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构成·以 u 音结尾的词
词成就论解释 · 256 段
以 u 音结尾的词
Gotrabhu、gotrabhuti、gotrabhu——(呼格)bho gotrabhu、gotrabhuni、gotrabhu——gotrabhuṃ、gotrabhuti、gotrabhu——gotrabhunā 等,于阳性中与 vessabhu(毗舍浮)词相同;同样,abhibhu(胜者)、sayambhu(自存者)、dhammañña(知法者)等亦然。
以长元音ū结尾的中性词。
其次,说明 sabba 等词的词形规则:sabba(一切)、katara(哪一个)、katama(哪一个)、ubhaya(两者)、itara(另一个)、añña(其他)、aññatara(某一个)、aññatama(某一个)、pubba(前)、para(他、后)、apara(另、后)、dakkhiṇa(南、右)、uttara(北、上)、adhara(下)——后六者于表示方位、而非作专名时;ya、tya、ta、eta、ima、amu、kiṃ、eka、tumha、amha:这些即 sabba 等词。sabbo(例):
Yonameṭa。
以 a 结尾的 sabba 等词,其 yo 换为 eṭa——sabbe;于呼格及第二格的 yo 亦同此。
sabba 等词,于 naṃ 之前,(a)亦换为 e。
以 a 结尾的 sabba 等词,于 naṃ、su、hi 之前,(a)换为 e。
Saṃsānaṃ。
对于 sabba 等词,属格词尾 -naṃ 构成 sabbesaṃ、sabbesānaṃ;余者与 buddha 相同。在阴性词中,当加上词缀 ā、发生元音省略,且将 ā 音视为 gha 时,其形态法则便如 kaññā 一词,此为不同之处。
于 gha、pa(阴性词干)之后,sa(词尾)可换为 ssā。
sabba 等词,于 gha、pa(词干)之后,sa(词尾)可换为 ssā——依“ghossa”等规则作短音化时:sabbassā;sabbāya。于 naṃ:sabbāsaṃ、sabbāsānaṃ。
smiṃ(词尾)换为 ssaṃ。
sabba 等词,于 gha、pa(词干)之后,smiṃ(词尾)可换为 ssaṃ——sabbassaṃ、sabbāyaṃ、sabbāya。中性:sabbaṃ——(复数)yo 换为 ni 时——
于 sabba 等之后,(ni 不换为 ṭā)。
于 sabba 等词之后,ni 不换为 ṭā——sabbāni;(呼格)bho sabba,sabbā,sabbāni;sabbaṃ,sabbe,sabbāni。于 nā 等(词尾)中,仅(同)阳性。katara 等三词,于三性中与 sabba 相同;itara、añña 二词同样,唯于 ssā、ssaṃ 等处有差别。
于 ssaṃ、ssā、ssāya 之前,itara、eka、añña、eta、ima 等词(的末音)换为 i。
于 ssaṃ 等之前,itara、eka、añña、eta、ima 等词(的末音)变为 i——itarissā、itarissaṃ;aññissā、aññissaṃ。aññatara、aññatama 二词,于三性中与 sabba 相同;pubba 词,yo(词尾):
于 pubba 等六词。
由这六者,在各自范围内,eṭa 可(vā)成为。如此,yossa eṭa——pubbe、pubbā——(bho)pubba、pubbā、pubbe、pubbā——pubbaṃ、pubbe、pubbā——其余一切性中一切相同——如是 parādi 五者——yo、yā、yad 等一切相同——yā 等呼格中,rūpa 不发生——tyasi。
于 tya、te、tānaṃ 中,其 tassa 为 so。
tya、ta、eta 三词,非中性者,其 ta 于 si 之前换为 sa——syo、syā、tyaṃ 等;so。
ta 的 tassa 在一切〔性〕中变为 no。
ta 词的 ta,于一切格中可换为 na——ne 与 te;naṃ 与 taṃ;ne 与 te;nena 与 tena;nehi 与 tehi;nebhi 与 tebhi——
以 ṭa 替换:于 sa、smā、smiṃ、ssāya、ssaṃ、ssā、saṃ、mhā、mhi、smi 等之前,亦用于 ima。
于 sa 等(词尾)之前,ima 词与 ta 词的“ta”音可换为 ṭo——前面的元音脱落时:assa、nassa、tassa;nesaṃ、nesānaṃ、tesaṃ、tesānaṃ;amhā、asmā、namhā、nasmā、tamhā、tasmā;amhi、asmiṃ、namhi、nasmiṃ、tambhi、tasmiṃ、nesu、tesu。阴性:sā、nā、nāyo、tā、tāyo;naṃ、taṃ、nā、nāyo、tā、tāyo;于 nā、mhi 已成之后——
于 tā、etā、imā、amū 等之后,(单数词尾)可用 ssā。
于名为 gha 与 pa 的 tā、etā、imā、amū 之后,单数时,nā 等词尾可换为 ssā;或于 ṭa 替换时——assā、nassā、nāya。
或(用)tāya。
于 ssaṃ、ssā、ssāya 之前,ta 词的“ta”可变为 i——tissā、tassā、tāya;nāhi、nābhi、tāhi、tābhi;又,sa 可换为 ssā——assā、nassā、tissā、tassā;此为不作 ssā 替换的一边。
于 tā、etā、imā 之后,sa(词尾)换为 ssāya。
于 tā、etā、imā 之后,sa(词尾)可换为 ssāya——assāya、nassāya、
tissāya、tassāya;离于此二者的一边:tāya、tāya。naṃ 词尾换为 saṃ、ta 音可换为 ṭa,并依“sunaṃhisu”作长音化时——āsaṃ、nāsaṃ、nāsānaṃ、tāsaṃ、tāsānaṃ。位格:assaṃ、assā、nassaṃ、nassā、nāyaṃ、nāya、tissaṃ、tissā、tassaṃ、tassā、tāyaṃ、tāya、nāsu、tāsu。中性:naṃ、taṃ;nāti、tāti;naṃ、taṃ、ne、nā、ni、te、tāni。于 nā 等(词尾)中,仅阳性(同前)。eta 词同样,于三性中,唯无 ṭa、na 替换为其差别;ima 词……
于 simhi 词中,中性词此者。
ima 词,非中性者,于 si 之前变为 ayaṃ——如:ayaṃ;ime;imaṃ;imenā。
于 nāmhi 之前,ni〔替换为〕mi。
ima 词,非阴性者,于 nā、mhi 之前,以 ana、imi 等替换——anena、iminā;hi……
ima 词干的非阴性词在依格单数 ṭe 中。
ima 词,非阴性者,于 su、naṃ、hi 之前,可换为 ṭe——ehi、ehi、imehi、imehi;(属格)sa:依“ṭa sasmāsmi”等规则,ima 全体可换为 ṭa——assa、imassa;esaṃ、esānaṃ、imesaṃ、imesānaṃ;amhā、asmā、imamhā、imasmā;amhi、asmiṃ、imamhi、imasmiṃ;esu、imesu。阴性:ayaṃ、imā、imāyo;imaṃ、imā、imāyo;具格 nā:依“ssā vā tetimāmūhi”可为 ssā;于 ṭa 替换,以及依“ssaṃ”等规则作 i、ā 替换时——assā、imissā;他处则为 imāya、imāhi、imāhi;属格 sa:assā、imissā、assāya、imissāya、imāya;naṃ 词尾换为 saṃ、ima 换为 ṭa,并依“sunaṃhisu”作长音化时——āsaṃ、imāyaṃ;于 sānaṃ 替换时——imāsānaṃ;位格:assaṃ、imissaṃ;assāya、imissāya、imāyaṃ、imāya、imāsu;(于)中性。
ima 亦可换为 idaṃ。
于 aṃ、si(词尾)之中,连同它们,ima 可换为 idaṃ——于中性:idaṃ、imaṃ、imā、imāni;idaṃ、imaṃ、ime、imāni;于第三格等(词尾)与阳性相同;amu 词,于 si 之前:
Massu 的属格单数——
非中性的 amu,其 m 于 si 之前换为 s——asu;(复数)yo——
于 amu 之后,(yo)脱落。
于阳性中,amu 词之后,yo(词尾)可脱落;依“yo 脱落时恒作长音”——amu、amuṃ、amū;amunā、amūhi、amūbhi——
于 amu 之后,sa(词尾)不换为 no。
于 amu 之后,sa(词尾)不换为 no——amussa;amusaṃ、amusānaṃ;amunā;amumhā、amusmā;amumhi、amusmiṃ、amusu。阴性:asu、amu、amuyo——
amuṃ、amū、amuyo;(具格)nā:依“ssā vā tetimāmūhi”可为 ssā——amussā、amuyā;amūhi、amūbhi;(属格)amussā、amuyā、amusaṃ、amūsānaṃ;位格:amussā、amussaṃ、amuyaṃ、amuyā、amusu;中性——
Amu 的业格单数。
Aṃsisu中,与那些一起时,amussa变为aduṃ;或者在中性时——aduṃ——añña
于 silope——amu、amuna、amū、aduṃ、amuṃ、amuni、amū——其余如阳性——kiṃsi。
于一切格中,kiṃ(kissa)换为 ko。
于一切格中,kiṃ 换为 ko——sisso:ko、ke、kaṃ、ke、kena、kahi、kehi。
非阴性者,(kiṃ)于 sa、smiṃ、su 之前,可换为 ki。
在非阴性中,[疑问代词词干 ka] 在“sasmiṃsu”等词尾前成为 kissa 或 ki:kissa、kassa、kesaṃ、kesānaṃ、kamhā、kasmā、kimhi、kismiṃ、kamhi、kasmiṃ、kesu。在阴性中,ka 词干因以 a 音结尾,加 ā 后缀:kā、kā、kāyo 等,一切如此。中性中亦全部相同。
于中性,kiṃ 连同 aṃ、si(词尾)一并(换为 kiṃ)。
于 aṃ、si(词尾)中,连同它们,kiṃ 词于中性换为 kiṃ——kiṃ、kāni、kiṃ、ke、kāni;kena 等,同阳性。eka 词有数、相同、其他、伴等义;此处表数的 eka 词,指被数之物;表被数之物时,以单数结尾,在其他(义)时,亦有以复数结尾者——eko、ekā、ekaṃ 等,于三性中与 sabba 相同。而于 ssā、ssaṃ 处,依“ssaṃ”等规则,有 i 出现——ekissā、ekissaṃ。tumha、amha 二词无性;ubha、kati 等词,以及自 pañca 至 aṭṭhārasa 者亦然。接下来:tumha 于 si、amha 于 si。
在 aṃ 与 si 格尾前,tumha 可变为 tuvaṃ 或 tvaṃ。
且在‘amhi’、‘simhi’中,tumha(你)的带有格变化词尾的(savihattissa)形式成为‘tuvaṃ’、‘tvaṃ’——即‘tuvaṃ’、‘tvaṃ’。
在主格单数词尾(siṃ)出现时,〔第二人称代词〕变为 haṃ。
在“si”格尾前,带格尾的“amha”变为“ahaṃ”——即 ahaṃ、yo、tumhe。
Mayam 与 asmāmha 的〔替换〕。
在 yo 中,带格尾的 amha 一词,依次变为 mayaṃ 或 asmā——mayaṃ, asmā, amhe——aṃ——tuvaṃ。Tvaṃ.
amhi(在我处)、taṃ(你)、maṃ(我)、tavaṃ(你的/对你,也作“你”)、mamaṃ(我的/对我,也作“我”)。
在‘amhi’这一词形中,带格尾的‘tumha’(你/你们)、‘amha’(我/我们)词干的形式依次成为‘taṃ’、‘maṃ’、‘tavaṃ’、‘mamaṃ’——即‘taṃ’、‘tavaṃ’、‘maṃ’、‘mamaṃ’。
在第二格复数 yo 前,也可如此。
带格变化(savihatti)的 tumha、amha 两个词干,各自在第二格(dutiya)的 -yo 词尾处(yomhi)成为 ṅaṃ 或 ṅākaṃ 词尾——即 tumhākaṃ、tumhe;amhaṃ、amhākaṃ、asmā、amhe。
在 nā、smā 词尾中,为 tayā、mayā。
在与‘nā’、‘smā’、‘su’这些格尾结合时,tumha(你/你们)和 amha(我/我们)这两个词(tumhaamhasadda)的带格尾诸形式(savibhattīnaṃ),按次序分别成为 tayā、mayā。
tayā、tayi 等词中的 ta,或变为 tva,或变为 tassa。
tumha(你/你们)的 tayā、tayīnaṃ 之中,ta 音(takāra)可选择地变为 tva——即 tvayā、tayā;mayā;tumhehi、tumhebhi;amhehi、amhebhi。
在 se 词尾处,变为 tava、mama、tuyhaṃ、mayhaṃ。
这些是‘tumha’、‘amha’两词在带格位词尾(svibhattīnaṃ)时依次形成的 tava、mama、tuyhaṃ、mayhaṃ——即 tava、tuyhaṃ、mama、mayhaṃ。
于 naṃ、su 等(词尾)之前,(amha 换为)asmākaṃ、mamaṃ。
在‘naṃ’等(形式)中,带格尾的‘amha’(我/我们)依次成为‘asmākaṃ’、‘mamaṃ’——‘mamaṃ’。
于 naṃ 之前,(tumha、amha 换为)ṅaṃ、ṅākaṃ。
于 naṃ 之前,带格尾的 tumha、amha 各自换为 ṅaṃ、ṅākaṃ——tumhaṃ、tumhākaṃ;amhaṃ、amhākaṃ、asmākaṃ。
在“smā”之前,为“tvamhā”。
在‘smā’(从格词尾)中,带格位语尾的‘tumha’变为‘tvamhā’;或者——‘tvamhā、tvayā、tayā、mayā’。
在处格后缀“smiṃ”时,“tumha”和“amha”(这两个代词)成为“tayi”、“mayi”。
于 smiṃ 之前,带格尾的 tumha、amha 依次换为 tayi、mayi——tvayi、tayi、mayi;tumhesu。
Sumhāmhasayāsmā.
amhassa 的 asmā 在 sumhi 处可有——即 asmāsu、amhesu。
所谓‘Apādādo padatekavākye’,是总则(adhikāro)。
除第五格外,在 yo、naṃ、hi、su 等格尾前,tumha 与 amha 分别可变为 vo 与 no。
除第五格外,于 yo、naṃ、hi、su(词尾)之前,tumha、amha 二词(带格尾者),当不处于(句、偈)首、位于他词之后、同处一句时,可依次换为 vo、no——tiṭṭhatha vo(你们站立)、tiṭṭhatha tumhe;tiṭṭhāma no(我们站立)、tiṭṭhāma mayaṃ;passati vo(他看你们)、passati tumhe;passati no(他看我们)、passati amhe;diyate vo(给予你们)、diyate tumhaṃ;diyate no(给予我们)、diyate amhaṃ;dhanaṃ vo(你们的财物)、dhanaṃ tumhaṃ;dhanaṃ no(我们的财物)、dhanaṃ amhaṃ;kataṃ vo(由你们所作)、kataṃ tumhehi;kataṃ no(由我们所作)、kataṃ amhehi。
在 nā 与 se 格尾前,tumha 与 amha 分别可变为 te 与 me。
在名词(Nāmhi)中,且当带格尾(savihatti)的 tumha、amha 词不处于句首(apādāda)、位于其他词之后、处于同一句(ekavākya)中时,它们按顺序成为 te 或 me——kataṃ te(为你做了)、kataṃ tayā(由你做了)、kataṃ me(为我做了)、kataṃ mayā(由我做了);dīyate te(被给予你)、dīyate tava(被给予你)、dīyate me(被给予我)、dīyate mama(被给予我);dhanaṃ te(你的财富)、dhanaṃ tava(你的财富)、dhanaṃ me(我的财富)、dhanaṃ mama(我的财富)。
与 na、ca、vā、ha、aha、eva 连用时,不发生上述替换。
与 ca、vā、aha、aha、eva 等词连用时,tumha、amha 词不发生替换。Gacchāma tumhe ca——mayañca——passati tumhe ca——amhe ca——kataṃ tumhehi ca——amhehi ca——dīyate tumhañca——amhañca——dhanaṃ tumhañca——amhañca——kataṃ tayā ca——mayā ca——dīyate tava ca——mama ca——dhanaṃ tava ca mama ca——与 vā 等词连用时也应当如此理解——ubha 一词因表示多数——依“ubhagohi ṭo”规则,对 ya 等词尾替换为 ṭo——ubho、ubho——suhisubhasso。
对于 ubha,在 ‘su’、‘hi’ 之前,它(词干末音)变为 o——ubhohi、ubhohi——
ubhinnaṃ(两者的/两者之中)。
Ubhā(两者)的 naṃ 语尾变为 inna,即 ubhinnaṃ、ubhosu。
“ṭi”:katimhā(“多少”的从格,从多少、从几个)。
‘katimhāyonaṃ’者,即关于“kati(多少)”的变格形式:主格/呼格单数 kati,主格/呼格复数 kati,具格/离格复数 katīhi 或 katībhi,属格/与格复数 katinnaṃ,处格复数 katīsu。
接着讲述数词(saṅkhyāsadda)。
从“一”到“十八”为止,称为有限数词;“二十”等则称为计数词。“一”字已于“一切”等词类中说明。从“二”到“十八”为止,因属复数词尾,故无单数形式。“二”字用于主格复数助词。
在 yo 格尾前,数词 dvi 可变为 duve 或 dve。
于 yo 格前,dvi 的格尾各自变为 duve 或 dve:duve dve,dvīhi dvībhi。
(数词 dvi“二”)在带“naṃ”词尾时,或作“duvinnaṃ”。
在名词(nāma)中,带格尾的“dvi”(二)成为“duvinnaṃ”,或者是除“duvinnaṃ”之外的(形式)。
在名词(nāma)中,以十七(sattarasa)为末的‘二’(dvi)等[数词]具有‘nuka’[形态]。
对于以‘dvi’为首的十七个数词,在‘naṃhi’格尾(即词尾 -naṃ)时,有一个称为‘nuk’的音。其中,‘u’音仅为发音而设,‘k’音仅为词末部分而设。因此,在 -naṃ 词尾之前(元音)不拉长——例如 dvinnaṃ(‘二’的属格/与格复数)、dvīsu(‘二’的处格复数)。‘ti’这个词在‘yo’格尾时……
阳性中,数词 ti 与 catu 分别变为 tayo、cattāro。
其中,带格尾的“ti”与“catu”在阳性(pulliṅga)中依序为 tayo、cattāro;即 tayo、tayo、tīhi、tībhi。
在‘Ṇṇaṃ’和‘ṇṇannaṃ’时,‘ti’变为‘jjhā’。
对于称作“jha”的 ti(三),其 naṃ 格(属格/与格复数)的结尾为“ṇṇaṃ”“ṇṇannaṃ”:tiṇṇaṃ、tinṇannaṃ;在阴性中为 tīsu。
在 yo 格尾前,带格尾的 ti 与 catu 依次变为 tisso 与 catasso。
带语尾的 ti、catu 二词,在 yo 语尾时,于阴性中依次变成 tisso、catasso——tisso、tisso、tīhi、tībhi。
在‘naṃ’词缀上,‘ti’(三)和‘catu’(四)的阴性形式为‘tissā’、‘catassā’。
在 naṃ 词尾前,ti、catu 的阴性形式依次为 tissa、catassā;于中性,则为 tissannaṃ、tīsu。
中性中,数词 ti 与 catu 分别变为 tīṇi、cattāri。
在‘yomhi’中,带格尾的‘ti’、‘catu’,于中性里依次成为‘tīṇi’、‘cattāri’;[ti 的中性主格、业格两个都是]‘tīṇi’、‘tīṇi’;其余格与阳性相同;‘catu’也同样。
caturo 或 catussa。
对于带格尾的“catu”(四)一词,在阳性(pulliṅga)中、以“yo”为格尾时,可成为“caturo”:例词是“caturo、caturo”;在其他场合则为“cattāro、cattāro”;又有“catūhi catūbhi”。
‘ṭa’词缀加于以 pañca 为首的十四个数词之后。
由 pañca 等十四个数词,yona 的 ṭa 发生——pañca, pañca.
从“pañca(五)”等开始的数词,有十四种(格变化形式)。
以‘pañca’(五)为首的这十四个数词,在‘su’、‘naṃ’、‘hi’、‘sva’这些词尾前会变成——这是一项例外:‘pañcahi’、‘pañcabhi’,‘pañcantaṃ’、‘pañcasu’。同样,‘cha’(六)等一直到‘aṭṭhārasa’(十八)也都如此。而‘eko ca dasa ca’(一和十)在第四格复合词(catthasamāsa)中,或者按‘ekenādhikā dasā’(比十多一)作第三格复合词(tatiyāsamāsa)时,由于(复合词具有)单一义性(ekatthatā),格位词尾被删除;其后的(数词)也同样如此。
Ekaṭṭhānamā.
“dasa”在后时,“eka”在其位置上变为“ā”。
字母‘r’(ra)或因连音(sandhi)而生。
数词(saṅkhyā)之后,后面的“dasa”(十)中的“d”字母(dakāra)可选地(vibhāsā)变为“r”(ra)。在“pañcamiyaṃ parasse”(“第五格之后……”)这一规则继续适用时,也就是就“开头”(ādissa)而言,正是这个“d”字母变为“r”。例如:ekā rasa、ekādasa。
数词之后,当后项以 sata 等开头且不表示他义时,变为 ā。
在数词(saṅkhyā)中作后分(uttarapada)、并且不是“satādo”(百等)也不是“anaññattha”(别义)时,dvi 的元音变为 ā;例如 dvādasa(十二)。
在‘cattāḷīsa’(四十)等之后,加‘khā’词缀。
当 khā 属 Dvissa、位于 cattāḷīsādo 之前,且不表其他意义时,即可成为 bārasa。
Tisse。
在数词(saṅkhyā)中,当处于后置词(uttarapada)位置时,“ti”的元音变成“e”;但这只发生在并非“sata”等(asatādi)且并非另有其他意义(anaññattha)的时候。
于 cha 之后,〔依〕ḷ 亦〔替换〕。
在‘cha’与‘ti’之后的‘dasa’,其首音变为‘ḷ’,也变为‘r’——如‘teḷasa’、‘terasa’。
当 dasa 一词在后面时,catussa 可以有 cu 和 co 两种形式,构成的词形即 cuddasa、coddasa、catuddasa。
于 Vīsati 与 dasa 等词之前,pañca 的 paṇṇu、paṇṇā。
在二十、十等其他数词之后,‘五’(pañca)的形式依次变为‘paṇṇ-’或‘upaṇṇ-’,例如:paṇṇarasa(十五)、pañcadasa(十五)。
Chasasa 的 so。
当后面有“dasa”(十)一词时,“cha”(六)的“so”这一替换出现:soḷasa、sorasa(十六);sattarasa、sattadasa(十七);aṭṭhārasa、aṭṭhādasa(十八)。“ekena ūnā vīsati”(以一不足二十)属于“修饰复合词”(visesanasamāsa)中的“第三格复合词”(tatiyāsamāsa)。
于阴性中,当所说的是阳性与阴性〔同指〕一义时,〔该词〕唯是阳性。
于阴性中现存的、同义的、同格的、后词为后置成分时,已说为阳性的〔词〕即成为阳性;由此阳性状态,ā 后缀被排除——ekūnavīsati——阴性、单数结尾——vīsati 等确实依 ānavuti 规则,为阴性、单数结尾——(bho) ekūnavīsati ekūnavīsatimiccādi——如是 vīsati ekavīsati dvāvīsati bāvīsati tevīsatippabhutayo。
Vīsati 或 pañca 的 paṇṇa 替换时——paṇṇuvīsati,pañcavīsati——以 ekena 少一为 tiṃsati,或 tiṃsā,或 ekunatiṃsati,或 ekunatiṃsā——matikaññā samā——如是 tiṃsati,tiṃsā 等起——tiṃsā 词的 silopa 时——长音,依 yogavibhāga 规则为短音——tiṃsa,niggahīta 替换时,亦成 tiṃsanti——如是于上,依所应——dvattiṃsati 等的短音——cattāni——于 cattāḷīsā 中——cattāḷīsā,cattāḷīsa,cattāḷīsaṃ 或,如是 cattārīsā,cattārisa,cattārīsaṃ。
dvi 的末音亦变为 ā。
在不以“sata”等开头、且非“他义”(anaññattha)时,在“cattāḷīsa”等之前,对“dvi”而言,[其末音]变为“e”,或变为“ā”:dve cattāḷīsa、dvācattāḷīsa、dvīcattāḷīsa;同样,dvevattārisa、dvācattārīsa、dvicattārīsa;以及 dvecattāḷīsati、dvācattāḷīsati、dvicattāḷīsati。
或者从‘cattāḷīsa’(四十)等开始。
从四十三(asatādo)等开始,四十三(cattāḷīsādo)或为 tisse(三十三)——即 tecattāḷīsa、tivattāḷīsa、tecattāḷīsati、ticattāḷīsati、tecattārīsa、ticattārīsa、dvepaññāsa、dvāpaññāsa、dvipaññāsa、dvepaṇṇāsati、paṇṇāsa、dvesaṭṭhi、dvāsaṭṭhi、dvisaṭṭhi、tesaṭṭhi、tisaṭṭhi、dvesattati、dvā sattati、dvīsattati、dvesattari、dvāsattari、dvisattari、tesattati、tisattati、tesattari、tisattari、dvāsīti、dvāasīti、dvīyāsīti(依 āgama 为 tiyāsīti)、dvenavuti、dvānavuti、dvinavuti、tenavuti、tinavuti——百(sataṃ)。中性(napuṃsaka)以单数结尾。如是,sahassa(千)等,koṭi(亿)、pakoṭi、koṭippakoṭi、akkhohiṇi 等,在阴性(itthiliṅga)中以单数结尾。然而在 vaggabheda(类别区分)中,一切数词也都用复数(bahuvacana),例如 dve visatiyo(两个二十)、tisso vīsatiyo(三个二十)等。dasa asakaṃ sataṃ nāma(十之百名为百),dasasataṃ sahassaṃ(十百为千),dasasahassaṃ nahutaṃ(十千为 nahuta),dasanahutaṃ lakkhaṃ(十 nahuta 为 lakkha),satasahassantipi vuccati(也称为十万),lakkhasataṃ koṭi(百 lakkha 为 koṭi),koṭilakkhasataṃ pakoṭi(百 koṭi-lakkha 为 pakoṭi),pakoṭilakkhasataṃ koṭippakoṭi(百 pakoṭi-lakkha 为 koṭippakoṭi)。如是,nahutaṃ、ninnahutaṃ、akkhohiṇī、bindu、abbudaṃ、nirabbudaṃ、ahakahaṃ、ababaṃ、aṭaṭaṃ、sogandhikaṃ、uppalaṃ、kumudaṃ、puṇḍarikaṃ、padumaṃ、kathānaṃ、mahākathānaṃ、asaṅkheyyaṃ,依次应知为前者的百倍(satalakkhaguṇa)。
现在说明数词(saṅkhyā)。
它有两种,依‘pādi’(以‘pa’开头者)与‘cādi’(以‘ca’开头者)的不同而分。其中,‘pa、parā、apa、saṃ、anu、ava、o、ni、du、vi、adhi、api、ati、su、u、abhi、pati、pari、upa、ā’——这些是二十个‘pādi’类。而‘cādi’类则是‘ca、vā、ha、aha、eva、evam’等。这两类都无‘性’(liṅga)与‘数’(saṅkhyā)。而由这些‘pādi’、‘cādi’随应制定的诸格尾(vibhatti)如下。
于无变化词之后,一切词尾省略。
数词(saṅkhyā)不存在(avijjamāna)时,后面(para)一切格位词尾(vibhatti)都要省略(lopa);这即名为“省略(lopa)”。
由格语尾而生起的差别,对于具性之词也同样存在;而对于‘tumha’等词,在‘tvaliṅga’(‘tva’词缀所形成的诸性)中,绝不存在‘pādi’论者们所说的那种差别。
那些以“syādi”(即“si”等格位词尾)结尾的(词形),已经说明过了。
接着说明“一义”(ekattha)。对于 upa 词,第一格单数(paṭhamekavacana)的 ‘si’ 词尾,依照“asaṅkhyehi sabbāsaṃ”这一规则而被删除(lopa)。当 kumbha 词的属格单数(chaṭṭhī ekavacana)带有 upa、处于“kuma asa”这样的形态时,依照“aviggabho niccasamāso padantaraviggaho ve”这一规则,在依邻近词作解析(padantaraviggaha)时,其释义为“samīpaṃ kumbhassa”(在瓶附近)。根据“syādi syādinekattha”这一规则,它在所有意义(sabbattha)中、在单一意义(ekattha)中都适用。
Asaṅkhyaṃ 于 vibhatti、sampatti、samipa、sākalyāhāva、yathāpacchā、yugapadatthe 诸义中。
当 Asaṅkhyaṃ 以 syādi 为结尾、并处于 vibhatti 等词义之中时,它与同样以 syādi 为结尾的词合为一体,成为同一义。
在“ekatthatā”(单一性)的情形中。
在 īyādi、ṇadi 等复合词中,ekatthibhāva(成为单一义)即 ekatthatā(一义性);在其中,syādi(以 si 为首的格尾群)被删除——即所谓“taṃ napuṃsakaṃ”(它为中性),因此成为中性。此后,当依据“pubbasmā mādito”(从前者开始)这一规则而 syādi 应被删除时。
从 nā 到 to 结尾的词,以及第五格。
在‘amādi-ekattha’之前,凡是一个以 a 结尾的‘ekattha’(单义)词,其后所有‘vibhatti’(格位词尾)都不发生省略;但‘aṃ’词尾在非第五格中出现。例:upakumbhaṃ tiṭṭhati——其含义是 kumbhassa samīpaṃ tiṭṭhati(他站在水罐附近);upakumbhaṃ pakassa。
或指第三格与第七格。
当某一义复合(ekattha)的前一部分以 -a 结尾时,其后作为第三格、第七格的词尾可以变成“aṃ”:例如 upakumbhaṃ kataṃ(用近罐所做的)、upakumbhena vā(或者用 upakumbhena)、upa kumbhaṃ dehi(给到近罐处)。在第五格中,因为没有变成“aṃ”,所以是 upakumbhā apehi(从近罐旁离开)。又如 upakumbham āyattaṃ(系属于近罐的)、upakumbhaṃ nīdhehi(放在近罐中),或者 upakumbhe vā(在近罐中,也可用第七格原形)。如此,upanagaram(近城)等也是如此。至于 samīpa(附近)之义,如 agginā upaggi(以火为近火/在火旁)。然而在这里,依据“pubbasmāmādito”规则,整个开头被省略;如此形成 upaguru(近师)。这一可选变化“vā”在一切处适用。
Amādi。
若(复合词)以元音结尾且与以元音结尾(的词)结合,多成为同一词,例如:gāmaṃ gato(已去村庄)成为 gāmagato(村去者/去村者);muhuttaṃ sukhaṃ(片刻之乐)成为 muhuttasukhaṃ(片刻乐);vuttiyā eva upapadasa(以 vutti 为前项者)如 māse kumbhakāro(月中陶师)成为 kumbhakāro(陶师)。此处因多以前项为主,故虽与元音结尾(词)亦可构成复合。与 nt、māna、kta、vantu 等结尾(词)结合时,如 vākyaṃ suṇanto(听语句者)成为 dhammaṃ suṇanto(听法者)、dhammaṃ suṇamāno(正在听法者)、odanaṃ bhuttavā(已食饭者);raññā bhato(由王所雇者)成为 rājahato(王雇者);asinā jinno(被剑所胜者)成为 asicchinno(剑断者);pitarā sadiso(与父相似者)成为 pitusadiso(父似者);dadhinā upasittaṃ bhojanaṃ(以酪浆所浇之食)成为 dadhibhojanaṃ(酪食);guḷena misso odano(与糖蜜混合之饭)成为 guḷodano(糖蜜饭)。但此处若以 vutti 一词本身说明 upasitta 等动作,则于彼处无不适切性。有时仅以 vutti(词尾变化)表示,如 kvaci vutti yeva(某些情况下仅以 vutti 表示):urago(蛇)、kvaci vākyam eva(某些情况下仅以句子表示):erasunā chinnavā(被毒蛇所咬者)、dassanena pahātabbā(应由见断者)。brāhmaṇassa deyyaṃ(应施与婆罗门者)成为 brāhmaṇadeyyaṃ(婆罗门应施物);yupāya dāru(用于祭柱之木)成为 yupadāru(祭柱木)。此处无(复合),如 saṅghassa dātabbaṃ(应施与僧团者);gāmā niggato(从村出去者)成为 gāmaniggato(村出者)。某些情况下仅以 vutti 表示,如 kammajaṃ(业生者)。此处无(复合),如 rukkhā patito(从树落下者);rañño puriso(王之人)成为 rājapuriso(王人)。因多以前项为主,故 nt、māna 等结尾(词)及 niddhāriyapuraṇa(限定、补足)等义中,与 bhāva(状态)等义结合时无(复合),如 mamaṃ anukubbaṃ(对我作利益者)、mamaṃ anukarukamāno(正在对我作利益者);gunnaṃ kaṇhā sampannakhīratamā(牛中黑而最富乳者)、sissānaṃ pañcamo(弟子中第五者)、paṭassa sukkatā(衣之白色)。某些情况下有(复合),如 vattamānasāmīpyaṃ(现在时邻近义):phalānaṃ titto(满足于果者)、phalānaṃ suhito(饱足于果者)。brāhmaṇassa kaṇhā dantā(婆罗门之黑牙)——此处 dantā(牙)期待第六格(属格),因与 kaṇha(黑)无关联,故不构成复合。因为凡相互关联者方构成复合;若为‘kaṇhā ca te dantā ca’(黑且彼牙),则为有修饰语的复合,此时第六格期待 kaṇhadanta,故成为 brāhmaṇakaṇhadantā(婆罗门黑牙)。rañño māgadhassa dhanaṃ(摩揭陀王之财)——此处 rañño(王)之第六格期待 dhana(财),不期待 māgadha(摩揭陀);王本身以 māgadha 之名而说,因无差别故无关联,故王不与同格之 māgadha 构成复合。rañño asso ca puriso ca(王有马与人)——此处 rañño asso puriso(王之马与人)各别关联,故因有待故不构成复合;若作 asso ca puriso ca(马与人)之义复合,则成为 rājassapurisā(王之人等),因不待他故。rañño garuputto(王之师子)——此处虽期待 rājā(王),但 garu(师)与 putta(子)构成复合,因能表义故;能表义亦是复合之根据。dāne soṇḍo(施中嗜好者)成为 dānasoṇḍo(嗜施者)。某些情况下仅以 vutti 表示,如 pabbataṭṭho(住山者)。某些情况下虽在复合中亦不失落语尾变化,如 jane suto(为人所闻者)。
以区别之义。
具有格尾变化的限定语(visesana)与具有格尾变化、处于同格关系(samānādhikaraṇa)的被限定语结合为同一个意义。例如:*nīlañ ca taṃ uppalaṃ ca*——“它既是蓝色,又是莲花”,故成 *niluppala*(蓝莲花)。在句子(vākya)中,为了显示同格关系,会使用 *ca* 字;但在复合词表达(vutti)中,因为复合词本身就能显示该关系,所以不使用该 *ca*。同样,在别处已说明其意义之处也不使用。由于有 *bahula*(多分、常然)这一总摄规定,有时作为喻体的限定语位于后位。例如:*sīho ca sīho*(既是狮子、又是狮子);*muni ca so sīho ca*——他既是牟尼、又是狮子,故为 *munisīha*(牟尼狮子)。或者,只有 *muni*(牟尼)一词是限定语。何以故?因为当说 *sīha*(狮子)时,对于借称的狮子(upacaritasīha)与非借称的真实狮子都共同适用;这时用 *muni* 一词加以限定区别。*sīla*(戒)本身就是财富,故为 *sīladhana*(戒财)。被认定为法(dhamma)者,故为 *dhammasammata*(法所认定者)。在构成 *mahant*(大)与 *saddhā*(信)的复合词时:依据‘itthiyambhāsitapumitthi pumevekattha’规则,由于转为阳性,故没有阴性词缀‘ṅī’;依据‘ṭantantunanti’规则,将‘nta’替换为‘ṭe’;依据‘byañjane dīgharassā’规则,作长音;于是成为 *mahāsaddhā*(大信)。
Naña。
所谓 nañ,这个带格尾(syādyanta)之词与带格尾之词合成为一词;而‘ṭanaññassā’中的 ñ 字母具有限定意义,为的是在‘pāmanaputta’等之中不使此发生。
ṭana 与 añña 的替换。
后词中,nañ 一词的 ṭa 成为——na brāhmaṇo abrāhmaṇo,nañ 在此处是排除用法与遮止用法——第一方:brāhmaṇa añño brāhmaṇantānajjhāsino khattiyādi brāhmaṇa sadisoyeva abrāhmaṇeti 被说时,被遮止——另一方:然而,以某种疑惑之因,khattiyādi brāhmaṇeti 说者之邪智被除去——brāhmaṇe yaṃ na bhavati brāhmaṇeti brāhmaṇantajjhāsito na bhavatīti 义——其中,无相似性,邪智生起,及依应用能力,相似执取与彼性,性、数存在——由此故说 nañivayutta maññasadisādhikaraṇe,如是 indeed 义成就故——其如是,唯于方中,前词义为主性——evamanasso——ihatu。
元音前,用 ana。
当 uttarapade〔后词〕为 Sarādo〔元音等开头〕时,词 nañ 的〔替换〕为 ana,故称 nassa ana。
以‘ku’等开头者(Kupādayo),在‘assa(此/他的)’等规则(assādividhi)中恒常(niccaṃ)如此。
“ku”前缀在与格尾(如“syā”等)连用时,其含义始终不变;此义亦适用于格尾变化范围之外的语境,表“卑劣、低劣”之义:卑劣的婆罗门,称为“kubrāhmaṇa”;如是,卑劣之人,称为“kupurisa”——若以“purisa”为构词项,则改用“kā”替代——卑劣之人,称为“kāpurisa”。稍热,称为“kaduṇha”——依“为表‘后词’义,于元音前改‘ku’为‘kada’”之规则。少量之盐,称为“kālavaṇa”——依“表‘少量’义时,改用‘kā’”之规则,故行“kā”之替换。
pāda 等词,在“gata(已去)”等意义中,取第一格(paṭhamā)。
“已离去的老师”经省去中间音节而得“已离老师”;“极善所作”意为“善作”;“以艰辛所作”意为“难作”。
Acca 等词在表示“kanta(可爱)”等意义时,与第二格(dutiyā)连用。
已超越花环与超花环者(Atikkanto mālamatimālo)。
位于末尾且非主要成分的 gha、pa(变为短音)。
处于末尾的、非主要的‘ghapa’,在 syādi 诸格尾之前变为短音(rasso),因此称为‘rasso’(短音)。
前缀“ava”等,在表达“kuṭṭha”(斥责)等义时,与第三格(具格)连用。
“Avakuṭṭhaṃ kokilāya vanaṃ”(被杜鹃鸟舍弃的树林)即“avakokilaṃ”(无杜鹃鸟的树林);所谓“avakuṭṭhaṃ”,就是“pariccattaṃ”(已舍弃的)。
Pariyādi 等词,在表示“生病”(gilāna)等意义时,用第四格(catutthī)。
即 parigilāno’jjhenāya(由 parigilāno 与 ajjhenāya 连音而成)、pariyajjheno(由 pari 与 ajjhena 连音而成)。
nya 等在 kanta 等义中与第五格相接。
(表示)已从憍赏弥(Kosambī)离开者,在“gha”等(后缀)前元音缩短(rassa),成为 nikkosambi。
可(vā)于多……义时(nekaññatthe)。
多个以“syādi”等格尾结尾的词,在表示另一个词的意义时,也可合为一个词。例如:otiṇṇo haṃso yaṃ so otiṇṇahaṃso-(jalāsayo)——天鹅降落于其上的那个(湖),就是“有天鹅降落之湖”(jalāsaya)。
魔被他所战胜,因此他称为“已胜魔者(jitamāra)”——世尊。树被它所砍断,因此它称为“断树者(chinnataru)”——斧头。贡税被缴纳给了那个人,因此他称为“已得贡税者(dinnasuṅka)”——国王。黑色已从它上面除去,因此它称为“除黑者(apagatakālaka)”——布。那个人拥有丰足的财富,因此他称为“多财者(pahutadhana)”——人。没有与那个人相等者,因此他称为“无等者(asama)”;其中是“na”的替换形。又如“此人有花斑牛(cittā gāvo yassa)”,在作复合时也是如此。
Gossu(诸牛中)。
Antabhūta 的 appadhāna 的 go 的词干,在 syādi 词尾中,u 成为 hoti——cittagu——(gomā)——mattāneke gajā yasmiṃ taṃ mattānekagajaṃ——(vanaṃ) 与儿子一起存在的 saputto,或与儿子一起的 saha putto——“sahassa so 在其他义中”——这一派中 sahassa so——dhavā 和 badirā 和 palāsā 的 viggaha。
第四格。
当有众多带有词尾变化的词时,“与”字或表示同义,或表示合为一义。集合、随加、交互关系、合集——这是“与”字的四种意义。其中,在交互关系与合集中,由于词语间相互关联,它们成为一义;而在集合与随加中则不然,因为缺少这种关联。这便是“与”字的用法。
集合复合词为中性。
在表“及”(ca)义的集合复合(samāhāra)中,凡作为一个整体来取义者,即成为中性;因为集合体只有单一性,所以只用单数,例如 dhavakhadirapalāsaṃ(达婆树、佉陀罗树与帕拉娑树的集合)。但有些地方并不成为中性单数,因为有“sabhāparisāyā”这一例示(ñāpaka);例如 ādhipaccaparivāro(支配权与随从)。在交互结合(itarītarayoga)中,由于以各构成部分为主,所以为复数,例如 dhavakhadirapalāsā(达婆树、佉陀罗树与帕拉娑树的复数形式)。在复合词中,前面已经说到的那个[成分]就先出现;因为没有超越次序的必要;但根据“bahula”(宽泛)规则,有时也会有颠倒,例如 dantānaṃ rājā(诸牙之王)[成为] rājadanto。在复合词中,通过分析为“pāpā bhūmi yasmiṃ”(在那之中地是恶的)或“pāpā ca sā bhūmi c’eti”(那既是恶的,又是地)之后,所谓“samāsanta”(复合词末)正是此处的管辖范围(adhikāra)。
Pāpādīhi 与 bhumiyā 之复合。
位于“pāpa”等之后的那个“bhumi”(地),其复合词末尾(的元音)变为“a”——例如“pāpabhumaṃ”(恶处,即“ṭhānaṃ”处所)。在“itthi”等阴性词中,“ā”词缀被去除;以“jāti”(生、种姓)所限定的“bhumi”构成“jātibhumaṃ”(生处)。
在数词之后。
数词(saṅkhyā)之后的 bhumi(地),其复合词末成为 bhuma——(例如)有两地者为 dvībhumaṃ;同样有 tibhumaṃ、catubhumaṃ。由于 bahula(宽泛/多数)原则,有时亦非如此;并非只有一种形式,所以有 catubhumi。
由 dīgha、ahovassa、ekadesa 及 ratyā。
ratti 一词接在 Dīghā 等词以及不可数词、数词之后,并且处于表示不可数意义的复合词中时,就作为复合词尾变成 a。例如:dīghā 与 sā ratti 合成 dīgharattaṃ;aho 与 ratti 合成 ahorattaṃ。aho 去掉 apāditta 后,依“manādyapādīnamo maye cā”这条规则作 o 替换,于是 vassāsu 中的 ratti 变为 vassārattaṃ。pubbā 与 sā ratti 合成 pubbarattaṃ;同理还有 apararattaṃ、aḍḍharattaṃ;atikkanto rattiṃ 则作 atiratto。两个 ratti 的集合是 dvirattaṃ——以上都属于表示不可数意义的情形。此外还有 digharatti、(hemanto)、upa ratti;有时确实按 vidhāna 规则多作 bahulaṃ,即 yathārattaṃ。
在 Gotva 与 ca 等词复合,且不省略词尾时。
gosaddā〔go 词干〕因欲不脱落,于复合词末尾成为 a,若不在牛义中。
复合词也有用于“他义”(aññapadattha)和“非数量义”(asaṅkhyatta)的情况:国王的牛(rañño go)称为 rājagavo;又有 avaṅa;“五头牛是他的财富”(pañca gāvo dhanam assa)称为 pañcagavadhano,这是内含限定复合词(visesanasamāsa)的他义复合词(aññapadatthasamāsa)。十头牛的集合(dasannaṃ gunnaṃ samāhāro)称为 dasagavaṃ。为何说“不省略”(alopa)?——“用五头牛买来的”(pañcahi gobhi kīto)称为 pañcagu。在限定复合词中,按照“tena kataṃ kītaṃ”(“由彼所作、由彼所买”)等意义而加 ṇika 词缀时,有“lopa”(省略)的规定;当那个词尾被省略并加上 ka 词缀时,对“go”规定为 u 音。为何要说“非此义”?——因为有 ajassagāvo 这样的例子。只有在非他义、非数量义时,u 音才出现,例如 cittagu、upagu。“他有大眼睛”(visālāni akkhīni assa)这一他义复合词,按照“akkhismā aññatthe”(当 akkhi 表他义时)加 a 词缀,成为 visālakkho。有些论师说,就主要义性(padhānatthatā)而言,这种单一性(ekatta)有四种、三种等;以上已说。
“前、后、双、他义”(pubbuttara、obhaya、aññattha)——如此,一义(ekattha)有四种;“差别、他义、双义性”(visesa、añña、ubhayatthatā)有三类;后师们这样说。
合为一义(ekatthaṃ)。
然后,指出以女性后缀结尾的情形。
在阴性义中加 atvā。
由阴性用法的以 a 结尾之名词,加 ā 后缀,如:devadattā(提婆达多女)、ajā(母山羊)、kokilā(杜鹃)等。
在 nadādi(“nada”等词群)之后加“ṅī”(阴性词缀)。
在 Ākati 词群中,此规则为:从 nadādi 等词干构成阴性时,加 ‘ṅī’ 后缀。其中 ṅ 字母具有 ‘ntantunaṃ ṅimhi to ve’ 这一规则所约定的作用。例词:nadī、mahī、kumārī、taruṇi、vāruṇi、gotamī、gacchanti。或者,当为 t 字母(takāra)时,依 ‘ntantunaṃ ṅimhi to ve’,则得 gacchatī、gacchatī;同样地,guṇavanti、guṇavatī。所谓 ‘gotovā’,在 nadādi 群中是一种可选读法;在 ṅī 后缀时,依 ‘gossāvaṅa’ 规则,对 go 词干作 āvaṅa 替换,得 gāvī、go。
Yakkhāditvinī ca.
从“Yakkha”(夜叉)等词干构成阴性时,使用“inī”词缀,也使用“ṅī”词缀。例如:yakkhinī、yakkhī;nāginī、nāgī。
从 yuvaṇṇa 等词后接 nī。
在阴性词中,于i、u、a、u等音之后,nī 常为——payatapāṇinī, daṇḍinī, bhikkhunī, paracittavidunī。
‘yuvā’(青年男子)之后加阴性词缀‘tī’。
由“yuva”一词在阴性中构成“tī”——yuvatī。
从阴性后缀结尾的词干——
接着讲说“ṇa”等词缀:在解析式中,“raghussāpaccam”即“raghussa apaccaṃ”(罗怙的后裔)。
在‘后裔’(apacce)这一意义中,亦可用‘Ṇe’后缀。
要表达“后代(apacca)”这一意义时,就在以第六格结尾(chaṭṭhiyanta)的名词之后,或在名词之后,加上“ṇa”后缀。这个“ṇ”字母是“ṇanubandha”(标记字母)。后代之义既然已由“ṇa”本身表明,“apacca”一词便不再使用;又因为“ekatthatāya”(同一性),syādi(格尾)也被删除。
在元音(sara)等(ādi)之中,当带有 `ṇa` 随增标记(ṇanubandha)时,`i` 音、`u` 音(yuvaṇṇa)变为 `e`、`o`。
元音中为首的 a、i、u 三种音(akārivaṇṇavaṇṇā),在带有 ṇ 标记(ṇanubandha)时,依次变成 ā、e、o;例如,“a”音(akāra)变成“ā”音(ākāra)。
于元音前,uvaṇṇa 的 avaṅ
uvaṇṇa 于随附的 ṇ 时,依“于 sarā 之后”〔规则〕成为 avaṅha;由此 syādi、rāghava 等、阴性中 rāghava 等,依 vidhāna 规则,raghu 的 ssāpacca 也成为 ragvapacca——
“ṇa”等(后缀所成之词)以所诠者之性为性;但于“子孙”义中,则非中性。
在中性(napuṃsaka)名词、自身义(sakattha)上,加‘ṇya’后缀;进一步,还有由表示‘状态’(bhāva)与‘集合’(samūha)之意义所生的(后缀)。
Tā 于第三〔格〕、非数词中,〔为〕tvā 等和以 i 后缀结尾者
以中性词性,或与阳性词性一起,说sadda等词——
当说“niddissati”(指出、标明)时,应知:不是在一般、无分别(avisese)的情况下,而是在特别被期望(icchite)的情况下。
在‘后裔’(apacce)这一意义上,‘vā’是统领词(adhikāra)。
在“vaccha”等词干之后,加“ṇana”与“ṇayanā”词缀。
从Vaccha等、从成为族姓(gotta)等者,以及从群体(gaṇa)中,在表示孙等后裔(apacca)——从孙开始算作族姓——时,有‘ṇana’和‘ṇayana’词缀。例如:vaccha的后裔为vacchāno、vacchāyano;因为已经说过‘saṃyoge kvaci’(在辅音连缀处有时),所以不作元音强化(vuddhi);kati的后裔为kaccāno、kaccāyano;这些词形以y字母和c组字母(cavagga)在前;在插入y(yāgama)时,为kātiyāno。
所谓‘Kattikā的后代’(Kattikāya apaccaṃ)等,是就释词(viggahe)而言的。
在“kattik┓vidhavā”等词干后,有“ṇeyya”“ṇera”等后缀。
依次为,kattikā 等词加 ṇeyya、vidhavā 等词加 ṇera,成为:kattikeyyo、veṇateyyo;vedhavero、sāmaṇero。
在 dicca 等词后加 ṇya 后缀。
在表示“族姓后裔”(gotapacce)这一意义时,从“Diti”等词干之后,可加“ṇya”词缀。
在辅音丛(saṃyoga)中,有时(如此)。
那些处于开头位置的元音 a、i、u,它们有时分别变成 ā、e、o;在带 ṇ 标记词缀(ṇanubandha)的辅音连缀场合中,由于是用境第七格(visayasattamī)来指明的,所以在辅音连缀之前仅变成 e 音。
avaṇṇa 与 ivaṇṇa 的脱落。
以 y 开头的后缀(yakārādi paccaya)前,a 音与 i 音被省略:如 ditiyā apaccaṃ decco——diti 的后代称为 decca;kuṇḍaniyā apaccaṃ koṇḍañño——kuṇḍanī 的后代称为憍陈如(koṇḍañño)。在 ñe 后缀时,n 音发生前形同化(pubbarūpa)——bhātuno apaccaṃ bhātabbo——兄弟的后代称为 bhātabba。在这里——
在“ya”词缀(yamhi)前,“go”(牛)的词干也变为“gossa”。
以 yakāra 等为后缀时,gossa 的 vaṇṇa 也变成 ava,因此 ukāra 变成 ava。
词缀“ā”、词缀“ṇi”。
从以 a 结尾(akāranta)的词干,在表示后代(apacca)的意义中,通常可以选择性地加词缀“ṇi”。例如:dakkha 的后代(apacca)是 dakkhi;同样地,vāruṇi 也是如此。由于这条规则说的是“通常”(bahulaṃ),所以并非所有以 a 结尾的词干都适用;其中,vasiṭṭha 的后代就只是 vāsiṭṭho,而不是别的形式。
“Rājato ñño jātiyaṃ”——就种姓而言,与国王不同者。
从“rāja”一词,在“后代”(apacca)义中,当该义以种姓来理解时,有“ñña”(ñño)词缀。例如:“rañño apaccaṃ rājañño”——国王的后代称为“rājañña”(王族/刹帝利)。为何要说“在种姓义中”(jātiyaṃ)?——(是为了排除)一般意义的“rājāpaccaṃ”(国王的后代)。
从‘khatta’词干之后加‘yīyā’词缀。
从 khatta 一词,在表后代(apacca)与种姓(jāti)的意义上,所成形式为:khattassa apaccaṃ khattyo、khattiyo——khatta 的后代称为 khattiya(刹帝利);若只是就种姓义而言,则作 khatti。
从 manu 加 ssa 或 saṇa 后缀。
从 Manu 词干,ssa、saṇa 于后代义中构成 makanuno apaccaṃ manusso、mānuso;而 mānavo 只在种姓义中用。
9. 从国土名,对刹帝利和王,用 ṇa 后缀
凡 janapadassa 之 yaṃ nāma〔名称〕,tannāmasmā〔由该名称〕于 khattiyāpacce〔刹帝利后裔〕与 raññe〔王〕时,加后缀 ṇe——pañcālānaṃ apaccaṃ〔后裔〕 rājā〔王〕 vā〔或〕则 pañcālo、māgadho——janapadanāmasmāti〔由地名〕为何?——Dāsarathi——khantiyāti 为何?——Pañcālassabrāhmaṇassāpaccaṃ 为 pañcāli。
从 kuru、sivi 加 ṇya 后缀。
以 Kuru、Sivi 为词基,在表达后裔(apacce)和国王(raññe)义时,使用 ‘ṇya’ 词缀——例如:Kuru 族人的后裔或国王,称作 Korabbo;(Sivi 族人的后裔或国王,称作)Sebbo。
ṇa 不〔发生〕于 rāga 所染者。
凡由之而被染色者,那即是 rāga(染色料/颜色)。因此,从表示 rāga 的第三格(工具格)词形,在“被染色”(ratta)这一意义上,加 ‘ṇe’ 词缀。例如:被 kasāva 染成者即 kāsāva;被 kosumbha 染成者即 kosumhaṃ。这里为何不由此成为 nīla(青)、pīta(黄)呢?因为它们是性质形容词(guṇavacana),即使没有 ‘ṇe’ 词缀,也已经表达了该词缀的意义。
在表示与责难相连的时间时,用“nakkhato”。
由此,以该星宿所标示的时间,加后缀“ṇe”。若星宿与月相合,以“Phussa”星与月相合所标示的满月,名为“Phussī”(Phusso月);以“Maghā”星与月相合所标示的满月,名为“Māghī”(Māgho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