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集论论母·经教二法论母释义

1. 法集论母义释 · 43 段

经教二法论母释义

在经教二法里,“了知”是指以种种方式了知,所以叫“明”;也就是依观智、意所成神通和六种神通之力而转起的慧。那些处在明的分位、明的部分、明的自性中运作的法,就是“明分”。它们本身就是明;或者,因为相应结合而亲近于明,也叫“明分”,也就是与八种明相应的诸法。其中,任何一种明是明,其余的是明分。这样,明以及与明相应的诸法,都应理解为明分,但这里指的只是与明相应的诸法。“不了知”就是无明,也就是以遮蔽四圣谛的方式而有四种痴。那些处在无明的分位、无明的部分、无明的自性中运作的法,就是“无明分”。它们本身就是无明;或者,因为相应结合而亲近于无明,也叫“无明分”,也就是与无明相应的诸法。这样,无明以及与无明相应的诸法,都应理解为无明分,但这里指的只是与无明相应的诸法。

在这里,阿拉汉道心,以及与无慧相应的其余相应法,属于明分;与智相应的欲界速行心,当它们以观的方式生起时,属于明分;其他时候则不可说。色界第四禅的速行心,以及与无智相应的其余相应法,当它们以意所成神通和五神通的方式生起时,属于明分;其他时候则不可说。其中,十二不善心,以及与离无明相应的其余相应法,只是无明分;但在这里,无明、其余的心、色法和涅槃都不可说。在心所当中,痴和无量不可说;其余的善心所和无记心所,可能是明分,也可能不可说;三生类的,从两方面来说也都不可说。其余部分很容易理解。第一。

再者,由于无法彻底破除烦恼黑暗,所以这些(前三道的慧)以闪电为比喻,称为“闪电喻”,也就是前三道中的智。由于能无余摧毁,所以这些(第四道的慧)以金刚为比喻,称为“金刚喻”,也就是阿拉汉道中的智。就像有人在乌云黑暗中赶路,闪电出现的刹那,驱散了遮蔽道路的黑暗,四方的道路都显现出来;闪电消失后,黑暗又重新覆盖,遮住了道路。同样,以观为乘的修行者,依次破除覆盖各自真理的烦恼黑暗后,在前三道依次生起时,四圣谛就显现出来;这些(前三道)灭去后,残余的烦恼黑暗又覆盖了四圣谛,因此前三道中的慧被称为“闪电喻”。又像没有任何石头是金刚不能击碎的,金刚能彻底粉碎它,而且金刚所经过之处,石头再也不会恢复原状。同样,没有任何烦恼是阿拉汉道智不能摧毁的,阿拉汉道智能彻底摧毁它,由于被摧毁的烦恼再无残余,所以它们不会再回来,因此第四道中的慧被称为“金刚喻”。在这里,慧可以是闪电喻,也可以是不可言说的。而其余的心所、心、色、涅槃则全部是不可言说的。第二。

因为安住在愚者当中,或者依据所安住之处而称为愚者;又或者因为造作愚者之行而称为愚者,也就是十二种不善心。但在这里,无惭和无愧才叫作愚者。因为安住在智者当中而称为智者,又或者因为造作智者之行而称为智者,也就是二十一种善心。但在这里,惭和愧才叫作智者。其余的心、色法和涅槃都不能这样说。其余内容很容易理解。第三。

“黑”是指黑色,会让心变得不光净。“白”是指白色,会让心变得光净。其余内容都和愚者二法中的解说一样。第四。

在这里和来世都会灼烧,所以叫“灼烧法”。不会灼烧的,就叫“非灼烧法”。其余内容和“愚者双”里一样。第五。

像“吉祥增长者、财富增长者”这类,只是把言语本身当作依据而使用的称呼,就叫作增语。名目,就是各种法的名称。这些名称有四种:共名、德名、立名、随生名。 其中,在最初劫时,由大众共同商议安立,比如“大共许”这个国王的名字,这种就叫共名。像“说法者、粪扫衣者、黑者、矮者”这类从功德而来的名称,以及“世尊、阿拉汉、正自觉者”等如来的众多名号,就叫德名。孩子出生后,亲属们商量决定,给他取名叫“这个叫某某”,这就叫立名。如果先前的施设延续到后来的施设中,比如:过去劫中,月就叫月;现在,月也叫月;未来,月还是叫月。同样,“日、海、地、色、受、想、行、识、涅槃”等,这样就叫随生名。 这些名称又按施设方式分为六种:实有施设、非实有施设、以实有施设非实有、以非实有施设实有、以实有施设实有、以非实有施设非实有。

在这里,从胜义的角度看,那些如上所说的、实际存在的七十二种名色法,是“实有的”;因为通过它们的各种相状让人知道,所以它们的施设就叫“实有施设”,比如“心、触、地、色、涅槃”这类表达胜义的语言。而依靠执取的名色法所施设的有情、人、男人、女人、天、人、畜生等种种分别,以及依靠非执取的色法所施设的地、山、树、车、月、日、星宿、方向、时间、遍处等种种分别,从胜义的角度根本找不到,所以是“非实有的”;它们的施设就叫“非实有施设”。同样,“我、地”这类表达意义施设的语言,以及“心的色”这类表达实有意义的语言,是“以实有施设非实有”。“人的心、云的颜色”等当中,是“以非实有施设实有”。“心的轻快、地的气味”等当中,是“以实有施设实有”。“人的身体、树枝”等当中,是“以非实有施设非实有”。这样六种施设,都是想要表达意图、由心等起的表声,随着已经了解约定的人,在耳识过程之后生起的意门识中,对许多声音安立为一个“这个叫这个”,因为面向意义、通过相状让人知道意义,所以称为“名施设”;它们的名称所指的对象是意义,名称所指的对象是“施设境”,从世俗和胜义的区别来看,一切法都具有可以言说的自性。第六。

从这里往后,这两对和“增语对”完全一样,差别只在词义上。其中,把“造作,所以是行”这样确定下来,作为有因而说,这叫“辞”;像“寻、寻、思惟”这样,通过种种方式让人知道,这叫“施设”,也就是前面说的名施设。其实在增语、辞、施设这三者之间,从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为了显示生起相的差异,才把它们分开来说明词义。在这三对当中,可以找到一切与施设相应的法;在紧接着的名色对里,则没有施设。所以这四对在这些经对中是完全含摄的,其余三十八对则只是部分含摄,应当这样理解。第七、第八。

以安立名称的意义、以倾向的意义、以令倾向的意义而称为“名”,即非色蕴与涅槃。因为它们在任何时候都以化生名的类别成就自己的名称并生起,就像日月等一样。并不是像以共通的功德称名那样,有安立名称的作用。应当这样以安立名称的意义来理解“名”。然而,以朝向所缘的意义为倾向,以彼此令倾向的意义,那里只有四种非色蕴是“名”。而涅槃则因为所缘增上缘性,应以令倾向的意义理解其为诸无过患法的“名”。以变坏的意义为色,即色蕴。第九。

所谓无明,就是能遮盖苦等真相的一切愚痴。所谓有爱,就是因渴望生存而现起的贪。同样地,未现起的贪,以及其余的心所、心、色法和涅槃,都不能说属于此。接下来,不再展示这种不可说的分类,我们只说明词本身的意义;其余没有展示的,应当理解为不可说。第十。

有指的是恒常。认为我以及世界将会存在,以这种恒常的方式生起的见解,就叫有见。非有指的是断灭。认为我以及世界将不再存在,以这种断灭的方式生起的见解,就叫非有见。这两种都被归入邪见。接下来的三对也是这样。第十一。

把五蕴执取为“我以及世界”,由此生起“我以及世界是恒常的”这种见解,就叫常见。同样地,生起“将会断灭”这种见解,就叫断灭见。生起“有边”这种见解,就叫有边见。生起“无边”这种见解,就叫无边见。随顺过去边,按照《梵网经》所说的方法,以过去的部分为所缘而生起的十八种见解,就叫十八种过去随见。随顺未来边,按照那里所说的方法,以未来的部分为所缘而生起的四十四种见解,就叫四十四种未来随见。这里是简略说明,详细内容应当依据《梵网经》及其注释来了解。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

无惭二法和惭二法,确实很容易理解。这是第十五和第十六项。

说话粗鲁难听,对这个人一开口就顶撞、对着干、毫不尊重,所以叫“难语”。当别人依法规劝、教导他时,他仍然不尊重对方,这个人的业就是“难语”,这种状态就是“难语性”。以不尊重为出发点而生起的两种嗔心,以及与它们相应的心所。 恶人、没有信心的人等是他的朋友,所以叫“恶友”;这种状态就是“恶友性”。对恶人怀着坚固的执著,以及身心都倾向、亲近、靠拢他们,由此生起的八种贪心。第十七项。

随顺易教性和亲近善友性,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相反面来理解。从实质上说,这样生起的是有因的欲界善心与唯作心。第十八项。

对五条或七条罪行的善巧,就是犯戒善巧,也就是以所依事为伴、了知那些罪行的犯戒界限而现起的欲界速行慧。从罪行中出离的善巧,就是出离犯戒善巧,也就是连同出离的仪轨一起、了知出离犯戒的界限而现起的、与前面所说的心相应的慧。第十九项。

因为可以进入,所以叫“等至”。在那些世间与出世间的等至中,也就是有寻有伺等各类等至中,具备善巧,就是“等至善巧”,也就是连同加行一起,以了知安止界限而运作的慧。从等至出定时具备善的状态,就是“等至出定善巧”,也就是只在所限定的时间从那些等至出定的慧,如同欲界速行慧一样。第二十种。

在十八界中具有善的状态,就是界的善巧,也就是由听闻、受持、通达、观察而生的智慧。对这些界作意时具有善的状态,就是作意的善巧,也就是对这些界进行思择、通达、观察而生的智慧。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处的善巧。其中,听闻、受持、观察只属于欲界;通达只属于出世间;思择则通于欲界和出世间。诸法互相依靠、共同产生果报,所以叫缘起,也就是由无明等所说明的诸缘聚集。在那个十二支的顺缘起中具有善的状态,就是缘起的善巧,也就是以“由此因缘,此者生起”这样的了知而运行的世间速行慧。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

果依靠它而住立、依它而运转,所以叫“处”,也就是“因”。在这样的事理中具备善巧,就叫“处善巧”;在不是这样的事理中具备善巧,就叫“非处善巧”。第二十三种。

正直的状态就是正直。柔和的状态就是柔和。这两者就是身与心的正直和柔和。这是第二十四种。

被称为堪忍的忍耐,就是能忍受;同样生起的欲界速行。能彻底远离恶,就是调柔;那种状态就是调柔性。也就是由身、语、意防护戒所摄的世间与出世间速行。这是第二十五种。

与人亲切和善、说悦耳话,这叫作和善。就像和别人相处时,自己没有破绽和漏洞一样,以法和利养来待人接物、掩护对方,这就是摄受。 对客人,要迎接他,接过他的衣钵,给他座位,为他扇风、洗脚、涂油等;用饮水来问候;在合适的时间到来,就布施粥等;在不合适的时间,就布施饮料等;第二天,指示他乞食的地方,告诉他进出的时候等。对出家人是这样。对在家人,则按照律中说到的方式,随其相宜,以利养来摄受。 亲近客人后,不要问“你们是诵什么经典的”,而要问“你们的亲教师、轨范师在使用什么典籍”,然后就他擅长的领域提问。如果他答不上来,就自己为他说法,以布施、说法、答问、说业处、消除疑虑和邪见等方式,以作别住等律羯磨,以令出家、授具足戒等方式,来做法摄受。 这里是简略说明。若要详细说,则应连同显示利益的事例,依《殊胜义论》(dha. sa. aṭṭha. 1351)来了知。 在这两种摄受中,善巧的状态就是摄受善巧,也就是如此生起的欲界速行。这是第二十六种。

在包括意根在内的六根上,对现前呈现的色等所缘,以取相等方式称为破坏根律仪的不守护根门状态,就是根不防护。按领受和受用来说,在饮食上不知道适量,这种不知适量的状态就是食不知量,以及如此转起的不善心。第二十七种。

在“无间二法”这一项里,也应该依照前面所说的相反情况,来了知欲界有因的善心和唯作心。这是第二十八种。

由念的离去所定义的忘失正念状态,就是失念;一切不善法;不具备完全了知的状态,就是无正知;还有愚痴。第二十九种。

在无间二法中,所说的就是四地当中的念与慧。第三十种。

对于没有经过审察、没有以审察加以限定的事物,以不动摇之义,被称为如理见的审察本身就是力,所以叫审察力,这只是欲界的慧。依七觉支等修习而现起的四地诸法,是修习力。第三十一种。

平息敌对法,所以叫奢摩他。它有三种:心奢摩他、诤事奢摩他、一切行奢摩他。其中,在八等至的前分阶段的一境性,叫心奢摩他;现前毗尼等七种,叫诤事奢摩他;涅槃,叫一切行奢摩他。不过这里指的是四地之定。以无常等种种行相来观照,所以叫观,也就是世间与出世间的观慧。第三十二种。

奢摩他本身取那一种行相,这行相就是此后应当再令生起的奢摩他之相,故名“奢摩他相”。在“策励相”上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其实就是四地的定与精进。第三十三种。

在“无间二法”这一项里,说的也只是精进定。第三十四种。

破坏戒者,被称为不防护的戒的败坏,就是戒失,如此现行的诸不善法。正见的败坏就是见失,也就是邪见本身。第三十五种。

戒的成就,就是调伏本身,因为它是戒的成就与戒的圆满。见的成就,就是作为见之圆满的智本身。这两者就是四地所摄的戒与慧。紧接着的无间双中也是如此。第三十六项。

已经达到清净状态、被称为戒的那种清净,就是戒清净。能够使人证得被称为涅槃的清净、被称为见的那种清净,就是见清净。这是第三十七项。

以业为自己所有之慧、随顺诸谛之慧、与道果相应之慧,就叫见清净。如所见而与之相符的精进,以及如所见之精进,就叫如见精进。这是第三十八项。

能让人生起悚惧的因,也就是被称为生、老、病、死的这些,叫做“令人悚惧之处”。在这些当中,依生等而缘起的、被称为怖畏的震动,叫做“悚惧”。能这样生起的善法等,也就是悚惧本身。如此,对已生起悚惧的人,以如理的方法精进,就是悚惧者的如理精进,也就是世间与出世间的精进。第三十九项。

对圆满善法不知足的状态,就是不知足。如果有人布施之后,对布施本身还不满足,进而想要皈依三宝;接着又想要受持五戒等、出家、学习佛陀的教法、修习止与观;对这些仍然不满足,就这样一步步证得阿拉汉果——这就是在善法上的不知足。如果因为要修习更高的善法而感到厌倦,导致精进退失、退缩,就叫作退转;不退转就是它的反面,那种状态就叫不退转。这是指在还没证得阿拉汉果之前,在精进中不退转、不退缩,如此生起的世间与出世间善法。这是第四十项。

因为能了知,所以叫明,也就是宿住随念智、死生智和漏尽智。因为能解脱,所以叫解脱,也就是八等至和涅槃。八等至之所以被称为解脱,是因为能对所缘生起胜解,并且以从自身所镇伏的烦恼中解脱之义而称为解脱;涅槃则是由于彻底解脱一切烦恼而称为解脱。这是第四十一项。

在能断尽烦恼的四种圣道里,智就叫作尽智。依结生的力量,当那些被各道所断的烦恼达到不再生起的终点时,在已生起的圣果中所生起的智,就叫作无生智。其余各处都很容易理解。第四十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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