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分别·舍堕论

律抉择·比丘分别解释 · 441 段

舍堕论

551第551颂

亚麻布、棉布、绢丝布、麻布、大麻布和羊毛布;

僧衣分为六种,但按材质来说都是如法的。

552552.

细棉布、粗棉布、中国丝绸、苏摩罗布;

神变所生和天人所施的,这些对他是随顺的。

553553.

三衣、资具布和擦脸巾;

应当决意坐具,以及敷具本身。

第554偈颂

比丘纵仅一日,亦不应离三衣而住;

如是受持者,四月亦不应离坐具而住。

555555.

染成如法色,于彼作点净;

三衣若合量,此即应受持。

第556偈颂

僧伽梨衣,后际量之,长五拳;

横量三拳。然此是其下限,上限之量则待下文。

557557.

比导师(佛陀)的衣更小的衣量,也是允许的,这一点已经说明。

这个量度,就在《上衣篇》里说明了。

第558偈颂

五拳的长度,从横向来量。

或者二肘半,或者二肘,剩下的部分作为下衣。

559559.

僧伽梨被认为是双层,用于未洗过和已洗过一次的布。

上衣是单层的,下衣也是这样。

560560.

至于被丢弃的旧衣,

比丘的僧伽梨可以是四层的;

其余两件也都被说成是两倍。

粪扫衣可以随自己的心意使用。

561561.

或三片、或二片、或一片,若能裁割者;

若诸片皆不足,则所施之衣亦可拼缀补足。

562562.

若比丘持三衣,其衣未割截或未受持,说犯恶作;

以不正当受用而受用者,亦犯。

563563.

整条与半条,整块与半块;

比丘衣之翻折与叠折,并及臂端之量。

第564偈颂

展示了全部仪轨,包括五衣等各类分别之后,

已裁割的、适合沙门的三衣,是应当做的。

第565偈颂

或以布施,或以强夺,或以信赖而取;

或以还俗,或以弃学处。

第566偈颂

通过舍弃和坏灭,发生标记的转变。

三衣一旦有了破洞,对一切(衣)的决意就失效了。

567第567颂

就像小指指甲背那么大的范围。

被穿透出孔洞后,就会破坏对衣的受持。

568第568偈

就算只有一根经线未被割断,也不会破坏他的决意。

由使成白色者,或甚至被洗衣者所洗……

569569.

先贴上补布,然后再把它裁切,这样才是守护。

先把两端接起来,或者两处,然后再切断、守护。

第570偈颂

四指八指以内,横量一二指;

纵长一搩手之破缝,三衣亦坏。

第571偈颂

坐具的长度,是两个搩手。

宽度是一又二分之一,按善逝的搩手来算。

572572.

横向有两手幅宽,是痒疮的遮盖物。

纵向也正好是善逝的四搩手。

573573.

纵向恰有六善逝搩手。

雨浴衣的宽度则是两肘半。

574574.

牟尼宣说:于此三事,若人更作;

其逾分裁剪,于彼为波逸提。

575575.

擦脸布或者铺盖的布;

尺寸甚至并未以无限量而被阐明。

第576偈颂

有边、无边,一切铺盖衣;

大的、小的,或者一件、多件,都可以。

577577.

擦脸的布,一块或两块,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

有边的坐具,或者无边的坐具,或者有边的坐具。

第578偈颂

唯染无穗者,作净乃听许;

覆疮布已说,雨浴衣亦然。

579579.

对于资具布,不计数量,也不量尺寸。

不依数量计算,通达者这样说。

第580偈颂

善逝的(手指)八指长,四指宽;

适合分配,这叫做“后衣”。

581第581条

滤水布、钵袋、经书袋等物品;

应决意把资具布作为最后一件衣。

第582段

把许多东西合在一起,也是可以决意的。

为母亲等亲属存放(物品)时,并没有过失。

第583偈颂

雨季月中,应决意(受持)四个月(所用)的雨浴衣;

随后再收回,之后应当另行分配。

第584偈颂

病未愈时,可一直穿着那块遮疥疮的布;

决定受持之后,病愈之时,应舍其受持,另作净施。

585585.

这件防痒布,这条内袍;

应以“我决意”而决意,其余各项也按同样方法处理。

586586.

不在其前,可言此是遮疮布、即是此物,

说已便当如是撤除;智者于其余诸事,亦应如是审察。

587第587颂

用心作意之后,以身体接触所作。

以言语决意,且决意被认为是两种。

588588.

就这样,这一切所说的,都是针对持三衣比丘的。

这样说完之后,应当决意它为资具布。

589589.

把三衣当作资具布来用,也是可以的。

这样被责难时,辩解是没有用的。

590第590颂

不是的,因为世尊在那里只是针对持三衣者而说的。

那是关于资具布的,因此一切都适用。

591591.

“决意或作净施,无犯”这一说法中,

对于应当决意的东西,也是按照作净施的规定来说的。

592592.

比丘如是行持时,无有纤毫过失可得;

若不如是,拭口巾等何由而有?

593593.

拭面布等诸器物,各依其功用而立制;

无所用物之主者,决意乃为合宜。

第594偈颂

“此是宝藏之门”——然《大义疏》中既有是说,

通晓律者遂不可遮止。

第595偈颂

所谓“衣圆满”,也是从因缘生起的角度来说的;

应当由明智的人去理解,这就是“藏处之口”。

第596偈颂

拘舍草衣之类的粗布衣、羊毛毯、人发毯;

把猫头鹰羽毛衣与皮革衣执持受用,犯土喇咤亚罪。

597第597条

蕉布、迦草布、麻布,树皮衣及缠裹布;

外套诸衣亦复然,于此皆成恶作罪。

598第598条

纯青、茜草红、黑、血红、黄,

及以摩诃男大染料所染之赤色(衣),皆犯恶作。

599第599条

在未剪断衣缘流苏的情况下,以及长果形和花形边饰的情况下;

对于衣服没有被剪裁过的人,这里没有任何不合规矩的东西。

600第600条

决意、转授、施与、坏失;

十日之内,亲厚取用,宣说无犯。

601第601条

名为咖提那者,唯是名称;然而此等起,

说为无心、无作、三心、三受。

第一咖提那衣论。

第602偈颂

在村落等地方,在三处或五处,放置三衣。

除了得到僧团同意,哪怕只离开一夜也不行。

第603偈颂

比丘不应与衣分离而宿;

离衣而宿者,明相出时,即成舍堕。

604第604条

他放下僧衣,就在夜里沐浴。

天亮了,这位比丘该做什么呢?

605605.

牟尼说,穿这种应当舍弃的衣服,是恶作罪。

那位比丘因为害怕这个罪,就光着身子走路,犯恶作。

606第606条

比丘因为处在衣服被抢走的情形中,

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一件可以称为“不如法”的衣。

607607.

穿好(下衣)、持已,往比丘前;

既舍,智者当发露此罪。

608第608条。

把(衣)让给他人之后,又去受用它,就犯恶作。

每使用一次,比如披衣等的时候,就有(罪)。

609609.

另一位比丘受用时,无犯。

不把已舍弃之物交给对方,犯恶作。

第610偈颂

长老们和年少比丘们一起在路上走的时候,

拿了衣钵之后,那些年幼的(比丘)却落在了后面。

611611.

未至长老处,若黎明已升;

衣成应舍,依止不解除。

612612.

稍微休息一会儿之后,那些年轻的(比丘)又继续前行;

衣服成了舍堕,依止也随之平息。

613613.

若黎明升起时,则于其时已闻法语;

衣服成了舍堕,依止也随之平息。

第614偈颂

取还之时,纵已获许可者亦无所犯;

天未破晓,若舍此衣、或令坏失,亦无所犯。

615第615条

与第一项相同,生起等理则也是如此。

在这里,“不取回”被特别说明为“不作为”。

关于第二项咖提那衣的讨论。

第616段

若有期待,非时衣至多可存放一月;

过此以后,则不应再留。

617617.

唯逾十日,方失其衣;

此中,于前迦絺那衣时。

已经说了超过一个月的情况;

其余部分被认为与此相同。

第三衣论

618618.

比丘若令非亲族比丘尼,

洗涤、染色、捶打(非亲族比丘尼所用过之衣)。

619第619条

他的舍堕罪,是由第一句说明的。

同样,其余两句也说明了两种恶作。

620第620条

若为洗涤故,交给在学尼之手;

她受具足戒后,后来再洗,此即其例。

621621.

在沙弥的解说中,如果性别特征也发生转变;

在比丘尼众中受具足戒后,洗涤时可能构成舍堕。

622622.

当衣物被交到年轻比丘们手中时,

对已经转变了性别特征的人,这条规则也同样成立。

第623偈颂

同样,当衣物被交到比丘尼手中,并说了“请洗”的时候;

如果改变的是性别特征,那么洗涤是允许的。

第624偈颂

如果比丘尼被告知“去洗涤”,而她全都照做;

仅仅因为洗涤这件事,他就可能犯舍堕。

625625.

“你就在这件袈裟上,把一切该做的都做了吧。”

对说话的人,既有舍堕罪,也有两种恶作。

626626.

于亲族作非亲族想者,

令洗他人之坐卧敷具,恶作。

627第627条

单方面受具足戒者,即依比丘尼众方面而受戒者。

使她洗涤,亦犯恶作罪。

628628.

没被告知就洗穿过的衣,或者拿去洗别的衣物;

无过失,由媒介行为等起等的,都相同。

古旧衣物洗涤篇。

629629.

任何一件可以用来分配的衣,但最小尺寸的僧衣则不能;

拿取的人就犯戒,除非是交换所得的。

630第630条

为了执取而有所行动,就犯下恶作,这是学处所规定的。

他的舍堕罪,是通过拿取而显示出来的。

631第631条

如果把僧衣派人送到没有受具足戒的人手里;

即使不是从交换得来的,拿来用也是可以的。

632632.

对亲族也当作不是亲族想,或者心存疑惑;

从只有一方受具足戒的人手中接取,犯恶作。

633633.

若起“我当施与”之意,或作交换之想;

暂借取与亲厚取,皆无过失。

第634偈颂

但如果是拿取其他资具,就没有过失。

由媒人戒等起所生起的,这就是所说的“作与不作”。

关于接受衣的讨论。

第635段

向非亲里、未受请者乞求袈裟,

除于时宜,便犯舍堕之罪。

636636.

三波逸提已经讲过,二恶作也是同样。

对亲属起非亲属想的人,以及对此有疑惑的人。

637637.

适时向(他)请求,或于亲族,或于已施请者;

或为他人之利,则于彼之亲族,或于彼之已施请者。

638第638条

应当知道这是无犯;同样地,对疯狂者等也是如此。

一切生起等,都被认为与做媒相同。

关于非亲族请求的讨论。

639第639颂

非亲未请,越限乞衣;

彼之比丘,犯舍堕罪。

640640.

他的三种都失去了,或者两种,或者哪怕只有一种;

他应受两件,或一件,或什么都不应受。

第641偈颂

对带来剩余食物的人,因为已经布施过,所以不算断绝了(布施的)因由。

对于近亲等人所委托保管的财物,或者自己的财物。

642第642条

要知道这是无犯,狂乱者等也是如此。

一切生起等,都和媒嫁一样,应当视为同等。

关于那一点的进一步讨论。

第643段

因为想要好的东西,所以犯了分配(物品)的过失。

不过,如果他在袈裟方面有所获得,那就属于舍堕。

644644.

有人想布施贵重的东西时,他却乞求便宜的东西;

对于亲属等人自己拥有的财物,已说明是无犯。

645第645条

对亲戚有非亲戚想的人,犯恶作;对疑惑的人,也一样。

与媒介行为同等的起缘等方法,已被宣说。

第一预备论。

646646.

第二预备既无可说,

故其决断与紧邻者无异。

第二预备论。

647647.

国王或王室人员,为了某位比丘而送来的东西;

不该接受像黄金这类不如法之物。

第648偈颂

金银或宝物,无论为了自己或为了他人;

凡有人施与,皆不应为利益而取。

第649偈颂

物为他人而设,比丘若自受取,

于彼即成恶作;然此乃《大筏疏》中如是之说。

第650偈颂

如果有人把不该接受的物品拿过来,然后这样说:

“我把这个布施给僧团,或者布施给个人,或者布施给群体。

第651偈颂

你建造园林、精舍或塔庙吧。”

而且,所有人接受那个事物是不妥当的。

652652.

未提及僧团、众或个人,

若有人言“我等施与塔寺”。

第653偈颂

不该拒绝那些金银。

应该告诉园丁:“他们这样说。”

654654.

接受银或金,为僧团而受取;

就犯舍堕罪,使用时犯恶作罪。

第655偈颂

因池塘具有田地性,且是谷物生长的来源;

比丘不可执取或受用。

656第656条

“僧团或团体请受用四种资具;”

如果这样说了之后,他全部布施出去,那也是可以的。

657657.

他让人把田地准备好,又让人把树林砍掉;

在旧田地里,它还会多占一些。

第658偈颂

新谷之份尚未分定,若说“请给如许之份”

他便令人拿出钱币。

659659.

若说“去耕田、去播种”等不合戒律之语,

则所生之物对一切人皆成不合用。

660660.

“就这么多份”,以及“就这么大一块地”;

有人还没提到犁地之类的事,就直接把地占住立标。

第661偈颂

若人自己为了了知地的量,

用绳或杖丈量田地。

第662偈颂

他站在打谷场上守护,或者从打谷场那边又再……

或者让人把稻谷搬走,这对他就成了不许可的事。

663663.

“以此量稻谷,取此来”,

若被如是吩咐,他们取来,于彼则不清净。

664664.

以此钱财,可取而带来;

凡被吩咐而带来者,于一切人皆不合律。

665665.

或者织工奴仆,或者洗衣人等之中的另一个;

以园民的名义(被赠予时),接受是允许的。

666666.

就算对方说“我把牛布施给你”,也不该接受。

如果对方说的是“为了享用五牛味,我们给”,那就可以接受。

667第667颂

对于山羊等类,智者应当知道这个道理也是一样的。

只要用合乎戒律的话来说,一切都可以接受。

668668.

象、水牛、马、牛、鸡、猪,

对牙齿和人类,也不适合接受。

第669偈颂

即使僧团已经禁止,但如果已经布施了,他仍然可以离开。

把本钱给了僧团之后,有些人还是拿回来,这是可以的。

670670.

纵有人说“我们布施田地、宅地、池塘或牛羊等给寺院”

也不应阻止。

671671.

说了三遍举发,说了六遍处所。

如果仅仅举发就是六次,那么举发就确立为两倍。

第672偈颂

未先举罪而得(谅解),狂乱等人皆无犯;

一切等起等诸法,皆与行媒戒同判。

关于国王的学处讲解。

第一衣品

第673偈颂

就算只用一根蚕丝混进去铺成坐具,

比丘让人去做,就犯舍堕。

674第674条

为利益他人而自制敷具,或教他人制作敷具;

接受他人所作而受用时,犯恶作。

675675.

或作天幕、或作地褥,

或作坐垫与卧枕;初心比丘如是作者,皆不犯戒。

蚕丝论。

676第676条

如果铺的是纯黑羊毛的坐具,

如果做了,就会犯戒;其余部分则和前面第一个例子一样。

纯黑之事。

677第677条

无犯:或一把,或甚至多量,或甚至全部。

拿起来做的时候,不管是白色的还是褐色的。

第678偈颂

此三敷具依次第成,纵已舍竟而复得;

若仍受用者,犯恶作。

679第679条

一切生起等,都与媒介行为相同。

对于这三者来说,第三个则是作与不作。

二分的讨论。

680第680条

在六年之内,制作坐卧具的人,

除了得到僧团同意的情况,就犯舍堕罪。

681681.

为利他故,教他作或自作,不犯;

他人所作,得而受用,亦复不犯。

682682.

做了六年的人,以及在那之后铺设的(卧具);

在布篷、麻布围墙被制作时,即使是在舍弃之后所铺设的,也是如此。

六年论

第683偈颂

不取则无犯;若敷具非有,

为他人令作,受用已成者,亦无犯。

第684偈颂

以不取的方式,以善逝的一搩手长,

导师以“造作”这一说法,宣说了作与不作。

685685.

一切生起等,都被认为与媒介行为相同。

即使对紧接着的这个,也找不到任何差别。

关于坐具与铺垫的讨论。

686第686条

坐在行进的车乘上,或者骑在象、马等坐骑上时,

如果主人不知道,就把毛发放上去。

第687偈颂

比丘逾三由旬之外,即犯此戒;

其不至者纵已安立其位,此法亦同。

688688.

如果车乘不行进时,或者(他)在马上、在象背上;

放置后、上车后,如果他驱策前行,那是适合的。

689第689条

“不转”这一点已经说明了,因为《库伦达义注》中确实如此。

但他却让别人把它拿走,这与(义注的)说法相抵触。

690690.

对于把毛发塞进耳孔里而行者,

据说,确实是按毛发的数量来算,就构成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