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不放逸略说品

1. 道相应复注 · 11 段

《如来经》的注释

139所谓“令人造作的不放逸”,是指这样一种不放逸:依照“这些不善法应当断除,这些善法应当生起”的说法,以应避免的就避免、应成就的就成就的方式而运作。这个,就是不放逸。它只是世间的,不是出世间的。“此”和“这个”说的也正是这种不放逸。“那些”指属于四地的诸法。“以获得之义”是指“使获得之义”。

《如来经》的注释终

2. 《足迹经》注释

140“住在丛林中的”:指住在丛林里的人。这里“jaṅgala”这个词,因为和“坚硬”这一共同特征相通,所以是“大地”的另一种说法,并不是指“不现前”或“遥远的地方”。因此说“住在大地表面上”。因为经文中说的是“足”,所以特别限定为“有脚的众生”。“合入”:就是被包含在里面的状态。因此说“置入、投入”,意思是引导后放进去。

《足经》的注释终

3-10. 《尖顶经》等经的注释

141-148141-148. 犹如“余甘子的果实”就是“余甘子”一样,“雨季花”的花就是“雨季花”。所谓“大平台”,指的是上层楼阁。以“Yāni kānicī”这些词来说,其余的词应当与它构成同位关系,因此先说了“以属格表示主格”,然后才做了那样的格位变化。“Tantāvutāna”一词是表示简择的属格,此处为了通过“布”等省略的说法来显示其含义,便说了“或者”等话。

《尖顶经》等注释终

《不放逸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