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门果经》的注释·阿阇世王表白自己作为近事男身份的论述注释

2. 沙门果经解释 · 23 段

阿阇世王表白自己作为近事男身份的论述注释

250到这一步,已经对世尊所开示的《沙门果经》作了义理注释。现在,为了也对结集者们所结集的“如是说已”等经文作义理注释,首先为了显示关联,而说“国王”等语。其中,“于彼彼”指于各各沙门果,或于经文句处。“作”即行为,“善哉”的行为如此,例如“善哉,世尊!善哉,善逝!”等表达方式。“初中后”指教法的初分、中分、后分。恭敬、尊重地听闻后,“思惟已”在此是表示先时动作之语。我长久以来向众多沙门、婆罗门询问这些问题,确实长久以来如此询问,却如捣谷壳般未得任何精髓——这是为了显示关联。同样,那位……(中略)……解答的世尊,其功德成就,啊!真是如此。我不知十力者的功德威力,长久以来确实被欺诳了。所谓“被欺诳”,即是被无明所欺诳、所覆障,被愚痴所遮蔽,这是所要表达的意思。因此说“不知十力者的功德威力”。因为总说共相时,便会确立于殊胜之中。思惟之后而表露,这是为了显示关联。即使有能力跳跃,也可能因激动之喜而不跳跃,故说“被五种喜所触之身”。“被触之身”意为被接触之身,并非被遍满之身,因为并非一切喜都能遍满。那是指自己净信的表露,以及近事男性的表白。由结集者们已开始(结集)。

“已过”就是已经越过、已经离去,而离去的状态本身就是灭尽,所以说“在灭尽中见”。正如经文里说的:“初夜已过。”“更加可爱”就是极其可爱、令人心生欢喜,这样的状态就是美好、善妙,所以说“在美好中”。

“谁为我……”这些偈颂出自《天宫事》。其中,“谁”是指天、龙、夜叉、乾闼婆等当中的哪一位?“我”就是我的。“足”就是双脚,这是词性的转换。“以神通”就是以这样的天神通。“以名声”就是以这样的随从和眷属。“辉耀”就是照耀、闪闪发光。“以极可爱”就是极其可爱、令人喜欢,也就是极其美丽的意思。“以色”就是以肤色、身体色泽的光辉。“照耀一切方”就是照耀所有十个方向。就像月亮、就像太阳,化作一片光明、一片光亮,是谁在礼敬?这样连接起来理解。

“极其美丽”是指格外美丽、具足殊胜色泽。“随喜”是指随喜、极度欢喜的状态。为什么说“随喜”这个词呢?因此才说了“因此”等话。随喜固然是合理的,但为什么这里说了两次呢?为了通过解答质疑来界定重复的适用范围,就以“在恐惧时、在愤怒时”等来说明,指出以这一语法特征为根据,就是依这些范畴而说的。在说明了“善哉!善哉!尊者!”是以重复方式表达意义之后,为了界定它的适用范围而这样说,这也是一种关联,有些论师是这样说的。其中,“贼!贼!”“蛇!蛇!”等,是在恐惧时重复;“射!射!”“打!打!”等,是在愤怒时;“善哉!善哉!”等,是在赞叹时;“去!去!”“割!割!”等,是在急促时;“来!来!”等,是在好奇时;“正觉者!正觉者!”这样思惟等,是在惊叹时;“请前进,尊者!请前进,尊者!”等,是在欢笑时;“独子在哪里?独子在哪里?”等,是在悲伤时;“啊,快乐!啊,快乐!”等,是在净信时。“且”字有集合未说之义,由此应知包含了谴责、不敬等。比如“恶人!恶人!”等,是在谴责时;“漂亮家伙!漂亮家伙!”等,是在不敬时。如此,智者应在这九种以及其他范畴中运用重复语,也就是应当套用。重复就是反复念诵;或者说,因为被反复念诵,所以叫重复,也就是同一个意思说两三次。“meḍi”这个词用于疯狂,加上前缀“ā”后,则用于反复念诵,比如“etadeva yadā vākya-māmeḍayati vāsavo”。

像这样,先用重复的方式说明“说了两次”的情况之后,现在为了指出“这并不只是以重复的方式说了两次,而是也基于两种各自不同的含义”,所以说了“atha vā(或者说)”等话。有人这样说:先以重复的方式显示含义,然后再以遍满的方式显示,因此这样说。但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应当被遍满的对象并没有被说两次。所谓遍满,是出于遍满的意图,用能遍满的功德、作用或事物,把应被遍满的对象说两次或三次,比如“每个村庄都(都应当被前往)”。这里,“abhikkanta”应当理解为“应前往的、极美妙的”,而那种状态即是“极其可意”,所以说了“atiiṭṭha”等,这三个词是同义词。在此,“Etthāti”是指两个“abhikkanta”词。考虑到“abhikkanta”一词,所以用中性来表达;然而,那是世尊之语,即是法说,因此说“yadidaṃ bhagavato dhammadesanā”,也就是:这被我听闻的世尊之法说,即被称为世尊法说的此语,是“abhikkanta”,这是意思。像这样,反复说明在意义上也无差别,所以是适当的,如“yattha ca dinnaṃ mahapphalamāhū”等。或者,这是对所说的“abhikkanta”只显示其意义,因此应当以意义而知性、数、格的变化;而在这里,是以作用变化而有格的变化。“Vacanaṃ”在这里是剩余词,即“abhikkantaṃ bhagavato vacanaṃ”,也就是:这被我听闻的世尊之法说,是“abhikkanta”,是“abhikkanta”的意思。在第二词中,也应以“abhikkantanti pasādanaṃ apekkhitvā napuṃsakaliṅgena vutta”等语,依适当方式引导此理。

“世尊的话”等语,是在显示两种义理的实际样貌。其中,“去除过患”是指摧毁贪等烦恼的过患;“获得功德”是指通过成就戒等功德而使之获得。对于开示所令获得的那些功德,在已经说到的“获得功德”这些功德中,应当指出哪些是主要的功德,所以为了先指出那些主要功德,便说“生信、生慧”。因为世间功德以信为主,出世间功德以慧为主;而且这种对主要的说明,也能与开示所应令获得的戒、定等二分法相配合。又用“具义”等语显示另外两种义理:因为具足戒等义利,所以具义;因为具足自性词句,所以具文;因为使用容易理解的词句,所以文句浅显;因为微细深妙、义理难以通达,所以义理甚深;因为使用润泽、柔和、甜美的词句,所以悦耳;因为义理广大、清净、可爱,所以动人心;因为摧破慢与过慢,所以不自赞;因为粉碎顽固与争斗,所以不毁他;因为以利益之心而转起,平息他人贪欲热恼等,所以如悲心般清凉;因为破除烦恼黑暗,所以智慧明净。“avadāta”和“odāta”在意义上是一样的。因为如迦陵频伽鸟声般美妙,所以入耳悦意;因为前后无矛盾、极其清净,所以经得起推敲。由于入耳悦意,所以听闻时感到快乐;由于经得起推敲,并且以利益之心而转起,所以审察时觉得有益。这里的意义应当这样理解。至于“等”字,则应看到它统摄了这些内容:使轮回之轮停止转动,使正法之轮转动,摧破邪说,安立正说,拔除不善根,种下善根,关闭恶趣之门,打开生天之路,止息缠缚,根除随眠,如此等等。

不只是靠这两个词,接下来还要用四个比喻来说明——“pi”这个字是起总括作用的。“有眼的人能看见色境”这一句,只是展示第四个比喻“拿着油灯”的形式而已,并不是要展示其他比喻,所以说“用四个比喻”。“倒置”是指被什么人倒着放。“面朝下而生”是说本性就是朝下的。“揭开”就是打开。“抓住他的手”是为了表示教导和指示,意思是:不是只说“向东走”或“向北走”这样的话,而是抓住他的手,毫无疑惑地指示:“这是路,要这样走。”黑分月的十四日,就是黑分月十四日。由不间断的密林树木形成一整片稠密的树林,就是密林。“云层”就是云的覆盖,意思是说被云遮住了。“把倒覆的翻正”,是指某个本来没有依托的容器,通过让它有所依托而翻正过来,使口朝上。因为本性朝下,所以背离正法;因为被倒置,所以堕入非法——这样,“倒覆”这个词就应按所显示的两种含义随宜配合,而不是按顺序一一对应。因为这位国王本性就是背离正法的,又因为被恶友提婆达多教唆去犯弑父等罪,所以堕入了非法。令他出离的是世尊——应这样连接。

“迦叶世尊”等语,是为了显示当时那位国王虽然没有明说,但由事势推演就能看出他的意思。欲贪等虽然也因属于盖障而为遮蔽者,但邪见则特别具有遮蔽作用,因为它以众生邪执之故而遮蔽众生,所以说“被邪见丛林所遮蔽”。因此世尊说:“比丘们,我说邪见为最大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被邪见丛林所遮蔽”就是此义。说“开显被邪见丛林所遮蔽的教法”时,应当知道:一切诸佛的意趣是同一的,教法也是同一的,因此迦叶世尊的教法也与这教法成为同一教法。因为在《增支部义注》等中也是这样说的,这样说来,开显被邪见丛林所遮蔽的教法这句话才得以成立。

一切不善法所构成的通往恶趣之路,就是邪道,因为它是卑劣的道路。正见等八正道的直接对立面——邪见等八种邪法,是邪道,因为它偏离了解脱之道,是虚妄的道路。正是针对这两者的对立,才说“开显天界与解脱之道”。一切善法都是通往天界之道,正见等八种正法是通往解脱之道。以酥油等为依托的灯,不如以油为依托的灯那样明亮,所以这里取“油灯”的说法。“应持”就是应保持、应专注、应安立。佛等宝的色相,就是佛等三宝的功德所显的色相。它就这样摧毁了遮蔽佛等宝色相的无明黑暗,也就是名为教法的灯明。把这两者按同一所依展开后,以“持彼者、安立者”的含义,说为“持摧毁遮蔽彼之无明黑暗的教法之灯者”。以这些方式,就是如前所说的令倒覆者仰起、令隐覆者开显、指示道路、持油灯四种譬喻所表明的方式,或者如前所说的对种种诡诈饶舌等邪命加以遣除等种种说明方式,因此说“以种种方式阐明了法”。

“如是”等语句,是在显示它与“我此”等文句之间的关联。因为心有净信,而做出净信的表现。而为了让人明白“净信是由听闻此教法而生”这个意思,就说了“以此教法”等话,也就是以此教法作为原因。所谓净信的表现,就是有净信的善士所应做的恭敬。“皈依”就是依靠处,因此说“彼岸”。而彼岸性,是通过遮止无义和成办利益来说明的,所以说“是罪恶的救护者,是利益的施设者”。其中,“罪恶”是处格作属格用,意思是恶;也有人说是从苦中救护。“救护”就是作依靠;“利益”是业格作属格用;“施设”就是安排。说“以此意趣”时,是在显示“这里‘iti’这个词是省略指示,而且它是表示相状的”。“皈依”就是前往,是以利益的意趣而亲近,或者了知。这样,《律藏注释》等中说“皈依就是我前往”,是连同“iti”一词一起说明其意义的。这里,这个“gam”字根不像“nī”等字根那样带双宾语,所以不能说“我以世尊为皈依”,而应说“我以皈依而前往”,因此应知这里“iti”一词是省略指示。这样,《小部注释》中所引的责难——“若有人皈依佛,他是前往佛,还是前往皈依?”——就没有成立余地了。因为文法家们并不把“gam”字根归入“duhādi”等类。就算暂且承认“gam”字根是单宾语,即便如此,像“他确实前往东方,他前往西方”等句中那样,“世尊”和“皈依”这两个词也应当可以构成同位格吧?不,因为这两个词构成同位格是不合理的。如果它们构成同位格,那么即使心怀敌意而亲近世尊的人,也成了皈依佛者。因为那被限定为“佛”的皈依,正是他所前往的,而这里并不是以不合理的意义来理解,所以“世尊”是显示所应前往之义,“皈依”则是显示前往的方式,因此应按照所说的方式,仅以“iti”省略来把握其意义。“法及僧”这里也是如此。此处有——

“须知gam根唯带一宾,是故iti被省;

因有相违之失,其义亦不得同。

因此,对于‘所应行走之义’,前一个词本身就是显示它的。

行走的方式的后词,如此说,就是在三皈依中。”

如果有人说“我就是抱着这个意图去亲近世尊”,那么他正是以这个意图来认定:亲近或了知,名为皈依。其中,在“我去”等说法里,前一个词的意义由后一个词来解释;或者,为了显示“我去”这个词的不共含义,才单独解释“我亲近”等三个词。因为亲近就是以皈依的意图去靠近、侍奉、住在附近、承事,也就是通过尽义务来服侍——这样就从各方面显示了它的不共含义。像这样说明了“我去”这个词的“去”义之后,为了也说明“觉悟”义,就说“或者这样”等。其中的“这样”,是指“世尊是我的皈依”这样的意图。那么,为什么“我去”这个词能获得“我觉悟”这个意义呢?用“因为对于某些……”等来澄清这个疑问,并且借此说明:不依靠词源学方法,从自性上说,“gam”这个字根就有觉悟的意思。所谓“诸字根”,就是被称为根本音的那些,比如i、yā、kamu、gamu等等。

“已证得道、已现证灭”这两个词,只是显示已经安住在果位的人,而不是显示还在道位的人。为了显示道位的人,所以接着说“以及依照教导修行的人”。难道善凡夫不也被称为“依照教导修行”吗?虽然也可以这样称呼,但从究竟意义上说,只有道位的人才应当这样称呼,另一位则不是,因为他还没有进入正定。正因为如此,只有他们才被说为“不堕入恶趣而持守”,因为由于进入正定,才有可能从恶趣中解脱。许多律藏复注和经藏复注的作者也是这样说的。应当知道:这是从进入正定、就究竟意义而言,针对不堕恶趣的人来说的;而如果从尚未达到这一点来看,那么从方便意义上说,不堕恶趣的善凡夫也由“依照教导修行的人”这个词显示出来。就像在《施分别经》等中,他是以“为现证入流果而修行的人”的身份被说到的;《伞盖天宫》中的伞盖童子就是这里的例子。“已证得道、已现证灭,以及依照教导修行的人,不堕入恶趣而持守”——这是带有剩余文句的完整连接解释。因为用过去时的前两个词,只取了果位的人;用现在时的后一个词,则连同善凡夫一起,只取了道位的人。而“不堕”这个词,是显示持守的方式,即只是令其不堕而持守;或者说是显示持守本身的体性。所谓持守,就是令其不堕;而令其不堕,就是通过摧破能产生恶趣等的烦恼,从轮回中出离。“在恶趣中”是以苦多之处为重点来说的,但应当理解为:在一切轮回之苦中,都令其不堕而持守。正如在《阿毗达摩注》中说:“入流道从这里出离恶趣有,一来道从善趣欲有的一部分出离,不来道从欲有出离,阿拉汉道从色有、无色有出离,也说从一切有出离。”这样说来,因为圣道具有出离性,而涅槃是达成那一道目的之因,所以这两者从究竟意义上都叫做“法”。为了从体性上显示这一点,所以说“从义理上说,它就是圣道和涅槃”。因为涅槃作为所缘而获得时,圣道才能达成其目的;而这个意义在巴利原文中就已经成立,所以说“已经说过”等。所谓“凡是”,就是“有多少”。所谓“那些”,就是“那么多法的”。本应说“称为最上”,但把o音变成a音,又加上ma音,所以说成“称为最上”。“称为”这里的iti一词是“如此”的意思,或者是表示种类,由此统摄了“比丘们,凡是法,无论有为无为,离欲是它们中最上的”等经文语句;或者用“广说”这个词来统摄其余的内容。

因为圣果——如“以那信心尚未止息”等话所说——对于由道断除的烦恼,具有通过寂止而断除的作用,所以具有随顺出离的性质,也以出离为最终归宿;而教法因为是证得出离之法的因,所以也具有随顺出离的性质。按照这个道理,用上面所说的方法,教法也可以获得“法”这个称呼。因此,世尊把这两者一起统摄起来,说了“不仅……”等话。为了显示这个意思也确实见于经文,所以说了“确实曾这样说”等话。其中,关于“伞盖青年天宫”:据说在舍多毗耶城,有一个名叫伞盖的婆罗门青年。他在伍咖达城跟沸伽罗娑罗婆罗门学完技艺后,心想“我要献上谢师礼”,就朝伍咖达城方向走去。那时,世尊在路上看见他遇到盗贼的障碍,又看见他将投生到三十三天,就用偈颂的形式为他开示了皈依的方法。他后来往生三十三天,所得到的天宫有三十由旬那么大,这就是“伞盖青年天宫”。即使在天界,他仍然沿用做人时的称呼,就像“曼都迦天子”“鸠吠罗天王”那样。而在这里,因为是以伞盖青年天宫这件事为因由,所以省略了后面的部分,把“日轮在天空中不那样照耀,月轮和弗沙星也不那样闪耀……”等开示称为“伞盖青年天宫”。这首偈也包含在其中,所以应当知道,这里的意思是“伞盖青年天宫故事的開示”。

欲贪、有贪等种种分类,从无始以来所熏习的一切贪,都因为这条道而离染、被断除,所以叫“离贪”,也就是道。被称为“动转”的渴爱,以及以内在烧灼为特征的忧愁,在这里被彻底灭尽,所以没有动转、没有忧愁,这是果。不过在其注释书中说:“因为止息了渴爱残余的、作为忧愁之因的烦恼,所以叫无忧。”法、无为:因为不是由各种条件造作而成的,所以是无为;因为保持自己的本性,所以是胜义法,也就是涅槃。在其注释书中则说:“法,就是自性法。这是应当从自性上把握的法,也就是道、果、涅槃,不像教法那样是依施设而安立的。”这样一来,“法”这个词就应该适用于这三处。而“无违逆”这个词,在那里只取涅槃,因为“这里没有任何违逆”;“无违逆”显示没有冲突,意思是没有相违、可意、殊胜。因为以熟练的形态生起,或者因为显现出殊胜的功德,所以叫“熟练”。正如所说:“梵天神!在人间,我没有以害心想说熟练的法,我说的是殊胜的法。”

诸法蕴已说,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如此,这里以四个词句所取的,只是教法本身。不过,在其注释书中这样说:“在听闻时、审察时、修行时,一切时候都是可意的,所以是甜美的;因为依止一切知智而生的辩才成就得以运转,所以是善运转的;因为精细,所以是熟练的;因为所应分别之义以蕴等、善等、总说等门类被善加分别,所以是善分别的。”这是以三个词句在说教法本身。为了显示无论听闻时还是审思时,无论对说者还是对听者,都同样现前,双方都能亲自现见,所以就在这里用了“此”这个表示近前、现前的词。再者,“法”这个词,是对前面所说的四种法的通称。因为教法即使仅仅作为皈依和戒的安立处,也能让如实行道的人不堕恶趣,所以能持守;应当看到,这个道理正是以恰陀青年天宫为证明的。先以共通的方式让上面所说的法现前,然后用“此”来显示。又因为这首偈颂是以三个“bha”音庄严的dodhaka调,所以第三句“甜美”一词中虽然多了一个“ma”音,但就像“圣行”等词一样,因为与多音节的词相连,所以没有过失,应当这样理解。

“以见与戒的集合”是指:就像这样说的——“凡是这种见是圣的、能导向出离的,能让奉行它的人正确地灭尽苦,以这样的见,具足见之同分而安住”;以及“凡是那些戒是无缺、无穿、无斑、无杂、自在、为智者所赞叹、无执取、能引生定的,以这样的戒,具足戒之同分而安住”——以这些见与戒聚合在一起的状态,就是“见与戒的同分”。所谓“集合”,就是聚合、和合的意思。因为圣者们不管身处哪里,即使相隔很远,也凭着自己功德的总集而确实是和合的。接着用“曾如是说”等引经据典来证明这个道理。

“Yattha”是指在哪个僧团里。“Dinna”是指已经布施出去的食物等布施物;因为这里是偈颂体,所以省略了鼻音。这是一首Dodhaka偈颂。“Mahapphalamāhū”是说“有大果报”,佛陀等人这样说。“Catūsu”里的“ca”字虽然多余,但按照前面说的方式,也没什么可指责的。在那些因为彻底远离烦恼不净而极为清净的清净者中,也就是在“入流者、为证入流果而修行者”等所说的四对八辈人里。“Dhammadasā”是指因为现见四谛法与涅槃法,或者因为现见圣法而具有法眼的人。这些人不把道住者和果住者合为一对,而是逐一按人计算,成为八种人。应前往、亲近、依止、侍奉这个僧团,作为皈依处、作为归宿、作为从恶趣苦与轮回苦中救护者;或者这样了知、觉悟。这是连同连接在内的意思。或者说,在那些清净者中,即在四对八辈人中,所布施者有大果报,佛陀等人这样说;那些具有法眼的人为八种人;应皈依这个僧团。这样连接也可以。即使这样,反述也是相应的,因为从意义上并无差别,应当如此理解。这里为了偈颂的顺畅,在purisa一词中作ī音,在puggala一词中作短音而加以说明。

“Ettāvatā”是指按照“esāhaṃ”等语句的顺序来说的。三处作为皈依而前往,或者三次以“皈依”而前往,就叫作皈依行。“Paṭivedesi”是指把自己心里所想的用言语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