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同法品

巴吉帝亚连结 · 44 段

同法学处义的疏解

434在同法品的第一篇里,“yanti”指的是所制定的内容。在“以正在学的人”这一表达中,为了说明“-māna”这一语基具有未来意义,所以说了“以想要学的人”。“以正在学的人”这个词不只对“以比丘”这个词起行为者限定的作用,而且也对“应被了知”等词起动作限定的作用;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了“成为”。从词与义来说,就是从词和从义,或者是从诸词之义。第一。

讥嫌学处

438在第二项中,为了说明与律相关的谈论就是律语,所以说“名为律语”等等。那里的“彼”指律语。按照词句分别来解释:解说就是律的解说,应该这样连接。“彼”指对律的解说。学习就叫作学,律的学习就是律学;以律学为根本的对律的解说,就叫作以律学为根本,即那个。连接起来就是:持律者获得它。这里的“此”是详细展开。所有这些都由世尊说出,应该这样连接。这里的“此”是真实。

“彼”指的是持律者。“此处”指的是在这个教法里。“无惭”等词是以具格含义出现的主格形式,实际意思是“以无惭”,所以说“如何以无惭”等等。“且”是“谛”的意思。“故意”这个词要贯通三个句子:故意犯戒、故意覆藏戒罪、以及故意行于非道。“愚者”就是愚人。“极痴”指极度愚昧。“违犯”就是令其违犯。“疑生起时”指“是否允许”这类关于律的疑惑生起之时。“然此”是说,这个人实际上就是违犯者,应这样连接。又因为熊肉在颜色和形状上与猪肉相似,豹肉与鹿肉相似,所以说“熊肉是猪肉”等等。

在这里,“及”这个字是把没有说出来的句子合在一起,意思是:该做的事却不去做。“如是”等是总结语。

像这样指出了不持律者的过失之后,为了显示持律者的功德,而说“持律者则……”等。其中,“彼”指持律者。“则”是详细说明。“他人之诽谤”指对他人的诽谤。“清净之分”指清净的部类。“从彼”是从所依而言,与“他人”相连。“彼”指持律者。“如是”等是总结语。“彼”指持律者。“为恶作所缠者”指被恶作所制伏的人。“彼”指持律者。“由他们”指由那些为恶作所缠者。在僧团中说话的不持律者,应这样连接。“彼”指畏惧、怯懦。

想要与自己对立的、或者相违背的利益,这样的人就叫“敌对者”。“尼亚”这个字多半用来表示行为者,所以自己的敌对者就是“自敌对者”。“于彼”是指在两种敌对者当中。“这些人”是指美提亚、布马迦、瓦达离咤维这些人。还有其他的任何比丘,也要这样联系起来。阿利塔比丘、刺咖沙弥、毗舍离的瓦吉之子们,也就是阿利塔……中略……瓦吉之子们。他们被称为教法的敌对者,要这样联系起来。诽谤他人、无知、疑惑而未解脱,也就是诽……中略……未解脱。他们是那些主张的发起者,是诽……中略……未解脱的发起者。他们正是这些主张,是诽……中略……未解脱的主张者。他们被称为教法的敌对者,要这样联系起来。把非佛教说成是佛教而加以执取的“大众部”等,也被称为教法的敌对者,要这样联系起来。“疑惑而未解脱等”这里的“等”字,包含了《论事》中提到的各种主张。“大众部等”这里的“等”字,包含了《岛史》中提到的各个派别。开头“邪见者”这个词,应当和所有句子连起来理解。为了说明“以正法”这个词的意思,所以说“以理由”。“如”是指以某种方式被呵责,要这样联系起来。

这里说的“其中”,是指在三种正法当中。“有大威仪”等句,应当这样连接起来理解。“与四果”这一句,要通过词性转换来连接。这里用“与”这个字,把神通和无碍解也包括进去了,因为它们同样属于证悟的教法。

这里说的“其中”,是指在三种正法当中。有些长老,是指一些说法的长老。“凡”这个字,应该用喉音第二个字母来读。不过有些写本里写作“凡你们”,用的是“瓦”这个字母,那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后面接着说的是“他你们”,同一个句子里出现两个读音相同的字,不合适。有些长老,是指一些穿粪扫衣的长老这样说,要这样连接。至于其他长老,是指说法长老和粪扫衣长老之外的其他长老。“他们”,是指五位比丘将会做,要这样连接。住在赡部洲边地的人,就是边地人,在那里。住在赡部洲中央、正中间的人,就是中央人。或者也可以说,中央清净者、诸佛等的住处就是中央,在那里。“这个有二十群”,就是二十群,也就是二十众的群体,就是这个。“如是”等是总结。

“属于他的”意思是受他支配、归他所有,这样说就是在表达这个意思。自恣是属于他的,僧团甘马是属于他的,出家是属于他的,受达上是属于他的——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这九种伍波萨他”,这是连接关系。“这九种自恣”,这是搭配关系。“彼”,指持律者。“它们”,指九种自恣。

应当把“这四种僧团甘马”也连接起来理解。在这里,还要补上“它们只属于持律者”这一句省略的话。

应当这样连接理解:这出家与达上都是应当做的。确实,这是真的。其他,是指持律者以外的人。正是他,就是指持律者本人。依止师一词是主动语态,由沙弥一词则应引入致使语态来理解。此处,是指在伍波萨他等场合中。把给予依止和照顾沙弥分开来计算,也可以说能获得十二种利益。

分开分开地分成一部分又一部分,意思是说,把“五”……乃至“十一”一部分一部分地划分,分成七个部分来讲。“当面称赞”,就是当面赞扬。“赞美”,就是背后称赞。为了说明“应当学习”这个词的含义,所以说“应当通达”。“在长途上善于”,意思是适合长途、能忍受长途、堪任长途;“善”在这里是表示适合意义的后缀。

长老、新学、中等以及众多比丘都在遍学,这就是文句的连接方式。

439为了说明“uddissamāne”这个词是业格形式,所以说了“uddisiyamāne”。“然而那”指的就是巴帝摩卡。因为正在被诵的时候,才名为uddissamāno,所以要这样连接。“诵时或”意思就是被诵时。“令诵时或”意思就是被令诵时。anta这个词尾其实起的是māna词尾的作用。“彼”指比丘。“那”指那部巴帝摩卡。ca这个词显示出“微细”和“极微细”两句,前一句中k音的脱落应当可以知道。“它们”指微细和极微细的。“确实”就是真实。“这些”就是微细和极微细。“彼”指比丘们。“只要生起,就转起”,这样说就是连接,因此应当用其余的文句来配合。观察到重性而显示轻性,所以说“或者”等。“极”就是ati i eva,i音因为连音而看不到了。viya这个词表示eva的意思,就像“varamhākaṃ bhusāmivā”中的iva一样,应当知道ati变成eva的意思。“对具足者”这里,是“近处的属格”,所以说“具足者的近处”。“彼”指具足者。“于彼中”指在律中。“毁谤”不只是毁谤而已,实际上就是诃责,所以说“诃责”。“呵责”是它的同义词。或者,“诃责”是在具足者面前诃责;“呵责”是在背后呵责。第二。

3. 迷惑学处

444在第三条中,anu 这个词既有“依次”的意思,也有“间隔”的意思,所以说“依次,半月半月”。“彼”指巴帝摩卡。“于每伍波萨他日应诵”就是每伍波萨他日应诵。这里 anu 这个词也是表示间隔的意思。“彼”指巴帝摩卡。应这样连接理解:正在被诵者名为彼。用“于彼非行”这个词,显示“于彼处”这个词的意思。用“何罪”这个词,显示“何”这个词的范围。“如法”这里,“法”这个词指的是法和律,所以说“法和律”。“如”就是以某种方式。“善”这个词是美好的意思,“ka”这个词是补足音节的,所以说“极善”。应当看到“作意”和“作”这两个词。或者把“作意作”看成一个词。其中,按前一种解释,意思是“有义者为作意”,把 tth 音变成 ṭṭh 音,就是那个作意。“作”是以 tvā 后缀结尾的词,后面的词不构成复合词。“作意性”这里,用 ika 这个词,显示“作意”中的 ī 后缀。用“性”这个词,显示虽然没有性后缀,也应让人知道性的含义。意思应当这样理解:作作意性。按后一种解释,意思是“有义者为作意者”,按前面说的同样把 tth 音变成 ṭṭh 音。或者说“应欲求、应希求”就是作意者,从“作意者”这个名词应加上 tvā 后缀。“作意作”这个词是动词的修饰语。当有动词修饰语存在时,应连接“作”或“成为”的动词,所以说“作意作已,成为作意者”。第三。

4. 击打学处

449在第四条里,为什么六群比丘要打十七群比丘呢?难道他们是没有理由就打人吗?所以经文说“贤友”等等。这里要显示的是:正因为他们没有按照所说的那样去做,所以才动手打人。

451即使这个词在这里用pi字,是为了说明:就算死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照样只是巴吉帝亚而已。以打击是指以打击为原因。如是指以某种方式。彼是指比丘。不相应就是不美好。

452在“未具足者”这一说法里,为了显示a这个音的另一种含义,才说了“或对在家者”等话。所谓“或对出家者”,就是指或对游方者,或对沙弥。

453为说明“以任何人”一词之义,故说“以人或”等。“从彼”即从恼害而言——以此显示解脱的从格;又以“自己”显示二者的关联。又以“希求”显示“意图”一词之义。“以槌或”指用四肘杖的一半,或用杖。“彼”指盗贼等。第四。

5. 七掌学处

454第五项中,“掌”就是手掌。因为不管抓取什么东西,它都停立在这上面,所以叫做“掌”。“矛”就是标枪。因为它能够刺穿,所以叫做“矛”。手掌因为跟矛相似,所以叫“掌矛”,这里的“ka”表示相似的意思;取“掌矛”这个比喻,就说“乃至身”。从身体以外拿取其他东西,也是用这个叫做掌矛的身体抓起来再扔出去的,所以说“身所系”。“打击积集”这里,saṃ和u这两个前缀加上ci这个词根,用在反复练习、熟练的意思上,所以说“打击熟练”。意思是通过打击反复积累而变得熟练。就是针对这个意思,才说“如前……乃至……义”。为了说明另一种读法,又说“从打击惊怖”。“彼”指那种读法。“从打击”就是从打击中。这里是用属格表示从格。用“惊怖”这个词,则显示了“怖畏”中u前缀和vij词根的含义。

457-8“违犯”是指成了有罪的人。“前”是指在之前的学处里。“在所说的那些事中”是指在以“盗贼或敌对者”等说法所讲的那些事中。第五。

6. 无根学处

459第六项中,“他们”指六群比丘。据说他们呵责,这是说明与经文的关联。因为过失混杂,是因为他们混乱等过失的缘故。“如是”,指在被呵责的时候。“自护”,即在自己周围作保护、守护而呵责,这是说明其关联。第六项。

7. 故意学处

464第七项中,为了说明以upa为前缀的dah词根具有及物性、含有使役义,所以说“令生起”。在“未具戒者”这里,为了说明a字有相似的含义,所以说“沙弥”。因为沙弥在形相和男性身份上都与具戒者相似。令沙弥生起恶作,这是前后文的关联。“想已坐、想已卧、想已食、想已饮、想已作”,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已坐”就是已坐下(已令坐)。“已卧”就是已躺下(已令卧)。第七项。

8. 偷听学处。

471第八项中,对于“诤事所生”这句话,为了说明诤事从类别上说是争论诤事,以及它作为定语后分词的特性,所以说“已生起的争论诤事”。其中,用“已生起”这个词来表示“所生”的意思,用“争论”这个词来表示诤事本身的面貌。“被听闻”就是听闻的言说,为了说明听闻的近处、近听之处的意思,所以说“听闻近处”;用“近处”这个词来表示前缀upa的含义。用“何处”等语来说明“近听”中upa字的主导地位,并显示它本身的面貌。“何处”,就是在哪个地方。“商议”一词中,因为宾格的语词实际表达的是处格的意义,所以说“正在商议时”。

473“我将平息”这句话里,为了显示词根√i有“去”的意思,所以说“我将前往平息”。“无造作者状态”,就是没有过失的状态。由于想听而前往,这样可能构成一种行为,这就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其他地方也是同样的道理。第八。

9. 阻碍甘马学处

474第九,“我们”:指名为六群比丘的我们。“因已作”:因为诸业已被造作。“法”:真实的自性。“于这些中”:指在四种僧团甘马之中。第九。

10. 未给予同意就离开的学处。

481第十,“举罪者”:指责别人的过失、把过失安到别人头上,就叫举罪者。被这个举罪者举罪、被安上过失的人,就叫被举罪者,也就是被告发的人。“以及通晓律者”:就是持律者。他确实是通过推究举罪者和被举罪者的想法而了知、知道的,所以叫通晓者。“仅此程度”:就是仅以这个标准。第十。

11. 羸弱学处。

484第十一中:像“无惭者”等(《附随》295)那样,因为省略了ya音而作说明,所以说“如友性”。用“凡是”这个词,显示“如”字的分别义。像“如长老”等(《小品》311等)那样,“如朋友”的词义应理解为“凡是朋友”。“一切处”,是指在“如所见性”等一切处。第十一。

12. 转施学处

489第十二中,“那”指的是用来判定词义的那句话。“在那里”是指三十篇集。“在这里”是指九十二篇集,或者指学处中。“对人”是指对他人。第十二。

同法品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