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缘故事的讲述·律的功德说详解

阐明真义复注(第一分) · 21 段

律的功德说详解

到这里,已经详细分析了“由什么带来”这个问题。现在为了回答“安立在何处”这个问题,而说“安立在何处”等。其中,“如油”是指像狮子油一样。在“具足增上念、行、慧者”中,“念”是指领受佛语之后能够持守的念;“行”是指领受的能力;“慧”是指作出决断之后能够把握的智慧。或者也可以这样解释:“行”是指智慧的推进;“慧”是指领受佛语的精进、诵习的精进和持守的精进。“有惭耻心者”是指具备以厌恶罪恶为特征的惭心的人;“有愧者”是指因为能见到极微小的过失,所以对合法与不合法的事都会生起愧惧的人;“乐修学者”是指以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这三种修学为所愿,深生爱乐而修学的人。

因为能阻止人做不该做的事,又能让人安住在该做的事上,所以说它“像父母一样的位置”。所谓“善巧于行仪和行境”,是指:不去做竹施之类的邪命活,也不做身体上的轻浮举动等等,从而彻底避免一切非行仪;成就《分别》里所说的“身不违犯、语不违犯”这种与比丘相称的行仪;远离妓女等不是出家人该去的地方,具足为了乞食等目的而应当前往的合适处所,这叫作行境。这样就是善巧于沙门行仪,也善巧于沙门行境。此外,如果一位比丘对导师有恭敬、有顺从,对同梵行者有恭敬、有顺从,具足惭与愧,衣服穿得整齐、袈裟披得妥当,前进、后退、看前、看旁、屈身、伸身、垂目都端正庄重,具足威仪,守护根门,饮食知量,勤修不眠,具足正念正知,少欲知足,精进努力,独处远离,不与人混杂而住,对增上行仪恭敬、尊重、殷重而行,这就叫作行仪。

行境有三种:依止行境、守护行境、系缚行境。 其中,具备十种论事功德的善知识——依靠他,能听闻未曾听闻的,使已听闻的变得清净,断除疑惑,端正见解,令心生净信;或者随他学习,信心、戒行、多闻、布施、智慧都得以增长——这就是依止行境。 比丘进入村落,走在街道上,目光低垂,只看一轭之远,收摄而行:不观望象,不观望马,不观望车,不观望步兵,不观望女人,不观望男人,不向上看,不向下看,也不东张西望地行走——这就是守护行境。 系缚行境则是四念处,比丘把自己的心系缚在这里。世尊确实这样说过:“诸比丘,什么是比丘自己的、父亲传下来的行境领域?就是这四念处。”这就是系缚行境。 如此,因为具备这样的行仪和这样的行境,就称为“善于行仪与行境”。应当知道:这样避开非行仪和非行境之后,让因信心而出家的人在所说的行仪与行境中达到善巧,这有赖于持律者——这就是律藏学习的功德利益。

“依靠律藏的学习”,就是依靠对律藏的研习。自己的戒蕴得到善护、善守——他的戒蕴怎么才算得到善护、善守呢?犯戒的人以六种方式犯戒:无惭、无知、惯于后悔、把不适当当成适当、把适当当成不适当、失念。而持律者不会以这六种方式犯戒。

怎样才不会因为无惭而犯戒呢?如果有人这样指责他:“诸位贤友,请看,这个人明明知道什么是适宜、什么是不适宜的,却还是故意违犯规定。”他为了不让别人这样指责自己,虽然知道那是不适宜的事,也不会无视它而故意去违犯。这样就不会因为无惭而犯戒。即使是仓促犯戒,如果是可以通过忏悔净除的罪,就忏悔净除;如果是需要经过出罪仪式才能恢复清净的罪,就通过出罪仪式恢复清净,从而安住在清净之中。

“不故意犯戒,也不覆藏犯戒之事;

他不行偏私,这样的人就称为有惭者。”

他就安住在这种有惭的状态里。

怎样才不会因为无知而犯戒呢?他确实分得清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所以只做允许的事,不做不允许的事。这样就不会因为无知而犯戒。

怎样才不会因为生起疑悔而犯戒呢?当对适宜和不适宜的事情生起疑悔时,他去查看事情本身,查阅纲目、语句分别、犯与不犯,如果是适宜的,就去做;如果不适宜,就不做。而对于已经生起的疑悔,他不是在没有判断清楚的情况下,用一句“可以”把它压下去,然后就去违犯。这样,就不会因为生起疑悔而犯戒。

怎样才不会因为把不该做的事当成该做的等等想法而犯戒呢?因为他分得清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所以不会把不该做的当成该做的,也不会把该做的当成不该做的。他的正念稳稳安住,该决意受持的就决意受持,该作净的就作净。就这样,通过这六种方式,他不犯戒。不犯戒的人,戒行完好无损,戒行清净。这样一来,他自己的戒蕴就得到了很好的守护和保全。

被追悔所困的人,是指那些因为如法与不如法的事而生起追悔、并被这追悔压倒的人。那么,被追悔所困的人怎样得到依止呢?在别的国家、别的地区生起追悔的比丘们,听说“某某精舍里住着一位持律师”,就远远地赶到他那里,问自己所起的追悔。那位持律师就查看他们所做的事的根据,辨别是有罪还是无罪、是重罪还是轻罪等等,让他们发露应当发露的罪,对应当出罪的让他们出罪,使他们安立在清净中。这样,被追悔所困的人就得到了依止。

无畏者在僧众中说,因为已经远离了恐惧和害怕,所以叫无畏者,意思就是不害怕。因为不懂律的人在僧众中说法时,恐惧和怯懦会侵入他的心,而持律者不会有这种恐惧。为什么?因为他清楚“这样说会有过失,这样说没有过失”才说的。

以如法的方式善加制伏敌对者而制伏他们:这里,敌对者有两种,即自身的敌对者和教法的敌对者。其中,弥提耶与布摩阇迦比丘以及离车族的跋陀,以毫无根据的最重罪来指控,这些人就是自身的敌对者。还有其他任何无道德、具恶法的人,全都是自身的敌对者。而持颠倒见的人,比如阿利吒比丘、甘达迦沙弥、毗舍离的跋耆子比丘、大众部等,把非佛陀教法说成是“佛陀教法”而加以执持,这些人就是教法的敌对者。他以如法、有理有据的言说,把所有这些人都善加制伏,使他们无法让非法安立,如此善加制伏而制伏他们。

为了正法久住而修行:这里所说的正法有三种,是按教法、行道和证得来分的。其中,三藏佛语叫作教法正法。十三头陀功德、十四犍度仪则、八十二大仪则,这叫作行道正法。四道和四果,这叫作证得正法。对此,有些长老依据“阿难,我为你们所宣说、所制定的法与律,在我灭度后就是你们的导师”这部经,说“教法是圣教的根本”。有些长老依据“须跋陀,若这些比丘能正确安住,世间就不会没有阿拉汉”这部经,说“行道是圣教的根本”,并说“只要有五位比丘正确行道,教法就得以安住”。另一些长老则说:“教法若消失,即使善行道者也无法证悟。”即使只有五位比丘守护四波罗夷,他们也能让具信的善男子出家,在边地给予具足戒,凑满十人僧团,再到中部地区举行具足戒。用这样的方法,凑满二十人僧团,为自己作出罪羯磨,使教法增长兴盛。如此,这位持律师就是为令三种正法久住而修行。应当知道,这位持律师就是这样获得这五种利益。

在“律是为了防护”等句中,“律”指的是对律的学习,或者是指所制定的律制。因此,一切律制或对律的学习,都是为了防护身门和语门,也就是说,它是戒的近依缘,而戒最终以活命遍净为归宿。所谓“无悔”,是指不会因为对已做或未做的恶事、善事心生追悔,从而产生心的追悔。“喜悦”是指微弱、初生的喜。“喜”是指强有力的喜。“轻安”是指身心不安的止息。“乐”是指身体的乐和心的乐。这两种乐都是定的近依缘。“定”是指心一境性。“如实知见”是指把握有因缘的名色。“厌离”是指观。或者说,如实知见是初生的观,这是生灭智的别名。因为心一境性是初生观的近依缘。“厌离”是指达到顶点、趋向出起的有力观。“离欲”是指圣道。“解脱”是指阿拉汉果。因为四种圣道都是阿拉汉果的近依缘。“解脱知见”是指省察智。“为了无取著般涅槃”是指不执取任何法、不剩下任何法而般涅槃,也就是无因般涅槃的意思。因为解脱知见是无因般涅槃的缘,如果还没有证得它,就必定会般涅槃;而且并不是在省察智还没有生起时,就会有中间般涅槃。

“为了这个目的而说的教说”意思是:这部名为“律教”的教说,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也就是为了无取著般涅槃。一切地方都应这样理解。商议也同样是律的商议,就是“我们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这种与律相关的共同讨论。“为了这个目的的近因”:果在这里依止,因为它的运作与这个目的相关联,所以称为近因,也就是原因、条件的意思。“律是为了防护”等这一连串原因,就是“为了这个目的”的意思。“为了这个目的而倾听”:对于这一连串关于条件关系的教说,听了之后所生起的智,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即无取著心的解脱”:这里的“即”是虚词。在一切性、格、数的表达中,都要根据各处具体的含义作相应转换。所以这里的含义应当这样理解:由不执取四种取著而有的、称为阿拉汉果的心解脱,那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即为了无取著般涅槃。也就是说,这称为无取著心解脱的圣道,以及前面所说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这个目的。这样一来,就显示了应当以大精进成就的、有确定目标的事。应当知道,下文“为了离贪……略……为了涅槃”等,则是显示了可以获得的功德果报。“专精”是指通过诵习、思惟等方式,一次又一次地投入。

《律的利益论》的注释终

以上是《普端严律注》中《显明精义复注》的内容。

《外部因缘注》讲解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