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二集

如是语 · 219 段

二集

第一品

1. 苦住经

28

(二法增上)这确实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比丘若具足二法,于现法中即受苦而住——有困扰、有忧恼、有热恼;身坏命终之后,当可预期往生恶趣。哪两种法?于根门不防护,于饮食不知量。诸比丘,正因具足此二法,比丘于现法中受苦而住——有困扰、有忧恼、有热恼;身坏命终之后,当可预期往生恶趣。”此是世尊所宣说的义理。对此,如是说道:

“眼、耳、鼻、舌、身,以及意;

若比丘于此,于诸根门不加防护——

“饮食不知量,诸根不防护;

他便领受身苦与心苦。

“身烧燃,心烧燃——

像那样的人,无论昼夜,都活在痛苦中。”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九经。

2. 乐住经

29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具足二法的比丘,于现法即住于安乐,无有障碍,无有焦虑,无有热恼;身坏命终后,可期待生于善趣。是哪二法?即守护根门、于食知量。诸比丘,正是具足此二法,比丘于现法即住于安乐,无有障碍,无有焦虑,无有热恼;身坏命终后,可期待生于善趣。”这是世尊所说之义。关于这一点,是这样说的:

“眼、耳与鼻,舌、身,以及意;

若有比丘,于此善护诸根门,

“饮食知量,守护诸根,

他获得身之乐与心之乐,他证得安乐。

“身无炽燃,心无炽燃,

这样的修行者,无论白昼还是夜晚,都安住于快乐。”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六经。

3. 热恼经

30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这两种令人苦恼的法。哪两种?诸比丘,世间有一种人,未曾行善,未曾修作饶益,未曾为自己建立善护,却造了恶业、做了残暴之事、犯了罪过。他为“我不曾行善”而备受煎迫,也为‘我造作了恶业’而备受煎迫。诸比丘,这便是两种令人苦恼的法。”这是世尊所说的义理。关于此事,是这样说的:

“造作身恶行,及诸语恶行,

行意恶行,以及一切与嗔恚相应的不善行。

“不行善业,反造众多不善业,

愚人身坏命终后,便堕地狱。”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七经。

4. 不热恼经

31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两种不会令人追悔的法。哪两种呢?诸比丘,在此,有人已行善业,已行福德,已作坚实的依怙,未造恶行,未行残忍,未犯罪过。他思惟‘我已行善’便不追悔,思惟‘我未作恶’亦不追悔。诸比丘,这便是两种不会令人追悔的法。”世尊宣说了此义理,并就此如是说道:

“舍断身恶行与语恶行,

舍断意恶行,以及一切与过失相应的事;

“不作不善业,广造众多善业,

身坏命终之后,具慧者便再生于天界。”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四经。

5. 第一戒经

32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成就两种法者,犹如被带来投入地狱一般。哪两种?恶戒与恶见。诸比丘,成就此两种法者,即如被带来投入地狱一般。”世尊宣说了此义。对此,如是说:

“以恶戒与恶见,

若有人成就此二法,

愚人身坏命终后,便堕地狱。”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四经。

6. 第二戒经

33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比丘们,一个人如果具足两法,就会像被搬来安置在天界一般。哪两法?善戒与善见。比丘们,具足这两法的人,即如被搬来安置在天界一般。世尊宣说了这个义理。对此,这样说道:”

“以善戒与善见,

具足此二法之人,

身坏命终,智者即生天界。”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四经。

7. 热诚经

34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若比丘无精进、无悚惧,则不能证得正觉,不能证得涅槃,不能证得无上安稳解脱。诸比丘,若比丘有精进、有悚惧,则能证得正觉,能证得涅槃,能证得无上安稳解脱。”世尊宣说了这番义理。关于此义理,又作如是说:

“无精进、无悚惧,懈怠而活力低劣;

多昏眠,无惭无愧,于人不恭敬;

这样的比丘,不能触证无上的正觉。

“具念、明察、修习禅那者,精勤、有愧、不放逸;

断除生与老的结缚,即于此处证悟无上正觉。”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九经。

8. 第一不诈经

35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此梵行非为欺诳世人而修,非为取悦众人,非为利养、恭敬、名声、赞誉之利,亦非谓“愿人知我”。诸比丘,此梵行乃为自制与舍断而修。这便是世尊所开示的义理。关于此义理,如是说:”

“此梵行非依传闻而立,乃是为了自制,为了舍断;

彼世尊开示了这导向涅槃的道路。

“这条道路,为诸大人所追随,为诸大圣者所履践;

凡是如佛陀所教导那般实践此法的人,

他们将灭尽众苦,成为导师教诫的践行者。”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八经。

9. 第二不诈经

36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修持此梵行,并非为了欺诳大众,并非为了取悦大众,并非为了利养、恭敬、名声、赞誉的利益,也并非为了‘让人们这样认识我’。诸比丘,修持此梵行,实是为了证知与遍知。世尊宣说了此义理。于此,如是说:”

“这梵行并非道听途说,而是为了正确的了知、为了遍知;

彼世尊开示了这导向涅槃的道路。

“这条道路,为诸伟人所追随,为大仙人们所践行;

凡是依佛陀所教,践行此道的人,

这些奉行导师教诫的人,必将灭尽诸苦。”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一经。

10. 喜悦经

37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若比丘具足二法,即于现法中多住于喜乐,并已为灭尽诸漏奠定根基。哪二法?于能生警策之处生起警策,并于生起警策后如理精勤。诸比丘,比丘正是具足此二法,于现法中多住于喜乐,并已为灭尽诸漏奠定根基。世尊宣说了此义,于此中如是说道:”

“于能生警策之处,智者确应生起警策;

精勤明慧的比丘,以智慧全面观照后,

“如此安住、精进不懈、寂静沉稳、不轻躁的比丘,

致力于心的寂止,将能到达苦的灭尽。”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十经。

第一品终

其摄颂:

二比丘经、苦迫经、他苦迫经。

精进者经与不奸诈者经这两部,加上喜悦经,合为十经。

第二品

1. 寻经

38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常有二种寻现起:安稳寻与独处寻。诸比丘,如来爱好无害,乐于无害。对于如此爱好无害、乐于无害的如来,此寻常现起:‘我依此生活方式,不害一切众生,不论其动或不动。’”

“诸比丘,如来爱好独处,乐于独处。对于如此爱好独处、乐于独处的如来,正是这样的寻时常现起:‘所有不善,皆已舍断。’”

“因此,诸比丘,你们也应当乐住于不害,欣慕不害。诸比丘,当你们乐住不害、欣慕不害而安住时,便会时常生起这样的寻思:‘依此威仪,我不伤害任何众生,无论动摇或静止的。’”

“诸比丘,你们应当乐住于远离,欣慕远离。诸比丘,当你们乐住远离、欣慕远离而安住时,便会时常生起这样的寻思:‘什么是不善?什么是未舍断的?我们应当舍断什么?’世尊宣说了此义。于此,如是说:

“于如来、佛陀、难忍能忍者,有两种寻思现起:”

安稳之寻最先被宣说,随后,远离被阐明为第二。

“他是驱除黑暗者、到彼岸者、大仙人,已达目标者、具足自在者、无漏者;

他远诸毒害,于渴爱灭尽中得解脱;他确为牟尼,持有最后之身;

我说,已舍离魔者,是超越衰老、到达彼岸者。

“犹如人立于山顶的岩石之上,遍见四方的众人,

同样,善慧的遍眼者,登上了法所成的楼阁,

已离忧伤者,观见沉溺忧伤、为生老所制的众生。”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一经。

2. 说法经

39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有两种教说方式。哪两种?‘视恶为恶’——此为第一种教说;‘见恶为恶之后,于彼厌离、离染、解脱’——此为第二种教说。诸比丘,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便有此两种教说。”世尊宣说此义。关于此义,如是说:

“那如来、觉者、慈悯一切众生者,

请看,这便是如来、佛陀出于对一切众生的悲悯所用的方便之教;两种法已为开显。

“当观此是恶,于中亦当离染;

其时,心既离染,你们便将达至苦的尽头。”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八经。

3. 明经

40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无明为趋入不善法的先导,无惭无愧紧随而至;诸比丘,明为趋入善法的先导,惭与愧紧随而至。”世尊宣说了这个义理。对此,如是说:

“不论在此世间或他世,所有的恶趣

皆以无明为根本,汇合着贪欲与渴爱而累积增长。

“若人怀着邪恶的欲求,无惭无愧,不知敬重他人,

此后,他便造作恶业,以此而堕入恶趣。

“因此,比丘舍离欲、贪与无明;

比丘生起明,便能舍断一切恶趣。”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十经。

4. 慧退失经

41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那些众生是极度匮乏者,因为他们匮乏圣慧。他们在现法中住于苦,带着愁苦、焦虑与热恼;身坏命终后,可预期堕入恶趣。诸比丘,那些众生并非匮乏者,因为他们不匮乏圣慧。他们在现法中住于乐,没有愁苦、没有焦虑、没有热恼;身坏命终后,可预期生于善趣。这就是世尊所阐明的义理。关于这一义理,这里这样说道:”

“你要看到,因为慧的缺失,这世间连同诸天神,

沉溺于名色之中,便执以为真实。

“于世间,慧最殊胜,能导向通达;

依此慧,能正确了知生与有的彻底灭尽。

“诸天神与人,对具念的正自觉者心生欣羡。

他们仰慕那具足喜笑智慧、持最后身者。”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四经。

5. 白法经

42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这两种白法,能护持世间。哪两种?惭与愧。诸比丘!若此两种白法不能护持世间,这世间便不会有‘母亲’、‘姨母’、‘舅母’、‘师母’乃至‘尊长之妻’[这样的称谓与礼敬]被了知,世间将陷入人伦混杂,如同山羊、绵羊、鸡、猪、狗、豺狼一般。诸比丘!正因这两种白法护持世间,所以才有‘母亲’、‘姨母’、‘舅母’、‘师母’、‘尊长之妻’[这样的称谓]被了知。”世尊宣说了此义后,说:

“若有人任何时候,全无惭与愧,

他们已断失了清白之根,流转于生死之中。

“那些恒常端正具足惭与愧的人,

他们的梵行已圆熟,他们寂静,不再受后有。”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九经。

6. 不生经

43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不生、不有、不作、无为。诸比丘,若无此不生、不有、不作、无为,则于所生、所有、所作、所造,便不了知出离。诸比丘,正因有此不生、不有、不作、无为,故于所生、所有、所作、所造,能了知出离。世尊宣说了此义。于此,如是说:”

“已生、已有、依缘而起的,是造作、有为、不坚固的,

那是老与死的积聚,疾病的巢窟,脆弱易碎。

“它因食物之牵绳而生,不值得对它欢喜;

从中出离,是寂静的,是思惟所不能及的,恒常安稳。

“那是不生、不依缘而起,无忧、无垢的境界,

是苦的灭尽,诸行的平息,这才是真正的乐。”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五经。

7. 涅槃界经

44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这两种涅槃界。哪两种呢?即有余涅槃界与无余依涅槃界。

“诸比丘,什么是余依涅槃界?诸比丘,在此处,有比丘是阿拉汉,已灭尽诸漏,梵行已立,应作已办,卸下重担,达至真实义利,尽断有结缚,以正慧而解脱。他的五根依然存续,由于未损,他领纳可意与不可意,感受苦与乐。他内在的贪灭尽、嗔灭尽、痴灭尽——诸比丘,这便称为余依涅槃界。

“诸比丘,什么是无余依涅槃界呢?诸比丘,此处有比丘是阿拉汉,已尽诸漏,梵行已立,应作已作,已卸重担,已达究竟目标,彻底断尽有的结缚,正智解脱。诸比丘,对于他,就在此生,一切感受皆不再被喜贪,而归于清凉。诸比丘,这便称为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这便是两种涅槃界。此义为世尊所说,关于此义,如此说道:”

“这两种涅槃界,由具眼者、不执著者、如是者为世人阐明;”

一种是现法涅槃界,有余依,有之引导已尽断;

另一种是来世的无余依涅槃界,一切存有在那里彻底息灭。

“那些如实了知无为境界者,心已解脱,有之牵引已尽;

他们通达法之核心,乐于灭尽,这些安住不动者,已舍断一切存有。”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六经。

8. 独坐经

45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比丘们,你们应当乐于独处静修,安住于独处静修的喜悦,内心致力于修习心的止息,不荒废禅那,具足观智,常去空寂之处之处。比丘们,凡乐于独处静修、安住独处静修的喜悦、内心致力于修习心的止息、不荒废禅那、具足观智、常去空寂之处之处的人,于他,当可预期二果之中的任一果:或于现法之中证得究竟智,或于尚有执取残余之际证得不来果。这就是世尊所开示的义理。关于此事,这里这样说道:”

“那些心寂静、锐敏,具足正念而修习禅那的人,

他们正观诸法,于欲乐无所期盼。

“他们以不放逸为乐,住于寂静,于放逸中见诸恐怖;

他们不会退堕,已临近涅槃。”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一经。

9. 学利益经

46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你们应住于以学为益,以智慧为增上,以解脱为核心,以念为主导。诸比丘,当你们如此安住时,于二种果中,可望得一果——或于现法得究竟智,若有余依,即得不来。”世尊开示此义,并如是说道:

“修学圆满,法不退失,智慧增上,彻见生之灭尽边际;

那位真正的牟尼持最后身,已弃除魔罗,我说他已超越衰老。

“因此,常乐禅那,安住于定,精进不懈,照见生之灭尽;

诸比丘,降伏魔罗及其魔军后,你们当度越生死。”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二经。

10. 警寤经

47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比丘应当安住于警寤、具念、正知、安定、愉悦与澄净,并时时洞察善法。诸比丘,比丘若如此安住——警寤、具念、正知、安定、愉悦、澄净,且时时洞察善法,则可预期两种果报之一:或于现法证得究竟智,或于有余依时证得不来。这是世尊所宣说的义理,对此,他这样说——”

“清醒者,请谛听此语;沉睡者,应当醒觉。

醒觉胜于沉睡,清醒者无所畏惧。

“清醒者,具念、正知,得定、喜悦、明净,

他适时如理省察法,心得专一,便能消除黑暗。

“是故,实应修习警寤,比丘精进、敏锐,具足禅那;

斩断生与老的结缚,他就在此世触证无上正觉。”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九经。

11. 恶趣经

48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有两种人,若不舍离此过患,便会堕入恶趣、地狱。哪两种?一是自己不修梵行,却自称是梵行者;二是以没有根据的非梵行,诽谤那圆满清净修习梵行的人。诸比丘,正是这两种人,若不舍离此过患,便会堕入恶趣、地狱。世尊宣说了此义,又以偈颂说:”

“说不实语者堕地狱,作已却称“我未作”的人;

这两种人死后完全相同,来世中同为行为卑劣者。

“许多身披袈裟之人,品性恶劣,放逸不制;

这些恶人由诸恶业,投生于地狱。

“吞咽炽热如火焰的铁球,反倒更好;

宁可被火焰烧灼,也远胜于破戒而无节制者食用信众的食物。”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五经。

12. 见取经

49此是世尊所说,是阿拉汉所说,如是我闻——

“诸比丘,为两种见所缠缚,一些天与人停滞,一些天与人冲过了头;而有眼者则如实见。

“诸比丘,如何是停滞呢?诸比丘,一些天与人乐着有、喜好有、欢喜有。当为他们宣说灭有之法时,其心不踊跃、不生信、不安住、不决意。诸比丘,这便是停滞。

“诸比丘,如何是冲过了头呢?诸比丘,一些人正因为对有感到逼恼、惭耻、厌离,反而乐于非有。他们心想:‘据说,此我于身坏死后便断灭、消失,死后不存在;这才是寂静的,这才是微妙的,这才是真实的。’诸比丘,这便是冲过了头。

“诸比丘,有眼者如何如实而见呢?在此,比丘如实见已生者为已生;如实见已生者为已生之后,他便为对已生者的厌离、离欲、灭尽而修行。诸比丘,有眼者便是如此如实而见。这是世尊所说的义理。关于此,有偈颂如是说:”

“那些如实见已生为已生,并见到已生之超越的人,

他们因有爱的灭尽,如实而得解脱。

“他遍知已生起者,于一切有中已离渴爱;

比丘由已生之消尽,不再有未来再生。”

此义理亦为世尊所说,如是我闻。第十经。

第二品终

其摄颂:

二根、二应热恼,依戒复有二;

无愧与诡诈二种,及应悚惧者,这些合为十。

寻、说法、明、慧,法为第五;

不生、界、箭、学与警寤;

及恶趣见,如是共说为二十二。

二集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