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贪的讨论·离贪论的注释

(2) 双结品义注 · 93 段

离贪的讨论

离贪论的注释

2828. 现在,接着前面讲过的、以道为最终目标的慈心论之后,要对名为离贪、以道为先导的离贪论作前所未有的义理解释。其中,首先为了说明“厌离者离贪,由离贪而解脱”(《大品》23)这两句经文的意思,先立了总纲:离贪是道,解脱是果。接着,为了先解释词义,便说了“为什么说离贪是道”等话。其中,“离贪”(virajjati)的意思是成为离贪者。其余词语的含义,在解释道智时已经说过了。“离贪”(virāgo):因为正见本身离贪,所以称为离贪,这是它的意思。而这个离贪,因为它以离贪为所缘……中略……安住于离贪,所以也称为离贪。应当这样理解“以离贪为所缘”等五种说法的关联。其中,“以离贪为所缘”,意思是以涅槃为所缘。“以离贪为行境”,意思是以涅槃为行境。“在离贪中生起”,意思是在涅槃中生起。“住于离贪”,意思是以持续活动的方式安住于涅槃。“安立于离贪”,意思是以不退转的方式安立于涅槃。

涅槃也是离贪,因为涅槃是离贪的原因,所以叫离贪。以涅槃为所缘而生起:就是在以涅槃为所缘的情况下生起,或者是以“以涅槃为所缘”这种方式生起。那些与道相应的触等一切法,都以离染的意义而成为离贪,所以它们也叫作离贪。俱生:是指与正见同时生起的正思惟等七个道支。走向离贪:意思是“离贪就是道”——把离贪、也就是涅槃作为所缘对象而走向它,因此由于它以离贪为所缘,就叫作离贪;又因为它有行进的意义,就叫作道。每一个道支单独也能得到道的名称。这样,当说明每一个支都是道时,正见是道这一点也就同样被说到了。正因为如此,在说“由此道”时,是把八个道支合在一起说的。及诸佛:独觉佛也包括在内。因为他们也被称为佛,正如经中说:“比丘们,有这两种佛:如来、阿拉汉、正自觉者,以及独觉佛。”未曾有过:在无始的轮回中从未曾有过。可见:以全部修行实践而可见、可显现、可趋向,所以叫可见;或者,是一切佛陀所见的无上安乐,所以叫可见、可宣说;或者,一切苦依此而被见、被舍、被丢弃,所以叫可见。那就是这个可见之处。八支道:说的是什么呢?就是说,那一组八支的法,以借此走向涅槃的行进意义,被称为道。众多沙门、婆罗门的种种外道主张:指各种不同的沙门和婆罗门,以及持有其他见解的人。最胜:比其余的道更殊胜。最上:比其余的道更值得赞叹。首要:在面前是好的,意思是说,与其余的道相比,只有这条道在面前是好的。无上:比其余的道远远超出。殊妙:比其余的道以种种方式都更值得亲近。iti 这个词是表示原因。因此,世尊说“于诸道中,八支道最胜”,这就是他的意思。世尊确实说过——

“诸道之中,八正道最胜;诸谛之中,四谛最胜;

诸法之中,离贪最胜;两足之众,具眼者最胜。”

这里把那个偈颂截取出来,说的是“在诸道中,八支道最殊胜”。在剩下的段落里,也应该按照这个方法以及前面所说的方式来理解其中的含义。

在“见离贪”等说法里,被称为“见”的离贪就是“见离贪”。因为“力”比“根”更殊胜,所以这里在“根”之前先说了“力”,应当这样理解。以增上的意义说“根”等,是在解释“根”等词的含义,不是在解释“离贪”的含义。以如实之义,“谛”应当理解为谛智。“戒清净”就是正语、正业、正命。“心清净”就是正定。“见清净”就是正见、正思惟。“以解脱义”,就是从各自道所应断的烦恼中解脱出来的意义。“明”就是正见。“解脱”就是断尽式的解脱。以究竟之义来说,不死之深处——涅槃——就是道;因为通过道果的省察而被寻求、被探究,所以称为“道”。

在这个离贪的解说里,所说的诸法全都只存在于道的那一刹那。在解脱的解说里,则只存在于果的那一刹那。所以,欲和作意也都与道、果相应。

29在解脱的解说里,也应该按照离贪解说中已说的方法来理解其含义。不过在这里,果因为是从止息而解脱,所以叫解脱;涅槃因为是从出离而解脱,所以叫解脱。“俱生的七支”这类说法,在这里找不到依据,所以没有提到。因为果本身就是解脱,所以只从舍弃的意义上说为解脱,就只说了这么多。其余的内容,都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离贪论》的注释终

6. 无碍解的讨论

转法轮品注释

3030. 现在,为了显示依据被称为离染之道的修行而成就的无碍解分类,在讲解以《转法轮经》为先导的无碍解论时,对其中未曾说过之义加以注释。首先,在经中说“在波罗奈”——波罗奈是一条河的名字,离波罗奈河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城,就叫波罗奈。在波罗奈城中。“在仙人堕处鹿野苑”——因为诸仙人在这里降落和起飞,所以得到这个名字;又因为这里是给鹿群布施无畏的地方,所以称为鹿野苑。意思是说:在这里,每一位生起的诸佛的一切知者之座都会落下,他们为了转法轮而坐下。从难陀池窟经过七天,从灭尽定出定后,在阿耨达池完成洗脸等事,然后从空中来到此处;独觉佛们也在这里聚集降落;他们为了布萨和非布萨等事而集会;返回香山时,也从那里起飞。因此,由于诸仙人降落和起飞的缘故,那个地方被称为“仙人堕处”。也有读作“仙人足处”的。关于“五群比丘”——

“憍陈如、跋提、婆敷,并摩诃男、阿说示,

此五大长老,合称五比丘众。”

被称为“五群比丘”的这五位比丘,组成一个品,就是“五品”。因为他们是那个五品中的成员,所以叫“五群比丘”,也就是指那五位。世尊对比丘们说:从在燃灯十力佛足下发愿开始,世尊圆满种种波罗蜜,逐渐来到最后一生;在最后一生中出家,又逐渐来到菩提道场,在那里坐在不坏金刚座上,摧破魔军。初夜时,忆念过去生;中夜时,净化天眼;后夜结束时,轰鸣、震动一万个世界界,证得一切知智。在菩提道场度过七个七天之后,因大梵天劝请而决定说法,以佛眼观察世间,为了利益世间,前往波罗奈,想要说服五群比丘,转动法轮,于是对他们说。

比丘们,所谓“有两种极端”,意思就是比丘们,有两种极端、两个部分。当世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说法的声音向下传到无间地狱,向上到达有顶天,遍满一万个世界界之后停住了。就在那个时候,有一亿八千万梵天神聚集而来。太阳从西方落下,满月在东方与北娄宿星相会而升起。就在那个时候,世尊开始宣说《转法轮经》,说出了“比丘们,有两种极端……”等话。

这里,“出家者”是指切断在家结缚、即事物欲之后而出家。“不应亲近”就是不应习近。之所以特别说“出家者不应亲近”,是因为出家者正是修行之道的主要承载者。“沉湎于诸欲中的欲乐”是指对事物欲中的烦恼欲、或依止烦恼欲的沉溺。“低劣”即卑下。“村俗”即属于村民的。“凡愚的”即凡夫盲愚之人所惯行的。“非圣”即不是圣者;或者说,不属于清净、殊胜的诸圣者。“无益相应”即不与利益相应,意思是说不依止能带来安乐的原因。“自我折磨的修习”即折磨自己的修习,意思是给自己制造痛苦。“苦”即通过荆棘床卧等自杀式做法带来痛苦。因为苦行者们把这种修习执为“最上苦行”,为了照顾他们的心,这里没有说“低劣”;又因为这是出家者的法,所以没有说“村俗”;又因为它并非在家人所共有,所以没有说“凡愚的”。然而,有些自称出家者的人主张现法涅槃,说:“贤者们,当这个自我被五种欲功德所满足、具足并纵情享受时,贤者们,这个自我就算证得现法涅槃了。”由于他们执取这种说法,为了照顾他们的心,又因为那种法的受持在现前是快乐的,所以没有说它“苦”。沉湎欲乐不应亲近,因为它在现前是被渴爱和邪见染污的快乐,未来会招致苦的果报,而且耽溺其中的人被渴爱和邪见的束缚所缚。自我折磨的修习也不应亲近,因为它在现前是被邪见染污的苦,未来会招致苦的果报,而且耽溺其中的人被邪见的束缚所缚。“此二者”就是这两种。“不趣入”即不趋近。“中道”因为远离染污的乐与苦、处于中间,所以叫中道。正是依此而趣向涅槃,所以叫“道”。“已现等觉”即已通达。在“作眼”等语中,“作眼”是生起慧眼;“作智”是它的同义词。“为寂止”是为了烦恼的寂止。“为证智”是为了证知四谛。“为等觉”是为了觉悟四谛。“为涅槃”是为了作证涅槃。或者说,“作眼”是生起见道之智;“作智”是生起修道之智;“为寂止”是一切烦恼的寂止;“为证智”是一切法的证知;“为等觉”是阿拉汉果的等觉;“为涅槃”是烦恼与诸蕴的涅槃。关于谛的论说,已在“所应证知”的解说中说过。

世尊这样把四谛讲清楚之后,对那些已对自己生起很大敬重的人,他先让他们听到他自己证悟的次第,借此把他们的敬重引向修行,使他们安住在修行中、亲见圣谛;随后以“诸比丘,这就是苦圣谛……”等话,开示了自己证悟的次第。其中,“前所未闻”是指不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不是跟着别人后面才听到的意思。“眼”等词的含义,后面会解释。“这就是苦圣谛,这就是苦集,这就是苦灭,这就是通往苦灭之道圣谛”——这是在有学阶段对四谛的“见通达”。“应当遍知、应当断除、应当作证、应当修习”——这是在有学阶段对四谛的“修习通达”。“已遍知、已断除、已作证、已修习”——这是在无学阶段对四谛的“省察”。

三转:依谛智、作智、已作智这三种转,所以有三种转,称为三转。在这里,对四圣谛如实了知“这是苦,这是苦集,这是苦灭,这是通往苦灭的道圣谛”,这样的智称为谛智。对同样的这些谛,了知应当做的事——“应当遍知、应当断除、应当证悟、应当修习”,这样的智称为作智。了知那件事已经完成的状态——“已遍知、已断除、已证悟、已修习”,这样的智称为已作智。十二行相:就是在每一个谛上各有三种行相,所以有十二种行相。智见:依这三转十二行相而生起的、称为智的见。心满意足:就是自己心里满足。因为众生都想要快乐、都厌恶痛苦,所以与喜和悦相应的心就叫自己心里满足;或者说,被喜和悦充满、占据、遍满的心,就是这个意思。欢喜赞叹:正面迎向而欢喜。记说:就是经。因为没有偈颂的经纯粹是阐明义理,所以称为记说。正在说时:就是正在被宣说的时候。这里用现在时来表达刚刚过去的事,意思是“已经说了”。离尘:就是远离贪等尘。离垢:就是远离贪等垢。因为贪等以覆盖为义叫尘,以染污为义叫垢。法眼:有的地方指初道智,有的地方指前三道智,有的地方也指第四道智。但这里只指初道智。意思是:依观智的力量,了知“凡是集起之法,那一切都是灭尽之法”而转起的,生起了法眼。

法轮:指的是证悟智和说法智。因为,世尊坐在菩提树下,对四圣谛以十二行相证悟的证悟智,以及坐在仙人堕处,以十二行相为开示圣谛而转起的说法智,这两者都叫法轮。因为这两者都是十力尊者的转起智。世尊以此说法彰显它时,就说为转法轮。然而,这个法轮,直到憍陈如长老与一亿八千万梵天一起安住于入流果之前,世尊只是在令它转起;当他们已安住于果位之后,才叫已转。就是针对这一点,才说“在世尊已转法轮时”。

地居天:就是住在地面上的天神。令声音传开:他们一下子齐声发出赞叹,说出“这是世尊……”等话,让这声音传开来。不可逆转:就是没法用“并非如此”这样的话反过来推翻。要知道:在这里聚集的诸天神和梵天神,在说法结束时一下子齐声发出赞叹;而没来参加集会的地居天等,听到他们各自的声音后,也发出了赞叹。其中,投生在山、树等处的,就是地居天。他们虽然也属于四大王天,但这里单独提出来说。四大王天:就是以持国、增长、广目、多闻这四位大王为天王的,所以叫四大王天。他们住在须弥山半腰,其中有住山上的,也有住空中的。他们的传承一直延伸到轮围山。戏乐懈怠天、意愤天、冷云天、热云天、月天子、日天子,这些全都住在四大王天界。三十三天:因为有三十三位众生投生在那里。也有人说,“三十三天”就是那些天众的名字。他们也有住山上的,有住空中的,他们的传承到达轮围山,夜摩天等也是这样。即使在一个天界里,天众的传承也没有不到达轮围山的。夜摩天:已经去到、走到、抵达天界快乐的天众。兜率天:满足、欢喜的天众。化乐天:除了本有的自然所缘之外,想要更快乐地享乐时,就随自己的喜好变化出种种享乐之物来享乐。他化自在天:知道他人的心念后,在他人变化出来的享乐之物中自在受用。梵身天:投身在梵天众中的天众。这里把一切具有五蕴的梵天神都包括进去了。

把“那时”这个说法加以限定,就说成“那须臾”。意思是:以称为须臾的那一刹那,而不是以究竟意义上的刹那来说的。“直到梵天界”是把梵天界包括在内。“声音”就是赞叹的声音。“一万个”是拥有一万个轮围世界。“震动”是向上涌起,剧烈地震动。“遍震动”是向上涌起又向下沉落,强烈地震动。“遍涌震”是向四方传去,剧烈地涌震。菩萨为了成就正觉而入母胎时,以及菩萨从母胎出来时,大地因福德之力而震动;成正觉时,因证悟之智的威力而震动;转法轮时,因说法之智的威力,仿佛想要发出赞叹一般,大地靠地居天众的神力而震动;舍弃寿行、般涅槃时,仿佛因悲悯而承受不住内心的激荡,大地也靠地居天众的神力而震动。“无量”是广大的量。“广大”这个词,在“吃着广大、广大的嚼食”等语句中,指的是甘美;在“对广大的财富受用心不倾注”等语句中,指的是殊胜;在“这位跋差耶那贤者以广大的言辞赞叹沙门乔达摩”等语句中,指的是最上。这里则是说“广阔而广大”。“光明”是因说法之智的威力和天众的威力而生的光明。“世间”是指一万个轮围世界之内。“超胜过天众的天威”:天众的天威是这样的——所穿衣服的光明遍及十二由旬,身体装饰和宫殿也是如此。意思是说,那光明完全超胜了天众这样的天威。“优陀那”是由喜悦和智所成的感叹。“发出优陀那”就是感叹地说。“憍陈如证悟了”这句话的声音也传遍了一万个世界,停在那里。“证悟了的憍陈如”就是深深了知的憍陈如。

在解释“眼”等词时,说到“以见之义”等等,这里其实是同一个智:像所说的应知之义那样,以完成看的作用而称为“眼”;以完成智的作用而称为“智”;以各种方式完成了知的作用而称为“慧”;以完成无余通达的作用而称为“明”;以周遍地完成照亮的作用而称为“光”——这就是这里的意思。在“法眼”等说法里也是一样,同一个智只是按作用不同而分成五种来说。“所缘”是指作为支撑的对象;“行处”是指领域范围。在“以见之义”等说法里,是把智的作用分成五种来说的。按这个道理,在三个场合中,每一处各有五法、五义,合起来就是十五法、十五义;在这十五法和十五义中,有三十种言辞,应当知道这样就是六十种智。其余圣谛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四圣谛中,每一圣谛按十五法和十五义来算,就有六十法、六十义;在这六十法和六十义中,有一百二十种言辞。也就是说,在六十法、六十义以及一百二十种言辞中,共有二百四十种智。

2-3. 念处等章的注释

31-3231-32. 在以《念处经》为开头的部分,以及以《神足经》为开头的部分,还有在《无碍解道》的解说中,应当依照同样的方法来了知其中的含义和数目。

4-8. 七位菩萨品等的解说

33-3733-37. 关于七位菩萨的经典,在每一部经里,集谛方面有眼等五法,灭谛方面有五法,共十法;集谛方面有见义等五义,灭谛方面有五义,共十义。依这些来算,就有二十种言辞表达和四十种智。把七部经合在一起计算,上面说的数目就很容易明白了。在依一切知智而说的无碍解道解说里,针对每一个根本词下的“已知、已见、已识、已证、已触、以慧了知”这五个表述,每一个表述中都有眼等五法和见义等五义,按五组各五来算,就是二十五法、二十五义,言辞和智则是这个数目的两倍。把五个表述合为一组来说时,也是五次二十五,即一百二十五法、一百二十五义,言辞和智则是这个数目的两倍。这里说的“两个半百”,就是二百五十。蕴等部分也是同样的道理。按照这个方式,在谛品类和无碍解品类中,法等的数目也应当这样了知。

9. 六佛法品的注释

3838. 在“佛法品”中,“一个半百”就是六次二十五,也就是一百五十。言辞是它的两倍,智又是言辞的两倍。在“无碍解处”中,也就是关于无碍解的部分。“八百五十法”是这样算的:最初所说的四圣谛有六十,四念处有六十,四正勤有六十,七菩萨授记有七十,神通处等五处有一百二十五,蕴处等五处有一百二十五,再加上四圣谛有一百,四无碍解有一百,六佛法有一百五十,这样合计就是八百五十法。与此相应,义的数量也是这么多。同样地,在谛等三处有言辞一百二十,在七授记有言辞一百四十,在神通处等和蕴处等各有言辞二百五十,在圣谛和无碍解各有言辞二百,在佛法有言辞三百,这样合计就是一千七百种言辞。同样地,在谛等三处各有智二百四十,在七授记有智二百八十,在神通处等和蕴处等各有智五百,在圣谛和无碍解各有智四百,在佛法有智六百,这样合计就是三千四百种智。

《无碍解论》的注释终

7. 法轮论

1. 谛品注释

3939. 再者,以《转法轮经》为先行,对所说的法轮之论作未显之义的解释。其中,以苦为事者:因为通过一次现观,苦就是他们的所依,所以叫以苦为事者。为了特别区分这个苦,又说以谛为事者等。其中,以谛为所缘者:谛是他们的所缘和依托,所以叫以谛为所缘。以谛为行境者:谛是他们的行境和范围,所以叫以谛为行境。为谛所摄者:被道谛所摄。属于谛者:依赖于道谛。于谛中生起者:通过遍知苦,在苦谛中生起。同样,它们也就安住并确立在那一谛中。

4040. 现在,为了说明前面所说的“世尊已转法轮”中的法轮,论师开始说“法轮”等话。其中,法轮有两种:证悟法轮和教说法轮。证悟法轮是在菩提树下发生的,教说法轮是在仙人堕处发生的。“既转动法又是轮”,说的是证悟法轮;“既转动轮又是法”,说的是教说法轮。怎么理解呢?世尊坐在菩提树下,在圣道生起的那一刹那,转动了根、力、觉支、道支等种种法;而那个法因为能摧破烦恼和敌人,就像攻击用的轮子一样转动,所以也是“轮”。世尊在转动法的同时,就是在转动那个轮。这样一来,就表达了“法本身就是轮”这个持业释复合词的含义。世尊坐在仙人堕处,在说法的那一刹那,在应受调伏者的心相续中,转动了类似攻击之轮的教说之轮——因为它是为了摧破烦恼和敌人而转动的;同时,也在应受调伏者的心相续中,转动了根、力、觉支、道支等种种法轮。这样一来,就表达了“法和轮两者合起来叫法轮”这个并列复合词的含义。不过,因为有转动者才会有转动这件事,所以各处虽然都用了“转动”一词,但应当理解为:是从“转动的意义”上才称之为“轮”。至于“依法而转”等说法,应当知道全都是针对教说法轮而说的。

在这里,“依法而转”的意思是:因为法本身就是如实存在的,所以所转的轮就是法轮,这样说是在表达这个意思。“以法行而转”的意思是:在应当被调伏者的心相续中,为了法的利益而转动的轮,就是法轮,这样说是在表达这个意思。“住立于法”等说法,则是在表明世尊本身就是法、是法的主人。正如经中所说:“贤友,这位世尊是知者、见者,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说者、转者,是义的引导者、不死之法的施予者、法主、如来。”(中部1.203)因此,通过这些话,说的就是“法之轮”,也就是法轮。“住”是指以成为主体的状态而住。“确立”是指以不动摇的状态而确立。“得自在”是指达到了主宰的状态。“达彼岸”是指达到了顶点。“得无所畏”是指达到了无所畏惧的状态。而“令人住立于法”等话,则是着眼于应当被调伏者的心相续而说的。通过这些话,也说明了因法主性以及为了法的利益而转动的轮。“恭敬法”等话,说的则是为了法的利益而转动的轮。因为一个人以恭敬等方式推动法,就是在为法的利益而推动。“恭敬法”是指像使法成为善作之法那样去做。“尊重法”是指对法生起尊重,从而尊重它。“敬重法”是指把法当作可爱、值得尊崇的,并这样安住。“供养法”是指指称该法,以说法与修行之供养来作供养。“礼敬法”是指以恭敬、尊重等方式对法表现出谦卑的行为。“以法为幢、以法为旗”是指把法像幢一样放在前面,像旗一样高举起来而行动,因此成为以法为幢、以法为旗。“以法为主”是指从法主而来,并且以修习之法为准来做一切行为,因此成为以法为主。而那个法轮是“不可逆转”的,因为任何人都无法使它逆转,所以说它是以不可阻挡的方式转动的。因此,那个法因为具有转动的意义,所以被称为“轮”。

信根是法,它使那法转起。意思是:在应受调教者的心相续中,通过生起与道相应的信根,他使那信根之法转起。其余的根也是如此。“谛”是指谛智。“观”和“明”就是道智本身。“无生智”是指阿拉汉果的智。那智也是在应受调教者的心相续中使之转起;并且,在使证悟涅槃发生时,也可以说它正在使之转起。

在集转分等处,先指出“以集为依处”“以灭为依处”“以道为依处”这些区别性的词句,然后作了简略说明。在这里也一样,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按最初所说的道理来理解。

《念处诸分》等的注释

41-4241-42. 以念处和神足为前导的转分,也是依圣道刹那来说的。这些地方也都是先指出各自不同的词句,然后作简要说明。

《法轮论》的注释终

8. 出世间论

出世间论的注释

4343. 现在,在讲完与出世间法相关的法轮之论之后,紧接着要解释前面还没讲过的出世间论。其中,“出世间”这个词的含义,在释义部分会说明。所谓“四念处”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是随各自相应而与道和果相应的法。它们因为具有觉悟的意义,所以称为“菩提”;又因为处在圣者的这一边,所以叫“菩提分法”。“处在这一边”的意思是,它们处在有帮助的状态中。在这些所缘上,心进入、投入并现起,所以叫“现起”;念本身就是现起,所以叫“念处”。对于身、受、心、法,它通过取不净、苦、无常、无我的方式,以及通过断除净想、乐想、常想、我想的作用而运作,因此有四种分别。所以称为“四念处”。以这些来努力,所以叫“努力”;清净的努力,叫“正勤”;或者以正确的方式努力,所以叫“正勤”;又因为清净,远离烦恼的颠倒运作,并且能带来利益和安乐,是最殊胜的,所以叫“正勤”。这是精进的同义词。它成办两种作用:对已生和未生的不善,令断除和令不生起;对未生和已生的善,令生起和令安住。因此有四种。所以称为“四正勤”。从成就的角度说,以成功之义,或者以“众生依此而成功、增长、达到殊胜”之义,这叫“如意”;与它相应、作为前导,以及作为果、作为前行之因,所以是“如意之足”,即“如意足”。它依欲、精进、心、观而有四种。所以称为“四如意足”。由于能制伏不信、懈怠、放逸、散乱、愚痴,以制伏、增上之义,所以叫“根”。由于不被不信等制伏,以不动摇之义,所以叫“力”。这两者都依信、精进、念、定、慧而有五种。所以称为“五根”“五力”。而对于能觉悟的众生来说,以念等作为支分,这七法是“觉支”;以出离之义,正见等八法是“道支”。因此说“七觉支”“八支圣道”。

这三十七种菩提分法,在世间观智正在运作的前分阶段:以十四种方式观察身体时,就是身随观念处;以九种方式观察感受时,就是受随观念处;以十六种方式观察心时,就是心随观念处;以五种方式观察法时,就是法随观念处。在这个生命体当中,看到自己先前未曾生起、而在他人已生起的不善法,心想:“如果照着那样去做,那种不善就会生起;我不会照着那样去做,这样那种不善就不会在我身上生起。”为了令它不生起而努力时,就是第一正勤。看到自己已经现行、已经生起的不善法,为了断除它而努力时,就是第二正勤。在这个生命体当中,为了令先前没有生起的禅那或观智生起而努力时,就是第三正勤。为了使已经生起的善法不退失,而反复令它生起时,就是第四正勤。以欲为主导来令善法生起时,就是欲神足;以精进为主导时,就是精进神足;以心为主导时,就是心神足;以观择为主导时,就是观神足。远离邪语时,就是正语;远离邪业时,就是正业;远离邪命时,就是正命。这些是在不同心识中获得的。但在四种圣道的刹那,它们是在同一个心识中获得的。在果的刹那,除了四种正勤之外,其余三十三种可以获得。当这些法在同一个心识中获得时,只有一种以涅槃为所缘的念,由于它能完成舍弃对身体等事物的净想等作用,所以被称为“四种念处”。同样,只有一个精进,由于它能完成令未生的不善不生起等作用,所以被称为“四种正勤”。至于其余各组,则没有增减。

另外,关于这些法:

九法以一种方式,一法以两种方式,复以四种、五种方式;

以八种、九种方式,如是它们成为六种方式。

九种是一类:欲、心、喜、轻安、舍、思、语、业、命这九种,按欲神足等分类来说,都只是单一的一类,不归入其他类别。一种分两种:信,按根和力分为两种。然后一分为四、五种:意思是另一种分为四种,还有一种分为五种。其中,定这一种,按根、力、觉支、道支分为四种;慧则按这四种再加上神足那一类,分为五种。一分为八种、九种:意思是另一种分为八种,还有一种分为九种。念,按四念处、根、力、觉支、道支分为八种;精进,按四正勤、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分为九种。这样——

这十四种,是互不混杂的菩提分法。

按类别分,有七种;按细分,有三十七种。

从各自完成自己的作用来说,以及从自性被解说的角度来说;

一切都在圣道生起时一同生起。

这样,在说明了与道果相应的三十七种菩提分法之后,又把它们归纳到道果里,说为“四圣道和四沙门果”。“沙门性”就是沙门的状态,这是对四种圣道的称呼。沙门性的果,就叫沙门果。而涅槃则不与任何这些法混杂。因此应当知道:从详细来说,按三十七菩提分、四道、四果和涅槃来算,有四十六种出世间法;从简略来说,按四道、四果和涅槃来算,有九种出世间法;再进一步简略,按道、果和涅槃来算,有三种出世间法。当说到念处等以及道果是出世间法时,与它们相应的触等法也就同样被说为出世间法了。不过,这里是按照主要修行法来宣说念处等的。在《阿毗达摩》中解说出世间法时,也已经说明了与道果相应的触等法的出世间性。

度世间意思是超越世间。这里所有这类现在时的说法,都是针对四种圣道而说的。因为入流道能度过恶趣世间,一来道能度过欲界世间的一部分,不来道能度过整个欲界世间,阿拉汉道能度过色界和无色界世间。超出世间意思是从世间升出。从世间和从世间这两种说法,只是把同一个从格的形式加以区分展示出来。正越世间说的就是前面已经讲过的意思。在那里没有顾及前缀正的含义,而这里则是连同前缀正的含义一起说的。已正越世间者意思是如前面所说,已经正确地超越了世间。这里所有这类过去时的说法,都是针对果与涅槃而说的。因为入流果等果位,正是超越了如前所说的世间而安住;涅槃则恒常超越一切世间而安住。超胜于世间意思是比世间更为超胜、更为殊胜。这是针对一切出世间法而说的。脱离意思是出离、离开。已脱离意思是已经出离。不住于世间等十八种说法,都适用于一切出世间法。不住是说因为不隶属于世间。于世间不染着意思是,虽然它们存在于五蕴相续中,却不染着于世间。不被世间染着意思是,对于尚未证悟的人来说,不以任何心染着;对于已经证悟的人来说,即使以极微小的不善心也不染着。无染、无著是通过前缀来加以区分说明的。

“已解脱”:其实就是用不同的词来说明“不染着”这个状态。因为,无论谁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不染着,他们就在那里、以那种方式成为已解脱。“从世间已解脱”等三句,是依从格来说的。“已脱离系缚”:是对“已解脱”这个状态的进一步说明。因为,无论谁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从什么状态解脱出来,他们就在那里、以那种方式、从那种状态被称为已脱离系缚。“从世间得以清净”:意思是清洗掉世间的尘垢之后,从世间得到清净。“得以清净”:不过是用前缀把同一个“清净”之义特别标示出来。“出起”:已升起。“逆转”:反转而离开。“不执著”:不黏着。“不被执取”:不被抓住。“不被系缚”:不被压迫。“断除”:使(世间)不再生起。正如由于世间已被断除,同样“从世间已清净”等语也就成立了。“止息”:使之完全寂灭。“非道”等四句,在一切出世间法中都适用。“非道”:不是道路。“非去处”:不是依止处。“非境”:不是所依。“不共”:不与他人共有。“呕吐”:吐出。“不再吸回”:这是依所说的相反方式而说,意思是吐出的不再吃回去。以此说明所吐出的成为善吐。“三无间双”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分散”:散开、解脱,意思是不系缚。“不分散”:不散开、不解脱。“分散”“不分散”作短音读诵是优美的。“熏灭”:使之熄灭。“不熏起”:不燃烧。“超越世间而安住”:一切出世间法都正确超越世间、战胜世间而安住,所以是出世间。如上所说的一切方式,说明了出世间法相对于世间的超越性和殊胜性。

关于出世间的注释终

关于力的讨论

力论的注释

4444. 现在,在出世间论之后,紧接着对以经典为开端的力论——也就是《出世间论》品中所说的力论——中尚未解释过的义理进行注解。在这里,先按照经典的方式显示五种力,为了进一步显示其他诸力,便说“还有六十八种力”等开头的话。所有这些力,都是因为不被各自的对立面所动摇,所以称为力。在“惭力”等词中:因为对恶感到羞耻,所以叫惭,这是羞耻的名称。因为对恶感到畏惧,所以叫愧,这是对恶的怖畏的名称。惭由内心生起,愧由外缘生起。惭以自己为主导,愧以世间为主导。惭安住于羞耻的本性,愧安住于畏惧的本性。惭的特征是具足敬重,愧的特征是怖畏罪过、见到怖畏之相。正是这惭,不被无惭所动摇,所以是惭力。正是这愧,不被无愧所动摇,所以是愧力。不被不审察所动摇,所以是审察力,这是审察慧的名称。以精进为首修习七觉支时,所生起的力量是修习力,这是对如此生起的四种蕴的称呼。清净的戒等是无过力。四摄事是摄力。也有读作“在摄受中有力”的。对苦和轻蔑的忍受是忍力。通过说法使他人欢喜,是教示力。使所修习的义理得以证得,是信解力。在诸善法中多修多行,是自在力。在诸善法中随自己所好而安立,是决意力。惭力等这些词的含义,是依据论母各处的文句,特别取与之相应的意思来说的。止力和观力,就是已经达到力用阶段的止和观本身。

在论母的释义中,先说“于无信而不动摇,故为信力”,这是点明了根本的力义,然后再以其余九种方式对此根本义加以分别详示。因为,某一法达到不动摇、具足力用的状态时,便能支撑俱生法,制伏对立的烦恼,净化作为通达之开端的戒与见,令心安住于所缘,令心明净,令心得自在并证得殊胜;由此更向上而证得更高的通达,次第证得圣道而现观诸谛,于证果时安立于灭。因此,以九种方式分别了力义。这一解说方式,也适用于精进力等其余四力。

对欲贪感到羞惭:与出离相应的修行者,是以出离而对欲贪感到羞惭。对愧也是如此。通过这两者,其实已经说明了对一切不善法生起惭与愧。对嗔等词的含义,也应当依照同样的方式来理解。已审察:是依不痴,从过患的角度去审查。修习:就是增长。应舍:指贪等过失。摄受:就是系缚。堪忍:就是那位修行者能接受、觉得合意。施设:就是令欢喜。决择:就是令思惟。运用自在:就是成为心的主宰之后,令心随自己的意愿运转。决意:就是确立。修习力等一切,也都是指出离等本身。虽然在论母的注释中是以另一种方式说的,但应当知道,这里不再解说,是因为其含义已由字词本身显明。详细说明了止力与观力之后,在结尾处说伴有掉举的烦恼和蕴不能动摇它等,以及伴有无明的烦恼和蕴不能动摇它等,这是为了显示止力与观力的特征。

在有学力和无学力中,“修学正见,所以是有学力”的意思是:有学的人修学正见,所以叫有学;那正见就是这位有学者的力,所以叫有学力。其中,“因为已经修学完毕,所以是无学力”的意思是:无学的人对正见已经修学完毕,不再修学了,所以叫无学;那正见本身就是这位无学者的力,所以叫无学力。对正思惟等,也是同样的道理。“正智”指省察智。这个智即使是世间的,因为在有学身上生起,所以说是有学力;因为在无学身上生起,所以说是无学力。“正解脱”指除了八支圣道之外,其余与果相应之法。不过有些人说:“除了出世间解脱之外,其余一切解脱都是正解脱。”它作为有学力和无学力的道理,和前面所说的一样。

在漏尽者的诸力当中,这一切也都属于智之力。经文里说“漏尽比丘的”,这是表示行为者的属格,意思是“由那位漏尽比丘”。“无常故”是指以生起之后又坏灭的方式,观见为无常。“如实”是指依照事物本来的样子。“以慧”是指与观相应的道慧。因为善见了无常,以这为根本,也就善见了苦和无我。“以此”是表态中性词,或者意思是“由于什么原因”。“依于”就是缘于。“宣说”就是承认、宣称。“火坑喻”是因为有极大热恼,所以用火坑来比喻。“爱欲”是指所依之欲和烦恼欲两者。

趣向远离:以果等至的力量,倾向于被称为依远离的涅槃。确实有三种远离:身远离、心远离、依远离。身远离属于身居远离之处、乐于出离的人。心远离属于致力于增上心的人。依远离属于无依著的人、已到达诸行灭尽的人,或者是指倾向于被称为出离远离的涅槃。确实有五种远离:镇伏远离、彼分远离、正断远离、止息远离、出离远离。趣向远离,就是倾向于远离。倾向远离,就是朝向远离。偏向远离,就是以远离为首要方向。后两个词和前一个词是同义词。住于远离,就是远离烦恼,或者已远离。乐于出离,就是乐于涅槃,或者乐于出家。已消尽,就是已完全消尽,即使一部分也不执著、已解脱、已脱离。一切,就是一切方式。顺漏法,就是与漏相应,作为漏之因的烦恼法,这是意思。或者,已消尽,就是已离欲,无贪,这是意思。从何?从一切顺漏法,从一切三地法,这是意思。在此,以十种漏尽者之力,讲述了漏尽者的世间与出世间之道。他们说:“一切行无常”,是苦遍知之力;“诸欲如炭火”,是集断之力;“心倾向于远离”,是灭作证之力;“四念处”等,是七种道修习之力。十种神变之力将在神变论中显现。

在解说如来力时,所谓“如来力”,是指那些不与其他人共有、只属于如来的力。或者说,就像过去诸佛的力是依靠福德积习的圆满而成就的那样,这样成就的力也叫如来力,这是另一种含义。其中,如来力有两种:身力和智力。在这两者当中,身力应当依照象族来理解。古代的大德确实这样说过:

“黑象、恒河象、白象、红褐象、黄褐象;

香象、吉祥象、金象、布萨象、六牙象,一共十种。”

这就是十种象族。其中,“黑象”要理解为普通的象族。十个男人的体力,等于一头黑象的力气。十头黑象的力气,等于一头恒河象的力气。十头恒河象的力气,等于一头白象的力气。十头白象的力气,等于一头红褐象的力气。十头红褐象的力气,等于一头黄褐象的力气。十头黄褐象的力气,等于一头香象的力气。十头香象的力气,等于一头吉祥象的力气。十头吉祥象的力气,等于一头金象的力气。十头金象的力气,等于一头布萨象的力气。十头布萨象的力气,等于一头六牙象的力气。十头六牙象的力气,等于一位如来的身力。这个力也叫那罗延坚固力。按普通象的数量来算,这个力等于百亿头象的力气;按人数来算,等于千亿个男人的力气。以上这就是如来的身力。

智慧力在这里以及其他经典中,指的就是十力智;《中部》里说的四无畏智、在八种大众中不动摇的智、辨别四生的智、辨别五趣的智,以及《相应部》里说的七十三种智、七十七种智等等,还有无数其他种类的智。这些就叫智慧力。这里所指的也正是智慧力。因为智具有不可动摇和能支撑的作用,所以称为力。

“处与非处”是指从因和因的角度来了知。因为果依那个因而安住,依它而存在、生起和持续,所以那个因被称为“处”。世尊如实了知:哪些法对哪些法的生起是因、是缘,那就是那些法的“处”;哪些法对哪些法的生起不是因、不是缘,那就是那些法的“非处”。他这样如实了知处就是处、非处就是非处。“以彼智”是指以那个智。“此”是指这个处非处智,对如来来说,这就叫作如来的一种力。其余各句的衔接也应这样理解。

所谓“牛王位”,就是最殊胜的处所、最上的处所;或者,“牛王”指过去诸佛,意思是诸佛的地位。再者,一百头牛中的首领叫usabha,一千头牛中的首领叫vasabha。或者说,一百群牛中的首领叫usabha,一千群牛中的首领叫vasabha。而在一切牛中最为殊胜、能承受一切危难、通体白色、端严可爱、能背负沉重负担、即使听到上百道雷声也不惊恐的牛王,叫nisabha。这里所指的就是usabha,这也是nisabha的同义词。属于usabha的,就叫āsabha。“位”是指用四只脚压踩大地而站立。此(位)因如同āsabha(牛王)而称āsabha:就像那头叫nisabha的牛王,具足牛王之力,用四只脚压踩大地,以不动的姿态站立;同样,如来也具足十种如来之力,以四无畏为脚,压踩八众的大地,在包括天神的世间里,不被任何敌人或对手动摇,以不动的姿态站立。当他这样站立时,便宣称、趋入、不否认地把那个牛王位担在自己身上。因此说——“他宣称牛王位”。

在八种大众中:按刹帝利、婆罗门、居士、沙门,以及四大王天、三十三天、魔、梵天神来分,就是这八种大众。作狮子吼:意思是发出最殊胜的吼声、毫无畏惧的吼声,或者发出像狮子吼一样的声音。这个含义要依据《狮子吼经》来说明。又像狮子因为能忍受、能摧破,所以被称为狮子;同样,如来因为能忍受世间法、能摧破外道的说法,所以被称为狮子。这样所说的狮子发出的吼声,就是狮子吼。其中,就像狮子具足狮子的力量,在任何地方都无所畏惧、毫毛不竖,发出狮子吼;同样,如来狮子也具足如来的力量,在八种大众中无所畏惧、毫毛不竖,以“这是色……”这样的方式,发出具足种种教说庄严的狮子吼。因此说——“在众中作狮子吼”。

转梵轮:这里的“梵”是指最殊胜、最上、清净。而“轮”这个词——

在成就、相、车之轮、威仪中;

在布施时,宝、法、胸,以及在轮等中,它可见。

在这里,它指的是法轮,而这个也要从两方面来说明。

在“比丘们,有这四种轮,具足这些轮的天与人……”(《增支部》4.31)等经文里,这个“轮”是在“成就”的意思上出现的。在“足底生有轮相……”(《长部》2.35)里,是在“相”的意思上。在“如车轮随运载者的脚”(《法句经》1)里,是在“车轮”的意思上。在“四轮、九门……”(《相应部》1.29)里,是在“威仪”的意思上。在“布施吧,享用吧,不要放逸,乔萨罗王,转动轮吧”(《本生经》1.7.149)里,是在“布施”的意思上。在“天界的宝轮出现了……”(《长部》2.243)里,是在“宝轮”的意思上。在“我所转动的轮……”(《经集》562)里,是在“法轮”的意思上。在“被欲望击中的人,轮在头顶旋转”(《本生经》1.1.104;1.5.103)里,是在“胸轮”的意思上。在“即使以刀刃为边缘的轮……”(《长部》1.166)里,是在“打击用的轮”的意思上。在“霹雳轮”(《长部》3.61;《相应部》2.162)里,是在“霹雳圈”的意思上。而在这里,这个词指的是法轮。

这个法轮有两种:证悟智和教说智。其中,由智慧培育、能给自己带来圣果的是证悟智;由悲心培育、能给弟子们带来圣果的是教说智。证悟智又分两种:正在生起和已经生起。从出家一直到阿拉汉道,这叫正在生起;在证果的那一刻,这叫已经生起。或者,从兜率天一直到在菩提树下证得阿拉汉道,这叫正在生起;在证果的那一刻,这叫已经生起。或者,从燃灯佛的十力开始一直到阿拉汉道,这叫正在生起;在证果的那一刻,这叫已经生起。教说智也分两种:正在转动和已经转动。一直到阿若憍陈如长老证得阿拉汉道,这叫正在转动;在他证果的那一刻,这叫已经转动。其中,证悟智是出世间的,教说智是世间的。这两种智都不与其他人共有,只有佛陀才能生起。因此说——转梵轮。

“业造作”是指已经受持并造下的善业或不善业,或者业本身就是业造作。“依处与因”是指从缘和因这两个角度来看。其中,趣向、所依、时间、加行是果报的依处;业则是因。

“遍行”是指既通往一切趣向、也不通往任何趣向。“行道”就是道路。“如实了知”是说:即使有许多人正在杀同一个众生,他也能知道这个人的思将导向地狱,那个人的思将导向畜生趣。就像这样,在同一个对象上,对于被称为善思、不善思的种种行道,他能不颠倒地了知它们的真实本性。

“有多种界”是指由眼界等界,或者由欲界等界而形成的多种界。“种种界”是指这些界各自性质不同,所以是种种不同种类的界。“世间”是指蕴世间、处世间、界世间。“如实了知”是指对每一种界都无颠倒地彻见其真实本质。

种种意乐:因为有意乐低劣、殊胜等种种不同,所以就有种种不同的意乐状态。

“其他有情”是指殊胜的有情。“其他人”是指比他们更下劣的其他有情。或者,这两个词其实是同一个意思,只是世尊为了适应所度化的对象,才分两种方式来说。这里也是按照世尊所说的方式来解释。“根之上下”是指信等诸根的殊胜与低劣,也就是它们的增长与减退。

禅那、解脱、定、等至:指初禅等四种禅那,以有色的形式见外色等八种解脱(《无碍解道》1.209),有寻有伺等三种定,以及初禅等至等九种渐次等至。杂染:指导致退失的法。清净:指导致殊胜增进的法。出起:指从禅那等中出离的那个原因。不过,这个出起按照“清净也是出起,从各个定出起也是出起”(《分别论》828)的说法,指的是熟练的禅那以及有分和果等至。因为较低的熟练禅那是较高的禅那的近因,所以说“清净也是出起”。而通过有分,可以从一切禅那中出起;从灭尽等至则通过果等至出起。针对这一点,所以说“从各个定出起也是出起”。

宿住智、天眼智、漏尽智这三种智,前面已经说明过了。

在这里,“依漏尽”是指通过阿拉汉道彻底断尽一切烦恼。“无漏”是指远离了诸漏。“心解脱与慧解脱”:这里用“心”来指与阿拉汉果相应的定,用“慧”来指与那个定相应的慧。应当这样理解:定因为远离了贪,所以叫心解脱;慧因为远离了无明,所以叫慧解脱。世尊确实这样说过:“比丘们,他那份定就是他的定根;比丘们,他那份慧就是他的慧根。比丘们,就是这样,由于离贪而有心解脱,由于离无明而有慧解脱。”(《相应部》5.516; 520)此外,这里还应当知道,止的力量是心解脱,观的力量是慧解脱。“于现法”是指在当前这个生命体中。“自己以证智作证”是指以殊胜的智慧亲自现前证知,不依赖他人而了知。“具足”是指已经证得、已经完成。这十种力智的详细说明,应当按照《阿毗达摩》(《分别论》809等)所说的方法来了知。

在这里,有其他派别的人提出这样的说法:所谓十力智,并不是一种单独的智,它只是全知智的一种分类而已。但不应该这样看。因为十力智是一种智,全知智是另一种智。十力智只了知各自对应的作用,而全知智既了知那些,也了知那些之外的其他一切。在十力智当中,第一智只了知因与非因,第二智只了知业与异熟的各种差别,第三智只了知业的限定,第四智只了知诸界差别的原因,第五智只了知有情的意乐与胜解,第六智只了知诸根的锐利与迟钝,第七智只了知与禅那等相关的那些有情的杂染等情况,第八智只了知过去曾住的诸蕴相续,第九智只了知有情的死与结生,第十智只了知对诸谛的限定。而全知智则既了知这些所应了知的,也了知比这些更超胜的。但它并不执行所有这些智的全部作用。因为全知智即使作为禅那,也不能令心进入安止;作为神通,也不能变现种种变化;作为道,也不能断尽烦恼。

另外,应该这样反问那位外道论师:这个所谓的十力智,到底是有寻有伺、无寻唯伺,还是无寻无伺?是属于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世间、出世间?如果他真的知道,就会说:按顺序,前七种智是有寻有伺的。接着会说:后面两种是无寻无伺的。还会说:漏尽智可能是有寻有伺,可能是无寻唯伺,也可能是无寻无伺。同样,他还会说:按顺序,前七种是欲界所摄,后面两种是色界所摄,最后一种是出世间。他还会说:而全知智则只是有寻有伺的,只是欲界所摄,只是世间的。

明白了这里对“未曾有过的解释”的说明之后,现在要知道:如来首先以处非处智,看见应受调伏的众生有没有烦恼障——也就是能不能证得漏尽、不能证得漏尽的处与非处。这是从看见世间正见的立足处,以及看见决定邪见没有立足处而知道的。然后,以业报智看见他们有没有报障,这是从看见三因结生而知道的。以一切处行道智看见他们有没有业障,这是从看见他们没有无间业而知道的。这样,对于没有障碍的人,为了随顺说法,以种种界智看见他们行为上的差别,这是从看见界的种种差别而知道的。接着,以种种意乐智看见他们的意乐,即使他们还没有开始努力修行,也能随顺他们的意乐而说法。这样看见意乐之后,为了按照他们各自的能力和力量说法,以根上下智看见他们根器的上下差别,这是从看见信等诸根的锐利与迟钝而知道的。即使这样完全了知了根器的上下差别,如果他们还在很远的地方,就以禅那等智——因为在禅那等法上已经得到自在——以神通力特别快速地接近他们。接近之后,以宿住随念智为他们显示过去生的情形,再以凭借天眼威神力才能得到的他心智看见他们当前心的殊胜状态,最后以漏尽智的威神之力,由于对通向漏尽的道路已经没有迷惑,就为他们说法,使他们证得漏尽。因此,应当知道:就是按照这个次第,才说了这十种力。

4545. 现在,为了从特相上说明一切力,他以“依什么意义是信力”等方式提问,又以“于不信之事不可动摇的意义”等方式作答。其中,“知惭”等是以人为立足点的开示。在修习力等直到决意力的诸力中,应知“于彼处”“由彼”“彼”都是指出离等而言。由彼定而心得统一,意思是:依靠那定,心成为专一。于彼处生起,意思是在那里以寂止的相应而生起,或者以那为观照对象而生起。于彼处学,意思是在那有学力中,有学之人正在修学,故称有学力。于彼处已学,意思是在那无学力中,无学之人因已学毕,故称无学力。“由彼智而诸漏尽”:由彼世间与出世间的智慧令诸漏断尽,因此彼智即是漏尽者之力。“彼成就”神通力:在成就神通的人那里,神通得以成就,因此神通本身就是力,称为神通力。以无量义:因为声闻只以一部分了知处非处等,所以是就一切行相了知而说“如实了知”。虽然在三明中没有说“如实了知”,但在其他地方说过的缘故,所以在三明中也可说已说。在其他地方:在其余七智力和阿毗达摩中,以及在十力中。然而,了知根上下之智是一切声闻所不共的。因此,十力也是声闻所不共的。以增上义、以无比义,故为无量,正因如此,才说“以无量义为如来力”。

《力论》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