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乐根品

4. 根相应义注 · 13 段

苏迪卡经等注释

501-505501-505. 第四品第一经中,乐既是与它同时生起的诸法的主宰,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根”,所以叫乐根。苦根等也是同样的道理。这里,乐根、苦根、忧根只属于欲界;喜根除了无色界那一部分以外,其余属于三地;舍根通于四地。第二经等四经,同样是按四谛来说的。

《第一分别经》的注释

506第六经中,“身的”指以身体净色为依托。“乐”是对它自身性质的说明。“悦”是它的同义词,意思是甘甜。“身触所生”就是从身触生起的。“乐、悦”如前所说。“感受”则是它与一切受共通、又与其他法不同的本质说明。按这个道理,其余几经中的含义也应这样理解。不过,在“身的或心的”这一句里,眼、耳、鼻、舌这四根是以身体净色为依托而生起的,所以称为“身的”。但以身体净色为依托的不苦不乐受,并不存在。

9. 《木柴譬喻经》的注释

509第九经中,两根木柴是指两根钻木。摩擦与和合,就是通过摩擦以及凑合到一起。暖,就是热的样态。火,就是火焰和烟。在这里应当这样理解:下面的钻木好比所依和所缘,上面的钻木好比触,摩擦好比触的摩擦,火好比受。或者,所依和所缘好比上面的钻木,触好比下面的钻木。

10.《逆次第经》注释

510第十经虽然按照法的次第顺序已经讲过了,但在这个《根分别》里,因为它没有像其他经那样被宣说,所以应当知道它名叫“逆次第经”。其中,“相”等所有词都是“缘”的同义词。“了知苦根”,就是依苦圣谛而了知。“了知苦根之集”,是说当一个人被荆棘刺中、被虫叮咬,或者躺在敷具上被衣褶碰到时,与苦俱生的身识生起,他了知这就是那苦根的集。

在“从外在因缘看忧根的集起”等说法里,也应该只按各自对应的原因来理解它们的集起。比如,因为钵、衣服等资具毁坏,或者因为同住弟子等众生毁坏,忧根就会生起;他就清楚地知道,这些的毁坏就是它的集起。吃了好食物、躺在好床座上,因为手脚被按摩、被扇子扇风等接触,乐根就会生起;他就清楚地知道,那种接触就是它的集起。又因为得到前面说的那种合意的众生或资具,喜根就会生起;他就清楚地知道,那种获得就是它的集起。而以中立的心态,舍根就会生起;他就清楚地知道,对众生和资具保持中立的心态就是它的集起。

苦根在哪里被彻底无余灭尽?在“诸比丘,比丘远离诸欲……”等经文里,对此只有一种判定性的说明:苦根其实在初禅的近行刹那就已经灭尽、被断除,忧根等则在第二禅等的近行刹那被断除。即便如此,因为它们在诸禅那中灭得更彻底,所以这里才说是在禅那中灭。因为它们在初禅等中灭得更彻底,而不只是灭;只有在近行刹那才仅仅是灭,并非灭得更彻底。就像在种种转向的时候,即使在初禅近行中已经灭尽的苦根,也可能因为蚊虻叮咬之类的触,或者因为坐卧不适的逼迫而再次生起,但在安止之中绝不会生起。在近行中灭尽的,也并没有真正灭尽,因为还没有被它的对立面所摧毁。然而在安止之中,由于喜遍满全身,全身被乐所渗透;而全身被乐渗透时,苦根就真正灭尽了,因为已被它的对立面所摧毁。同样,在种种转向的时候,在第二禅近行中已被断除的忧根,因为是以寻、伺为条件,也是在身体疲劳、心受损害时生起的,在没有寻、伺时就不会生起。它在哪里生起呢?就在有寻、伺的地方;而在第二禅近行中,寻、伺还没有被断除,所以忧根在那里还可能生起。但在第二禅中绝不可能生起,因为它的生起条件已被断除。同样,在第三禅近行中已被断除的乐根,对于被喜所生起的殊胜色所触及的身体,还可能生起,但在第三禅中绝不可能。因为在第三禅中,作为乐之条件的喜已经彻底灭尽。同样,在第四禅近行中已被断除的喜根,因为接近安止,又因为尚未达到安止的舍还不存在、还没有被真正超越,所以还可能生起,但在第四禅中绝不可能。因此,对于“在这里,已生的某某根被彻底无余灭尽”这一说法,各处都采用了“无余”这个词。

这里所说的“为了那个目的而引导心”,应当这样理解:还没有获得的人,是为了让它生起而引导心;已经获得的人,是为了进入而引导心。在这两部经里,都只讲了思惟观察这一部分。

第四乐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