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阴性。

2. 名词品解释 · 40 段

111kaññā(少女)。此处为音节省略。

“Ā gho”——在阴性名词中,将ā作为gha的标记。在发生省略时,成为kaññā(单数)。另一形式则为kaññāyo(复数)。

112“Ghate ce”处,g变为e。呼格:he kaññe。kaññā, kaññāyo。

113业格单数:kaññaṃ。业格复数:kaññā, kaññāyo。

114此规则仅适用于单数。

“Ghato nādīnaṃ”——非以ā、ī等结尾者,单数词尾取āya。与格及属格单数:kaññāya。具格复数:kaññābhi, kaññāhi。

115与格及属格单数为“(给/属于)女孩”。属格复数为“(属于)女孩们”。

116从格与于格,亦可依此规则处理。

依从格词缀ghapato、于格词缀smino,或随此规则,而有Kaññāyaṃ(于格单数)、kaññāya(属格单数)与Kaññāsu(于格复数)。

117ratti(夜),词末si省略。

“Te itthikhyā po”一句,是对带有阴性音韵之词的认可。此处有yo省略及长音化。Ratti变为Rattī。在半月(pakkha)一词中,则为rattiyo。同样,在阿罗波(lapane)中也是如此。

118rattiṃ ——“夜”的宾格单数;rattī ——“夜”的主格与呼格双数;rattiyo ——“夜”的主格复数。

119单数形式的变格,仅以“nādī”(河流)词干为例。

“pato yā”意为“非单数形式的yā”。如:Rattiyā、Rattībhi、rattīhi。

120Rattiyā(属格、从格单数)。Rattīnaṃ(属格复数)。

121Rattiyaṃ(于格单数),rattiyā(从格单数)。Rattīsu(于格复数)。

122Nadī(河流)。其余如同ratti(夜)。除不触发连声外,以缩短为其特异之处。

123Yāgu(粥)犹如夜晚。

124母、女儿、女儿等,犹如父亲一般。

125如阎浮河一般。

说“Kaññā(少女)”者,乃是就安立之状态而言——

于表女性义时,则为接尾词。

凡正表女性义、以a为结尾的词干,即生出ā接尾;有“舍元音”等巧妙之例,如Kaññā。

有语云:“词根、后缀与语尾除外,以义为相即是性。”依此说,后缀之末具有性故,于taddhita等经中以cakāra而成其名——syādi等。于ī、inī等中亦复如是。

同理,“母羊”、“母绵羊”、“杜鹃”、“母马”、“鼠”、“白鹭”、“迟钝者”、“老者”等字,皆依此类推。

126阴性后缀之章。

以nadā等起始者,亦可加词尾ī。

在女性义中,无论是以nadā等起始者,或非以nadā等起始者,皆加词尾ī。例如:nadī、nagarī、kumārī、brāhmaṇī、taruṇī、kukkuṭī、itthī等。

根据“mātulā等词,于加ī时变为ān”的规则:加ī时,mātulā等词尾变为ān。例如mātulānī等。

若词并非以‘na’等开头,亦可后接‘ī’。例如:sakhī、hatthī。

“具寿”,即是“尊者”。

“具寿”一词,在属格(第六格)时,其形式为“尊者”。阴性形式则为“尊女”。

127依‘ṇa、va、ṇika、ṇeyya、ṇantu’等词尾后加长母音ī的规则,构成阴性形式:mānavī(学童女)、nāvikī(船师女)、venateyyī(毗那德之女)、gotamī(果达弥)。

128对于‘nt’词尾,根据‘以ī替换tam’的规则,nt变为t,或保持原形(再加ī)。例如:guṇavatī(具德女)、guṇavantī(具德女);dhitimatī(具忍女)、dhitimantī(具忍女)。

129. ‘nt’词尾被称为‘ntu’。如:mahatī(大女)、mahantī(大女)。

129129.对于“比丘”、“王”等词以及以ī结尾的词干,在其后添加词缀inī,构成阴性形式。

对于“pat”等词以及以“ī”音结尾者,在表示女性时,添加后缀“inī”。

“Patissinīmhī”意为“对配偶顺从者”,此词对词干有简略,且未省略词尾。“Vā paro asarūpā”意为“或另一种不相似形式”,此种省略属于音变,词形较长。例如:家妇、比丘尼、女王、聪慧女、苦修女、行法女、显勇慈悲女、已受戒女等。

阴性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