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六法

3. 入出息念论义注 · 10 段

3. 随烦恼智解说的注释

154154. 在第一六分中,吸入的开始、中间与结束:进入体内的风,以鼻尖或口鼻部位为开始,心脏为中间,肚脐为结束。禅修者以正念跟随这吸入的开始、中间与结束,因为所缘位置有种种变化,心就走向内在的散乱;那落入内在散乱的心,无法安住在单一所缘上,所以成为定的障碍。呼出的开始、中间与结束:向外出去的风,以肚脐为开始,心脏为中间,鼻尖、口鼻部位或外界的虚空为结束。这里的连接方式,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道理来理解。期盼入息即是渴爱行:观察到“此业处依于鼻风”之后,对粗粗入息的希求所成的欲求,就是渴爱的生起。渴爱生起时,无法安住在单一所缘上,所以成为定的障碍。期盼出息即是贪着:再次对入息为先的出息的希求所成的贪着。其余部分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道理来连接。被吸入冲击者:是指作了过长或过短吸入的人,由于确实存在依于吸入的身心疲劳,他因此被那吸入所刺穿、所压迫。得出息时昏醉:因为被入息压迫,对出息有乐想的人希求出息,在得到那出息时生起贪染。依于出息的(情况)也是同样的道理。

为了说明前面已经讲过的义理,对于已说的偈颂结构,随顺而行的就是“随逐”。所谓“念”,就是成为内散乱和外散乱之因的念。以这个念搅乱心,所以叫“散乱”。那是什么呢?就是入息。内在的散乱就是“内散乱”,对它的渴望就是“内散乱之渴望”;也就是说,由于不如理作意,而对造成内散乱的入息生起渴望。按照同样的道理,也应当知道对外散乱的希求。“由这些”是指由这些杂染。“当被散乱时”是指正被搅乱、正被带入散乱时。“心便不解脱”,是说心既不能决意安住于入出息所缘,也不能从敌对法中解脱。“心便不解脱,且成为依他者”,这是连接关系。“不知解脱者”,是说无论自己或他人,都如此地不知依所缘胜解的解脱与依对治的解脱。“依他者”,是指依靠他人、信受他人,他们不取自作证之智;本应说“依他缘者”,却说成“依他者”。然而其义正是如此。

第二组六法

155155. 在第二组六法里,“相”指的是入息和出息接触的地方。因为入息和出息在长鼻子的人身上是碰着鼻孔而流动的,在短鼻子的人身上则是碰着上唇。如果这位瑜伽行者只作意那个相,那么当他只作意相的时候,心就会在入息上摇动,不能安定下来,这就是这里的意思。他的心既然在那上面不能安定,定就不存在,所以那种摇动就是定的障碍。如果他只作意入息本身,他的心就会因为向内进入而带来散乱,不能安住在相上,因此也在相上摇动。按照这个道理,其余各项也应当这样套用理解。偈颂里说的“被散乱”,就是被弄得散乱、被引向散乱的状态。

第三组六法

156156. 在第三组六法里,“随逐过去的心”是指:心越过接触所缘的那个点之后,还追着入息或出息跑。“落入散乱”是指:被散乱紧跟着,或者自己追上散乱、随散乱而去。“期盼未来的心”是指:心期盼、渴望还没到达接触点、还没接触到的入息或出息。“摇动”是指:因为不能安住,而被散乱摇动。“退缩”是指:由于精进力太松等而缩下来。“被懈怠随逐”是指:随顺于懒惰的状态。“被掉举所随逐”是指:随顺于散乱。“过度绷紧”是指:由于精进等用力过猛而过度亢奋。“倾向”是指:在可爱的事物上强烈地倾向、依附。“避开”是指:在不可爱的事物上被抵触,或者从那里离开,或者离开而倾向,意思是不从那里离开。“被贪随逐”是指:在这里,作意入出息相的人,在生起的喜乐上,或者在以前笑、说、玩的事物上,贪就随逐而来。“被瞋随逐”是指:在这里,作意时,心去到不可爱之处而心生忧恼,或者在以前惯行的瞋害事上,瞋就随逐而来。在偈颂中“不得定”是指:不得定。“增上心”是指:以心为首而说的增上定。

157到这一步,已经依三组六法说明了十八种杂染。现在要显示这些杂染是定的障碍,借此说明它们的过患,所以又说了“再就入息、中间、结尾……”等话。其中,“身和心都变得躁热”是说:散乱所生的种种色法使色身剧烈动荡而躁热,散乱的持续也使心剧烈动荡而躁热。接着,以较轻的程度,说为“被摇动”“被震动”;再轻一些,说为“被颤动”“被抖动”。这就是说,强烈的、中等的、微弱的动荡都一定会发生,不可能没有动荡。“由于心之摇摆”,意思是“由于心的摇摆状态”。偈颂中“圆满未修习”是说:像那样圆满,却未修习。“被摇动”即被震动。“被颤动”即轻微地被摇动。因为前文诸盖是紧接的,所以用“这些盖”(imehi ca pana nīvaraṇehi)这一代词,表示极近。这里在总结时,因为诸盖是有间隔的,所以用“那些盖”(tehi ca pana nīvaraṇehi)这一代词,表示远指。

《杂染智分别》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