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不死品

3. 念处相应复注 · 12 段

2. 《集经》的注释

408以所缘为特征的念处,才是这里所说的“有所缘的念处”,而不是以念本身为特征的念处。

《念经》的注释

410将“纯粹”处理后,再一一分开。经中也正是这样说的:“比丘们,或于身……”

《巴帝摩卡防护经》的注释

412“最上戒”是指精勤戒。因为在经典中,提到戒主要是依巴帝摩卡防护而来的。因此他说“三藏小护长老又说”等等。此处“巴帝摩卡防护即是戒”这一限定,表明了其余三支有一部分含摄在巴帝摩卡之中。比如,不应看而看、为了活命而违犯六学处、对病缘资具不加省察便受用,对这些情况都制定了犯戒。“三者”指根律仪等。所谓“根本没有一处被称为戒”,意思是,在任何经中都不曾以戒的同义词把它们称为戒;这就在否定它们具有非譬喻意义上的戒性。所谓“仅是六门的守护”,是说明它的轻省,因为只需将心念系于此,便能恢复常态;对其余二者也是同样道理。“仅是缘的生起”:这是以果来显示因,因为诸缘的生起正是由于有生起它们的因。“此义”:指它的目的,也就是“受用此缘乃是为了这个目的”的意思。“以非譬喻的方式”:通过这个词说明,根律仪等三者是借着守护与净化精勤戒而运作的,它们只是譬喻意义上的戒。现在,为了通过反面、正面以及譬喻来阐明巴帝摩卡戒本身的精勤地位,他说“凡是”等等。其中,“那个”指巴帝摩卡防护,“其余的”指根律仪等。而巴帝摩卡这个词的含义,在《清净道论》的注释等中已有详细说明,因此应按照那里所说的方式来理解。

具足行仪与行境:就是具足所谓不违越身行和心行的行仪,以及所谓不接近妓女家等行境,意思是行仪和行境都具足。于极微细者:指那些极其微细、还不足以构成犯戒的过失。另一些人说:是指仅仅属于恶作和恶说这类过失。于应回避者:指不应做的事、应受呵责的事。而这些必定是不善的,所以说于不善法中。见怖畏者:习惯于从怖畏的角度来看待过失,即使极微细的过失,也把它看得像须弥山一样大。正确受持后:就是如实、恭敬、完全地受持。于诸学处:这是表示从整体中抽出部分的处格,为了显示这个意思,他说在学处中,对此学处、对彼学处。意思是应当受持、应当学习的学处。学就是增上戒学。前面的句字意思是决定,这里应理解为部分,所以说于诸学分中。凡是依根本制立、随制立等分类而应修学、应圆满的戒,若从门的角度说,只有两种,所以说或属身,或属语。在这个义理分析中,于诸学处是依格,表示在那些学分的范围内,不单独执取某一项戒。因此说彼彼一切。由于经中说“比丘,那时你依止戒……”,无贪、无嗔、正见亦被称为戒,因此在本经中说“仅论述了巴帝摩卡律仪戒”。

《恶行经》的注释

413这里也要说明:意善行就叫作戒,所以才说“后面三种也是”。应当知道,无贪、无嗔、正见这些法也是戒;因为讲了身善行、语善行和意善行之后,又说“比丘,你依止戒,立足于戒”。其余部分按前面说的方式理解即可。第六品和第七品中,没有新的内容。因此说“按前面所说的方式就能理解其含义”。不过,从品的概要来看,在这部《念处相应》中,虽然只收摄了少数几品,但因为它们没有义理上的差别,有些写本只标出开头就省略了,有些则极为简略;把这些简略的合起来算作两部分,所以说“第六品和第七品”。

《不死品》的注释终

《念处相应》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