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应学法篇

430 段

7. 应学法篇

1. 齐整品

诸具寿,此诸应学法

法来诵说

576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在家人看见后,纷纷指责、批评、传播这件事:“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可以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就像那些在家人、享受欲乐的人一样呢!”诸比丘听到了那些在家人的指责、批评和传播的声音。那些少欲的比丘……他们也指责、批评、传播这件事:“六群比丘怎么能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呢!”于是,这些比丘用各种方式呵责了六群比丘后,将这件事禀告了世尊。那时,世尊以这个因缘、这个事件,集合了比丘僧团,质问六群比丘:“诸比丘,你们真的是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吗?”“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道:“愚人!你们怎么能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呢!愚人,这样做,并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那么,诸比丘,你们应该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要整齐地穿着下衣」,应当学。

应当齐整地穿着下衣,覆盖好肚脐周围和膝盖周围。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在前面或后面垂下来穿着,犯恶作罪。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这里,'对初犯者'的意思是:这是针对第一次发生这种行为时的表述,即当某件事尚未在僧团中成文立法、尚未被表决通过为学处时犯下的人。

第一学处结束

57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前前后后地把衣服垂下来穿着披肩……(省略的呵责与禀告,与前文相同)。

「我要整齐地披着上衣」,应当学。

应当齐整地穿着披肩,将两边整理对称。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在前面或后面垂下来穿着,犯恶作罪。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对初犯者而言。

第二学处结束

578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之间行走时,让身体裸露在外……乃至……

「我要善加覆盖(齐整披覆)身体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善摄护地在俗家之间行走。任何人出于不恭敬,在俗家之间行走时让身体裸露在外,犯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对初犯者而言。

第三学处结束

579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之间坐着时,让身体裸露在外……乃至……

「我要善加覆盖身体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妥善遮蔽地在俗家之间坐着。任何人出于不恭敬,在俗家之间坐着时让身体裸露在外,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一下子忘记了、不知道的、生病的人、在俗人家过夜的人、遇到危难的时候、精神失常的人、初犯者。

第四学处结束

58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村落间一边走着,一边晃动或玩耍着手脚……等等。

「我要善摄威仪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善摄护地在村落间行走。如果谁出于不恭敬,在村落间行走时晃动或玩耍手脚,就犯恶作罪。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疯狂者、初犯者

第五学处结束

58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村落间坐着时,也晃动或玩耍着手脚……等等。

「我要善摄威仪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善摄护地在村落间坐着。如果谁出于不恭敬,在村落间坐着时晃动或玩耍手脚,就犯恶作罪。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疯狂者、初犯者

第六学处结束

582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村落间一边到处张望,一边行走……等等。

「我要垂目(目视前方一寻)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间行走时,应该垂下眼睛,只看前方一轭的范围。如果出于不恭敬,东张西望地在俗家间行走,就犯了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这是对初犯者说的。

第七学处结束

583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就在那时,六群比丘东张西望地在俗家间坐着……(省略)

「我要垂目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间坐着时,应该垂下眼睛,只看前方一轭的范围。如果出于不恭敬,东张西望地在俗家间坐着,就犯了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这是对初犯者说的。

第八学处结束

584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就在那时,六群比丘敞露着身体在俗家间行走……(省略)

「我不撩起衣(露体)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在俗人家中撩起衣行走。凡出于不恭敬,单侧或双侧撩起衣在俗人家中行走者,犯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是对初犯者而言。

第九学处结束

585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在俗人家中叉腰坐着……(经文省略)。

「我不撩起衣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在俗人家中叉腰坐着。凡出于不恭敬,单手或双手叉腰在俗人家中坐着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有:不是故意、不记得、不知道、生病、已进入住处者、遭遇灾难时、精神失常者、对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周圆品第一

2. 大笑品

586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行走……(省略如前)。

「我不高声大笑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当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行走。如果哪个比丘,由于不恭敬,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行走,那就犯恶作罪。

但如果是下列情况则无犯:不是故意的、一时失念、对此事并不知晓、生病了、遇到了好笑的事情而只是微微一笑、遭遇了危难、精神失常者、对于最初的违犯者。

第一学处结束

587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坐着……(省略如前)。

「我不高声大笑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当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坐着。如果哪个比丘,由于不恭敬,一边高声大笑着一边在俗人家之间坐着,那就犯恶作罪。

但如果是下列情况则无犯:不是故意的、一时失念、对此事并不知晓、生病了、遇到了好笑的事情而只是微微一笑、遭遇了危难、精神失常者、对于最初的违犯者。

第二学处结束

58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高声大噪地在村落里行走……(中略)。

「我要低声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小声地在村落里行走。如果哪位比丘出于不恭敬,高声大噪地在村落里行走,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非故意的、失念的、不知的、生病的、遭遇危难的、精神失常的、初犯者的。

第三学处结束

58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高声大噪地在村落里坐着……(中略)。

「我要低声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应当小声地在村落里坐着。如果哪位比丘出于不恭敬,高声大噪地在村落里坐着,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非故意的……初犯者的。

第四学处结束

590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当时,六群比丘在俗家间摇摇晃晃地走着,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省略)

「我不摇晃身体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间行走时,不应该摇摇晃晃,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应当挺直身体行走。如果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间摇摇晃晃地走着,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那就犯恶作罪。

以下情况不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而言。

第五学处结束

591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当时,六群比丘在俗家间摇摇晃晃地坐着,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省略)

「我不摇晃身体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间坐着时,不应该摇摇晃晃,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应当挺直身体坐着。如果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间摇摇晃晃地坐着,身体松松垮垮地垂着,那就犯恶作罪。

以下情况不犯:不是故意的、无心之失、不知道的、生病的、在住所里的、遇到危难时、精神失常的、对初犯者而言。

第六学处结束

592那时候,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就在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人居住区里,一边走着,一边甩动着手臂,把胳膊垂下来晃荡着……

「我不摇摆手臂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在俗家人居住区里甩着手臂走。应当收拢好手臂再走。不管是谁,要是出于不恭敬,在俗家人居住区里甩着手臂走,把胳膊垂下来晃荡着,这就犯了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而言。

第七学处结束

593那时候,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在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人居住区里,一边坐着,一边甩动着手臂,把胳膊垂下来晃荡着……

「我不摇摆手臂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在俗家人居住区里甩着手臂坐。应当收拢好手臂再坐。不管是谁,要是出于不恭敬,在俗家人居住区里甩着手臂坐着,把胳膊垂下来晃荡着,这就犯了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失去正念时、不知道的、生病的、在避风雨处时、有危难时、精神失常的、对初犯者而言。

第八学处结束

594那时,佛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诸比丘在俗家里行走时摇头晃脑,耷拉着脑袋……(省略)。

「我不摇晃头部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里行走时,不应该摇头晃脑。应该抬着头行走。任何人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里摇头晃脑、耷拉着脑袋地行走,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省略)……初犯者。

第九学处结束

595那时,佛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诸比丘在俗家里坐着时摇头晃脑,耷拉着脑袋……(省略)。

「我不摇晃头部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在俗家里坐着时,不应该摇头晃脑。应该抬着头坐着。任何人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里摇头晃脑、耷拉着脑袋地坐着,犯恶作。

无犯:非故意、失念、不知者、病者、在自己住处时、遭遇危难时、疯狂者、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高举品第二

3. 叉腰学处篇章

596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住户间叉着腰走路……(引发非难的完整缘起应在此展开)。

「我不叉腰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在俗家住户间叉着腰走路。若有人出于不恭敬,单手或双手叉着腰在俗家住户间行走,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一学处结束

597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住户间叉着腰坐着……(引发非难的完整缘起应在此展开)。

「我不叉腰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在俗家住户间叉着腰坐着。若有人出于不恭敬,单手或双手叉着腰在俗家住户间坐着,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的、进入住处时的、在危难时的、疯狂者的、对初犯者的。

第二学处结束

59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间行走时,连头蒙住穿着……(省略)……。

「我不覆头(蒙头)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在俗家间用覆盖头的方式行走。如果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间连头蒙住穿着行走,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省略)……对初犯者的。

第三学处结束

59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那时,六群比丘在俗家间坐着时,连头蒙住穿着……(省略)……。

「我不覆头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在俗家间用覆盖头的方式坐着。如果出于不恭敬,在俗家间连头蒙住穿着坐着,犯恶作。

无犯:非故意的、失念的、无知者、病者、已进入住处者、遭遇危难时、疯狂者、对初犯者。

第四学处结束

60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蹲着脚跟在俗家间行走……(省略)。

「我不踮脚或蹲行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蹲着脚跟在俗家间行走。若有人出于不恭敬,蹲着脚跟在俗家间行走,犯恶作。

无犯:非故意的……(省略)……对初犯者。

第五学处结束

60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以手托着或布裹着缠绕而坐的方式,在俗家间坐着……(省略)。

「我不抱膝坐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以手托着或布裹着缠绕而坐的方式在俗家间坐着。若有人出于不恭敬,以手托着或布裹着缠绕而坐的方式在俗家间坐着,犯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住处所迫、难中

对于疯狂者、对初犯者,也无犯。

第六学处结束

602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不恭敬地接取钵食,好像要把它丢掉一样……(省略)

「我要恭敬地受取施食」,应当学。

应当恭敬地接取钵食。如果比丘出于不恭敬,像要丢掉似地不恭敬地接取钵食,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也无犯。

第七学处结束

603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东张西望地接取钵食,食物倒得溢出来、落到外面了都不知道……(省略)

「我要专注于钵受取施食」,应当学。

应当专注在钵上接取钵食。如果比丘出于不恭敬,东张西望地接取钵食,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八学处结束

604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候,六群比丘在接受钵食时,只拿很多咖喱汁……乃至……。

「我要受取与饭等量的羹(羹饭相称)」,应当学。

有两种咖喱汁:绿豆咖喱和乌豆咖喱。钵食应该与咖喱汁相称地接受。如果出于不恭敬,只拿很多咖喱汁,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的、因尝味而取、为已受邀请的亲戚拿取、为他人拿取、用自己的钱财买、在危难时、疯狂者、对初犯者。

第九学处结束

605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候,六群比丘接受堆得高高的钵食……乃至……。

「我要平钵缘地(不过满)受取施食」,应当学。

应该接受钵食刚好齐平钵口。如果出于不恭敬,接受堆得高高的钵食,犯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难中、疯狂者、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叉腰品第三

4. 恭敬品

606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不恭敬地用斋饭,就好像不想吃一样……(省略)。

「我要恭敬地食用施食」,应当学。

应当恭敬地用斋饭。凡出于不恭敬,不恭敬地用斋饭者,犯恶作。

无犯:无意、失念、不知、病者、难中、疯狂者

这是针对初犯者说的。

第一学处结束

607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一边东张西望一边用斋饭,连有人往里添菜、有人从旁经过都不知道……(省略)。

「我要专注于钵食用施食」,应当学。

应当以专注于钵的觉知来用斋饭。凡出于不恭敬,一边东张西望一边用斋饭者,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

第二学处结束

608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吃乞食时,这里那里挑拣着吃……

「我要次第地(不挑拣)食用施食」,应当学。

乞食应次第而食。如果出于不恭敬,这里那里挑拣着吃乞食,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的、在给与他人时碰到了、在倒入他人钵中时碰到了、对于剩余的食物、在危难时、精神失常的、初犯者。

第三学处结束

609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吃乞食时,只吃大量的汤汁……

「我要以羹饭相称地食用施食」,应当学。

有两种汤汁,称为绿豆汤和黑豆汤,是可以用手取食的。乞食应当与汤汁均衡地吃。如果出于不恭敬,只吃大量的汤汁,犯恶作。

无犯:非故意的、失念的、不知情的、生病的、为了滋味而食的、亲属及受邀请者的、用自己财物所购的、遭遇危难的、疯癫的、最初犯的。

第四学处结束

61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把食物从顶部捏压下去后食用……(略)。

「我不从饭团顶端按取而食」,应当学。

不应把食物从顶部捏压下去后食用。凡是出于不恭敬,故意把食物从顶部捏压下去后食用的,犯恶作。

无犯:非故意的、失念的、不知情的、生病的、将少量剩余食物拨到一边捏压而食的、遭遇危难的、疯癫的、最初犯的。

第五学处结束

61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为了想要更多,用米饭把菜和佐料覆盖起来……(略)。

「我不为求多得而用饭覆盖羹或菜」,应当学。

不应为了想要更多,用米饭把菜或佐料覆盖起来。凡是出于不恭敬,为了想要更多,而用米饭把菜或佐料覆盖起来的,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忘记了、不知道、主人盖上后给的、不是因为想要更多而那样做、在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初犯者。

第六学处结束

612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为自己要求了菜和饭后食用。在家众们对此非难、呵责、抱怨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为自己要求菜和饭吃呢!谁不喜欢丰盛的美食?谁不爱吃可口的饭菜呢?”那些比丘听到了在家众们的非难、呵责和抱怨。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也非难、呵责、抱怨说:“六群比丘怎么能为自己要求菜和饭吃呢?”……世尊问:“诸比丘,你们真的为自己要求了菜和饭吃吗?”他们回答:“是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说……“你们这些愚蠢的人,怎么能为自己要求菜和饭吃呢!这既不能让未信者生起信心……也不能让已信者信心增长……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这条学处——

「我不无病而为自己索取羹或饭来吃」,应当学。

就这样,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了这条学处。

613那时,有一些比丘生病了。那些探病的比丘问生病的诸比丘:“贤友,病情还能忍受吗?还能维持下去吗?”生病的诸比丘回答:“贤友,以前我们为自己要求菜和饭来吃,那时我们感到舒适。但现在,因为想到‘世尊已经禁止了’,我们心存顾虑,不敢再要求,这让我们感到不舒适。”诸比丘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世尊说:“诸比丘,我允许生病的比丘为自己要求菜和饭吃。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这条学处——

「我不为自己乞求豆羹或饭而食」,应当学。

没生病的比丘,不应为自己要求菜或饭后食用。如果比丘出于不恭敬,在没生病时,为自己要求了菜或饭后食用,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忘记了、不知道、生病了、向亲戚或已邀请者要求、为别人要求的、用自己钱财换取的、在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初犯者。

第七学处结束

614那时,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抱着挑剔嫌弃的心态,去看别人的钵……(省略)。

「我不怀嫌嫌心去看别人的钵」,应当学。

不应以挑剔嫌弃的心态去看别人的钵。如果出于不恭敬,抱着挑剔嫌弃的心态去看别人的钵,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想着“我要给”或“我要让人给”而去看的、不是出于挑剔嫌弃心态的、在危难时、疯狂者、初犯者。

第八学处结束

615那时,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把饭团做得很大……(省略)。

「我不把饭团弄得过大」,应当学。

不应做得过大的饭团。如果出于不恭敬而把饭团做得过大,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者、对于硬食、对于各种果实、对于各种副食、在危难时、疯狂者、初犯者。

第九学处结束

616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那时,六群诸比丘做成很大的饭团……(省略)

「我要把饭团捏得圆整适中」,应当学。

饭团应捏成大小适中。若有人出于不恭敬,捏成很大的饭团,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忘记了的、不知道的、生病的、在吃硬食时、在吃水果时、在吃残食时、遇到灾难时、精神失常的、对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恭敬品第四

5. 饭团品

61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里。那时,六群诸比丘在饭团还没送到嘴边的时候,就张开嘴……(省略)

「饭团未送到前,我不张口」,应当学。

不应在饭团还未送到嘴边时就张开嘴。若有人出于不恭敬,在饭团还没送到嘴边时张开嘴,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

第一学处结束

61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在吃饭的时候,把整只手塞进嘴里……

「我吃时不把整只手塞入口中」,应当学。

吃饭时,不应把整只手塞进嘴里。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在吃饭时把整只手塞进嘴里,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对初犯者。

第二学处结束

61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嘴里含着饭团说话……

「我不口含饭团说话」,应当学。

嘴里含着饭团时不应说话。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嘴里含着饭团时说话,犯恶作。

无犯情况:并非故意……(中略)……对最初犯者也是如此。

第三学处结束

62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以抛食的方式吃饭……(中略)……。

「我不抛掷饭团而食」,应当学。

不应以抛食的方式吃饭。如果出于不恭敬而这样吃,犯恶作。

以下情况无犯:并非故意的、失念时、不知情的人、患病的人、在吃嚼食时、在吃水果时、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的人、对最初犯者。

第四学处结束

62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以大口咬断食物的方式吃饭……(中略)……。

「我不咬断饭团(分次咬)而食」,应当学。

不应以大口咬断食物的方式吃饭。如果出于不恭敬而这样吃,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的时候、不知情者、生病的人、在硬食中遇到有核果或种子的时候、在嚼食或饮品中遇到渣滓等特殊情况时、遇到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下此行为的人。

第五学处结束

622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里。而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正在俗人家中,把食物塞得两颊鼓起地吃着……(经文略述)。

「我不塞满腮帮(鼓腮)而食」,应当学。

'我不应该把食物塞得两颊鼓起地吃',这是应该学的。如果任何比丘出于不恭敬,把食物堆在口中一边或两边,吃得脸颊都鼓起来,这就犯了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的时候、不知情者、生病的人、在水果等有核有籽的东西中、在饮用饮品遇到渣滓等特殊情况时、遇到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下此行为的人。

第六学处结束

623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里。而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正在俗人家中,一边甩着手一边进食……(经文略述)。

「我不甩手而食」,应当学。

'我不应该一边甩着手一边进食',这是应该学的。如果任何比丘出于不恭敬,一边甩着手一边进食,这就犯了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的、在扔掉垃圾时挥动手、遇到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初犯者。

第七学处结束

624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以让饭粒散落的方式吃饭……(省略)。

「我不散落饭粒而食」,应当学。

不应该以让饭粒散落的方式吃饭。凡出于不恭敬,以让饭粒散落的方式吃饭,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的、在扔掉垃圾时把饭粒扔掉、遇到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初犯者。

第八学处结束

625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以伸出舌头的方式吃饭……(省略)。

「我不伸吐舌头而食」,应当学。

不应该以伸出舌头的方式吃饭。凡出于不恭敬,以伸出舌头的方式吃饭,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

第九学处结束

626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吃饭时发出“咂咂”的声响……世尊呵责说:“……这不能使未信者生信……”

「我不咂咂作声而食」,应当学。

吃饭时不应发出‘咂咂’的声响。凡是出于不恭敬,吃饭时发出‘咂咂’声响,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团食品第五

6. 苏噜苏噜品

62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憍赏弥的瞿师罗园。当时,有位婆罗门为僧团准备了乳品饮料。诸比丘喝乳时,发出“苏噜苏噜”的声响。一位曾做过戏子的比丘这样说:“依我看,整个僧团像是被冷却了一样(指无人出声管束,或像喝水声)。”那些少欲的诸比丘……非难、呵责、批评说:“身为比丘,怎么能拿整个僧团来开玩笑呢!”……(世尊问)“比丘,你确实拿僧团来开玩笑了吗?”(该比丘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说:“……愚人!你怎么能拿僧团来开玩笑呢!这不能使未信者生信…… ”呵责完后……说法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不应拿佛、法、僧来开玩笑。若开玩笑者,犯恶作罪。”接着,世尊以种种方式呵责了那位比丘,说到难供养……之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呼噜作声(吸食出声)而食」,应当学。

不应咂嘴咂舌地吃东西。凡出于不恭敬而咂嘴咂舌地吃东西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一学处结束

62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舔着手吃东西……乃至……

「我不舔手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手吃东西。凡出于不恭敬而舔手吃东西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二学处结束

62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舔着钵吃东西……乃至……

「我不舔钵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钵而食。凡出于不恭敬而舔钵而食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形: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者、将少量残余收拢到一处舔净而食、遭遇危难时、发疯者、对初犯者。

第三学处结束

63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又舔着嘴唇吃饭……(省略文)。

「我不舔唇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着嘴唇吃饭。凡出于不恭敬而舔着嘴唇吃饭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形: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四学处结束

63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跋耆国的苏苏马罗山,贝沙卡拉林中的鹿野苑。就在那时,诸比丘在果嘎那达宫殿,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在家众对此非难、呵责、四处传播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就像那些享受欲乐的在家人一样呢!”诸比丘听到了那些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四处传播的话。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中略)……也对此非难、呵责、四处传播说:“诸比丘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呢?”……(中略)……“诸比丘,听说你们真的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吗?” “是的,世尊。” 佛陀世尊呵责了他们……(中略)……“你们这些愚痴的人,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呢!这既不能让未生信者生信……(中略)……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这条学处——

「我不以沾着食物的手去接饮水器」,应当学。

不应该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壶。如果因为不恭敬的心态,而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壶,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时、不知道的情况下、生病的人、为了‘我要洗’或‘我要让人洗’而去接的、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的人。

第五学处结束

632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跋耆国的苏苏马罗山的贝沙卡拉森林里的鹿野苑。那个时候,诸比丘在寇卡那达的大殿里,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在家众们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简直就像那些享受感官欲乐的在家人一样!’那些比丘们听到了这些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到处传播的话。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也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诸比丘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佛陀问)‘诸比丘,你们真的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吗?’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了这件事……说:‘诸比丘,你们这些愚蠢的人,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诸比丘,这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接着,诸比丘,你们要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把带饭粒的洗钵水倒弃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如果因为不恭敬的心态,而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时、不知道的情况下、生病的人、先把饭粒挑出来或者弄碎再倒、或者倒在一个容器里再拿出去倒掉、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的人。

第六学处结束

633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对持伞的人说法。那些少欲的诸比丘……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六群比丘怎么能对持伞的人说法呢?’……(佛陀问)‘诸比丘,你们真的对持伞的人说法吗?’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了这件事……说:‘你们这些愚蠢的人,怎么能对持伞的人说法呢!愚蠢的人,这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接着,诸比丘,你们要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为手持伞盖者说法」,应当学。

这就是世尊为诸比丘制定的这条学处。

634在那时,诸比丘对于向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感到不安而犹疑。在家众非难、呵责、传播着这件事:‘怎么能这样呢,这些释迦族的沙门,竟然不肯为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那些比丘听到了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传播。于是,这些比丘就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那时,世尊便以这个因缘、这个事件,作了开示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允许你们为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那么,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伞盖者说法」,应当学。

名为‘伞’的有三种:白伞、草席伞、树叶伞,有做成圆环状的,有做成辐条状的。

名为‘法’的是:佛陀所说的、声闻弟子所说的、仙人所说的、天神所说的,以及与义理相关的、与法相关的。

他一句一句地教,每一句都犯恶作。一个一个音节地教,每一个音节都犯恶作。不应对没有生病而手持伞盖的人说法。凡是出于不恭敬,对没有生病而手持伞盖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七学处结束

635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在那时,六群比丘对手持棍棒的人说法……乃至……。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木杖者说法」,应当学。

这里提到的'杖',指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男子所使用的四肘长的杖。比这更长的,就不算是(这里所指的)杖;比这更短的,也不算。

不应为手中持杖的无病者说法。若有人出于不恭敬,为手中持杖的无病者说法,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八学处结束

636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为手中持刀的人说法……(中略)……。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刀者说法」,应当学。

这里的'刀',是指单刃或双刃的武器。

不应对手持刀的非病者说法。凡不恭敬而对手持刀的非病者说法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而言。

第九学处结束

63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对着手中拿着武器的人说法……。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兵器者说法」,应当学。

所谓“武器”,指的是弓箭。

不应该对着手中拿着武器、且无病的人说法。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对着手中拿着武器、且无病的人说法,这就犯了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而言。

第十学处结束

嗦嗦品第六

7. 穿鞋品

63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对着穿鞋的人说法……。

「我不为无病而穿木屐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为穿鞋者说法,除非对方是病患。如果出于不恭敬,为穿鞋者说法——无论这鞋是穿在脚上的、套在脚跟上的、还是完全脱下的,只要对方无病,则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出于无意……乃至……对初犯者。

第一学处结束

63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为穿着鞋子的人说法……乃至……。

「我不为无病而穿鞋履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为穿鞋者说法,除非对方是病患。如果出于不恭敬,为穿鞋者说法——无论这鞋是穿在脚上的、套在脚跟上的、还是完全脱下的,只要对方无病,则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出于无意……乃至……对初犯者。

第二学处结束

64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为坐在车乘上的人说法……乃至……。

「我不为无病而乘坐车乘者说法」,应当学。

所谓载具,是指轿子、马车、货车、轻便马车、轿椅、肩舆等。

不应向无病而坐在载具上的人说法。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向无病而坐在载具上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非故意、失念、不知、病者,以及最初犯者。

第三学处结束

64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向躺卧的人说法……

「我不为无病而躺卧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向无病而躺卧的人说法。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向无病而躺卧的人说法,哪怕那人只是躺在地上,也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非故意、失念、不知、病者,以及最初犯者。

第四学处结束

642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对抱膝坐着的人说法……(省略)。

「我不为无病而抱膝坐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向无病而抱膝坐着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对无病却用双手抱膝坐着、或者用衣服裹膝坐着的人说法,就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省略)……乃至最初犯此戒的人。

第五学处结束

643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对裹着头的人说法……(省略)。

「我不为无病而缠头者说法」,应当学。

所谓裹着头,是指把头部裹起来,不露出头发的边缘。

不应向无病而裹着头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对无病却裹着头的人说法,就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时、让对方解开头发露出头顶后再说法、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最初的犯者。

第六学处结束

644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对着裹着头的人说法……(省略)

「我不为无病而覆头(蒙头)者说法」,应当学。

把头和身体一起遮盖住的,称为裹头者。

不应该对裹着头而且没有生病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对裹着头而且没有生病的人说法,就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时、让对方露出头后说法、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最初的犯者。

第七学处结束

645那时,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坐在地上,向坐在座位上的人说法……(省略)

「我自己坐在地上,不为坐在座位上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该坐在地上,对坐在座位上且没有生病的人说法。如果任何人出于不恭敬,坐在地上对坐在座位上且没有生病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对于最初犯的人。

第八学处结束

646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坐在低矮的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他们呵责、非难、议论说:“六群比丘怎么能坐在低矮的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呢?”……世尊问:“诸比丘,你们真的坐在低矮的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吗?”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他们……说道:“你们这些愚痴的人,怎么能坐在低矮的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呢!这不能让未生起信心的人生信……”呵责之后,做了法谈,对诸比丘说:

647“诸比丘,很久以前,波罗奈城有位篾匠,他的妻子怀孕了。她告诉篾匠:‘郎君,我怀孕了,想吃芒果。’他说:‘没有芒果,现在不是芒果的季节。’她说:‘如果我吃不到,我会死。’那时,国王有一棵常年结果的芒果树。于是,篾匠就去到那棵芒果树,爬上树躲藏起来。那时,国王和国师婆罗门一起,走向那棵芒果树。到了之后,国王坐在高座上学习咒语。篾匠心想:‘这个国王是多么不如法呀,竟然坐在高座上学习咒语。这位婆罗门也不如法,坐在低座上教导坐在高座上的人咒语。我也不如法,为了一个女人偷国王的芒果。这一切全都不如法!’于是,他从树上跳下,说道:

这两人都不懂得利益,两人都不见法。

这教导咒语者,和那不如法学习者。

“已吃了白米饭,配着清净的肉汤;

因此我不说非法;法为圣者所赞叹。

去他的这种财富,婆罗门啊,还有那种名声,那是靠堕落、靠非法行为谋得的生计。

那是靠堕落,或靠行非法而得的生计。

诸比丘,那时我都不愿意坐在低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诵咒语,更何况是现在,怎么会愿意坐在低座位上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呢?诸比丘,这不能让未生信者生信……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习这条学处——

「我不坐在低座上对坐在高座上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诸比丘,那时我也觉得不可意:坐在低座位上,而对坐在高座位上的人说法……”

「我自己坐低座,不为坐高座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坐在低座上对坐在高座上的无病者说法。若因不恭敬而坐在低座上对坐在高座上的无病者说法,犯恶作。」

无罪:非故意……乃至……初犯者。

第九学处结束

64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站着对坐着的人说法……(中略)……

「我自己站着,不为坐着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该站着对无病而坐著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站着对无病而坐著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十学处结束

64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时,六群比丘走在后面,对走在前面的人说法……(中略)……

「我走在后面,不为走在前面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不应该走在后面的人对走在前面而无病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走在后面的人对走在前面而无病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十一学处结束

65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走在非道路上,向走在正道上的人说法……

「我走在道旁,不为走在道中的无病者说法」,应当学。

一个没生病的人,不应该由走在非道上的比丘向走在正道上的人说法。如果出于不恭敬,走在非道上向正在正道上走着、没有生病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十二学处结束

65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站着大小便……

「我不无病而站着大小便」,应当学。

一个没生病的人,不应该站着大小便。如果出于不恭敬,没有生病却站着大小便,犯恶作。

无犯:不是故意的……乃至……对初犯者。

第十三学处结束

652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在绿色的植被上大小便,也吐唾液……(中略)……。

「我不无病而在绿色植被上大小便、吐唾」,应当学。

无病的比丘,不应在绿色的植被上大小便或吐唾液。如果哪个比丘,出于不恭敬的心态,在没有生病的情况下,在绿色植被上大小便或吐唾液,这就犯了一个恶作的罪。

以下情况没有犯戒:不是故意的、不小心忘记了、不知道、生病了、在本来没有绿色植被的地方做的,后来蔓延覆盖到了绿色植被上、遇到生命危险等灾难时、精神失常时、对于最初的违犯者。

第十四学处结束

653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在水中大小便,也吐唾液。在家众对此感到不满,纷纷批评指责,到处议论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像那些在家享乐的人一样,在水中大小便、吐唾液呢!” 一些比丘听到了那些在家众的不满、批评和指责。那些少欲知足的比丘……(中略)……也对此感到不满,批评指责说:“六群比丘怎么能这样做,在水中大小便、吐唾液呢!”……(中略)……世尊问:“诸比丘,听说你们真的在水中大小便,也吐唾液,这是真的吗?” 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 佛陀世尊呵斥他们说……(中略)……“你们这些愚痴的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在水中大小便、吐唾液呢!愚痴的人啊,这种行为,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产生信心……(中略)……因此,诸比丘,你们应该这样来宣读这条学处——

「我不在水中大小便、吐唾」,应当学。

那时,这条学处,就是这样被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下来的。

654就在那个时候,有些生病的比丘,对于在水中大小便、吐唾液这件事,感到犹豫不决,心存顾虑。他们就把这件事情禀告了世尊。于是,世尊以这个事为缘由,借这个机会,为诸比丘作了一场佛法的开示,然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允许生病的比丘在水中大小便或吐唾液。那么,诸比丘,你们应该这样来宣读这条学处——”

「我不无病而在水中大小便、吐唾」,应当学。

无病的比丘不应该在水里大小便或吐痰。如果哪个比丘不恭敬,无病却在水里大小便或吐痰,那就犯了恶作罪。

没有犯戒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不小心忘记了、不知道、生病了、在陆地上排泄后被水冲走了、遇到灾难时、疯了、心念散乱、极度痛苦、对最初犯者(即学处制立前的最初违犯者)。

第十五学处结束

鞋品第七

尊者們,应学的学处已经诵出了。在此,我问各位尊者:‘你们在这些方面清净吗?’第二次我问:‘你们在这些方面清净吗?’第三次我问:‘你们在这些方面清净吗?’各位尊者在這些方面是清淨的,所以才默然不语,我就这样记住这件事。

应学法结束

应学法篇结束

━━ 归纳讲解,仅供参考 ━━

人物名册

Pali中文(经文用名)角色
Bhagavato佛陀/世尊制戒者,说法者
Manussā在家众对六群比丘的不威仪行为进行非难、呵责、传播
chabbaggiyā bhikkhū六群比丘施以种种不恭敬、不威仪之行为,成为制戒的缘起
appicchā bhikkhū诸比丘/少欲比丘听闻在家众非难;禀告世尊;复诵学处
Netaṃ篾匠(前身故事)世尊讲述自己过去生为利益而偷芒果,反观不如法行为的例子

地点

整部经的缘起事件,几乎都发生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及其周边的俗家村落。

事件

这部经的缘起是,佛陀住在祇树给孤独园时,以六群比丘为代表的一些比丘,在进入俗人家中接受供养或行走坐卧时,表现出了种种不威仪、不恭敬的行为,比如敞开衣服、大声喧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等。

这些荒唐的举止被在家居士们看到后,引发了广泛的非难和呵责,认为这些释迦族的沙门行为举止如同在家人一样放逸。少欲的比丘们听闻后,既呵责这些行为,又将此事禀告了佛陀。

佛陀以此因缘集合僧团,逐一询问并呵责了六群比丘,然后为比丘们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在俗家间应如何行、住、坐、卧、接受及食用食物的“应学法”(规矩),并规定若出于“不恭敬”而违犯,则犯“恶作”罪。

经文摘要

比丘在俗家间的不威仪行为引发非难 → 佛陀制戒,详列行住坐卧、受食等威仪规范 → 明确“出于不恭敬”犯恶作,并开示众多“无犯”的例外情况。

中心思想(白话 + 重点拆解)

这是核心。必须:

这部经的核心,是在谈一个修行人,特别是出家人,在世俗社会中生活时,他的外在行为举止本身就是一种最直接的“说法”和教化。它不是在讲高深的禅定或智慧,而是在讲最基础的身、语威仪,也就是怎么穿衣服、怎么看人、怎么走路、怎么吃饭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

佛陀把事情的根本说得很清楚:你“前后垂下着穿下衣”、“露出身体”、“大笑着行走”……佛陀的呵责是“这不能使未信者生信”。这直接点明了核心——戒律的制定,尤其是这些外在规范,第一个重大的目标和作用,就是维护世人对于佛法和僧团的信心。「不能使未信者生信」 → 拆开看:这句话不是说行为本身有本质上的善恶,而是说它产生的社会影响。一个修行者的威仪,是世人接触和理解佛法的第一扇窗口。如果这扇窗口展现的是放逸和轻慢,那么里面即便有再妙的法,别人也不想进来了。

进一步,违犯这些学处的关键判定词是“出于不恭敬”。这不是不小心,而是内心里没有那个认真、庄重、自觉的态度。所以,整个条文的训练,实际上是在通过规范肢体,来驯服内心的骄慢和放逸。同时,佛陀又极其慈悲和圆融,列出了一长串“无犯”的情况——无意的、失念的、病者、危难时、疯狂者。这让戒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捆绑,而是一套充满弹性和理解的自我训练框架。「凡出于不恭敬,前或后垂下着穿,犯恶作」 → 拆开看:这把罪过从“行为的结果”引向了“行为的动机和态度”。法条锁定的不是动作,而是那个轻慢、无所谓的心。

一句话要旨:行住坐卧皆是修行,穿衣吃饭俱为佛法,外在的规矩是为守护内在的恭敬心和世俗的信心,而非僵化的教条。

关键术语锚

- Anāpatti → 无犯:法规中的“例外条款”,易被误解为“犯了没事”。它精准定义了不构成犯戒的具体情境(如无意识、生病、发疯等),是戒律人性化与灵活性的核心体现。

- Netaṃ → 这不能/并非:常出现在佛陀的呵责语中,引出制定戒律的核心理由——即该行为破坏或不能建立信众对佛法的信心。易错过其作为“制戒理据开关”的重要性。

- ādikammikassāti → 对初犯者:指明这是针对某一类“首次违规者”的专门处理或表述,易被泛泛理解为“初学者”。它在律制中用于界定,比丘在明知有戒条后故意违犯,与在戒条尚未制定时的行为,性质判然不同。

- sakkaccaṃ → 恭敬地/认真地:整部经的关键态度词。易被简化为“礼貌”。它不止是社交礼仪,而是指一种对当下的行为、对法的、对施主供养抱持庄重、自觉、专注的内在心态。与之相反的“不恭敬”即是犯戒的动机要件。

- susaṃvutena → 善摄护/防护:描述对眼、耳、身等根门的守护状态。易被误解为仅仅是“姿势端正”。它的深层义理是“根律仪”,即通过控制外部行为的范围(如眼看一轭之量),来收摄内心,防止心念向外攀缘放逸,是将微细戒律与修行内观直接挂钩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