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裸形品

巴吉帝亚篇解释(二) · 41 段

裸形学处的注释

裸体品第一中,“裸体”指的是没穿下裙,或者没披上衣。因为这样,洗澡的人在每一个动作里都犯恶作,洗澡结束时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因为众多比丘尼的缘故而制定了这条沐浴学处:如果水浴衣被剪破或丢失,或者因为看到“这东西很贵重,盗贼也可能偷走”这类情况而沐浴,以及疯狂者等,都不算犯戒。裸体、没有允许的理由、沐浴结束,这是这里的三个构成要素。起源等项,与羊毛那条学处相似。

裸形学处的注释终

2. 水浴衣学处注释

第二,在舍卫城,因为六群比丘尼的缘故,制定了关于持用无尺寸水浴衣的规定。这里其余的一切,都应按照宝品中坐具学处所说的方式来了知。

关于水浴衣的学处注释终

3. 缝衣学处注释

第三,“拆开”是指把缝得不好的衣拆开,以便重新缝。“无阻碍”是指在十种障碍里,任何一种都不存在。“除了四五日”是指从拆开那天算起,超过五天以后,只要放下责任说“我不缝了,也不去努力让人缝”,就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因为偷兰难陀比丘尼把衣拆开后不缝,所以制定了这条学处。对已受具足戒的人,犯三条巴吉帝亚;对未受具足戒的人,犯三条恶作;对其他资具,两者也一样。不过,如果遇到障碍,或者找过却什么也没找到,或者正在做而超过五天,那么对她、对病人、在危难时、对疯狂者等,都不算犯。这里构成犯行的要素有五个:可穿可披的衣、属于已受具足戒者所有、为了缝制而拆开或让人拆开、除了允许的原因以外超过五天、放下责任。这件事的起因等,和劝告学处相似。

衣缝制学处的注释终

4. 桑喀帝衣行持学处注释

在第四学处里,“五日”就是五天,“五日时限”就是五天的期限。“桑喀帝的更换”是指桑喀帝的替换,也就是指依受用或晾晒,或以接合之义而称为“桑喀帝”的三衣,再加上浴衣和覆肩衣,这五衣的更换。若超过时限,犯巴吉帝亚:到第六天破晓时,如果其中一衣没有按所说的方式更换,就犯一条罪;如果五衣都没有更换,就犯五条罪。

在舍卫城,因众多比丘尼把衣放下后,只穿着下衣和上衣就出发到乡间游行,所以制定了这条学处:犯三条巴吉帝亚;超过五天,犯两条恶作。不过,若有下列情形则无犯:她认为还没超过时限,而在第五天穿、披或晾晒五衣;她是病人;她遇到这样的危难——“我这件衣很贵重,在这样的盗贼怖畏中没法保存”;以及疯狂者等。五衣中任意一衣、超过五天、没有许可的因缘、没有轮换,这是这里的四个构成要素。它的起源等,与咖提那相似。

桑喀帝衣行持学处的注释终

5. 关于衣转移学处的注释

第五,“衣应转移”的意思是:应当转移的衣,如果拿了属于别人的衣而没有先问过,之后就要归还,这属于五种衣中的一种。“若持”是指:如果穿上它或者披上它,就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因某位比丘尼为缘——她拿了另一位比丘尼的衣,没打招呼就披上——这件事上制定了这条学处。对已受具足戒者,犯三句巴吉帝亚;对未受具足戒者,犯三句恶作。不过,如果是那位比丘尼给的,或者已经打过招呼,或者衣被抢走、丢失了,或者遇到这类危难时想“我这件衣很贵重,在这种有盗贼危险的地方没法保存”而持用,那么对她,以及疯子等人,都无犯。衣应转移、属于已受具足戒者、没有允许的理由、执持——这里是四个要素。起源等项与第一条咖提那学处相同,但这一条是有行无行。

衣转移学处的注释终

6. 众衣学处的注释

第六,“众”指比丘尼僧团。“衣利”指可以作净分配的、最后应得的那件衣。“作障碍”是指她设法让那些本来想布施的人不布施。如果因为她说的话,那些人不布施了,比丘尼就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因偷兰难陀比丘尼妨碍僧团获得衣利一事而制定。若妨碍其他资具,犯恶作;若妨碍众多比丘尼或一位比丘尼获得衣利,也同样只是犯恶作。若她说明利益后加以阻止,说“到了和合之时你们就会看到”,则无犯;对疯癫者等,也无犯。可作净的最后衣、已归属于僧团的衣、没有说明利益就加以妨碍——这里是三个构成要件。其等起等,与不与取相同。

众衣学处的注释终

7. 拒绝学处的注释

第七,所谓“如法的衣分配”,就是僧团和合聚集之后进行的衣分配。若拒绝,就是遮止;这样遮止的,犯巴吉帝亚。

这条学处是在舍卫城针对偷兰难陀比丘尼制定的:阻止如法的衣分配。如果对如法的衣分配有疑惑,或者把不如法的衣分配当成如法的、或有疑惑,都犯恶作。如果对两种情况都认为是不如法的,或者为了显示利益而阻止,以及疯癫者等,无犯。衣分配的如法性、认为如法、不为了利益而阻止——这是这里的三项要素。其起因等,与不与取相同。

关于阻止学处的注释终

8. 施衣学处注释

第八条里说的“沙门衣”,是指已经作净、可以用来当内衣或外衣穿的那种衣服。把这样的衣服,除了五位同法者以及父母之外,送给任何在家的人或出家的人,就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针对偷兰难陀比丘尼制定:在给在家者布施沙门衣这件事上,比丘犯恶作。即使把(衣)舍给父母,以及布施给其他人时只是暂时给,还有疯癫者等(布施),都无犯。沙门衣性、除同法者和父母外布施给其他人、非暂时性,这里是三个要素。其等起等与作媒相同。

施衣学处的注释终

9. 过时学处的注释

第九条中,微弱的衣料期待,是指由于微弱的衣料期待——只听到“如果我们办得到,就给”这么一点话就生起的期待,这就是它的意思。令超过衣时,是指当雨安居结束的比丘尼们正在分配时衣时,如果对她们说“请等一等,尊者们,僧团对衣料有期待”,从而使那次衣料分配超过衣时。如果咖提那没有敷展,她超过雨安居的最后一个月;如果咖提那已经敷展,她超过咖提那出离那天,就犯巴吉帝亚。

在舍卫城,因偷兰难陀比丘尼,就“期待微弱的衣料而过了衣时”这件事制定了学处:对微弱的衣料有怀疑,犯恶作;对不是微弱的衣料,却想成是微弱的衣料并且有怀疑,也犯恶作。在两种情况下,如果认为是非微弱的衣料,即使她们说“我们给不了”,只要有人说明好处来劝阻——说“现在他们会有棉花,或者有信心的男子会来,他来了肯定会布施”——这样显示好处之后再阻止,就不犯。疯狂者等也不犯。这里有三项要素:是微弱的衣料、认为是微弱、没有好处而阻止。它的起因等,与不与取相同。

关于过时学处的注释终

第10章 咖提那出离学处的注释

第十条戒中说到“如法地撤除咖提那”:如果有男居士想给所有比丘尼布施非时衣,他布施的利益等于或超过敷展咖提那所生的利益,然后由受请的和合比丘尼僧团通过白二甘马,在中间把咖提那撤除,那么这种撤除就叫作“如法的”。这里说的“咖提那撤除”就是这个意思。“若遮止”就是阻拦、阻止。如果她阻拦这样如法的咖提那撤除,就犯巴吉帝亚。

这条戒是在舍卫城制定的,起因是偷兰难陀比丘尼阻止咖提那出离。其余内容应当依照第七戒所说的方式来理解。

咖提那解除学处的注释终

裸体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