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慧地详细解说的注释·无明缘行这一句的注释

17. 慧地释注 · 26 段

无明缘行这一句的注释

616“于诸缘中”是简别中的处格。两种,即按两种方式。多种,即依所缘缘等分为十七种。

以神通心,是指与被称为他心智、宿住随念智、未来分智这些神通共同生起的心。在了知有痴心的时候,是指了知他人和自己的有痴之心的时候。凡是以无明为先导的不善活动,一切灾祸,全都以痴为根源;通过显示无明的过患,为了超越无明而希求还灭,这就是这里的意思。对于那两种福行,因被无明所迷惑,是指被遮蔽了生存过患的无明所迷惑。那些福,就是前面所说的欲界福和色界福。它们以亲依止缘为缘,这就是其中的关联。

“贪等”是指贪、见、疑、掉举、忧。因为与无明相应,所以应当知道:在贪等令人贪著味染的时候,贪等的生起是以无明为所缘而发生的。若把味染看得重要,就应当把它和与贪、见相应的无明连接起来理解。味染就是贪,与它不相离的就是见;因此应当知道,单凭“味染”这个说法,就已经说明了把上述无明看得重要的见。再者,经典中以贪等本身的具体内容来说时,就显示了与它们相应的行以无明为所缘等。“不见过患者”,就是在杀生等事上不见过患的人。为了统摄无明之无所缘者、第一速行,以及所缘、增上、无间等缘语中未说到的和已说到的一切,所以经文说“任何”。

所谓“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是指在福行中,依希求超越有的角度所说的那样。

617“然而,这又怎么说呢?”等等,提问者的意思是:在“以无明为缘,诸行生起”这句话里,如果认定“确实生起”,这不合理,因为如果其他诸缘没有和合,诸行就不会生起。同样,如果认定“唯是诸行”,也不合理。为什么?因为也应该期望其他缘所生之法由此生起。由于这句话本身含有确定之意,即使采取“唯以无明为缘,诸行生起”这种确定说法,也同样有这个过失。为什么?因为贪等、业、因、取、依处、所缘、作意等其他诸缘也确实可得。其中,“单一”是指无伴,也就是不依赖其他因。其他诸缘也是共作因。想在此指出过失的提问者问难,阿阇梨知道后说“然而,这又怎么说呢?”在此,关于无明离缘与具缘这两种情况,究竟该说什么呢?那些责难是不圆满的,你先把剩下的说出来吧。堕入单一因论,这是所说的过失的牵连。因为单一因论是所不喜欢的,由于一切处一切时都能生起,以及成为同一类无差别,所以(有此过失)。

因为“一非一”等三种情形都不成立,所以按照剩下的可能,只有在“非一非多”这第四种情形成立时,说明一因一果才有意义,因此并非不合理,而是完全合理。一果不能从一因产生,多果也不能从一因产生;从多因也不能产生一果——这就是这里的关联。

开示一一因与一一果:所谓“以无明为缘而有诸行”,这是开示单一因;“以行为缘而有识”,这是开示单一果。如此,在各处都作了一一因与一一果的开示。

随顺所化者,就是随顺所化者的意乐。开示单一之因与单一之果,或是出于大师说法的善巧,或是出于所化众生的意乐。而这两者的原因,在于各处所应说的义理是最胜、明显且不共的。诸佛世尊达到了说法的善巧,对于应说的义理,即使有多种法门可以宣说,也随自己的意乐选取一种来说法,这就是随顺说法善巧。而在其中,用哪种法门能让哪些所化者觉悟,就用那种法门使他们觉悟,这就是随顺所化者的意乐。

依触而确定受,意思是:就像经文里说的“比丘们,缘于乐受之触,生起乐受”等等,以及“缘于眼和诸色而生起眼识,三者和合就是触,以触为缘而有受”等等。也就是说,随顺于乐受之触等、眼触等,来确定乐受等、眼触所生受等。 这段话的意思是:即使眼和诸色等条件相同,但因为触不同,乐受等就不会颠倒错乱;即使诸色和作意等条件相同,但因为眼等接触的不同,眼触所生受等也不会颠倒错乱;即使其他缘都相同,但因为眼触不同,乐受等和眼触所生受等的粗显与微细等就不会混淆。 对于上面所说的触,乐受等作为果报的不颠倒的缘性,就是依受而确定触。或者,通过因和果的差别,来确定果和因的差别,因此在这两方面都有决定性的运作。这就是这里所说的意思。

“业等”是指业食、时节等,它们是不明显的,因为以痰(药)平息疾病为喻。而痰的稀薄等状态,才是痰本身明显的因。这里要说明的是:无明被显示为诸行的因,这就是上下文的关系。由于经中说“随观乐味者,渴爱增长”,也就是《相应部》所说:“诸比丘,对于会成为结缚的诸法,随观乐味者,渴爱增长;以渴爱为缘有取,以取为缘有有。”这部经已经说到渴爱是行的因,这就是它的意思。再者,为了显示无明也是它的因,所以又说“也由于‘无明集则漏集’的说法”。或者说,作为四种取的渴爱,以及欲漏和见漏,是行的因,它们以无明为因,这已经很明显;但为了显示无明也是行的因,所以通过这两部经来显示无明是诸行的明显之因。“随观乐味者”这句话,显示的是:具有覆藏有的过患这一作用的无明,是渴爱的因。因为无明,所以才造作福行等;由于无明是行的因这一点很明显,所以就说无明的状态本身就是行的因。又因为漏尽者没有诸行,而且福行等的共同因是所依、所缘等,所以应当这样理解:覆藏福有之过患的无明,是福行等的不共因。正是由于这一点,在“无明缘行,行缘识”等处,是以主要性、明显性、不共性这三项原则来说明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而在一切“触缘受,受缘爱”等处,则应当理解为:根据所化众生的意乐,教示正法之目的。

618“一向不可爱果”这句话,是用来说明它与无明相违;“有过失”这句话,则是用来说明它与无明不同类。因为福行和不动行具有可爱异熟和无可指责的本性,所以与无明相违,并且与它不同类。接着“怎么会不合理”等话是回应,用来说明所谓“一向不可爱果”等作为原因的教示并不是绝对的。这里的意思是:你用“既然如此”等话提出的责难,就异熟来说是对的,因为带来不可爱异熟的因不会产生可爱之果,带来可爱异熟的因也不会产生不可爱之果。然而,这里说的是缘所生法与缘性相法之间的法性决定,而在这一点上,由于这种决定性有多种多样,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规则,所以说“相违”等。

这里,“诸法”指具有自性之法。“处”指状态。因此,“处相违”就是与存在性相违。不过有些论师说是“结生等之处”。若这样,那么“前心是后心的处相违缘”这句话就不能一概成立了。因为对有分来说,有分也是无间缘;对速行来说,速行也是无间缘;而工巧等心并没有结生等之处,所以那不是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业对色是自性相违缘,因为名与色相违,有所缘与无所缘等也相违。乳等对酪等,是因为甘味、酸味等自性相违。光明以不识别的作用,对具有识别作用的识,是自性相违缘。糖等以不迷醉的作用,对具有迷醉作用的漏,也是自性相违缘。

“牛毛、羊毛顺逆等”里面,说到“牛毛、羊毛顺逆”时,应当知道是指草,而“绵羊”是指红色的母山羊。“角”是指芦苇。“酪、芝麻粉、糖球”是指药草。“苔藓”是指稻秧。“母骡”是指驴骡。像这样等等,都由“等”这个字涵盖进去。因为无明并不只是果报,所以,即使是有苦果报的无明,作为有不苦果报的福行、不动行的缘,也并非不合理。这就是其中的意思。

即使无明并非那些行的异熟,但由于它本身带有过失,所以它只作为与它不相违、与它相似的非福行的缘,而不是其他行的缘。为了阻止这种责难,所以说:“相违与不相违,相似与不相似,诸法的缘已成立。”因此,为了使这个含义清楚明了,便说出了“如是此无明”等话。

619不取“在一切处,诸蕴的坏灭就是死”这句话为死没。这里所说的“死”,是指在各个存在处等当中,色等诸蕴那被称为“死”的最终坏灭,而不能如实了知这一点。有情的、存在的、正存在的。转移到另一个身体,就是与另一个身体结合。

“在一切处诸蕴的显现”,是指在各个存在处等当中,诸蕴最初生起。“新身体的显现”,这里是指舍弃衰老的身体之后,属于来世的新身体生起。就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

“就像人扔掉破旧的衣服,

人会去拿其他新衣;

求乐者于此弃舍衰老之身,

如是执取崭新之自体。”

这个“有情”,指的就是这个“我”——被认定为所有者、居住者、造作者和感受者。“有情死去”“有情投生”也是同样的道理。在这三个地方,“等”这个字涵盖了自在天所造、梵天所造等各种说法。

自性相,就是恼坏、领纳等作用,或者就是坚硬、触碰等自身的性质。共相,就是无常等。在诸行中执取我、我所,意思是在色等诸法里,把其中一部分执取为我,把另一部分执取为我所。

有人认为“我”能知,就像迦毗罗派等所主张的那样;有人认为“我”不能知,就像迦那陀派和邪命外道等所主张的那样。因为迦那陀派也认为,从自性上说,“我”并不能知;只有当它与觉性这一功德结合时,才能知。所谓“他自己做,也让别人做”,意思是:那个在别处感受苦乐的就是他本人,他自己造作福业和非福业,也让别人去造作,而不是另有一个人在做。所谓“使成就”,是指通过产生二微尘等,以及随意愿使之圆满。所谓“他”,就是指被执为自我的有情。所谓“具根者”,就是具备眼等诸根,以此说明六处的生起运作。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执持邪见的人明白:依缘而起的无明等法,各自完成自己的作用后,他便迷惑了——正是从这个角度才这样说。就像用不可切断的线穿过不可破坏的摩尼宝珠一样,前后确定不移,这就是“决定”;由决定,或者说决定本身就是“结合”“会合”,称为“决定结合”。依这种决定结合,在诸有中成熟,达到人、天、鸟等状态,就是“决定结合之有成熟”。他们又解释说:依决定、结合,以及被称为“有”的自性而成熟,达到种种不同的状态,这就是“决定结合之有成熟”的意思。

为了说明这个意思——凭借这些分别,无明使心成为不善,并让众生在福行等种种行当中的任何一处生起活动——所以才说“他被无明所蒙蔽”等等。“行道”就是靠近、前往。

“没有引导者”,是指缺少能帮助自己证得阿拉汉道的善友;或者说,以阿拉汉道智为终结的智慧,能清楚地展示什么是正道、什么是邪道,引导众生走向涅槃,所以叫“引导者”。离开了这种引导,就是“没有引导者”。“了知法”,是指依靠亲近善人,了知能开示四圣谛的经典等法;或者也可以说,是以道智了知一切法中最殊胜的涅槃法。不过,另外三谛的现观虽然与这道智同时发生,但因为它是依于那了知而有的,所以这里把它说成像先前一样。“寂静而行”:由证得最上道,无明完全止息而成为寂静者,住于有余涅槃界,直至证得无余涅槃界,为利益有情而维持其身、游行,以现法乐住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