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黑暗品

4. 巴吉帝亚篇(比丘尼分别)义注 · 39 段

1. 第一学处注释

839839. 在暗黑品第一学处中——“没有灯火”:指没有灯火、月光、日光、火等任何一种照明。因此,在它的分别解释中说为“在无光中”。“或交谈”:指说与在家俗人有关的话。

841非期待隐秘,是指并非期待隐秘的享乐,而是对隐秘之乐另有所图,或是询问亲戚,或是商议布施与供养之事。其余内容浅显易懂。以盗贼商队为起因——由身与心、或由身与语与心生起,是行为,是有想解脱,是有心的,是世间罪,是身业,是语业,是不善心,具有二受。

第一学处。

2. 第二学处注释

842在第二项里,“在有遮蔽的地方安置”这一句,就是这里的差别。其余全都和前面一样。

2. 第二学处

3. 第三学处注释

846第三项中,“在露天处”这句是差别所在,其余全都和前面一样。

3. 第三学处

4. 第四学处注释

850-3第四项中,“近耳处”指耳根,也就是在耳根旁边低声说话。“有应作之事”是指为了领取筹签食等,或者为了收拾精舍里放置不当的东西。其余内容容易理解。生起等项与前一篇相同。

4. 第四学处

5. 第五学处注释

854第五项中,“清扫房屋”:据说他们这样想:“这位长老尼看不出有任何身语方面的违犯,我们先清扫房屋吧。”于是,在清扫房屋时看见了她。

856越过无雨处时:越过第一脚,犯恶作;越过第二脚,犯巴吉帝亚;在近行处越过,也是同样的判定方法。

858生病的人:是指因为那样的病,没办法请假告辞。遇到灾祸时:是指家里起了火,或者来了盗贼;在这种灾祸发生时,不告辞就离开,不算犯戒。这里剩下的内容都很容易明白。

咖提那的起因——从身与语生起,也从身、语与心生起;是有造作也有非造作;不是想解脱;是无心的;是制戒之罪;是身业;是语业;有三种心;有三种受。

5. 第五学处

6. 第六学处注释

860第六学处:应坐近,就是坐下。坐着去,犯一条罪;没坐而躺着去,犯一条罪;坐着又躺着去,犯两条罪。

863常施设:是指为了比丘尼们而永久施设的。其余内容容易理解。以咖提那衣为起因……中间省略……如是了知。

6. 第六学处

7. 第七学处注释

864第七项也是这样:一切都应该按照第六项所说的方式来理解。

7. 第七学处

8. 第八学处注释

869第八项:这一切都很容易理解。是三因的,是造作的,是想解脱的,是有心的,是世间所呵责的,是身业,是语业,是不善心,是苦受。

8. 第八学处

9. 第九学处注释

875第九条——“以诅咒”是指发毒誓。以地狱来诅咒,就是骂人说“我投生到地狱里去”“我投生到无间地狱里去”“愿他投生到地狱里去”“愿他投生到无间地狱里去”等等这一类的话。以梵行来诅咒,就是骂人说“我是在家女”“我是穿白衣的”“我是游方女”,或者说“愿别人也变成那样”等等这一类的话。每说一句,就犯一条巴吉帝亚。不过,除了地狱和梵行之外,如果骂人“母狗”“母猪”“独眼”“曲手者”等等这一类的话,每说一句,就犯一条恶作。

878“以义为先”,是指正在讲解义注的时候。“以法为先”,是指正在诵读巴利经文的时候。“以教诫为先”,是指站在教诫的立场这样说:“你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好啊,应当停下来!如果不停止,你必定会再造这样的业,死后会生到地狱、生到畜生道。”这样说的,无犯。其余部分很清楚。

三等起:造作、想解脱、有心、世间罪、身业、语业、不善心、苦受。

9. 第九学处

10. 第十学处注释

879第十章——全部内容都很清楚。舍轭的起因:从身、语、意生起,是造作,是想解脱,有思,属于世间罪过;是身业、语业、不善业,感苦受。

10. 第十学处

黑暗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