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3. 第三应悔过学处

6. 应悔过篇 · 27 段

562那时,佛世尊住在舍卫城(Sāvatthī)祇树给孤独园。当时,舍卫城里有一户人家,父母都是虔信者。他们的信仰在增长,可是财产却在减少。那户人家在午前得到的任何可嚼食或可啖食,全都布施给诸比丘,有时自己却饿着肚子。人们不满地批评、非难、数落道:“这些沙门释迦子怎么不知适量地接受供养呢!这些人供养他们之后,有时自己就挨饿了!”诸比丘听到了那些人们不满的批评。于是,那些比丘将此事报告给世尊。那时,世尊以此事为因缘,借此机会做了开示之后,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允许对那些信仰增长而财产减少的家庭,通过白二甘马(kamma,古译:羯磨)给予学家认定。诸比丘,应当这样给予:应由一位有经验、有能力的比丘这样向僧团宣告——”

563“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名叫某某的家庭,信仰在增长,财产却减少。如果僧团认为时机合适,僧团应给予名叫某某的家庭学家认定。这是白。”

“尊者们,请僧团听我说。名叫某某的家庭,信仰在增长,财产却减少。僧团给予名叫某某的家庭学家认定。哪位尊者赞同给予名叫某某的家庭学家认定,请保持沉默;哪位尊者不赞同,请说出来。”

“僧团已经给予了名叫某某的家庭学家认定。僧团赞同,因此沉默。我如此记录这件事。”

“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这条学处:”

凡是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若有比丘亲手从这样的家庭接受硬食或软食而食用,该比丘应当悔过(波罗提应悔过)。

就这样,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了这条学处。

564而就在那时,舍卫城正在举行庆典。人们邀请诸比丘去应供。那户人家也邀请了诸比丘。诸比丘因为有所顾虑,便没有接受,心想:“世尊已经禁止了在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里,亲手接受嚼食或啖食来嚼、来吃。”那些人便生气、埋怨、非议说:“尊者们不接受我们的供养,我们这日子还活着干什么呢!”诸比丘听到了那些人正在生气、埋怨、非议的声音。于是,那些比丘就把这件事禀告了世尊。当时,世尊就以这个事缘、这个事件,作了教法开示后,对诸比丘说道:“诸比丘,我允许在已被邀请的情况下,于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里,亲手接受嚼食或啖食来嚼、来吃。再者,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对于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任何比丘,未受邀请,亲手从这样的家庭接受硬食或软食后食用,应当应悔过(波罗提应悔过)。

就这样,世尊为诸比丘制定了这条学处。

565而就在那时,有一位比丘是那户人家的常客。当时,那位比丘在上午穿好下衣,拿着钵和上衣,前往那户人家;到了之后,坐在已备好的座位上。那时,这位比丘正好生病了。于是,那户人家的人就对这位比丘说:“尊者,请用食吧。”那时,这位比丘因为有所顾虑,心想:“世尊已经禁止了在未受邀请的情况下,于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里,亲手接受嚼食或啖食来嚼、来吃。”便没有接受供养;而他又没办法去托钵乞食,结果就断了饭食。于是,这位比丘回到寺院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诸比丘。诸比丘又将此事禀告了世尊。当时,世尊就以这个事缘、这个事件,作了教法开示后,对诸比丘说道:“诸比丘,我允许生病的比丘,在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里,亲手接受嚼食或啖食来嚼、来吃。再者,诸比丘,你们应当这样诵出这条学处——

566凡(僧团)定为“学家”的人家,若比丘未受邀请、又无病,却在这类学家中亲手接受硬食或软食来嚼食或吃,该比丘应忏悔:“贤友,我犯了应呵责、不适宜、应悔过之法,我向你忏悔。”

567所谓“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指的是一个因具足信心而增长,却因财富而衰耗的家庭。僧团通过一白一甘马的僧团决议,已对这样的家庭给予了学家认定。

“凡……者”,是指凡是这样的、如此这般的……(中略)……“比丘”,是指……(中略)……此处所指的,正是这个意义上的比丘。

在这些“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中。

所谓“未被邀请”,是指对于当天或隔天未受邀请的比丘,在他进入住宅区域时才被邀请。这种情况,便叫作“未被邀请”。

所谓“已邀请”,是指对于当天或隔天已受邀请的比丘,在他尚未进入住宅区域时便已邀请。这种情况,便叫作“已邀请”。

所谓“能够乞食”,是指有能力出外托钵。

所谓“不能够乞食”,是指没有能力出外托钵。

所谓“硬食”,是指除去五种主食、时限药、七日药、尽形寿药之后剩下的食物。

所谓“五种主食”,是指米饭、粥、炒粉、鱼、肉。

未被邀请、没有生病,想着“我要吃”而接受了,犯恶作。每吞咽一口,犯应悔过。

568在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认为它确实是学家,未被邀请、没有生病,亲手接受硬食或软食后咀嚼或食用,犯应悔过。对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有疑惑……(中略)……在被认定为学家的家庭却认为它不是学家,未被邀请、没有生病,亲手接受硬食或软食后咀嚼或食用,犯应悔过。

接受时限药、七日药、尽形寿药当作食物,犯恶作。每吞咽一口,犯恶作。在非学家的家庭,误以为是学家,犯恶作。在非学家的家庭,有疑惑,犯恶作。在非学家的家庭,明知不是学家,无犯。

569无犯的情况:受邀请者、生病者;受邀请者或生病者吃剩余的食物;那里已经为其他比丘准备了食物;从家里拿出来给了;常食、筹食、半月食、伍波萨他食、月旦食;给予时限药、七日药、尽形寿药时说“有需要时用”;精神失常者、最初违犯者。

第三应悔过学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