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孕妇品

比丘尼分别解释 · 15 段

1. 第一学处的义释

10691069. 在《怀孕品》第一则中,有众生已进入腹中,此女具有这个,所以叫“有入腹众生”。也有人写作“腹”。由此显示,在“怀孕女”这个词里,“胎”这个字是表示住在腹中众生的词。因为“胎”这个字在《阿毗达那灯论》第944偈中,确实用于指住在腹中的众生、腹中以及内室。第一。

2. 第二学处

1073在第二段中,“饮乳”是指正在喝奶的人,也就是婴儿;这个女人有他,所以是“有饮乳者”。为了说明这个意思,所以说“饮乳的”。第二。

3. 第三学处

1077在第三项中,“将出离”的意思是从轮回之苦中出离。

1079“离杀生”这句话里,“离”是指“以此而远离杀生”,所以这条学处名为“离”,因此说“离杀生学处”。“那也就是那学处”,这就是连接关系。“一切处”是指在“离不与取”等所有语句中。“与已出家的沙弥尼”相连。“于这些”是指六学处中。第三。

4. 第四学处

1084在第四句里,“出罪认可”这个词,在“有”这个词上是施动者,在“应给予”这个词上是受动者。第四。

5-9. 第五学处等(第五至第九学处)

1095在第五到第九条学处的最后部分,没有难以理解的地方。这就是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条。

10. 第十学处

1116第十项:“应当远离”——这里为了说明“kās”这个词根的“行走”之义而说“应当去”。第十项完。

孕妇品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