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分段

2. 第二应悔过学处

6. 应悔过篇 · 14 段

557那时,佛陀世尊住在王舍城(Rājagaha)的竹林迦兰陀迦园(Kalandakanivāpa)中。那时,诸比丘应邀在各施主家中用餐。六群比丘尼们站在六群诸比丘旁边对他们指挥着说:“往这里加汤,往这里加饭!”六群诸比丘便尽情地吃,其他诸比丘吃得不太够。那些少欲的诸比丘……(中略)……他们指责、呵斥、批评道:“六群诸比丘怎么能不阻止比丘尼们指挥呢!”……(中略)……佛陀世尊说:“诸比丘,听说你们真的不阻止比丘尼们指挥吗?”
“是真的,世尊。”佛陀世尊呵责道:……(中略)……“愚蠢的人啊,你们怎么能不阻止比丘尼们指挥呢!愚蠢的人啊,这不能使未信者生起信心……(中略)……”于是,诸比丘,应该这样宣读这条学处——

558诸比丘受请在俗家用食时,若有比丘尼站在一旁指挥分配“这里添羹、这里添饭”,诸比丘应劝止她“姊妹,请暂避开,等诸比丘用食完毕”;若没有一个比丘开口劝止那比丘尼,这些比丘都应忏悔:“贤友,我们犯了应呵责、不适宜、应悔过之法,我们向你忏悔。”

559这里的家族是指四种家族——刹帝利家族、婆罗门家族、吠舍家族、首陀罗家族。

是指被以五种食物中的某一种食物邀请而去进食。

是指在两部僧团中都受了具足戒。

“指使者”是指凭着彼此交好、彼此相熟、彼此亲近、有着相同的亲教师关系、有着相同的老师关系,而这样说:“往这边给些汤,往这边给些饭。”这样的人就称为指使者。

是指正在进食的那些比丘们。

是指那位在指使人做这做那的比丘尼。

那些正在进食的比丘应当制止那位比丘尼,说道:“这位姊妹,你先退到一边去,等诸比丘吃完再说。”如果连一位比丘都没有去制止她,而某比丘心想“我要吃这个、我要吃那个”并接取食物,那就犯了一个恶作的罪过。之后他每吞咽一口,就犯一次巴帝德萨尼的罪过。

560当对方是受了具足戒的比丘尼,自己也清楚认为她是受了具足戒的,却不去阻止她的指使行为,那么就犯了应悔过的罪。当对方是受了具足戒的比丘尼,自己心里有疑惑,却不去阻止她的指使行为,那么就犯了应悔过的罪。当对方是受了具足戒的比丘尼,自己心里认为她没受具足戒,却不去阻止她的指使行为,那么就犯了应悔过的罪。

对单方受具足戒的比丘尼,在其指挥时不予阻止,犯恶作。对未受具足戒者(如学法女等)生起已受具足戒者想,犯恶作;对未受具足戒者生起疑惑,犯恶作;对未受具足戒者生起未受具足戒者想,无犯。

561无犯的情况有:让比丘尼分发自己的食物而不给她本人;她正给与别人的食物而不让她去分发;让她分发那未被给与的食物;在她没有给与的地方让她去分发;让她为所有人平等地分发;如果是学法女在指挥,或是沙弥尼在指挥,无犯;除了五种主食之外的一切情况,无犯;对精神失常者、最初的犯戒者,无犯。

第二应悔过学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