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吉帝亚篇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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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品

蒜学处的注释

说到“蒜”,虽然通常没有特别区分,但这里指的只是摩揭陀地方出产的蒜,而且特指鳞茎蒜,所以经文说“摩揭陀国所生”等等。

“团蒜”就是指球茎蒜,这是对蒜瓣完整之蒜的称呼。所以说“不是一瓣两瓣三瓣”。关于吞咽,如果她把两三个蒜球整个嚼碎后吞下去,犯一个巴吉帝亚。但如果是掰开以后一瓣一瓣地吃,就按动作次数计算,犯多个巴吉帝亚。

巴兰杜卡(palaṇḍuka)等的区别,可以按颜色或按瓣数来了解。先说颜色:巴兰杜卡是淡黄色的,班迦纳卡是红色的,哈利塔卡是绿叶色的。按瓣数来说,巴兰杜卡有一瓣,班迦纳卡有两瓣,哈利塔卡有三瓣。查帕拉苏那则是没有瓣的,因为它只有刚冒出来的芽而已。不过,《大帕查里义注》等书里说:“巴兰杜卡有三瓣,班迦纳卡有两瓣,哈利塔卡有一瓣。”这些巴兰杜卡等蒜,从它们本身的性质来说就是可以用的。但如果是用在汤羹调味等场合,摩揭陀蒜也可以用。因为不论是煮绿豆汤等的时候,还是在鱼肉制品里,在油里,在枣酸酱等里,在酸叶菜等里,在其他配料里,不管在哪里,甚至放进粥饭里,都是可以用的。所谓“枣酸酱”,就是把枣果晒干后磨成粉做成的一种嚼食制品。

蒜学处的注释终

2. 隐蔽处毛学处的注释

“在隐蔽处”这句话,是为了说明它的区分,才说“也就是腋窝和小便处”的意思。

因为病缘,也就是因为瘙痒、疥疮等病缘而使人采集的,不犯戒。古师说:“对比丘而言,此处与蒜皆为恶作。”

关于“挤处毛”学处的注释终

3. 击掌学处的注释

关于“击掌”,是指在头顶上打下去。而“掌”这个词,因为在《句分别》里说“在小便处打下去”,所以被理解为“小便处”,因此说“在小便处击掌”。按照前面同样的方式,“有命令”是指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命令别人,就是有命令。

击掌学处的注释终

4. 漆涂学处的注释

这句话是依据“事”而说的,也就是说,“漆涂”这个说法,是就因缘所生起的“事”本身而说的。不过,无论插入什么样的棍子,都同样构成罪过。因此才说“然而,以欲贪……”等等。

漆涂学处的注释终

5. 水净学处的注释

应当插入,就是应当放进去。顶节,就是哪怕只有头发尖那么一点点,也算顶节。插入第三节,就是哪怕只插入头发尖那么一点点的第三节。这在《一切欢喜》中已经说过:“从深度来说,超过两节以上,哪怕只插入头发尖那么一点点,就犯巴吉帝亚。”

所谓“极深水净”,是指把(手指)插入极深处的水洗之事。不过,因为水净的缘故,即使有触乐,在如上所说的范围内,也无犯。

水净学处的注释终

第6章 侍立学处的注释

或者用酪等中的某一种,就是用酪、酸奶、酪浆、汁、乳等中的某一种。用任何一种扇子,就是哪怕拿衣角当扇子,用任何一种扇子。

你们喝这个,就是喝这个饮料或者汤之类的东西。你们用这个扇风,就是用这个棕榈叶扇来扇风。让人给与,就是让别人把这两样东西都拿来给与。

侍立学处的注释终

7. 生谷学处注释

所谓“因此”,是因为通知和食物就是衡量标准,所以说“因此”。在这里,不只是接受时才犯恶作;接受之后,从森林里搬回来时、晒干时、在雨季为了炒制而搭灶时、准备陶片时、准备勺子时、拿柴火生火时、把谷物放进陶片里时、用勺子搅拌时、为了捣碎而准备臼和杵等时,以及捣碎、拍打、洗涤等时,乃至放进嘴里用牙齿咀嚼、准备吞咽之前,在所有这些动作中都犯恶作。因此说“从接受开始,直到用牙齿咀嚼,在前面的这些动作中都犯恶作”。

生谷学处的注释终

8. 第一弃粪学处的注释

“墙外”是指房屋墙壁的另一边。“围墙外”是指围栏围墙的另一边。而墙壁和围墙按砖、石、木来分有三种,所以说“任何墙壁或围墙的另一边”。“把这一切一起丢弃”是指把这四种东西一起丢弃。如果是分别丢弃,就按所丢物品的数量来算,有几件就犯几条罪。命令别人做时,也是同样的道理。

比丘犯恶作,意思是:比丘在一切情况下都犯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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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弃粪学处注释

比丘尼也一样,用“也”这个字就把比丘一起包括进来了。不过,在还没有播种的田地里,比如田角等地方,或者庄稼还没长出来的田地边界等地方,丢弃是允许的。在人们倒垃圾的地方,也同样是允许的。“废弃的田地”,是指人们收割庄稼离开之后,那块地就叫废弃的田地,在那里丢弃是允许的。但如果有人守护着,心想“就算收割了早稻等,还会再长出来”,那就按实际情况来处理。“先告知主人”,这里田地的看守人、园林等的守护者,就相当于主人。由此说明,在僧团所属的地方,比丘丢弃是允许的,因为属于僧团共有;但比丘尼则不允许。不过这也表明,比丘尼在自己的所有物中,或者在比丘的所有物中,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丢弃是允许的;即便如此,也应当以合适的方式来做。

第二弃粪学处注释终

10. 歌舞学处的注释

跳舞:不管是舞者等人的跳舞,还是大象乃至孔雀、鹦鹉、猴子等的表演,这一切都只是跳舞。因此说“跳舞,乃至孔雀舞也算”。唱歌:不管是舞者等人的唱歌,还是圣者般涅槃时与三宝功德相应的善巧娱乐之歌,乃至那些在准备阶段就哼着“我们要唱牙齿歌”、把声音发出来的人所唱的,这一切都只是唱歌。因此说“唱歌,乃至说法者的唱歌也算”。其中,说法者的唱歌,是指不守护戒律的比丘们破坏各种规矩,把声音拉得很长,用歌唱的调子来说法;这对比丘和比丘尼都不允许。正如《胜义光明》小部注疏(《小诵注》2.最后五学处解释)中所说:“与法相应的唱歌是允许的,但与唱歌相应的法则不允许。”所以,说法的人在讲本生故事等时,不应破坏各种规矩,而应以方正平稳的规矩来展示圆满的句和文。演奏:不管是弦乐器等可演奏之物的演奏,还是罐鼓的演奏,乃至水鼓的演奏,这一切都只是演奏。因此说“演奏,乃至水鼓演奏也算”。然而,吐痰、或站在有危险的地方弹指、或拍手,这些都不犯。这里,以“观看”也包含了听闻,这是按不完全省略的方式来说的。或者因为五识以观察为自性,在听闻的作用中也有观看的总摄性质,所以只说“为了观看”。因此说“为了观看,前往这些之中的任何一种”。所谓“站立处”,是指这样前往之后所站立的地方。

难道在自己跳舞等情形中的巴吉帝亚,经文里没有说过吗?那要怎么理解呢?回答说“在一切注疏中说过”,这是表明:即使经文里没有说,也应当以注疏为依据来理解。“生起等与羊毛相似”这一句,是只就论母中所列的巴吉帝亚来说的;如果就全部情况来说,则应当理解为六种生起。“站在寺院中”只是一个例子,因为应当知道,以其他威仪相应地观看时是无犯的。否则,坐着的人也看不到。心想“我要看”而从一处精舍走到另一处精舍,就有罪。坐在集会堂里看,无犯;心想“我要看”而起身前往,有罪。站在街道上转头看,也有罪。比丘也是这样,只是罪的种类不同。

歌舞学处的注释终

蒜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