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经义集成地

藏释 · 82 段

60诸佛世尊的教法由三种方式总摄:蕴、界、处。其中,五蕴为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十色处,即眼与色、耳与声、鼻与香、舌与味、身与触,这便是色蕴。其中,六受身是受蕴:眼触所生受、耳触所生受、鼻触所生受、舌触所生受、身触所生受、意触所生受,这便是受蕴。其中,六想身是想蕴:色想、声想、香想、味想、触想、法想,这六种想身便是想蕴。其中,六思身是行蕴:色思、声思、香思、味思、触思、法思,这六种思身便是行蕴。其中,六识身是识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种识身便是识蕴。这便是五蕴。

它们的遍知是什么?无常、苦、想、无我,这便是它们的遍知。那么,什么是蕴的含义?蕴的含义是聚集,是堆积,是积聚。犹如薪蕴、林蕴、木蕴、火蕴、水蕴、风蕴,于诸蕴中,一切总集,这便是蕴的含义。

其中,十八界为:眼界、色界、眼识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识界。这便是十八界。它们的遍知是:无常、苦、想、无我,这便是它们的遍知。那么,什么是界的含义?所谓界的含义,就是部分义。所谓部分,眼并非净色,这便是眼界。如此,于五界中,又依贪的分离义而说为界义,因为眼界是分离的。如此,于五界中,也依自性义而说为界义。譬如,依自性,此人是胆汁质、痰质、风质或混合质;同样,依自性,眼界等为十种所喜爱者……乃至一切诸根……差别义即是界义。

其中,何等为十二处?六内处、六外处:眼处乃至意处为内,色处乃至法处为外。这便称为十二处。什么是它们的遍知?无常、苦、无我想,这便是它们的遍知。又,遍知有两种:知遍知与断遍知。其中,知遍知即无常、苦、无我想,这称为知遍知;而断遍知则是欲贪的断除,这称为断遍知。其中,什么是“处”的含义?所谓“行相”义便是处义。犹如金矿与劣矿,犹如牛以二三种行相而生起,同样,依这些心心所法,生起业、烦恼与诸苦法。又,收入与给予之义即是处义。犹如国王由收入来源而有收入,同样,收入与给予之义正是处义。

61四圣谛是苦、集、灭、道。略说苦,即是法行与心;略说集,即是无明与渴爱;略说灭,即是明与解脱;略说道,即是止与观。

其中,何等为三十七菩提分法?即四念处乃至圣八支道,这些便是三十七菩提分法。那些为过去、未来、现在诸佛世尊、诸独觉佛及诸声闻所修、能导向涅槃的法,就是此道——四念处。哪四种?于此,比丘于身随观身而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其中,什么是根义?主宰义是根义,增上义是根义,净信义是根义,各各自不共作用义是根义。不被超越义是力义,强力义是力义,依止义是力义,支持义是力义。

于此,何为七觉支?即念觉支乃至舍觉支。于此,何为八支道?即正见乃至正定。于此,八支道即是三蕴:戒蕴、定蕴、慧蕴。于此,正语、正业、正命属于戒蕴;正念、正精进、正定属于定蕴;正思惟、正见属于慧蕴。如此便是三学。如此,以三种方式说明十句。

于此,修习者安住于戒蕴中,便不执取嗔恚这一不善法,根除嗔随眠,拔除嗔刺,遍知苦受,超越欲界。安住于定蕴中,便不执取贪欲这一不善法,根除贪随眠,拔除贪刺,遍知乐受,超越色界。安住于慧蕴中,便不执取愚痴这一不善法,根除无明随眠,拔除痴刺与见刺,遍知不苦不乐受,超越无色界。如此依三蕴,不执取三种不善根,拔除四刺,遍知三受,超越三界。

62于此,什么是无明?即于四圣谛的无知,其详如对生命生疑时所应说。于此,什么是识?六识身、受、想、思、触、作意,此名为名。于此,什么是色?即四大种及依四大种所造色的施设。如是,先前的名与此色,此二合称为名色。于此,六处即六内处:眼内处乃至意内处。触即六触身:眼触乃至意触,此即触。受即六受身。渴爱即六渴爱身。取即四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论取,此即取。有即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于此,什么是生?即诸蕴的初现起、诸界的初现起、诸处的初现起,出生、诞生、显现、生起、诸蕴的显现,此名为生。于此,什么是老?即衰坏、斑白、皱纹,四大种的衰变、衰败,老化、衰退、寿命的损减、诸根的成熟、衰老,此名为老。于此,什么是死?即于各各有情部类中,彼彼有情的灭没、死、命终、身体弃舍、命根断绝,此名为死。如是,老与此死,此二即为老死。

其中,无明以黑暗、愚蒙、不如实知为特相,是诸行的近因。诸行以造作为特相,以积聚、再生、栽种而现起,它们是识的近因。识以所依和了别为特相,是名色的近因。名色以多种所依为特相,是六处的近因。六处以诸根的确定为特相,是触的近因。触以会合为特相,是受的近因。受以感受为特相,是渴爱的近因。渴爱以贪著为特相,是取的近因。取以执取、执持为特相,是有的近因。有以散布诸趣为特相,是生的近因。生以诸蕴显现为特相,是老的近因。老以衰败、成熟为特相,是死的近因。死以寿命灭尽、命根断绝为特相,是苦的近因。苦以身逼迫为特相,是忧的近因。忧以心逼迫为特相,是愁的近因。愁以悲泣为特相,是悲的近因。悲以语言表达为特相,是恼的近因。那些苦恼即是恼。

九处,一切不善法皆摄集于此、会归于此。哪九处?二根本烦恼、三不善根、四颠倒。其中,二根本烦恼是无明与有爱;三不善根是贪、嗔、痴。四颠倒:于无常起常想的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苦起乐想的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无我起我想的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于不净起净想的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

63其中,无明就是对四圣谛不能如实了知的无智,这就是无明。有爱就是对诸有的贪、染着、欲、迷恋、希愿、喜乐、执取、不舍,这就是有爱。

其中,什么是贪不善根?

贪,就是对于种种他人之物、他人之财物、他人之地位、他人之所有、他人之所属,生起贪、贪求、欲求、迷恋、希求、喜爱、执着、不舍弃,这就是贪不善根。它是何者之根?贪是依贪而生起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之根,也是与它相应的心、心所法之根。

其中,什么是嗔不善根?

即对有情众生心怀恼害、不忍、不悦、嗔恨、憎恶、欲加损害,乃至心的对抗——这便是嗔不善根。

此为何者之根?

它是嗔所生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嗔相应的心心所法之根。

这里,什么是痴不善根?

对四圣谛未现观、未通达、未证知;痴、迷痴、迷蒙、昏昧、无明、黑暗、盲冥、障碍、盖、遮蔽、覆藏;对诸善法未能现前——这就是痴不善根。

这又是何者的根?

此是从痴所生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相应的心、心所法之根。

于此,应知颠倒,应知颠倒之事,应知彼为颠倒。于此,有一颠倒、三颠倒、四颠倒事。什么是一颠倒?以何为反面而执取为颠倒?

“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以无我为我”、“以不净为净”,这是一种颠倒。

何谓四颠倒事?

即身、受、心、法,这些即是四颠倒事。

何谓三颠倒?

想、心、见,这便是三种颠倒。

于此,在可意的基础、根的对象、色处中,对相的执取,这是想颠倒。于此,当基础存在时,颠倒心的表示,这是心颠倒。于此,颠倒心对那色“于不净为净”的忍可、喜好、舍置、决定、见、显示、思量,这是见颠倒。于此,依基础的差别,在诸身有十二种颠倒。三种在身,三种在受,三种在心,三种在法,四种想颠倒、四种心颠倒、四种见颠倒,依处的累积,从具眼识想者对诸色的十二种颠倒,乃至具意想者,对诸法的十二种颠倒,六个十二,有四种颠倒。确实,依所缘的种种性,对无量数的众生,有无量无数的颠倒,依下劣、殊胜、中等。

64于此,五蕴成为四种自体的基础。色蕴是身自体基础。受蕴是受自体基础。想蕴和行蕴是法自体基础。识蕴是心自体基础。如此,五蕴是四种自体的基础。于此,在身“于不净为净”有颠倒。如是在诸受……在心……在诸法也有我颠倒。于此,为了根除四种颠倒,世尊教导、施设四念处,于身随观身而住者根除“于不净为净”的颠倒,对于受、心、法也应当如此造作。

其中,无明以黑暗昏昧、不通达为相,颠倒是其近因。渴爱以执著为相,可爱相、可意相是其近因。贪以自见欺诳为相,不与取是其近因。嗔以现前诤论为相,杀生是其近因。痴以事理颠倒为相,邪行是其近因。常想以执取诸行不灭为相,一切诸行是其近因。乐想以触对有漏触为相,我所作是其近因。我想以触对诸法为相,我作是其近因。净想以执取美相为相,诸根不律仪是其近因。由此九句总摄一切不善品,实唯多闻者能了知,非少闻者;有慧者能了知,非劣慧者;相应者能了知,非不相应者。

有九句善法,一切善品皆摄集、会归于其中。哪九句?即:止、观、无贪、无嗔、无痴、无常想、苦想、无我想、不净想。

其中,何为止?凡心的住立、确立、安住、住处、基础、现起、定、等持、不散乱、不散动、寂静、心一境性,这就是止。

其中,什么是观?于诸蕴,或诸界,或诸处,或名色,或缘起,或缘所生法,或苦,或集,或灭,或道,或善与不善法,或有罪与无罪,或黑与白,或应亲近与不应亲近,如实简择、遍简择、审察、遍审察、把握、执持、遍执持、以心遍知、思量、观察,这些都是智、明、眼、觉、慧、光明、光、辉、光辉、利剑、箭、择法觉支、正见道支,这就是观。因此称为观;或说种种观故,称为观。此观有两种,名为法观,依此两种见净与不净、黑与白、应亲近与不应亲近、业与果报、系缚与解脱、积集与损减、流转与还灭、杂染与清净,如此名为观。又,“vi”是前缀,“见”是意义,故称为观,这是观。

65其中,众生有两种病:无明与有渴爱。为灭除这两种病,世尊说了两种药:止与观。服此二药,证得两种无病:离贪的心解脱与离无明的慧解脱。其中,对渴爱病,止是药,由离贪的心解脱是无病;对无明病,观是药,由离无明的慧解脱是无病。因此世尊说:“二法应遍知:名与色。二法应断:无明与有渴爱。二法应修习:止与观。二法应作证:明与解脱。”其中,修习止者遍知色;遍知色者断渴爱;断渴爱者由离贪而作证心解脱。修习观者遍知名;遍知名者断无明;断无明者由离无明而作证慧解脱。当比丘已遍知二法——名与色,他便已断二法——无明与有渴爱,已修习二法——止与观,已作证二法——明与解脱。至此,比丘成为所作已办者。这是有余涅槃界。由于他寿命终尽、命根止息,此苦灭尽,其他苦不再生起。其中,那些蕴、界、处的灭尽、寂静,以及不再有其他的蕴、界、处结生、显现,这就是无余依涅槃界。

其中,什么是无贪善根?即那界性上的无贪、不贪、不贪婪性、不欲求、不希求、不喜爱、不执著,这就是无贪善根。它是何者的根?是无贪所生的善身业、语业、意业,以及与这些相应的诸心心所法的根。又,圣八支道即是善,它为其中三支道支的根。哪三支?正思惟、正精进、正定,是这三支道支的根,因此称为善根。

于此,什么是无嗔善根?即于众生或诸行,不恼害、不嗔恚、不恶意、不嗔恨,无嗔、慈爱、行慈、欲饶益、欲利乐、心清净,这便是无嗔善根。此是何种善法之根?即是依无嗔所生善的身业、语业、意业,及其相应心、心所法之根;复为三道支之根。哪三道支?正语、正业、正命,即此三道支之根,故说为善根。

于此,什么是无痴善根?即于四圣谛如实知见、现观、正通达、通达,无痴、不迷惘、不愚痴,是明、光照、无障,此为有学善法,这便是无痴善根。此是何种善法之根?即是依无痴所生善的身业、语业、意业,及其相应心、心所法之根;复为二道支之根。哪二道支?正见与正念,即此二道支之根,故说为善根。如是,应以此三善根配合八支道。

66于此,什么是无常想?即依“一切行是生灭法”而生起的想、认知、安立、执取,这便是无常想。它的果报是什么?当无常想已修习、已多修习时,心于八世间法不随逐、不连结、不住著,或住于舍,或住于厌逆,这便是它的果报。

此中,什么是苦想?“一切行是苦”——凡是对此的想、了知、确定与执持,即是苦想。它带来什么果报呢?当苦想已修习、已多修习后,面对懈怠、放逸、惊愕时,心不随之而行,不与之结合,不安住其中;唯舍或厌逆得以住立,这就是它的果报。

此中,什么是无我想?“一切法无我”——凡是对此的想、了知、确定与执持,即是无我想。它带来什么果报呢?当无我想已修习、已多修习后,我慢便不随行于心、不与之结合,我所慢也不再安住;唯舍或厌逆得以住立,这就是它的果报。

此中,什么是不净想?“诸行不净”——凡是对此的想、了知、确定与执持,即是不净想。它带来什么果报呢?当不净想已修习、已多修习后,面对净相时,心不随之而行,不与之结合,不安住其中;唯舍或厌逆得以住立,这就是它的果报。

于此,世尊教导了五蕴的遍知:其中,色蕴的遍知性即不净想,受蕴的遍知性即苦想,想蕴与行蕴的遍知性即无我想,识蕴的遍知性即无常想。在此,以止根除渴爱,以观根除无明,以无嗔根除嗔,以无痴根除痴,以无常想根除常想,以苦想根除乐想,以无我想根除我想,以不净想根除净想。

止以收摄心的散乱为特相,诸禅那是它的足处。观以如实通达一切法为特相,一切所应知是它的足处。无贪以收摄欲求为特相,离不与取是它的足处。无嗔以无恼害为特相,离杀生是它的足处。无痴以不违逆事物为特相,正行道是它的足处。无常想以把握诸有为法的灭尽为特相,生灭是它的足处。苦想以了知有漏触为特相,受是它的足处。无我想以不进入一切法为特相,法想是它的足处。不净想以总摄青瘀、脓烂、膨胀为特相,厌离是它的足处。当这九句被教导时,一切善品即被教导。多闻者能了知它,而非少闻者;有慧者能了知它,而非劣慧者;相应者能了知它,而非不相应者。

67于此,对于倾向常想者,即使以正念不省察心一再倾向,无常想亦不现起;对于倾向五欲功德中乐味者,不省察威仪路的无出离时,苦想不现起;对于倾向蕴、界、处中有我者,不省察种种界、多界的分别论时,无我想不现起;对于喜乐色相形状者、倾向身净者,不净想被遮蔽而不现起。

信的特相是无悔,现起是信解。四入流支是它的足处。正如世尊所说:“诸比丘,信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入流支、诸善法中见。”

精进根的特相是勇猛、不退却,现起是策励。它的足处是过去的四正勤。如世尊所说:“诸比丘,精进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正勤中见。”

念的特相是忆念,现起是不痴。它的足处是过去的四念处。如世尊所说:“诸比丘,念根应于何处见?应于四念处中见。”

定以心一境性为相,以不散乱为现起,以四智为足处。如世尊所说:“诸比丘,定根应在何处见?应在四禅那中见。”

慧以了知为相,以如实义的省察为现起,以四圣谛为足处。如世尊所说:“诸比丘,慧根应在何处见?应在四圣谛中见。”

四轮者:住于适宜处为一轮,亲近善士为一轮,自身正愿为一轮,过去所作福德为一轮。其中,住于适宜处以亲近圣者为相,此为亲近善士的足处。亲近善士以亲近圣者为相,此为自身正愿的足处。自身正愿以正行道为相,此为诸福德的足处。福德以善法积集为相,此为一切成就的足处。

十一种以戒为根本的法:持戒者得无后悔……(中略)……他了知解脱智见:“不再有此存在。”其中,戒以远离为相,是无后悔的足处;无后悔以不自责为相,是欣悦的足处;欣悦以欢喜为相,是喜的足处;喜以心喜悦为相,是轻安的足处;轻安以堪任性为相,是乐的足处;乐以无瞋为相,是定的足处;定以不散乱为相,是如实智见的足处;慧以不颠倒省察为相,是厌离的足处;厌离以不执著为相,是离贪的足处;离贪以不染污为相,是解脱的足处;解脱以远离不善法为相,是解脱者清净的足处。

68四圣地,即四沙门果。其中,如实了知者,为见地。证得入流果后,如实了知而厌离,这是薄欲贪与嗔恚的足处。证得一来果后,微细离贪,此为由离贪而心解脱。证得不来果后,由离无明而解脱,这是已作地。阿拉汉果是沙门果,这是什么意思呢?圣八支道称为沙门,这些是它的果,因此名为沙门果。为什么称为梵行果呢?圣八支道是梵行,这些是它的果,因此名为梵行果。

其中,怎样是入流者呢?在谛现观的同时,圣弟子便舍断了三种结:身见、疑、戒禁取。由于舍断、遍尽这三种结,圣弟子成为入流者,不堕恶趣,决定趣向苦的究竟终止。

其中,何为身见?无闻的愚夫凡夫,乃至不善巧圣法者,随观色是我,乃至随观识是我。他于这五蕴中执取我或执取我所:“这便是自我,我于此一处而得自在”,于是投入、执取、随眠,逐肢逐体地加以计度。凡如是者的忍可、意乐、观察、思惟行相、见的寻思、净信,即称为身见。

其中,有五见趣向断灭。哪五种?随观色是我,乃至随观识是我。这五见趣向断灭,其余十五见趣向常住。如是,由舍断身见,六十二见处便得舍断。由舍断故,不再趣向断灭与常住。如是,由于舍断了断灭与常住,圣弟子便无任何见处,唯有出世间的正见。然而,身见如何不生?于此,圣弟子为有闻者,行一切净白之法,乃至善巧圣法者,随观色为无我,随观受、想、行、识为无我。如是随观者,身见便不生。

如何疑惑得无?于此,圣弟子于佛陀不疑惑、不犹豫,净信“彼世尊乃是……”于一切功德。于法不疑惑、不犹豫,净信“渴爱之灭尽、离贪、灭、涅槃”,他便具足此第二所期望之法。于僧团不疑惑、不犹豫,净信“……是为诸天神与人之所应供养”,他便具足此第三所期望之法。

“一切行是苦”,他不疑惑、不犹豫,胜解净信。“渴爱是苦之集”,他不疑惑、不犹豫。“渴爱灭则苦灭”,他不疑惑、不犹豫。“圣八支道是趣向苦灭之道”,他不疑惑、不犹豫,胜解净信。凡是对于佛、法、僧、苦、集、灭、道的疑惑、犹豫、疑、歧路、徘徊不定、不确定、不确信、多见、多见性,这些都已由他舍断、根除,如截断多罗树顶,成为不复生起之法。

69在此,戒禁取有两种——于戒之执取,或于清净之执取。其中,于戒的戒禁取,即思惟:“我藉由此戒、或禁制、或苦行、或梵行,将成为某一天神,或某一类天众,在那里与鸽足天女一同游戏、享乐、侍奉。”“如实见”,即喜解脱、贪、贪之转变、见的形成、见,此为不满足者之戒禁取。于此,什么是于清净的戒禁取呢?有人执取于戒,而认为:“依戒则清净,依戒得导引,依戒得解脱,超越乐,超越苦,超越苦乐,由彼上方而抵达。”又有人执取此二种戒禁,而认为:“依此二种戒禁而得清净、得解脱、得导引,超越乐,超越苦,超越苦乐,得以抵达。”于从清净、解脱退转,而转向不清净法、不解脱法者,凡彼之忍可、喜爱、解脱、观察、行相思惟、见之审察、见,这便是于清净的戒禁取。于多闻圣弟子而言,这两种执取已得舍断,直至于未来不再生起之法;他具戒,具足圣者所喜之戒,无缺……乃至导向寂止。由于断此三结,多闻圣弟子成为入流者,得不退堕法……一切。

“以诸谛之现观”,此句义云何?有四现观:遍知现观、断舍现观、作证现观、修习现观。

于此,圣弟子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以舍断现观而现观集,以作证现观而现观灭,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什么原因呢?这即是苦的遍知现观、集的舍断现观、灭的作证现观、道的修习现观。如何以止观而现观呢?将心系于所缘之后,观见五蕴是苦。其中,那能系缚的即是止,那能遍求的即是观。见五蕴为苦者,便舍断对五蕴的执着、喜爱、趋向、耽着、欲、痴迷、意向、愿望。于此,五蕴是苦;对它的执着、喜爱、趋向、耽着、欲、痴迷、意向、愿望,即是集;舍断这些,即是灭;止与观即是道。如此,对这四圣谛,于一时、一刹那、一心之中,无前无后地生起现观。因此世尊这样说:“由现观诸谛,圣弟子的三种结便得舍断。”

70于此,止观双运而行,于一时、一刹那、一心之中,完成四种作用: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乃至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什么原因呢?这即是苦的遍知现观、乃至道的修习现观。如同船行于水,完成四种作用:趣向彼岸,舍离此岸,承载重担,截断水流;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于一时、一刹那、一心之中,完成四种作用: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乃至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又如同太阳升起时,于一时、无前无后地完成四种作用:驱散黑暗,显现光明,显示色,消除寒冷;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于一时……乃至……。又如同灯火燃烧时,于一时、无前无后地完成四种作用:驱散黑暗,显现光明,显示色,耗尽灯油;同样地,止观双运而行,于一时……乃至……。

当圣弟子成为入流者、不退堕法、决定,直至作苦之终结,此是见地。入流果,住于入流果者,更进一步修习止观,双运而行,由于欲贪嗔恚的大部分舍断,圣弟子成为一来者,由于完成,只来此世一次而作苦之终结,此是薄地。

安住于一来果者,修习观,能彻底舍断欲贪、嗔恚及其随眠。当欲贪与嗔恚被彻底舍断时,五下分结便得舍断,即:有身见、戒禁取、疑、欲贪、嗔恚。由舍断此五下分结,圣弟子成为不来者,于彼处般涅槃,不再从此世返回。此为离贪地。

安住于不来果者,进一步修习止与观,便能舍断五上分结,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由舍断此五上分结,圣弟子成为阿拉汉——漏尽者、梵行已立者、以正智解脱者、耗尽有结者、已达究竟者。此为已作地。

阿拉汉本身,即是有余涅槃界。待他寿尽、命根断绝之时,此一聚苦便灭尽,其他苦不再生起。此苦之灭尽与寂止,以及他苦之不生,即是无余依涅槃界。这便是两种涅槃界。如此,诸谛已阐明,谛的现观已阐明,诸烦恼已阐明,舍断已阐明,诸地已阐明,诸果已阐明,诸涅槃界已阐明。当这样说时,一切菩提分法都已尽说。对此,应当精勤努力。

71其中,何为九次第定?即四禅那、四无色定与灭尽定。其中,何为四禅那?诸比丘,于此,比丘“离诸欲”等,当广说其义。其中,何为四无色定?“应对离贪者说”,乃至灭尽定,亦当广说。此为九次第定。

其中,何为初禅那?离五支,具足五支。离何五支?离五盖。何等为五盖?即欲贪盖等,应广说。何为欲贪盖?对五种妙欲所生起的欲贪、爱、喜、耽著、渴望、迷恋、希求、不舍、随眠、缠缚,此即欲贪盖。何为嗔恚盖?对有情、对诸行的恼害……如于嗔中所说,此即嗔恚盖。何为睡眠?心的迟钝、心的沉重、心的不适业性、心的沉没、瞌睡、打盹、昏昏欲睡,此即睡眠。何为昏沉?身的僵硬、迟钝、沉重、不轻安,此即昏沉。如是,此昏沉与前述睡眠,合称昏沉睡眠盖。何为掉举?心的不寂止,此即掉举。何为追悔?心的忧虑、烦恼、困扰、内心的忧虑与懊悔,此即追悔。如是,此追悔与前述掉举,合称掉举追悔盖。何为疑盖?于佛、于法、于僧……此即疑。然有五种疑:障碍近依之疑、障碍教导之疑、障碍等至之疑、障碍道之疑、障碍天界之疑,是为五疑。此处所指者,即障碍等至之疑。此为五盖。

其中,“盖”之义云何?它们从何处造成障碍?从一切善法方面造成障碍。如何障碍?欲贪盖于不净观上造成障碍,嗔恚盖于慈上造成障碍,昏沉盖于轻安上造成障碍,睡眠盖于精进策励上造成障碍,掉举盖于止上造成障碍,追悔盖于不后悔上造成障碍,疑盖于慧与缘起上造成障碍。

又有一种解说:欲贪障碍无贪善根,嗔恚障碍无嗔,昏沉睡眠障碍定,掉举追悔障碍诸念处,疑障碍无痴善根。

又有一种解说:三种住——天住、梵住、圣住。天住即四禅那,梵住即四无量,圣住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其中,欲贪、掉举、追悔障碍天住;嗔恚障碍梵住;昏沉睡眠与疑障碍圣住。

又有一种解说:欲贪、嗔恚、掉举追悔,这些障碍止;昏沉睡眠与疑,障碍观;因此,它们被称为“盖”。初禅则是远离此五支的。

初禅与哪五支相应?寻、伺、喜、乐、心一境性。此五支的生起、获得、具足、作证,即称为“证得初禅”。生起此五支而安住,故说“进入初禅而住”,此为天住。

于此,第二禅具足四支:喜、乐、心一境性、内净。生起、成就此四支而安住,故说“证得第二禅而住”。

于此,第三禅具足五支:念、正知、乐、心一境性、舍。生起、成就此五支而安住,故说“证得第三禅而住”。

其中,第四禅那具足四支:舍、念清净、不苦不乐受、心一境性。具足这四支,即是第四禅那。因此,这四支的生起、获得、具备、作证,便称为证得第四禅那。如此,这四种禅那生起、成就,证得而住,故说“以天住而住”。

其中,什么是无常义?逼迫义即是无常义,坏灭义即是无常义,导致义即是无常义,远离义即是无常义。这就是无常义。

其中,什么是苦义?逼迫义即是苦义,压迫义即是苦义,惊惧义即是苦义,病义即是苦义。这就是苦义。

其中,何为空义?不染著即是空义,无结合义、已去义、离转义,这就是空义。

其中,何为无我义?无主宰义即是无我义,不自在义、不能随意行义、遍知义,这就是无我义。

名为《经义集成》的“转向寂静藏地”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