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品·《福业事经》的注释

4. 四集义注 · 70 段

第二品

《福业事经》的注释

60在第二品的第一篇里,“福行事”是指:这些福能带来应受恭敬的果报,或者能净化自己的心相续,所以叫“福”;这些福又要依靠各种因缘条件去造作,所以也是“行”,因此叫“福行”。这些福行本身就是各种利益的依托之处,所以叫“福行事”。“施所成”是指:对于还没有断除轮回根本的人来说,出于护助或恭敬,把自己该布施的东西舍给他人,这一思就是“施”——通过它来行布施,所以叫施,这施本身就是施所成。具体来说,对衣等四种资具、食物等十种布施物,或色等六种所缘,当一个人布施这些对象时,从它们生起开始,到正式施舍之时,再到事后以喜悦心回忆之时——在这三个阶段中,按上述方式生起的思,就叫作施所成福行事。

戒所成福行事:有人为了圆满戒行,按恒常戒、布萨戒、自制戒等方式受持五戒、八戒或十戒;他为了圆满戒而想去寺院出家,心里盼着“我要出家”,等出家后,又觉得“我如今真的出家了,太好了”,于是以信心圆满护持巴帝摩卡防护,以智慧省察衣等资具,以正念守护眼门等对现前的色等所缘,以精进清净活命——在这些情形下生起的思就是“戒”,所以叫戒所成福行事。

同样,按照《无碍解道》(paṭi. ma. 1.48)所说的观道,当一个人以无常、苦、无我的方式观照眼时,也观照耳、鼻、舌、身、意;观照诸色……乃至诸法;观照眼识……乃至意识;观照眼触……乃至意触;观照眼触所生的受……乃至意触所生的受;观照色想……乃至法想;当一个人以无常、苦、无我的方式观照老死时,那里生起的思——以及在地遍等三十八种所缘中生起的禅那思,以及在无过失的业处、技艺处、知识处中,以熟练作意等方式生起的思——所有这些思,因为“以它来修习”,所以称为修,因此就是修所成福行事。

在这里,每一种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理解:从前期准备阶段开始,以身去做,就是身业;为了那件事而说出话来,就是语业;不发动身体和言语,只用内心去想,就是意业。布施食物等东西时,如果心里作意“我在布施食物等”,或者先忆念布施波罗蜜再布施,那么在布施的时候,就成为布施所成的福行事。如果站在持戒的立场上来布施,就成为戒所成的福行事;如果从坏灭、衰败、业的角度建立起观照之后再布施,就成为修所成的福行事。

另外还有七种福行事:恭敬俱行的福行事、服务俱行的福行事、回向、随喜功德、教示所成、听闻所成、见正直福行事。就连皈依,也归在见正直里面。至于这里应当详细解说的内容,后面自然会清楚。

在这里,见到比自己年长的人时,起身迎接、接取衣钵、礼拜问讯、让路等,这些都属于带着恭敬的行为。对年长者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规矩,这属于带着服务的行为;见到比丘进村乞食,接过他的钵,在村里把食物装满再送还给他;或者听到“去把比丘们的钵拿来”之后,赶紧跑去取钵等,这些也属于带着服务的行为。布施四种资具,用花香等供养三宝,或者做其他类似的善行,然后回向说“愿一切众生都得到这份功德”,这属于回向功德。同样,对别人回向的功德,或者仅仅对别人所做的善行,以“善哉,太好了”的心态随喜,这属于随喜功德。不指望回报,出于利益他人的心,把自己熟悉的法讲给别人听——这叫做教示所成的福行事。但如果有人想“这样别人就会知道我是说法师”,依靠利养、恭敬和名声来说法,那果报就不大。以“这确实是自利利他的修行方法”这样的如理作意为先导,用充满利益他人之心、柔软的心来听法,这成为听闻所成的福行事。但如果有人只是为了“这样别人就会知道我有信仰”而听法,那果报就不大。见解走向正直,就是“见正直”,这是对“有布施”等正见的另一种说法。因为这种见在前阶段或后阶段即使没有跟智相应,但在令它正直的那一刻,就是跟智相应的。不过另有人说:“以了知、遍知的方式,所见是善的,以及识和业报智等,就是正见。”其中,以善的识即使智未生起时,也包括忆念、称赞、随喜自己所做的善行等;以业报智则包括业道正见。而那个见正直,是一切善行的必然特征。因为无论做什么善行,只要见解正直,那善行就会有大果报。

不过,这七种福行事,已经被前面三种——布施所成等——福行事所包含。其中,恭敬和服务属于戒所成,回向和随喜属于布施所成,说法和闻法属于修所成,而见正直则通于三者。因此世尊说:

比丘们,有三种福行事。哪三种?布施所成……修习所成福行事。

在这里,依欲界八种善思的运作,三种福行事都能生起。就像一个人熟练地背诵法时,有些地方还没注意到前后衔接就已经顺过去了;同样,一个人专心修习已经很熟练的止观时,偶尔也会以不与智相应的心生起作意。不过,这一切若依广大善思来说,就只有修所成福行事,而不是另外那两种。偈颂的含义已经在前面说过了。

《初经》注释终

2. 《眼经》注释

6161. 第二,所谓“眼”,就是能看、能观察的意思,意思是它们像在指示平坦与不平坦那样运作。或者,也可以从“品尝”这个含义来理解“眼”。那么,什么是“品尝”呢?就是享受味道。正如人们说“品尝蜂蜜、品尝菜肴”,这些眼在感受所缘的味道时,就像在享受一样,所以从“品尝”的含义来说,称为眼。不过,这些眼简要来说有两种:智眼和肉眼。其中,肉眼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智眼在这里则分为两种来说,即天眼和慧眼。

在这里,“天眼”是指:因为它类似天,所以叫“天”。诸天神的净色眼是由善业所生,不被胆汁、痰、血等阻碍,因为远离了随烦恼,所以即使很远也能取到所缘,这就是天的净色眼。而这个由精进修行之力所生的智眼,也和它一样,所以因类似天而叫“天”;又因为是通过天住而获得,且自身依止于天住,能掌握光明,所以有大光辉;还因为能看见穿墙等处的色法,所以有大行境,因此也叫“天”。这一切应当依照声论来理解。以“见”的含义来说,它执行眼的作用,所以像眼一样也是“眼”;它既是天又是眼,所以叫“天眼”。

了知,所以称为慧。了知什么?以“这是苦”等方式了知四圣谛。正如这样说:

贤友,因为能了知,所以称为慧。它了知什么呢?了知“这是苦”等等。

不过在注书里是这样说的:“从施设的角度来说,这叫慧。它怎么施设呢?它施设为‘无常’,施设为‘苦’,施设为‘无我’。”再者,这个慧从特相等方面来说,是以如实通达诸法自性为特相,或者像善射者放箭毫不偏差地射中目标那样,以无偏差地通达为特相;以照亮所缘为作用,就像灯一样;以不迷乱为现起,就像熟悉森林的人做向导一样。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被称为漏尽智的慧,因为能彻见四圣谛的意义,所以叫做慧眼。针对这一点,才说:“眼生起了,智生起了,慧生起了,明生起了,光生起了。”

在这些当中,肉眼是有限的,天眼通是广大的,另一种是无量的。肉眼属于色,另外两种不属于色。肉眼和天眼通是世间的、有漏的、以色为所缘的;另一种是出世间的、无漏的、以四圣谛为所缘的。肉眼是无记的,天眼通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无记的,慧眼也是如此。肉眼属于欲界,天眼通属于色界,另一种是出世间的。这些区分应当如此了知。

偈颂里说的“无上”,是指慧眼。因为慧眼就是漏尽智,所以是无上的。“人中最上者说”,意思是众人中最殊胜、第一的正自觉者所宣说。“生起”是指肉眼的运作。“道”是方法,是生起天眼通的原因。其实天眼通就是从有肉眼的人身上生起的,因为要先把遍处的光明扩大,才能生起天眼通的智慧;而如果没有在遍处曼陀罗上取得禅相,那智慧就不会生起。“由于”是指“当……的时候”。“智”就是漏尽智。因此他说“慧眼是无上的”。“由获得此眼”,是指由于这位圣者的慧眼生起、修习,就能从一切轮回之苦中解脱,彻底脱离。

第二经注释终

3. 《根经》的注释

6262. 在第三经中,所谓“诸根”,是以“增上”之义称为根。凡是对于俱生诸法犹如主宰者一般存在、并被那些俱生法所随顺的,就称为根。再者,“印达”(主宰)指世尊——他是法的自在者,具足最上的心自在。因为这位名为“印达”的世尊最先见到、最先证得,也因他向他人显示、向他人宣说、为他人安立,并通过行境、修习、惯行而见,所以称为诸根。或者,“印达”是指成为证悟道之增上缘的福德业,此业的相状即是根。 “未知当知根”:对于在“无始轮回中,我将了知未知、未证之不死境界,或四谛法”这样行道者的此前行阶段所生起的根,这是对入流道慧的称呼。“已知根”:了知根。其中,其语义是——以初道智了知,不超越已见之界限而了知,故为“已知”。正如初道慧于苦等以遍知现观等方式生起,此慧也如此生起,故为“已知”,并且依上述意义为根,所以是“已知根”。以了知之义,或为已知圣补特伽罗之根,故为“已知根”,这是从入流果开始于六处中慧的称呼。“具知根”:因为具知者于四谛中已究竟智作用、漏尽,且此根于漏尽者生起,并具足根义,故为“具知根”。于此,最初和最后二者依初道和第四果而各为一处,其余者依其余道果而为六处,应知。

在偈颂中,“正在修学者”:指正在修学增上戒学等、正在修习的人。“随直道行者”:“直道”称为圣道,因为它远离两种极端;由于随念它,所以是“随直道行者”,意思是次第在道上生起的人。“于尽中”:由于断尽一切无余烦恼,所以在称为“尽”的最上道中,智慧最先现起。此后,“已知”无间:从那道智无间,阿拉汉果生起。或者,“随直道行者”:指远离沉滞、掉举、住著、勤策等过失,止观双运而修习,随念、随行、随入于此前行道的人;在种姓智无间,因为断除见一处所摄的烦恼,所以在“尽”——即入流道中,智慧最先现起,这就是未知当知根。此后,“已知”无间:从那第一智无间开始,直到最上道,已知根生起。

从此之后,已知解脱者的意思是:从那个已知根之后,在阿拉汉道智无间之后,通过阿拉汉果的慧解脱,以具知根而解脱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确实会有这样的智:从阿拉汉果生起之后,在随后的时刻,对于可意、不可意等境界已经达到如是状态的漏尽者,生起省察智。这个智如何生起呢?他说:我的解脱是不动的。接着显示这种不动状态的原因:因为有结的灭尽。

现在,为了赞叹这样一位漏尽者,说了第三首偈颂:“他确实是具足根者。”其中“具足根者”是指:具足前面所说的三种出世间根;或者也指具足清净的、通过止息而获得的信等诸根,圆满无缺;并且因为眼等诸根已经彻底寂静、不再执取对境,所以具足根。因此说“寂静者”,意思是:由于一切烦恼的热恼都已止息,所以寂静。“乐于寂静处”是指:欢喜、倾心于涅槃。在这里,“具足根”显示了道已修习、诸蕴已遍知;“寂静”显示了烦恼已断除;“乐于寂静处”显示了灭已作证。其余内容与前面所说相同。

第三经的注释终

4. 《时分经》的注释

6363. 在第四经中,“addhā”指时间。关于“过去时”等说法,有两种解说方式:经教解说和阿毗达摩解说。其中,依经教解说,结生之前叫过去时,死亡之后叫未来时,与死亡和结生相伴并介于其间的叫现在时。依阿毗达摩解说,诸法经历了生、住、灭三个刹那后已灭去的,叫过去时;尚未到达这三个刹那的,叫未来时;正具足这三个刹那的,叫现在时。

还有一种分类方式。这里的过去等区分,应当从时、相续、时节、刹那四个角度来理解。其中,从时角度的区分已经讲过了。从相续角度来说:同种类、由同一时节所生,或由同一食物所生的色法,即使前后相续地生起,也仍然是现在。在这之前,由不同种类的时节或食物所生的,是过去;在这之后的,是未来。由心所生的色法,在同一心路过程、同一速行或同一定境中生起的,叫做现在;在这之前的,是过去;在这之后的,是未来。由业所生的色法,各自在相续上并没有过去等的区分;不过,应当通过它们对时节生、食生和心生色法的支持作用,来理解它们的过去等状态。从时节角度来说:在某一片刻、上午、下午、夜晚、白天等时节中,依相续而生起的色法,在各自对应的时节里叫做现在;在这之前的,是过去;在这之后的,是未来。以上就是对色法的分类方式。对于无色法(名法),则从刹那角度来分:属于生、住、灭这三刹那的,是现在;在这之前的,是过去;在这之后的,是未来。此外,因和缘的作用都已过去的,是过去;因的作用已完成、缘的作用尚未完成的,是现在;因和缘两种作用都还未达到的,是未来。或者,在自身作用发生的刹那,是现在;在这之前,是过去;在这之后,是未来。在这里,从刹那等角度的说法是直接究竟的说法,其余则是方便的说法。因为这种过去等的区分,是属于诸法的,而不是属于时间的。不过,依据诸法有过去等的区分,虽然从究竟义上说时间并不存在,但在这里,仍应知道,时间是通过那种世俗说法而被说为过去等的。

在偈颂中,“有可说想者”这个词里,被宣说、被谈论、被施设的,就是“可说”,也就是论事;从含义上说,就是色等五蕴。这确实这样说过:

可能会围绕着过去的时间来谈论,或者围绕着未来的时间……乃至围绕着现在的时间来谈论。

同样地,

比丘们,对于过去、已灭、已变易的色,对它来说,“曾是”就是它的称法,“曾是”就是它的名称,“曾是”就是它的施设;它没有“存在”的称法,也没有“将存在”的称法。

按照这样所说的《词道经》,这里的意思也可以说明。也就是:在称为“可说”的五蕴——即论事的依据——之上,以“我”“我所”“天”“人”“女”“男”等相续生起的想来说,是有“可说想”的人;意思是在五取蕴上怀着众生、人等等想。在“可说”上,由于渴爱和邪见的执取而安住,或者由于贪等而以八种方式安住。确实,被贪染的人依贪而安住,被嗔怒的人依嗔而安住,愚痴的人依痴而安住,被执取的人依邪见而安住,力量强的人依随眠而安住,被系缚的人依慢而安住,因疑而未获决断的人依疑而安住,散乱的人依掉举而安住。

对于“可说”未能遍知:由于没有用三种遍知去遍知那处于三地法中的“可说”,所以这是不能遍知它的原因。“趣入死魔之轭”:他们趋近、陷入死亡的轭,也就是与死亡相结合,而不是脱离结合——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

或者,“轭”指的是方法。通过这种方法所编造、铺展开来的,就是像魔军阵地一样的无益之网和烦恼之网,他们正落入其中——这就是这里要说的意思。正如这样说过:

“我们确实没有和那位率领大军的死神订过什么约定。”

说到这里,已经显示了轮回流转;现在为了显示还灭,才说了“可说的以及遍知”等话。其中,“ca”这个字表示区别,用它来点明:通过遍知“可说的”所应得到、下面将要说的那种殊胜。所谓“遍知”,就是以与观相应的道智,划定并了知“这是苦”;或者通过断除与苦相连的烦恼而超越它,使三种遍知的作用都达到圆满。“不认为有说者”:因为一切执取都已断尽,漏已尽的人不认为有说者,意思是不承认有任何作者之类的自我自性。“以心触证解脱,无上寂静迹”:因为从一切有为法中解脱,所以叫“解脱”;又因为一切烦恼的热恼都已止息,所以名为“寂静迹”的涅槃法,当他以心触证、接触、达到时,就不认为有说者。或者,“遍知”这一句,是说了苦谛的遍知现观和集谛的断除现观;现在“以心触证解脱,无上寂静迹”这一句,则是说道谛和灭谛的修习现观与作证现观。它的意思是:因为彻底断除,所以从一切烦恼中解脱,这就是解脱,也就是圣道。而这圣道,是以道心触证、接触、修习的;正是通过它,他触证、接触、作证了无上的寂静迹——涅槃。

具足“可说”的人:在种种灾患逼迫的世间,对于“可说”的相,因为已经断除了颠倒,所以完全从中解脱出来,并具足了由遍知“可说”所成就的种种圆满功德。审虑而受用的人:因为智慧已经达到广大,对于衣服等资具,他总是经过衡量、审察之后才去受用;又因为他是已了知诸法的人,对于进入感知范围的任何所缘,都以六支舍的方式,经过审察之后才去受用。立于法的人:安住于无学法,或者就是安住于涅槃法。极智者:因为已经到达所应了知的四谛的彼岸,所以称为极智者。具足这样功德的应供者,在“有”等一切存在中,未来不再有任何后有,因此不再落入“人”“天”等称谓,只是成为不可施设的状态;开示便以无取般涅槃作为结束。

第四经注释终

5. 恶行经的注释

6464. 第五,恶行是指恶劣的行为,或者邪恶的行为。以身所作的恶行,或者从身门生起的恶行,就是身恶行。对剩下的语恶行、意恶行,也应这样理解。这些恶行,既可以按施设来讲,也可以按业道来讲。其中,按施设来说:违犯在身门制定的学处,就是身恶行;违犯在语门制定的学处,就是语恶行;违犯在身语两门制定的学处,就是意恶行。这是按施设的讲法。而按业道来说:杀生等三种思,无论在身门还是在语门生起,都是身恶行;同样地,妄语等四种思,是语恶行;贪欲、嗔恚、邪见这三种与思相应的法,是意恶行。这是按业道的讲法。

在偈颂里,只有已经构成业道的恶法,才以“身恶行”等形态被宣说;为了把此外的恶法也收摄进来,所以又说“以及其余与过患相应之法”。这里“与过患相应”,意思就是与贪等烦恼相应。剩下的内容很容易理解。

第五经的注释终

第6章 善行经的注释

6565. 第六经的注释中,“suṭṭhu caritāni, sundarāni vā caritāni”就是善行,意思是好好做的行为,或者美好的行为。以身所做的善行,或者从身门发出的善行,就是身善行。语善行和意善行也依此类推。这里也有两种说法:依施设说和依业道说。其中,依施设说:不违犯身门所制定的学处,是身善行;不违犯语门所制定的学处,是语善行;不违犯身、语两门所制定的学处,是意善行。依业道说:远离杀生等恶行的人,所生起的三种思和三种离,是身善行;远离妄语等恶行的人,所生起的四种思和四种离,是语善行;无贪、无瞋、正见——这三种与思相应的心所法,是意善行。其余内容如前所说。

第六经的注释终

7. 《清净经》的注释

66第七经中,“清净”指清净的状态。“身清净”就是身善行;“语清净”和“意清净”也就是语善行和意善行。正如经中所说:“其中,什么是身清净?就是远离杀生……”等等。

偈颂里说“以身清净”,是因为通过彻底断除,已经断尽了一切身恶行,所以叫身清净。“具足清净”是指烦恼已经止息,因此具备了极其清净的清净成就。其余内容跟前面说的一样。

第七经的注释终

8. 牟尼经的注释

6767. 第八部中,“牟尼性”这个词:在这里,能了知此世与他世、了知自利与他利的人,就是牟尼,包括善凡夫、七有学以及阿拉汉。但在这里,特指阿拉汉。因为是牟尼的状态,所以叫“牟尼性”,也就是阿拉汉的身、语、意正行。

或者也可以说,能让人成为牟尼的修行实践法,就是“牟尼性”。关于这些,详细解释如下:

在这里,什么是身牟尼?舍断三种身恶行,是身牟尼;三种身善行,是身牟尼;以身为所缘的智慧,是身牟尼;对身的遍知,是身牟尼;与遍知同行的道,是身牟尼;舍断对身体的欲贪,是身牟尼;由于身行息灭而证入的第四禅等至,是身牟尼。

在这里,什么是语牟尼?舍断四种语恶行,就是语牟尼;四种语善行,也是语牟尼;以语言为所缘的智慧,是语牟尼;对语言的遍知,是语牟尼;与遍知同起的道,是语牟尼;舍断对语言的欲贪,是语牟尼;由语行灭尽而进入的第二禅那等至,是语牟尼。

在这里,什么是意牟尼性?舍断三种意恶行是意牟尼性,三种意善行是意牟尼性,以意为所缘的智慧是意牟尼性,对意的遍知是意牟尼性,与遍知同起的道是意牟尼性,舍断对心意的欲贪是意牟尼性,由心行灭尽而证入的想受灭等至是意牟尼性。

所谓“已洗净诸恶”,即已以最上道之水彻底洗净了罪恶垢染。

《第八经》的注释终

9. 贪经注释

6868. 第九首偈颂中,“对任何人”是没有指定对象的说法,因此是指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在家人还是出家人。“贪未断除”:以染着为本质的贪,没有通过彻底断除而断掉,未由圣道令达不生起之法性。嗔和痴也是这样。其中,能导致堕入恶趣的贪嗔痴由初道断除,粗重的欲贪和嗔由第二道断除,它们剩余的部分由第三道断除,有贪和残余的痴由第四道断除。当这些被这样断除时,与它们同属一聚的一切烦恼也都被断除了。这样一来,这些贪等烦恼,对于任何一位比丘、比丘尼、近事男、近事女来说,都未被圣道断除。“被魔缚”:是指被烦恼魔所缚。只要被烦恼魔所缚到何种程度,也就被行作魔等所缚到何种程度。“套上魔索”:魔索被这个未断烦恼的人,以那未断烦恼的状态,套在了自己的心相续上,也就是说,被称为魔索的烦恼被套上、进入了自身之中,因此他自己使自己被束缚。或者,魔索被套在他身上。在光明分中,“已解脱”:已被解开、释放、移除。其余内容应按照相反的方式理解。

这里,偈颂只按白半月的方式出现。它的简要含义是:某位圣者的贪、嗔、无明已被最上道清除灭尽,因为修习了身、戒、心、慧,所以在已修习的阿拉汉中,他是其中一位内在已修成者,成为梵者,或成为最殊胜者,已证得阿拉汉果。就像其他诸漏尽者,具足了过去的依止成就而来;也像他们依不落两端的、与戒蕴定蕴慧蕴相应的中道,到达并证得涅槃;又像他们如实通达诸蕴等的真实特相,无颠倒地了知苦等真实法,对色等对象仅以所见等的方式而观见;还像他们舍弃八种非圣者的言语,只以圣者的言语方式说话,身体随语言而行,语言随身体而行。这位圣者也是如此,所以称为如来;因为觉悟四圣谛,称为佛陀;超越了人的怨恨、烦恼怨以及自我谴责等畏惧,所以称为超越怨怖。由于断除了一切烦恼和诸行等,佛陀等圣者称他为断尽一切者——他们这样说,这样称扬。

第九经的注释终

10. 第二贪经注释

69第十部中,“已渡”就是已经渡过,没有渡过就是“未渡”。“海”指轮回大海,或者指眼处等大海。这两者都因为难以填满,所以像海一样,因此叫海。或者,以涌流之义叫海,也就是因为烦恼之雨,使有情相续生起烦恼的流泄处,这就是它的含义。“有波浪”指有愤怒和忧恼的波浪。正如所说:“‘波浪之畏’,比丘,这是愤怒和忧恼的同义词。”(《如是语》109;《中部》2.162)“有漩涡”指与五种欲功德的漩涡一起存在的漩涡。正如所说:“‘漩涡之畏’,比丘,这是五种欲功德的同义词。”(《如是语》109;《中部》2.164;《增支部》4.122)“有海怪、罗刹”指与那些像凶恶鳄鱼、海怪、鱼鳖、罗刹一样、对进入自己范围的有情造成伤害的凡夫人共存。正如所说:“‘有海怪、罗刹’,比丘,这是女人的同义词。”(《如是语》109)“已渡”指以道智之船渡过了如上所说的海。“已渡”就是已经渡过。“到彼岸”指到达了那大海的彼岸、对面的岸边、涅槃。“立于陆地”指从那里越过了轮回大流和欲等大流之后,立于陆地、对面的岸边、涅槃,被称为除诸恶的婆罗门。

这里这些偈颂也只是按照白分(善法分)的方式来的。其中,“波浪之畏”就是前面所说的波浪之畏——因为应当对它感到恐惧,所以它就是波浪之畏。“难渡”就是极难越过。“已渡越”就是已经超越。

“超越结者”:因为已经超越并断除了贪等五种结,所以叫超越结者。“他已到尽头,不成为衡量标准”:这样状态的阿拉汉,因为贪等作为衡量标准的法已经彻底到了尽头,所以是已到尽头者;也正因如此,又因为戒、定、慧等法蕴已经圆满,谁也没法用“他有这样的戒、这样的定、这样的慧”来衡量他,所以他不成为衡量标准。或者说,已经到达无余涅槃这个“尽头”的阿拉汉,因为谁也没法用“他投生在某处”“他有这样的名姓”来衡量他,所以他不成为衡量标准,不落入衡量。也正因如此,他让死魔迷惑了,我们说死魔无法追踪他。这样,说法就以无余涅槃界为终点而结束。应当知道:在这一品中,第一、第五、第六经讲的是轮回;第二、第七、第八经讲的是还灭;其余几经则兼说轮回与还灭两者。

第十经的注释终

第二品的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