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词义的注释·杂说注释

1. 法集论母义释 · 67 段

杂说注释

在这里,先依生类等把一切心和心所法统摄起来,然后应当宣说杂论。正如前面所说:善心二十一种,不善心十二种,果报心三十六种,唯作心二十种,这样全部合计有八十九种;或者,因为出世间心按禅支相应的差别有四十种,所以也有一百二十一种。其中,欲界心五十四种,色界心十五种,无色界心十二种,出世间心八种或四十种。在欲界心中,善心八种,果报心二十三种,唯作心十一种,无因心十八种。其余的则无论属于四地中的哪一地,都是有因的。其中,按生类计算心数,前面已经说过。至于心所,则是:信、念、惭、愧、无贪、无瞋、身轻安等十二种,中舍性、无痴、两种无量、三种离,以及痴、无惭、无愧、掉举、贪、见、瞋、疑、慢、嫉、悭、恶作、昏沉、睡眠,还有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寻、伺、喜、精进、欲、胜解,一共五十二种。

在这其中,中舍性、两种无量、慢等六种、作意、欲、胜解这十二种法,在各自相应的地方只是不定生起的;三离和掉举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不定生起的。在这些法当中,除了中舍性、作意、欲、胜解、掉举和离之外,其余八种在各自相应的地方就是不定性的;而离在某些情况下则是不定的;除了这十一种之外,其余四十一种法都是决定性的。其中,信等二十五种法只属于善和无记;痴等十四种只属于不善;触等十三种通于善、不善、无记三类。因为绝对只属于善或只属于无记的法并不存在,不过在善心相应的时候就是善,在无记心相应的时候就是无记。而痴等本身就是不善,其余的则因为与它们相应,所以这一切法都随着相应心的差别而有差别,应当这样理解。

在这些当中,信等十九种心所,在一切善心和有因无记心里,也就是在五十九种心里生起,因此它们各自也有五十九种心的差别。其他的心所也应当这样理解。无痴在这些心里,除了十二种与智不相应的心,在其余的心中生起;二无量则在欲界的有因善心和唯作心里,以及除第五禅之外的色界心里,也就是在二十八种心里生起;三离则在欲界善心和出世间心里,也就是在十六种心里生起。这样,这二十五种法因为在善和无记心里生起,所以称为善与无记性。而在不善心里,痴等四种(痴、无惭、无愧、掉举)在全部十二种不善心里生起;贪在八种贪根心里生起;见在其中的见相应心里生起;慢在见不相应心里生起;嗔、嫉、悭、恶作在嗔相应心里生起;昏沉和睡眠在五种有行心里生起;疑只在疑相应心里生起。这样,这十四种法因为本身就是不善,而且只在不善心里生起,所以称为不善。

其余的心所中,触等七种法在一切心中都会生起,因为没有任何一种心能缺少这七种法中的任何一种而生起。它们确实是遍一切心的。而寻等心所则要看具体情况。其中,寻在五十五种心中生起,即除了双五识以外的一切欲界心,加上十一种初禅的色界心与出世间心。伺则在这些心以及第二禅心中生起,共在六十六种心里生起。喜在除了第四禅以外的悦俱心中生起。精进在除了双五识、意界和三推度心以外的心中生起。欲在除了无因心和痴心以外的心中生起。胜解在除了双五识和疑俱心以外的心中生起。这样,这十三种心所因为在善、不善、无记心中都能生起,所以称为三性。而且应当知道,它们各自随着相应心的不同,数目也有差别。正如心虽然从自相上说只有一种,却因相应、状态等差别而有所不同,心所也应同样理解,至于它们的具体差别,我们后面再讲。

在依处摄里,先说这些心:欲界果报意界、生笑心、嗔相应心、嗔恚心、色界心、初道心,这四十三种心,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各自依各自的依处生起;无色界果报心则不依依处生起;其余四十二种心,既依依处生起,也因为在无色界中也能生起而不依依处。因为无色界众生根本没有六种依处,色界众生没有鼻等三种依处,而且在任何地方,缺少相应依处的识都不能生起,这是定则;至于无想有情,则完全没有依处和识,因为他们结生时只有命根九法聚的色法,在生命期间作为有分转起,死时作为死亡转起。正如这里对心所说,与它们相应的心所,在依处摄属上的差别也应同样了知。但有一点不同:在这些心所中,嗔、嫉、悭、恶作只依心所依处,并且只在欲界生起;悲和喜则在色界也能生起,但不在无色界,因为在无色界连色界的前行心也不生起。其余一切心所,则无论依依处或不依依处,在三界中都能生起。其中,触等七种依六种依处生起,其余心所只依心所依处;其余与心相同。

在作用与门的摄属中,应当知道这些心的生起过程:它们如何以十四种作用,从六门和无门的状态中生起。当众生以善业或不善业的力量,在三界中投生时,他们临命终时,大多数情况下会在六门中的某一门,现起业、业相、趣相三者中的一种。执取了这个所缘之后,舍俱的无因异熟意识界两种、八大异熟心、九种色界与无色界异熟心,一共十九种心,就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在各自相应的地中作为结生心生起;这些心又以有分和死亡的作用,成为无门而生起。因为众生临终时,除了无想有情之外,能引生来世结生的过去业,或者造那业时成为所缘的色等六种境——包括过去等差别、超越时间的业相,或者与将要投生之处相应的如意树、母胎、地狱火焰网等趣相,会以业力恰如其分地在六门中的某一门现起,就像黄昏时山影覆盖大地一样,附着在心相续上而呈现。当所缘这样现起时,对于以业力无间断生起的心相续,由于寿尽、业尽、两者俱尽或毁坏业之中的某一种,濒临死亡者的心路心以及各自的有分之后,死亡心生起;紧接着,以所执取的业、业相等为所缘,适当地在三界中,以某种结生心作为另一生中的第一心生起。

在此,二因者与无因者命终之后,只生起十种欲界结生心,不生起其余的;欲界三因者命终之后,则一切结生心都可生起;色界者命终之后,没有无因结生;无色界者命终之后,除下界的无色界结生心以外,较高无色界的结生心以及欲界三因结生心都能生起。无想有情从色界命终后,在下一世中只缘此前所执取的业等,生起不含无因的欲界结生心,不生起其余的。凡夫、入流者与一来者命终之后,不会在净居天结生。有学圣者没有二因、无因、无想的结生;无学圣者则任何结生都没有。因为他们命终之后,就以无余涅槃界般涅槃,被称为无执取般涅槃者。这样,所执取的结生灭去之后,那一颗心就在同一个所缘上成为有分;如果没有心路心生起,即使在无梦熟睡等时候,也像河流一样,不间断地流转无数刹那,直到死亡。应当知道,这十九种识便是这样以结生、有分、死亡的方式流转的。

当有分相续这样流转时,如果诸根已经成熟,并且有同分、其他条件配合的极大色所缘撞击眼门,那么由于撞击的力量,那里会有两次有分波动;紧接着,有分被截断,然后在那色所缘上,唯作意界生起,完成转向作用后立刻灭去。紧接着,在两种眼识中,按情况生起其中一种,完成看的作用;紧接着,在两种异熟意界中,生起其中一种,完成领受作用;紧接着,在三种异熟意识界中,生起其中一种,完成推度作用;紧接着,舍俱、唯作、无因的意识界生起,完成确定作用;紧接着,在二十九种欲界速行心中,按情况有某一种生起七次、六次,或者在临终等时候只生起五次,完成速行作用;紧接着,在十一种彼所缘作用中,属于大异熟推度心的某一种按情况生起一次或两次,完成彼所缘作用后,生起又灭去;紧接着,有分相续本身继续流转。这样,在眼门中,七种作用、四十六种心就一起生起。

当声音等所缘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撞击耳门等门时,也和眼门一样,各自生起四十六种心。只是在这里,转向之后,在眼识的位置上,耳识等两种识依次生起,完成听等作用。如此,在五门中,对于极大的五种所缘,只有五十四种欲界心生起。不过,有人在这里主张:有行速行心不在五门中生起,因为没有先前的加行;它们只在意门中生起。

对于大所缘,则没有彼所缘。因为所缘在速行的同时就已经过去,所以速行结束时只有有分。对于小所缘,则连速行也没有。在这里,确定心站在速行的位置上,运转两三次后就灭去,此后就是有分。这一回合可以在“我好像看见,我好像听到”等说法出现的时候得到。对于极小所缘,因为确定等无法成立,只有有分的波动而已,没有转向等。因为,当转向使有分转动之后,确定还没来得及到达,在这中间,眼识之后的心就会沉入有分,所以不存在这个位置;也不是在所缘不呈现的时候,五门路心会运转起来。这就是依所缘呈现的差别,在五门中心生起的规律。

在意门里,当六种所缘呈现于面前时,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在有分波动和意门转向之后,在善、不善、果报、非转向唯作这五十五种速行作用中,无论哪一种速行缘取欲界所缘而生起,从那时起,对欲界所缘就有了彼所缘。 在安止速行中,生起的次第是这样的:修习止观业处的人,已经在自己各自的所缘上生起了前分修习,当“现在安止要生起了”时,在有分波动和转向结束之后,在与智相应的欲界速行心里,根据情况,以遍作、近行、随顺、种姓的名称,生起四次或仅三次然后灭去;第四次或第五次时,在广大速行心里,无论是初安止还是神通,都只生起一次;如果是禅那等至,则生起无数次。 但在出世间速行里,善心在同一心相续中只生起一次,紧接着各自的果心生起两次或三次;在果等至路中,只有果心生起无数次。在灭尽定中,按照渐次止灭的次第,从初禅一直到无所有处,依次以转向、遍作等方式入定后出定的人,在种姓心之后,第四无色界速行心生起两次然后灭去,随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心不再生起;出定时,按照转向、遍作心的法则,与不来果或阿拉汉果相应的心根据情况只生起一次。 在那里,从善种姓之后,只有善以及最初的三果生起;从唯作种姓之后,则是唯作和阿拉汉果。在那里,从喜俱的只生起喜俱的,从舍俱的也只生起舍俱的。在这里,只有无学圣者的阿拉汉果唯作速行;其余出世间速行只属于有学圣者各自相应的;善和不善只属于有学和凡夫;只有三因者才有安止。这就是速行的法则。

安止速行之后,就没有彼所缘了。因为彼所缘只生起于欲界的速行所缘,而且只对欲界结生的人才生起;所缘还必须极其广大、清晰,或是微细的所缘。对于极可意的所缘,推度、唯作速行和彼所缘都是与喜相应的;对于可意、中等的所缘,以及不可意的所缘,则是与舍相应的。然而,如果结生是喜俱的,忧受之后喜受的生起已被否定,那么当他缘极可意等所缘而生起嗔速行时,彼所缘和有分都不会生起。这时,他即使没有转向,也会缘取另一个以前已经熟悉的、微细的所缘,生起与舍相应的推度,紧接着就是有分——就像出灭尽定的人自然生起果报一样。这就是彼所缘的法则。

在有分之后,六门中依次生起转向等路心。就这样,直到寿命结束,识都按照这个次序、依照心的定则运转。路心之后,或者有分之后,最后那十九种心仍然只是有分,在同一个所缘上完成死亡的作用而运转;当它灭去时,有情就叫做死了。从死亡之后,又再次生起结生、有分、路心、死心,就这样心相续不断,像被套上轭的牛一样,在有等趣中不断运转,直到从诸漏中解脱为止,从未间断。在这不断运转的心相续中,并没有一个制定规则者在那里说“你是有分,你接下来是转向……你接下来是彼所缘,而你是有分”等等,这一切只是依照心的定则而运转。

定则有五种:种子定、时节定、业定、法定、心定。 其中,各种种子按照发芽、长叶、抽茎、开花、结果这样的次第,在各自不同的树、草、藤等相续中,产出与自己相似的果实,这叫种子定。 到了某个时节,各种树一下子同时开花、结果、长出新叶,这叫时节定。 某种善业或恶业,给出与那业相似或不相似的果报——有色法或无色法的果报,也就是给出与业相像的果报,这叫业定。 菩萨入胎时、从母胎出生时、成正觉时、转法轮时等出现的三十二种前兆,这叫法定。 像前面说的那样,仅仅按照有分、转向等作用的次第而转起的心,叫心定。 按照这个心定,在那些有作用的心里,双五识、意界和速行心,随各自的情况,只起一种作用;其余的则起两种、三种、四种、五种作用。这些前面已经说过,也很容易理解。一门等情况也是这样。 心是这样,与它们相应的心所,也应当按作用和门来理解它们的归类。但这里有一点不同:就作用来说,一切处都有的触等七个心所,像心一样,执行十四种作用。寻、伺、胜解这三个,除去见等五种作用,就是九种;精进除去领受和推度,就是七种;喜除去确定和转向,再加上推度,就是六种;除去三离与无量的二十个善心所和无记心所,除去欲和推度,就是五种;从这二十个里,无量再除去彼所缘,就是四种;三离只执行速行作用。就门来说,三离只属于意门,悲和喜也一样,而且它们是离门而起的。因为只有在意门里,才有远离恶行和执取有情概念。不善心所则通于六门,其中慢、嫉、悭、恶作只属于意门,有些人这样说;其余的既通六门,也离门而起。其余和心相同。它们的所缘归类,将在小所缘三法里说明。这是散论。

《心生起品》的注释终

不过,无记一词还没有讲完。因为在无记法中,果报无记和唯作无记已经分别说明了,色法无记和涅槃无记则还没有讲到。其中,色法无记从界地来说只属于欲界,不再细分;从相应来说,也根本不可能相应。因为只有有所缘的法才能互相相应,其他法则不能。从法的列举来说,这色法有二十八种。即: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女根、男根、命根、心所依处、身表、语表、虚空、色之轻快性、色之柔软性、色之适业性、色之积集、色之相续、色之老性、色之无常性、段食。在词句分别中,虽然没有提到心所依处,但后面在《发趣论》原文里,以“依何色而意界与意识界转起”等文句,它会以本身的面貌出现,所以这里已经把它纳入。有些人另外把昏沉色、力色、生起色、生色、病色这五种也拿来,主张“色法有三十三种”,应当驳斥他们,说明这些并不存在,或者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里。在这些当中,昏沉根本不是色法,因为盖属于非色法;正是因为昏沉,才以打盹的姿态呈现出色法的活动。力色则包含在风界里,因为它的自性与风界相同;生起色包含在水界里;生色包含在积集和相续里;病色则归入老性和无常性,属于有缘所生色的变异类别,以病来称呼。这样,一切色法就只有二十八种。这是从法的列举所作的判定。

不过,从特相等方面来说:地界以坚硬为特相,以住立为作用,以领受为现起。水界以流动为特相,以增长为作用,以摄集为现起。火界以暖热为特相,以成熟为作用,以提供柔软为现起。风界以支持为特相,以推动为作用,以引发为现起。这四界都以其余三界为近因。眼以能受色法撞击的净色为特相,或者以想要看见的欲望所引生的业所生的净色为特相;以在色法当中牵引为作用;以作为眼识的依处为现起;以想要看见的欲望所引生的业所生的大种为近因。而这一位于眼眶当中、被筋腱和脑髓系缚、与肉相连的眼,其中有白色、黑色、红色以及四大种:因为痰增盛而白,因为胆汁增盛而黑,因为血增盛而红,因为地增盛而坚硬,因为水增盛而流动,因为火增盛而烧灼,因为风增盛而转动。世间所说的眼,布满青色睫毛,点缀着黑白圆环,宛如青莲花瓣,长而宽广。在这具足资具的眼当中,在白环围绕的黑环中央,正对着面前站立者的身形生起之处,就像浇注在七层棉布上的油渗透七层棉布一样,遍满七层眼膜。它由执行住立、结合、成熟、推动四种作用的四界所护持——如同执行持、浴、妆、扇四项事务的四位保姆——由寿命所随护,为色、香、味等所围绕,以时节、心和食物所资助,其量只有虱头大小,成就眼识等各自相应的所依与门之性而安住。法将也曾这样宣说:

“依靠眼净色,他随观诸色;

这个(净色)很小、很细,就像虱子的头一样。”

耳的特相是能承受声音撞击的净色,或者说是由想要听声音的业所生的净色;它的作用是取声音;表现为耳识的依处;近因是想要听声音的业所生的大种。这个连同附属结构的耳孔,位于耳朵内部长着细褐色毛、形状像指套的地方,由前面所说的地界等诸界所护持、随护、资助、支持,适当地成就耳识等的依处和门而存在。

鼻净色的特相是能够接受香撞击的净色,或者是欲嗅之业所生的净色;它的作用是于诸香中牵引;现起是作为鼻识的依处;近因是欲嗅之业所生的大种。这个鼻净色位于鼻孔内部连同附属结构、形如山羊足的那个部位,由前述方式的护持、随护、资助、支持,正适当地成就鼻识等的处门而住立。

舌头的特相是能承受味道撞击的净色,或者说是由想尝味道的欲望所引生的业所形成的净色;它的作用是牵引味道;它的现起是作为舌识的依处;它的近因是由想尝味道的欲望所引生的业所生的大种。这个舌头位于舌面中央上方、形状像莲花瓣尖的地方,连同它的附属结构,通过前面所说的护持、随护、资助、支持,恰当地成就舌识等的依处和门而安住。

身根的特点,是能够承受触所缘撞击的净色;或者说,是由想要触碰的欲望所引发的业所生起的净色。它的作用是接触触所缘;它的现起是作为身识的依处;它的直接因是由想要触碰的欲望所引发的业所生起的大种。 这个身根,在身体里一切被执受的地界、水界等部分中,处处随附遍在,就像油浸透棉絮一样,以刚才说的那种方式护持、随护、支撑,适当地成就身识等的依处和门的作用而安住。 不过,有些论师(《法集论注》600)说:“以火界增胜的大种所生的净色是眼根;以空界、风界、水界、地界增胜的分别是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另一些论师(《法集论注》600)说:“眼根以火界为自性;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以空界、地界、水界、风界为自性。”他们依次给出理由说:“因为与火界等俱生,也因为以色等作为火界等的属性为所缘。” 对这些人应该反问:是谁说过“诸根必须以俱生法的自性而存在”,或者“色等是火界等的属性”?因为在不可分离的诸大种中,根本没法说“这是这个大种的属性,那是那个大种的属性”。 如果他们又说:“因为在火界等增胜的聚合中,可以看到色等更占优势,所以应该接受‘色等是火界等的属性’。”那我们就想问了:如果地界增胜的棉花,其气味会比水界增胜的液体的气味更强吗?冷水的颜色会比火界增胜的热水的颜色更差吗?既然这两者都不成立,那就应该放弃对作为它们依托的诸大种做这种特殊的区分。就像即使在无差别的同一个聚合中,诸大种的色、味等也互不相同,同样,眼净色等也应该这样理解。 那么,它们难道没有差别的原因吗?不是没有。那是什么?就是业。对于由渴爱所生的诸大种来说,业才是它们不共的、特殊的原因。因为若诸大种有差别,净色根本不生起。古师们说:净色属于相同的大种,不属于不同的大种。 这样,由于业的差别,在这些有差别的诸大种中,眼根和耳根取不达境的所缘,因为它们依自己的依处生起,而依处并不黏着于所缘,所以能成为识的因。而鼻根、舌根、身根则取已达境的所缘,因为它们依于依处,而且自己也黏着于所缘,所以能成为识的因。

有些论师则说:眼根和耳根同样都是取已到达之境的所缘。因为对于远方的月亮、色法等,眼射线以快速运行而与它们连接;对于声音,则是声音辗转传来,撞击耳孔而生起识。正因如此,对于被墙壁等隔开的色与声,以及位于有间断的山窟、洞穴等处的色与声,识不会生起。他们的说法也应这样理解:对于眼根来说,远处和近处的月亮、树木等,眼射线与之连接的能力并没有可察觉的时间差别;对于声音来说,远处和近处的声音,其传来并撞击耳孔的能力也没有可了知的时间差别,这个能力作为生起识的因,应当予以承认。此后,应当承认唯有就在彼处者才具有生起识的能力。而被墙壁、洞窟等隔开的色与声,因为缺少辅助条件,所以不能进入根的范围。否则,对于那些情况,也不应认为根与境的接触会主动前往。阻止声音等的到来,就是阻止识的生起;同样,因为缺少辅助条件,所以没有进入根的范围,而识的生起则随根与境实际有怎样的接触而定,应当这样理解。

眼根先不说,它因为能取到远处月亮等对象,所以可以说是取未到境的。但耳根呢?远处有人砍树、有人洗衣时,声音和那些远处就能看见的身体动作等是一起的,耳根却没法取到那样的声音,那它怎么能一点点分辨出那个声音,还说它是取未到境的呢?这里应当知道:斧头、衣物等最初落下的声音很弱,就像手折树枝、树叶摇动等发出的微弱声音一样,并不会辗转传过来,也不会进入耳的范围。后来因为撞击、摩擦变得强烈,生起的大声音,就好像传过来了一样,其实是在那里就进入了耳的范围。否则,远近等区别就立不住了,就会像香等那样。所以,眼根和耳根是取未到境的,而鼻根等是取已到境的。

这些(五净色)就像蛇、鳄鱼、鸟、狗和豺狼一样。蛇不喜欢外面洒扫平整的地方,它舍弃那里,偏偏以草丛、落叶堆、蚁丘等凹凸不平的地方作为栖身之处;同样,眼也舍弃平整的墙壁等,而以男女、花藤、图画等不平整的地方作为所乐之处。鳄鱼舍弃在陆地上行走,而以水中的洞穴作为栖身之处;同样,耳也以窗户孔洞等缝隙作为所乐之处。兀鹫等鸟类舍弃地面和树木等,而以在空中飞翔作为所乐之处;同样,鼻也向上翘起,为了吸入携带香气的风,而以虚空作为所乐之处。狗舍弃在村外游走,为了寻找食物而以村落为栖身之处,心倾向于厨房等地方;同样,舌也以水为所乐之处。豺狼舍弃在坟场外游走,为了寻找肉而以坟场为栖身之处;同样,身即使能得到无执受的乐触和床座等,也仍然以有执受为所乐之处。因为众生得不到其他有执受的东西时,就会把膝盖塞进胸口,用手托着头躺下。这五净色是以光、空、风、水、地为条件而生起识的。应当知道,这五种净色的确定,是依据它们的特相、作用、现起、足处、所依、行境、所乐和缘的差别来了知的。

色法的特相是撞击眼根,作用是成为眼识的对象,现起是成为眼识的行境,足处是四大种。就像对色法这样,应当知道对一切所造色也都是同样的足处,不过差别之处我们接下来会说明。这个色法有青色、黄色、红色、白色、黑色、绯红色、褐色、影、光、明、暗等多种。不过有些人说:“所谓暗,只是没有光而已,正因为如此,那里的色法才看不见。”这种说法不对。就像蓝云、蓝宝石等的影,是跟光不同类的一种色处;同样,墙壁、屋顶、地面、山等的影,以及变得浓密、能遮住罐子等色法的暗,应当看作跟光不同类。声的特相是撞击耳根,作用是成为耳识的对象,现起是成为耳识的行境。声有歌声、鼓声等多种。香的特相是撞击鼻根,作用是成为鼻识的对象,现起是成为鼻识的行境。香有根香、心材香等多种。味的特相是撞击舌根,作用是成为舌识的对象,现起是成为舌识的行境。味有根味、皮味等多种。

女根的特相是女性性,作用是表明“这是女人”,现起是作为女相、女征、女态、女仪的原因。 男根的特相是男性性,作用是表明“这是男人”,现起是作为男相、男征、男态、男仪的原因。 这两种根之所以成为男女相状等的原因,并不是从它们自身的本性来说的。因为在《发趣论》里,并没有说它们以任何缘的方式成为那些法的缘,而只是说它们是自己生起的缘——也就是作为生起自己的业的缘而来。由于随顺于男女各自确定的相、征、态、仪的色法也决定地生起,而且相、征等施设也以那根为主,所以说它们有缘的作用和根的作用,这是间接的说法。 正因为如此,女性双性人虽然没有男根,男相、男征等仍然会表现出来;男性双性人虽然没有女根,女相、女征等仍然会表现出来,这都是由前世的业所生起的。如果他们的表相只由各自的根来决定生起,那就会导致第二种表相不存在。因为他们并没有两种根同时存在。如果有,那就会变成任何时候都有两种表相。因为女性双性人只有女根,没有另一种根。可是当她心中对女人生起贪心时,男表相就显现,女表相就隐没。另一种情况也是这样,反过来对应。 然而,因为他们只有一种根是确定的,所以女性双性人自己也能怀孕,也能让别人怀孕。男性双性人能让别人怀孕,自己却不能怀孕。 就像这些双性人的表相,真正的原因是伴随业的贪心,而不是他们的根性;同样,对正常的男女来说,也应该知道:他们各自的相、征等的原因,正是能生起两种根性的业等缘。 这两种根,在最初劫的有情相续中也会生起,后来则在结生时生起,但对一切有情来说,都只是在生命相续中转变。 在这些当中,男相是殊胜的,女相是低劣的。所以男相会被强的不善业所灭,女相会被弱的善业所确立。女相要消失时,是被弱的不善业所灭;男相被确立时,是被强的善业所确立。这样,两者在善趣中,都是被不善业所灭,被善业所确立。 就像身净色遍满整个身体一样,它们并不住在身净色等所住的地方。

如果这样,那是不是身根和性根在一切处都不存在呢?不是。从胜义上说,它们并非在一切处都存在;但是,不能像色、味等那样把它们分开来安立不同的处所。因为从胜义上说,色中并没有味。如果色中有味,那么取色的时候就应该连味也一起取到了。同样地,身根和性根从胜义上说并非在一切处都有,但也并非在一切处都没有,因为它们无法被分离出来。而且,由于能够确定它们各自的特相等,所以尽管它们混居在一处,彼此仍然不相混杂,并不是因为无法分离才说它们不存在。不仅这些,一切色法都是不相混杂的。比如用五种颜色的棉纱搓成灯芯,点燃灯时,虽然火焰看起来连成一片,但每一根纱的火焰各自分开,互不混杂。同样地,身根、性根等虽然聚集在同一处,但在不同的位置上,并没有上下等方位的混杂,它们也是互不混杂的。

命根的特相是守护俱生色,作用是让这些色法持续运转,现起是让它们安住,足处是应当被维持的诸法。它只在存在的刹那守护俱生色,就像水滋养莲花等一样;在坏灭的刹那则不守护,因为那时它自身也在坏灭。它也守护依各自因缘而生起的诸法,如同乳母守护婴儿;并且它只与自身所生起的诸法相关联而运转,应当理解为如同监督者。

心所依处是意界和意识界的所依,特相是作为它们的依止;作用是支持这些界;现起是承载它们。这个心所依处,在身体内部两乳之间,除去外面花瓣后,像一朵倒放的红莲花蕾,外表光滑,内部像丝瓜果的内部;对有智慧的人,它稍微开放;对智慧迟钝的人,它像含苞未开。心脏的两片肉膜围绕着它,肾脏、肝脏、肋膜、脾脏等就依止在那里。在那具备各种条件的心脏肉内部,有一个只够容纳破布木果核的小凹处,里面住着大约半捧的血。这血对贪行者是红色的,对嗔行者是黑色的,对痴行者像洗肉水一样的颜色,对寻行者像黑绿豆汤的颜色,对信行者像迦尼迦罗花的颜色,对慧行者则是清澈、明净、无浊、洁白、纯净,像洗净的宝石一样有光泽。它遍满各处,由地界等以支持等作用来饶益,由命根守护,被颜色等围绕,由时节、心和食所支持,成为意界、意识界以及与它们相应的诸法的所依处而安住。

身表的特相是:由能引发前进等动作的心所生的风界,使俱生色身得以支撑、维持和移动,并依这种缘的作用方式而变化。它的作用是表达意图,现起为身体动作的原因,直接依据是心所生的风界。语表的特相是:由能引发语言分节的心所生的地界,使有执受的色身产生撞击,并依这种缘的作用方式而变化。它的作用是表达意图,现起为语言声音的原因,直接依据是心所生的地界。这两种表,因为能通过身体动作和语言声音被他人认知,也能让人了解其意图,所以称为身表和语表。在眼和耳的范围内,某人做手势、点头等身体变化,或者发出声音时,这样生起的色处和声处是眼识和耳识所能认知的,它们不是表。但是,心生色聚中的风界,作为俱生色身支撑、移动等的缘而变化,这才是身表;同样,心生色聚中的地界,作为有执受色身撞击的缘而呈现变化,这才是语表。这些并不是眼识和耳识所能认知的,而是在意门速行心中,像通过棕榈叶等标记来辨认水井那样,按照所把握的身体变化和语言声音而被了知,连畜生也能了知。顺着这种了知,也能了解“他在做这个那个,他在说这个那个”的意图。因此,因为自身能被了知,又能让人了解意图,所以称为表。

在这里,对于意门速行路中能生起身表的七种欲界速行,前六种速行所生起的风界只能起到支持和维持的作用,不能完成前进等动作。而第七种速行所生起的风界,得到前六种速行所生风界的支持后,就像第七头轭牛得到其余六头轭牛的支持,能拉动应由七头轭牛拉的重车一样,能够使色身前进、后退等。同样,在能生起语表的速行中,也应知道第七种速行所生起的地界,是引发有执受之撞击的缘。但在这里,前六种速行所生起的地界没有支持作用,第七种速行所生起的地界也不是移动的缘,因为支持和移动都是风界的作用;不过,后起的地界与前俱行的地界一起,能够完成有执受的撞击,其余道理相同。应当知道,当心生色身中的风界移动时,得到它支持的俱生色也一同移动,因此整个色身才会有前进等动作,就像水流中落入的草叶等随水漂流一样。

空界的特相是划定色,作用是显示色的边际,现起为色的界限,或现起为不接触的状态,或现起为孔窍、空隙的状态,近因是被划定的色。依靠它,在被划定的色中,才有“此上、此下、此横”的区分。

色的轻快性,特相是不迟钝;作用是消除色的沉重;现起是轻快转变;近因是轻快的色。色的柔软性,特相是不僵硬;作用是消除色的僵硬;现起是在一切活动中没有违逆;近因是柔软的色。色的适业性,特相是适合身体活动的适业状态;作用是消除不适业;现起是不虚弱;近因是适业的色。不过,这三者互相不离。它们是以沉重、僵硬、不适业的色为对立面而生起的,也就是时节、心、食所生的轻快、柔软、适业之色的变化。因此,从间接说法来讲,它们的作用是消除沉重、僵硬、不适业的状态;但并不是从自性上说,因为它们本身并不真实存在。

色的积集,以累积为特相;以让诸色从过去际浮现为作用;以导出为现起,或以圆满状态为现起;以已积集的色为近因。色的相续,以转起为特相;以不间断地连接为作用;以不中断为现起;以令不间断连接的色为近因。这两者其实都是对生起之色的同一种说法。因为,对于已聚集的四种所生色,最初生起叫做积集,之后一再地生起叫做相续。正因如此,在对它们的分别解说中说:“凡色的积集,即是色的相续。”(《法集论》642)不过,由于行相不同,它们被分开列出。

色的老性以色的成熟为特相,以导向衰灭为作用,以虽然不舍弃自性却失去新性为现起,就像稻谷变陈旧一样,以正在成熟的色为近因。这个老性虽然每一刹那都在坏灭,但在有执受的色中,如牙齿破损等,在无执受的色中,如树木藤蔓的颜色变化等,由于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容易了知的变异,所以称为显露的老、有间隔的老。在宝珠、黄金、月亮、太阳等中,因为难以了知,而且没有间隔,所以称为不显露的老、无间隔的老。在这些事物中,只有在劫灭等时候,才能由变异而看出老性。然而在无色法中,因为一切时候都不显现变异,所以老性称为隐覆的老。在那里也没有颜色变异等,因为那些是眼所识知的。老性并不是眼所识知的,而是意所识知的。就像虽然没有亲眼看见洪水,但通过看见被洪水冲毁的地面等,就能很容易地知道洪水;同样,应该通过看见变异来了知老性。

色的无常,特相是坏灭,作用是沉没,现起是尽灭与衰灭,近因是正在坏灭的色。而且,被积集等四种所摄的生、老、死,不只是色法才有,非色法也同样有。应当知道,这些对于众生来说,依次就像进入森林的盗贼、已潜入的盗贼、伺机下手的盗贼、行凶杀害的盗贼。

段食的特相是滋养,作用是摄取色法,现起是支持,近因是捏成团状而可食用的食物。以上是从特相等方面的抉择。

不过,从归类来看,这一切色法从蕴的角度只有一种,就是色蕴本身;同样,从无因、有缘、有为、世间、有漏、被结缚、被暴流冲、被轭系、被盖障、被执取、杂染、非所缘、非所断等角度来说,也只有一种。其次,从大种和所造色的角度分为两种,同样从完成色和非完成色等角度也分为两种。其中,地等四大种叫做大种色,其余的叫做所造色。地等十七种色加上段食,这十八种因为从胜义上真实存在,叫做完成色,其余的叫做非完成色。眼等五种净色、两种性根、命根,这八种叫做根色,其余的叫非根色。那些根色加上心脏,这九种叫做执受色,其余的叫非执受色。五种净色、色声香味四种、除去水界之外的三种大种,这十二种叫做粗色、近色、有对色,其余的叫做细色、远色、无对色。净色和心脏是依处色,其余的是非依处色。净色和两种表色是门色,其余的是非门色。净色是内色、能取境的色,其余的是外色、不能取境的色。四大种色加上色、香、味、食素,这叫做纯八法聚、不可分离色,其余的是可分离色。

色法从“眼非眼”等角度来说有两种。再从有见等三法来看有三种。其中,色处是有见有对,其余粗色是无见有对,一切细色是无见无对。同样,从业生等三法来看也有三种。其中,九种执受色、纯八法聚和虚空,叫作业生;两种表色、轻快性等三种以及声,叫作非业生;积集等四种相色,叫作非生。纯八法聚、虚空、两种表色、轻快性等三种以及声,叫作心生;其余除去相色之外的,叫作非心生;相色则叫作非生。纯八法聚、虚空以及轻快性等三种,叫作食生;其余除去相色之外的,叫作非食生;相色叫作非生。纯八法聚、虚空、轻快性等三种以及声,叫作时节生;其余除去相色之外的,叫作非时节生;相色叫作非生。因为诸相色是正在生、正在老、正在坏灭的诸法的自性,所以不能从任何地方得到“生”这样的称法,否则它们也会有“生”等的过失。因为说“生生、老老、死死”是不合理的,会陷入无穷的过失。然而,其余如虚空、表色等非完成色,虽然从胜义上说并不实有,不从任何地方生起,但依据如此这般生起的色而施设它们为“存在”,所以说它们有因,这与“有因生”的说法并不矛盾。至于圣典中“色处……色的积集、色的相续、段食。这些法是心所造”等文句中所说的从某处有生,那是就色生起的那一刹那,依据色之生起诸缘的作用、力用和特相而说的;老和死则在色生起的那一刹那并不存在,所以没有说。而“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所生的”这一段,应当理解为是以老死为代表,实际取的是如此生起的识、名色等法。再者,那内在的色是所造色,那外在的色则有是所造色的,也有不是所造色的,依这样的方式也有三种。

再进一步,那一切色还可以按所见、所闻、所觉、所知分成四种。其中,色处是“所见”,声音是“所闻”,香、味、触要接触之后才能执取,所以是“所觉”,剩下的那些要靠意来认知,所以是“所知”。同样,按完成色、色四聚等来分,也可以分成四种。其中,十八种完成色叫完成色,虚空叫限界色,两种表色以及轻快性等三种叫变化色,积集等四种叫相色。同样,心所依处是所依但不是门,两种表色是门但不是所依,眼等五种净色既是所依也是门,其余那些既不是所依也不是门。按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分成四种。

这个再按“生起的方式”分成五种。九种执取色只由业生起,两种表色只由心生起,所以叫“一生”;声音由时节和心生起,所以叫“二生”;轻快性等三种由时节、心和食生起,所以叫“三生”;纯八法聚和虚空由四种因生起,所以叫“四生”;诸相色叫“非生”。像这样,就有五种。

这色又按眼、耳、鼻、舌、身、意根所识别的对象来分,共有六种。按七识界所识别的对象来分,共有七种。同样是这色,按意识界所识别的对象,再分为大种色和所造色两类,就成了八种。其中,水界只有意识才能识别,这叫大种色;其余的净色和细色,是意识能识别的所造色。再把那意识能识别的所造色,按有根和无根分为两类,就成了九种。这色又按净色、境、水界、性、心所依处、命根、限界、变化、相、食来分,共有十种。

这同一个色,又可以作为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这样按处来分就有十一种;按界来分也是一样。其中,除了水界以外的其余三大种,就是触处和触界,也被称为“身所识、身识所识”;细色则是法处和法界;而那与净色一起的(细色),则被称为“意所识、意识所识”。其余的都很容易理解。

那么,为什么这里只说不包括水界的那些大种是触境呢?难道水界不能通过冷来触知吗?不是的,因为冷本身也是火界。冷被说成就是热。就像依据硬和不硬,有树木等稀疏的阴影,或者依据那稀疏的阴影而有浓密的阴影等,否则这冷性凭什么成为它的自性呢?如果说是属于水界,那么在热水等当中就不应该有水界了,因为水和火同时生起时,彼此的性质是相反的;而且水界在火存在的地方也不能舍弃冷性而停留。因为诸法的自性不会因为与任何法共存就舍弃自己的自性,否则就会变成不存在;水界也没有舍弃冷性之外还有另一种自性,可以用来和火共存。如果说水就是冷性,那就会变成两种存在,因为存在的自性是彼此相反的。那么,冷就不是水界的自性,冷只是水界的一种属性,而这种属性在火存在的地方就会消失,只剩下属性所依的主体本身——如果这样说的话,那水界本身就不可触知,也不是一定具有触的;而那个被说成是属性的冷触,我们则说它是火界的一种差别。

如果有人说“这正是它的特相”,那冷和热难道不是互相矛盾的吗?它们怎么能是火界的自性呢?这没有错,因为在同一个色聚里它们不可能同时存在;但在不同的色聚中发生时,就像明与暗、青与黄等可以作为颜色处一样,它们作为火界并不冲突。如果冷不是水界的自性,那什么是它的自性呢?是流动性。如果这样的话,流动性也应该通过触碰而被了知,那它不就成了触境吗?不是的,因为冷等可以通过触碰了知,而流动性只能像颜色一样通过意门了知。比如有人在黑暗中躺着,因为太冷而碰到钵等东西时,会怀疑“这里有水”;或者碰到水之后,以为是酥油等。因此应当知道,水界不是触境,只有其余三界才是触境。

那么,身识能不能把这三界合在一起作为所缘而生起呢?不能。为什么?因为它是依转向或依增盛,把其中一界作为所缘而生起的。依转向来说:比如从饭锅里取一粒米,探究它是硬是软;或者把手伸进热水容器里,探究热度;或者在热天打开窗户,让风吹打身体——在这些情况下,虽然那里也有其余三界,但身识只是按照所转向的,依次以地界、火界或风界为所缘而生起。这就叫依转向而造所缘。依增盛来说:比如吃东西时被鱼骨刺到,或者在路上踩到火,或者被强风吹打耳环——在这些情况下,虽然那里也有其余三界,但身识只是按照增盛的那一界,依次以地界、火界或风界为所缘而生起。又比如全身陷入火中时,虽然火一下子冲击身体,但在身净色增盛的地方,或者所缘撞击最强烈的地方,身识首先在那里生起,然后才在其他地方生起。由于刹那极其短暂,又因为骤然转向而生起,看起来就好像一下子全身都被烧着了一样。因为在同一刹那,不会生起多个心识,也不会有一个心识扩散开来。在每一个不可再分的身十法聚中,只有一个身识依增盛而生起;同样地,在其他依处中,也应知道心识是在不可分割的处所中一个一个生起的。这就叫依增盛而造所缘。

那么,心又是怎样转移所缘的呢?是依靠意向,或者依靠所缘特别强烈。比如,一个人想在不同地方看影像之类的东西,他先在一个地方看到了,接着为了在其他地方也看到那些色法,就会生起像箭一样迅速转向的心。这就是依靠意向而转移所缘。再比如,一个人正看着广大的色境时,如果所有乐器的声音同时响起;或者他正听着那些声音时,又有特别合意或不合意的香、味、触冲击诸根,心就会转移到别的所缘上。这就是依靠所缘特别强烈而转移——这里就是按这个要点来判定的。至于依空性、依过去等时分,以及依各自种种无量的分别来判定,则应按照《心分别》中所说的方式,随其相应而了知。

关于生起方式,这里还应了解在有与生趣中流转次第的杂论:四因所生的色法在生起时,于二有、四生中,以十法聚等聚的方式,在结生与转起时随宜生起。其中,先说业生色:由二十种欲界善与不善业,只在欲界中,湿生与化生者的六处、两种性中的一种以及命根——这八种色从结生开始随宜显现。它们以九种聚生起:纯八法聚加上命根,成为命九法聚;这九法聚加上眼,成为眼十法聚;加上耳,成为耳十法聚;加上鼻,成为鼻十法聚;加上舌,成为舌十法聚;加上身,成为身十法聚;加上心所依处,成为心所依处十法聚;加上某一种性,成为性十法聚。不过,这里黄门没有性十法聚,天生盲人等没有眼、耳、鼻十法聚。卵生与胎生也是如此,但它们的结生心生起时,只有身十法聚、心所依处十法聚与性十法聚生起,此后在转起时,命九法聚、眼十法聚等随宜生起。在色界有中,没有鼻十法聚等三种、两种性十法聚以及腹内火九法聚,其余诸聚由五种色界善业从结生开始生起。而无想有情,仅由第五禅善业生起命九法聚。如此,欲界与色界中业所生的九种色聚,于二有、四生中随宜生起,从结生开始,直到死心之前第十七心的住时,在心的生、住、灭三刹那中,不间断地只在内在相续中生起,从此以后不再生起,与死心一起灭去。

心生色则只在五蕴有中,由除去两种五识和无色界异熟心的七十五种心所生起。这些心生色就在各自生起的那一刹那生起,范围从第一个有分心开始,直到死心为止,只在自己的内在相续中生起,并形成六种色聚,随应而转起:纯八法聚;这纯八法聚与身表一起,成为身表九法聚;与语表和声音一起,成为语表十法聚;与轻快性等三种一起,成为轻快性十一法聚;与身表、轻快性等一起,成为十二法聚;与语表、声音、轻快性等一起,成为十三法聚。其中,在能生色的心里,欲界悦俱速行心生起包括威仪、表、笑在内的一切心生色;其余的欲界速行心、神通心、确定心,则除笑之外生起;安止速行心则不带威仪等,只是随应支持已经转起的威仪,使它不坏灭。其余十九种色界异熟心、意界心、彼所缘心则连这些也不生起,只生起四种聚:纯八法聚、声九法聚、轻快性十一法聚、声轻快性十二法聚。其中,一切结生心、阿拉汉的死心,以及生于无色界者,都不生起任何色法;无色界异熟心和两种五识则完全不会生起色法。

食生色只在欲界有当中生起。它是被已经吞下、已经达到住位的、称为食素的食所引发的,只在内在相续中生起,形成两种色聚:纯八法聚和轻快性十一法聚,然后尽其寿命持续运转,不会在色界地生起。时节生色则是由内在和外在的、称为火界的、达到住位的时节所引发的,在内在相续中生起时,形成四种色聚:纯八法聚、声九法聚、轻快性十一法聚、声轻快性十一法聚或十二法聚,然后尽其寿命持续运转;而在外在,则在地、山、天、梵天宫殿等处,只形成两种色聚:纯八法聚和像海啸声等那样的声九法聚,然后持续运转。这里,虚空相与四相色虽然存在于一切色聚当中,但因为在对色聚的归类中没有这种称谓,所以不计入。在这里,结生刹那没有时节生、心生和食生色,也不是一切处所的生起刹那就有老死。如此,应当知道四因所生之色在有和生趣中、在结生与转起中的运转次第。

另外,这里也应该这样理解:依四十二种部分来说,它内在的发生;以及依大种等来说,外在的发生。也就是说,属于内在的部分是头发、体毛……略……粪、脑,这二十种是地偏胜的部分;胆汁……略……尿,这十二种是水偏胜的部分;令身体温暖、令身体衰老、令身体烧灼、令所吃所喝所嚼所尝之物正确消化吸收的,这四种是火偏胜的部分;上行风、下行风、腹内风、肠内风、随行于肢节的风、入出息,这六种是风偏胜的部分。这样一共就是四十二种部分。其中,胃中物、粪、脓、尿这四种部分是由时节所生。这样,在它们每一种里,都只有时节生的八法聚。汗、泪、唾、鼻涕这四种是由时节和心所生,在它们每一种里,各有两种八法聚。消化所吃等物的火,唯是业所生,在那里只有命九法聚。而入出息则唯是心所生,在那里只有心生声九法聚。除了这十种部分之外,其余三十二种是由四种原因所生。

其中,在八种火界与风界聚中,每一聚都有一命九法聚,以及三种时节生、心生、食生八法聚;而在风界聚中,还有时节生与心生之声九法聚。其余二十四聚中,除了发、身毛、爪、齿中离肉之处以外,到处都是两种身十法聚与性十法聚和三种八法聚;但在毛发等离肉之处,就只有时节生八法聚。这些如前所说的十法聚、九法聚、八法聚,在遍满全身的皮、肉、血等之中,以及在不遍满的毛发等聚之中,于不可再分的单一微细处,各各都是无量、无边。因为在这身体中,以无量的界为缘,碎至极微的四大种及所造色无量无边,它们互为缘,内以四十二身分的形状、长度、围量等形态,外以大地、山岳等形态,随缘而生起。它们正如幻师等一样,不能令愚人觉悟。

在这里,地界就像极细的粉末、尘埃一样,被水界凝聚,被火界护持,被风界支撑,又被颜色等围绕,不会散失。它在内部可以形成女人、男人、野兽、鸟、天、梵天神等身体的样子;在外部可以形成大地、山岳、树木、天界、梵天界、月亮、太阳、星宿、摩尼宝、黄金等的样子。这里,像汤里凝结成块一样起结合作用的水界,依地界而安住,被其余诸界的护持、支撑、成熟、围绕所摄持,不会流溢出来;不流溢时,就显示出丰满的状态。具有暖性的火界,依止、凝聚、支撑、围绕其余诸界,使这个身体成熟,并使它色泽圆满、不腐烂。具有支撑和推动本性的风界,依止、凝聚、护持、围绕其余诸界,支撑并摇动身体,使身体完成行走、站立、坐下、躺卧、弯曲、伸展等动作,也维持宫殿等事物。这四界共同作用:因地界偏胜,就形成毛发等的样子,以及大地、山岳等的样子;因水界偏胜,就形成胆汁等的样子,以及大海水等的样子;因风界偏胜,就形成上行风等的样子,以及持地风等的样子;因火界偏胜,就形成消化之火等的样子,以及地狱之火等的样子。由于这些界的紊乱,就会有疾病、衰老、死亡以及劫灭等。如此,这些碎至极微的界的聚合,各各都是无量无边的聚,这就是内在的身分;外在的色法也是这样。它们依各种缘,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聚集而生起,也将生起。

如果诸界最初以微细的状态存在,之后才结合,那么由于并不存在那样安住的作用,就应该按另一种方式来了知这里的生起差别:业生、业缘生、业缘时节生;食生、食缘生、食缘时节生;时节生、时节缘生、时节缘时节生;心生、心缘生、心缘时节生。其中,执受色叫做业生;肉、尿、发、毛、齿、鼻涕等叫做业缘生;带来成就的大云、大地、山岳等,以及轮宝、天宫等,叫做业缘时节生。从食生起的纯净八法聚,叫做食生;段食既是食生色的生起者,又是业生色的护持者,因此被它护持的业生色,叫做食缘生;吃了不适合的食物后,在阳光下行走的人,身上生起黑斑等,这叫做食缘时节生。从业生之时节生起的纯净八法聚,叫做时节生;在那里,时节又使另一个八法聚生起,这叫做时节缘生;在那里,时节又使另一个八法聚生起,这叫做时节缘时节生。如此,在执受色中,只有三种相续能够互相冲击;而在非执受色中,云叫做时节生,雨流叫做时节缘生;天降雨后,大地散发香气,种子发芽,如此以相续的方式无边无际地转起,这叫做时节缘时节生。从心生起的纯净八法聚等,叫做心生;由心以后生缘的力量所支助的身体,叫做心缘生;以神通心在外部生起象、马等,叫做心缘时节生。杂论。

色无记已究终

涅槃无记的注释

涅槃是无记的。从层面来看,它纯粹是出世间的;从法来看,它也只是一法,没有差别。从特相等方面来说,涅槃以寂静为特相,以离(回转)为特相,或以无为为特相;以不死为味;以无相为现起。由于是无为,所以没有能作因,也就没有近因。不过,从证得因的角度来说,因为有“导向苦灭之道”等说法,所以应该说它以圣道为近因。从摄的角度来说,因为没有差别,所以不摄入蕴中;在处等当中,则摄入法处和法界。从空的角度来说,应当理解为:它是我空;因为持守自相,所以是无我、唯法;又因为是无为、究竟,所以是空于无常性、空于苦性、空于贪等、空于相;如是所说,应执取为空。

从差别来看,虽然按寂静等自性来说只有一种,但按原因的类别来说,则有两种:有余涅槃界和无余涅槃界。按各自的味而假立的行相差别来说,则有三种:空、无相、无愿。按有为法的差别,从应当遮遣的行相来说,则以“不是心、不是心所、不是色、不是过去、不是未来、不是现在、不是道、不是果”等等方式,而有无数种。

涅槃属于无记终

在这个善三法里,没有任何一个自性法是没有被说到的。不过,在非自性法当中,虽然这里只说了色法的分位虚空等相,但对于遍等似相、遍的揭除虚空、识无有、灭尽定、名、补特伽罗、所依三种施设,以及无色法的无常相等相,并没有说到;即便如此,因为它们也不离自性法,所以同样被含摄在内。因此应当知道,这个三法是无余三法。就像在这里一样,此后诸三法、二法当中,即使没有施设上的含摄,也是以无余含摄胜义而成为无余,反过来则成为有余。凡是有世俗含摄的地方,我们将会说到。

色与涅槃品终

以上是《断痴论》中的内容。

《阿毗达摩论母义疏》中,

善三法的阐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