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6. 苏噜苏噜品

7. 应学法篇 · 61 段

62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憍赏弥(Kosambī)的科斯达(Ghosita)。当时,有位婆罗门为僧团准备了乳品饮料。诸比丘喝乳时,发出“苏噜苏噜”的声响。一位曾做过戏子的比丘这样说:“依我看,整个僧团像是被冷却了一样(指无人出声管束,或像喝水声)。”那些少欲的诸比丘……非难、呵责、批评说:“身为比丘,怎么能拿整个僧团来开玩笑呢!”……(世尊问)“比丘,你确实拿僧团来开玩笑了吗?”(该比丘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说:“……愚人!你怎么能拿僧团来开玩笑呢!这不能使未信者生信…… ”呵责完后……说法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不应拿佛、法、僧来开玩笑。若开玩笑者,犯恶作罪。”接着,世尊以种种方式呵责了那位比丘,说到难供养……之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呼噜作声(吸食出声)而食”,应当学。

不应咂嘴咂舌地吃东西。凡出于不恭敬而咂嘴咂舌地吃东西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一学处终

628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Sāvatthī)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舔着手吃东西……(中略)……

“我不舔手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手吃东西。凡出于不恭敬而舔手吃东西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二学处终

629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舔着钵吃东西……(中略)……

“我不舔钵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钵而食。凡出于不恭敬而舔钵而食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形:不是故意的、失念的、不知道的、生病者、将少量残余收拢到一处,舔净而食、遭遇危难时、发疯者、对初犯者。

第三学处终

630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就在那时,六群比丘又舔着嘴唇吃饭……(省略文)。

“我不舔唇而食”,应当学。

不应舔着嘴唇吃饭。凡出于不恭敬而舔着嘴唇吃饭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形: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四学处终

631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跋伽国(Bhagga)的苏苏马罗山(Susumāragira),贝萨卡拉林(Bhesakaḷāvana)中的鹿野苑(Migadāya)。就在那时,诸比丘在果嘎那达宫殿,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在家众对此非难、呵责、四处传播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就像那些享受欲乐的在家人一样呢!”诸比丘听到了那些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四处传播的话。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中略)……也对此非难、呵责、四处传播说:“诸比丘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呢?”……(中略)……“诸比丘,听说你们真的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吗?” “是的,世尊。” 佛陀世尊呵责了他们……(中略)……“你们这些愚痴的人,怎么能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罐呢!这既不能让未生信者生信……(中略)……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这条学处——

“我不以沾着食物的手去接饮水器”,应当学。

不应该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壶。如果因为不恭敬的心态,而用沾有食物的手去接饮用水壶,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时、不知道的情况下、生病的人、为了“我要洗”或“我要让人洗”而去接的、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的人。

第五学处终

632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跋伽国的苏苏马罗山的贝萨卡拉林里的鹿野苑。那个时候,诸比丘在寇卡那达的大殿里,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在家众们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这些释迦族的沙门,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简直就像那些享受感官欲乐的在家人一样!’那些比丘们听到了这些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到处传播的话。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也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诸比丘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佛陀问)‘诸比丘,你们真的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吗?’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了这件事……说:‘诸比丘,你们这些愚蠢的人,怎么能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呢!诸比丘,这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接着,诸比丘,你们要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把带饭粒的洗钵水倒弃于俗家间”,应当学。

不应该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如果因为不恭敬的心态,而把带有饭粒的洗钵水倒在俗家人居住的区域内,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心不在焉时、不知道的情况下、生病的人、先把饭粒挑出来或者弄碎再倒、或者倒在一个容器里再拿出去倒掉、遭遇危难时、精神失常者、对最初犯的人。

第六学处终

633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对持伞的人说法。那些少欲的诸比丘……对此非难、呵责、到处传播说:‘六群比丘怎么能对持伞的人说法呢?’……(佛陀问)‘诸比丘,你们真的对持伞的人说法吗?’他们回答:‘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了这件事……说:‘你们这些愚蠢的人,怎么能对持伞的人说法呢!愚蠢的人,这不能让那些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接着,诸比丘,你们要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为手持伞盖者说法”,应当学。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伞盖者说法”,应当学。

就这样,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了这条学处。

634在那时,诸比丘对于向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感到不安而犹疑。在家众非难、呵责、传播着这件事:‘怎么能这样呢,这些释迦族的沙门,竟然不肯为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那些比丘听到了在家众的非难、呵责和传播。于是,这些比丘就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那时,世尊便以这个因缘、这个事件,作了开示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允许你们为手持伞盖的病人说法。那么,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伞盖者说法”,应当学。

名为‘伞’的有三种:白伞、草席伞、树叶伞,有做成圆环状的,有做成辐条状的。

“法”是指凡是佛陀所说、声闻弟子所说、仙人所说、天神所说、与义理相关、与法相关的教说。

所谓“说法”,是指他一句一句地教,每一句都犯恶作。一个一个音节地教,每一个音节都犯恶作。不应对没有生病而手持伞盖的人说法。凡是出于不恭敬,对没有生病而手持伞盖的人说法,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七学处终

635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在那时,六群比丘对手持棍棒的人说法……(中略)……。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木杖者说法”,应当学。

这里提到的“杖”,指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男子所使用的四肘长的杖。比这更长的,就不算是(这里所指的)杖;比这更短的,也不算。

不应为手中持杖的无病者说法。若有人出于不恭敬,为手中持杖的无病者说法,犯恶作罪。

无犯的情况是:不是故意的……(中略)……对初犯者。

第八学处终

636那时,佛陀世尊正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当时,六群比丘为手中持刀的人说法……(中略)……。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刀者说法”,应当学。

这里的“刀”,是指单刃或双刃的武器。

不应对手持刀的非病者说法。凡不恭敬而对手持刀的非病者说法者,犯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而言。

第九学处终

63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而就在那个时候,六群比丘对着手中拿着武器的人说法……。

“我不为无病而手持兵器者说法”,应当学。

所谓“武器”,指弓(cāpa、kodaṇḍa)。

不应该对着手中拿着武器、且无病的人说法。如果有人出于不恭敬,对着手中拿着武器、且无病的人说法,这就犯了恶作。

无犯的情况:不是故意的……以及,对初犯者而言。

第十学处终

苏噜苏噜品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