将有色”,不会有“我将无色”,不会有“我将有想”,不会有“我将无想”,不会有“我将非想非非想”。”第五经。

6. 蕴经

48这是舍卫城的因缘。 “诸比丘,我将为你们开示五蕴与五取蕴。你们谛听。诸比丘,什么是五蕴?凡是色,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在或外在,粗或细,低劣或殊胜,远的或近的,这都称为色蕴。凡是受,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在或外在,粗或细……凡是想……凡是行,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在或外在,粗或细,低劣或殊胜,远的或近的,这都称为行蕴。凡是识,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在或外在,粗或细,低劣或殊胜,远的或近的,这都称为识蕴。诸比丘,这些就称为五蕴。”

“诸比丘,什么是五取蕴呢?凡是色,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远的或近的,凡是与烦恼相应、可被执取的,这就称为色取蕴。凡是受……远的或近的,凡是与烦恼相应、可被执取的,这就称为受取蕴。凡是想……远的或近的,凡是与烦恼相应、可被执取的,这就称为想取蕴。凡是行……远的或近的,凡是与烦恼相应、可被执取的,这就称为行取蕴。凡是识,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内在或外在,粗或细,低劣或殊胜,远的或近的,凡是与烦恼相应、可被执取的,这就称为识取蕴。诸比丘,这些就称为五取蕴。”第六经。

7. 首那经

49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那时,首那居士子来到世尊面前……坐在一旁。世尊对坐在一旁的首那居士子说道:

“首那,若有任何沙门或婆罗门,基于无常、苦、变易性的色,而作是观:‘我优越’、‘我同等’、‘我卑劣’——这除了未能如实知见之外,还会是什么?基于无常、苦、变易性的受,而作是观:‘我优越’、‘我同等’、‘我卑劣’——这除了未能如实知见之外,还会是什么?基于无常、苦、变易性的想,而作是观:‘我优越’、‘我同等’、‘我卑劣’——这除了未能如实知见之外,还会是什么?基于无常、苦、变易性的行,而作是观:‘我优越’、‘我同等’、‘我卑劣’——这除了未能如实知见之外,还会是什么?基于无常、苦、变易性的识,而作是观:‘我优越’、‘我同等’、‘我卑劣’——这除了未能如实知见之外,还会是什么?”

“首那,然而,任何沙门或婆罗门,对于无常、苦、必然变易的色,不会如此看待:‘我是优越的’,不会如此看待:‘我是同等的’,不会如此看待:‘我是卑劣的’——这除了如实知见,又能是什么呢?对于无常的受,对于无常的想,对于无常的行,对于无常、苦、必然变易的识,不会如此看待:‘我是优越的’,不会如此看待:‘我是同等的’,不会如此看待:‘我是卑劣的’——这除了如实知见,又能是什么呢?

“首那,你意下如何?色是常还是无常?” “无常,尊者。” “凡是无常的,是苦还是乐?” “是苦,尊者。” “那么,对于无常、苦、具变易性之法,将其视为‘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可还恰当吗?” “不恰当,尊者。” “受是常还是无常?” “无常,尊者。”…… “想……行……识是常还是无常?” “无常,尊者。” “凡是无常的,是苦还是乐?” “是苦,尊者。” “那么,对于无常、苦、具变易性之法,将其视为‘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可还恰当吗?” “不恰当,尊者。”

“因此,首那,对于任何色——过去、未来、现在,内或外,粗或细,劣或胜,远或近——对一切色,都应当以正慧如实观见:‘这不是我的,我不是这个,这不是我的自我。’”

“对于任何受……对于任何想……对于任何行……对于任何识——过去、未来、现在,内或外,粗或细,劣或胜,远或近——对一切识,都应当以正慧如实观见:‘这不是我的,我不是这个,这不是我的自我。’”

“首那,如此见者,多闻圣弟子于色厌离,于受厌离,于想厌离,于诸行厌离,于识厌离。厌离者离染,由离染而解脱。解脱时,生起‘已解脱’之智。他了知:‘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作,不受后有。’”第七经。

8. 第二首那经

50如是我闻:一时,世尊住在王舍城竹林精舍。那时,首那居士子来到世尊前,礼敬后,坐于一旁。世尊对坐于一旁的首那居士子这样说:

“首那,若有沙门或婆罗门,于色不了知,于色集不了知,于色灭不了知,于导向色灭之道不了知;于受不了知,于受集不了知,于受灭不了知,于导向受灭之道不了知;于想……于诸行不了知,于行集不了知,于行灭不了知,于导向行灭之道不了知;于识不了知,于识集不了知,于识灭不了知,于导向识灭之道不了知。首那,我对这些沙门或婆罗门,既不视为沙门中之沙门,亦不视为婆罗门中之婆罗门;且彼诸具寿,不能于现法中,以证智自作证而成就沙门义或婆罗门义而住。”

“首那,若有沙门或婆罗门,于色了知,于色集了知,于色灭了知,于导向色灭之道了知;于受了知……于想了知……于诸行了知……于识了知,于识集了知,于识灭了知,于导向识灭之道了知。首那,我对这些沙门或婆罗门,既视为沙门中之沙门,亦视为婆罗门中之婆罗门;且彼诸具寿,能于现法中,以证智自作证而成就沙门义与婆罗门义而住。”第八经。

9. 喜尽经

51舍卫城因缘。“诸比丘,比丘见色为无常,如实见色无常。这是他的正见。正见者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比丘见受为无常,如实见受无常。这是他的正见。正见者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比丘见想为无常,如实见想无常……诸比丘,比丘见诸行为无常,如实见诸行无常。这是他的正见。正见者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比丘见识为无常,如实见识无常。这是他的正见。正见者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第九经。

10. 第二喜尽经

52舍卫城因缘。“诸比丘,应对色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色无常性。诸比丘,若比丘对色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色无常性,则于色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应对受如理作意,如实观见受无常性。若比丘对受如理作意,如实观见受无常性,则于受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应对想如理作意,如实观见想无常性。若比丘对想如理作意,如实观见想无常性,则于想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应对诸行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诸行无常性。若比丘对诸行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诸行无常性,则于诸行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诸比丘,应对识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识无常性。若比丘对识如理作意,如实观见识无常性,则于识生厌离。喜尽则贪尽,贪尽则喜尽。由喜贪尽,心即说为解脱,善得解脱。”第十经。

自为洲品第五

其摄颂:

以自己为岛、修行之道,与两种无常;

随观、蕴、二首那经、二欢喜尽灭。

根本五十经终

此即根本五十篇之品摄颂:

那拘罗父、无常、重担,皆非你所有;

以自为洲之五十,以此故说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