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犍度注释

小品解释 · 15 段

《出精事的注释》

9797. “我知‘我在感受’;用心领受之后,我体验到乐,我的意思并不是‘因为那个原因而我很痛苦’”——这是写下来的。如果还没有向庭院中的人报告,就应该先报告之后再放下(别住)。如果已经报告过了,就不需要再报告,只要放下就可以。放下这个规定而住的人,对于来到近边界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报告的义务。看见过的色、听过的声,应该报告;即使没有看见、没有听过,只要在内部十二手范围内,也应该报告。有人说:“这就是放下这个规定而住者的特征。”虽然巴利原文里没有“从已划定的寺院的围界”等说法,但还是有人说:“应该依照注释师的说法那样去做。”也有人说:“审察存在”,就是审察十二手近处范围内的存在,审察没有放下规定的人已经来到近边界内,应该知道共住等事。还说:“放下的人应该先报告再放下,这是有目的的”,但并没有说明那个目的。已行敬悦的比丘应做出罪——因为已行敬悦的人和应该出罪的人,理由并没有不同,否则就应该说“应该出罪的人应该让他出罪”。被作了举罪甘马(摈出甘马)的人,凭自己所得的执取,如果有同分比丘在,就不能不让他报告。

别住事的注释

102102. 读作“Anantarāyikassa pana antarāyikasaññāya chādayato acchannāvā”(对无障者以障想覆藏,即是未覆藏)。由于无怨敌性而属同分,就是无怨敌同分。“然而,犯了同分桑喀地谢思的人,不宜在他面前公开”——这个关联就在这里说明了。对轻罪没有禁止。因为允许以表白公开之后作伍波萨他,所以公开轻罪的同分是适当的。然而据说同分桑喀地谢思不宜以表白宣告。由于“他将在其面前忏悔那罪”这样说,这一许可只针对轻罪。因为不可能在一位清净者面前对桑喀地谢思作忏悔,所以有那样的记载。即使是轻罪,也不宜向同分者公开;正因为以表白公开是被允许的,否则那便没有意义。互相宣告是适当的,为了说明从那之后不适当,才允许以表白公开;因此这里说“犯了同分桑喀地谢思者”等语。这个意思在《疑惑度脱》中已经由“至此你二人皆无罪,其余人应在他二人面前发露同分罪”这句话说明了。然而桑喀地谢思以表白宣告后作伍波萨他是适当的。该表白的意思是:当见到清净比丘时,将在其面前以宣告的方式忏悔。这样忏悔之后,就从“诸比丘,犯戒者不应听闻巴帝摩卡,若听闻者,犯恶作”(《小品》386)所说的罪中解脱。因此说“无论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可以以表白公开”,应在两种方式中选取更合适的一种。

“名与罪”这一段,注疏里写的是:“由于各种违犯而犯下的罪,就是罪;名,就是那个罪的名字。”关于“宣告之后应当搁置”,这里要理解成:宣告的作用,是为了排除破行法之恶作。所谓“这不是没有原因”,是针对“犯了众多桑喀地谢思罪”这种说法,从出罪的角度来讲的。

“十百夜”就是十百条罪、覆藏一百夜,要这样结合起来理解。所谓“同分事集合”,是指有人犯了众多属于同一类事的罪,并且覆藏了很多夜,对他应当先给别住,然后再给(敬悦等);另一类则是按不同事来计算——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差别。

《别住事》的注释终

“在村边也可以”,这是根据“没有说‘村落的’”这句话说的,意思是说在村落附近也适用。文中还写道:“但这是一个特例。”其中记载:“在这里,只以注释师的说法为准,看不到合理的依据。”然而在《随律解》中,针对“但这是一个特例,外来比丘……进入后离去,确实算破夜”这段话,因为下面以“在天快亮时出去,从村落近处越过两掷石的距离”等方式作了强调,而且比丘尼的戒条处处都是依循敬重比丘尼的方式制定的,所以注释师为了显示比丘尼行敬重法的仪轨,就以相应于比丘尼敬重的方式说了“乃至前食时”等话。为了说明依照《库伦德》等所说去做也没有过失,所以只说了特例本身;这两者各自按各自的方式都能成立,但在作决断时应当依据特例,所以《库伦德》等所说被放在后面。而实际做法则以前者为准。在这里也是这样:如果某位比丘尼还没有越过两掷石的距离就天亮了,没有过失;不过因为一切注释书都这么说,所以说是“只有前者是惯行的做法”。关于“别住法”等——文中写道:“由于别住、依止、出罪等已由近边界划定,所以比丘尼住处的近边界应当取为界,而不是村落。”又写道:“在那个村落有托钵行”等,这是依邀请而说的。还写道:“因为那里村内没有住处。”又说:“那也只是在方式上说得通,并非实质上成立。”

覆藏、别住等事的注释

108108. “应单独地行敬悦之事”,意思是:没有先做令其回到根本(重新起算),而是单独以甘马语行敬悦——有人这样写。由于说“桑喀地谢思罪”,所以只有一种;在同一事缘上犯的桑喀地谢思,名为夹杂着粗罪和恶作的桑喀地谢思。所谓“覆藏法”,就是想要隐瞒的意愿。

143法性就是法性,意思是如实性,就像“无惭”这个词里的用法一样。

148依前(者)为基础,应别住两个月,这里写道:别住的天数也应纳入计算。

184“在那地”就是指在那片土地上。“他犯下众多桑喀地谢思罪,达到一定数量”等等,这是按种类而用单数。

《集篇》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