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阿拉汉品

1. 蕴相应义注 · 14 段

《执取经》的注释

6363. 在阿拉汉品的第一经中,“执取时”是指以渴爱、慢和见的方式执取。“被魔罗束缚”是指被魔罗的套索束缚。“从魔罗解脱”是指从魔罗的套索中解脱。第一。

《我慢经》的注释

64在第二经中,“思量”是指以渴爱、慢、见的思量方式去思量。第二。

《欢喜经》的注释

65在第三经中,“欢喜”是指以渴爱、慢、邪见这三种欢喜而欢喜。第三经。

《无常经》等经的注释

66-68第四经里的“欲”,指的是渴爱之欲。第五经和第六经也是同样的说法。第四经等几部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7节 关于《非我所经》的注释

69第七经中,“非我所”是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就是以“属于自己的资具”这种方式来看是空的。这是它的含义。第七。

第8至10经《可染住经》等的注释

70-72第八经里说的“住于可染”是指以能让人起染着的样貌而安住,意思是作为贪生起的条件而存在。第九经和第十经,应当依照《罗睺罗相应》里已经讲过的方式来理解。第八经等。

第七品,阿拉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