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教法传承叙述路径(续3)

6. 阿波兰多国教法传布道 · 97 段

接着他又进一步问:从什么时候、哪位国王的时代开始,就有田地、宅地等布施给寺院或塔庙?

这时,大臣这样说道:应当知道,在过去诸劫、过去诸王的时代,也曾有布施给寺院或塔庙的事。正因为如此,典籍中记载:在名为善生的世尊那时,我们的菩萨身为转轮王,把两千小岛和四大洲连同七宝一起布施出去,还让国中居民承担守护园林的职责。因此应当知道,从很久以前开始,过去的诸王就已经有布施田地、宅地等的事了。

在王族世系里也有记载:世尊般涅槃一百多年后,在室利差呾罗城里,有个做饼的女人把大约五迦梨沙的田地布施给了一位长老。后来有个叫德瓦顿波的国王把这块田抢走了。那时,警钟和鼓虽然被敲响,却发不出声音;国王的昆塔轮盘也像以前那样,被派出去后却到不了该去的地方。国王弄明白原因之后,就照那做饼女人当初布施的原样,把田产交还给了那位长老。

到了迦利时代,一千一百九十九年满的时候,他的弟弟吉祥最胜日王——也就是胜大法王——统治了国家。这位国王又从宝城迁出去,另外建了一座阿摩罗城。就在这位国王登基的同一年,杰他月白分第五日,在宝城的魔胜宝善法经楼里,当着名为太阳族的长老的僧众面前,国王让人宣读了王令,把僧王之位交了出去,还赐了“太阳族吉祥最胜庄严法军大将大法王师”这个封号。

这位长老是在迦利时代一千一百二十五年到来时,于鹿首月白分第七日星期四,在瓦卢卡瓦皮村结生。到了七十三岁时,他获得了僧王之位。他诸根寂静,具足忍耐之法,乐于学戒,以研习教法为住,是三藏庄严大法王师长老的弟子。而在迦利时代一千二百一十五年到来时,就在那位国王在位期间,他圆寂了。

那时,国王用成千上万座前所未有、工艺奇妙的殿堂,举行了火化遗体的仪式。后来,在迦利时代一千一百一十六年到来时,他又把那位大长老的弟子——名叫“应知法”的长老——安置在僧王的位置上。先赐给他“应知法庄严法将军大法王之王师”的名号,之后又赐给他“应知法阿毗旺萨吉祥最胜庄严法将军大法王之王师”的名号。

这位长老在迦利时代一千一百六十一年时,在天勇村结生投胎出生;在一千零八十年时,于第一个阿沙利月白分第十四日,达到了受具足戒的阶段。

那位国王的时代,迦利时代满一千一百九十九年时,一位名叫慧谛沙的长老,和一位名叫苏难陀的比丘、一位名叫因陀萨罗的沙弥、一位近事男以及一名男童一起,到达了名叫阿摩罗补罗的城市。那时,僧王以资具护持和法护持护持了他们。后来,迦利时代满一千二百零二年时,慧谛沙长老被老病所压倒,未能超越诸行法的自性,就去世了。他心想“我要再向他学习”,这个念头还没成形就消失了。因此世尊说:

没想到的事也会发生,想好的事却会消失。

财富并不是靠空想就能得到的,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

在这个世间,有智慧的人如果想修福德,就该赶紧去做。谁能知道死亡是今天来、明天来,还是后天来呢?所以世尊说:

赶快去行善,要把心从恶行中拦住。

对行善迟缓的人来说,他的心却乐于恶。

那时,大王以许多善妙的歌舞集会,为他完成了遗体火化的事宜。之后,又让一位名叫苏难陀的比丘重新受学处,并让那沙弥正式受具足戒,也让那男孩出家成为沙弥。

那位大王在迦利时代满一千二百零三年的时候,在摩伽月,用许多资具作支持,把那些一件件事务都处理完毕,交给库西马城一位首席大臣负责,把所有该办的事都托付给他,然后派他前往锡兰岛。

不过,僧王摩诃长老为了让教法长久住世,也为了让听闻的人容易理解,依据各种典籍校订了文本,然后用缅语撰写了名为《正法光明》的《大义释》注疏的义解。他还通过让众多弟子学习、诵读教理,来护持胜者的教法。

后来,在迦利时代满一千二百零八年时,到了鹿宿月白分第八日,他的儿子名叫吉祥最胜日胜无量誉大法王之王中王,登基执政。那时,他把日族阿毗吉祥最胜庄严法将军大法王之王师摩诃长老的弟子、名为慧光幢的大法王之王师长老,推举到僧王的位置上。

他同样具戒,精通教理,乐于修学,有惭耻心,行为清净。他用缅语撰写了《增支部》经文及其注疏的义解。

在那位国王的时代,名为“所知法光辉吉祥最胜庄严法军统帅大法王增上王”的大长老,用缅甸语撰写了《正法游戏者》这部《无碍解道注》的义理注释。

宝光正法庄严大法王增上王导师长老用缅甸语撰写了《相应部》经文及其注疏的义理注释。

慧种正法幢大法王增上王大导师长老,用缅甸语撰写了《长部》及其注疏的义理注释。

我是名为慧主的比丘,是所知法之最胜庄严、法军统帅、大法王增上王大导师长老的弟子,受具足戒后戒腊五年时,用缅甸语撰写了《声义分别思》这部书的难词释义注释。戒腊十年时,又用缅甸语撰写了《名藏灯论》的义理注释,并以众多典籍对照校勘其文,加以净化。

后来,在塞迦纪年一千二百一十四年到来时,我们这位如法的国王,凭借在许多百生中积累的功德之力,为了护持胜者(佛陀)的教法,就像被正法诸天神护法派遣一样,获得了王位的成就。想要护持十力者(佛陀)教法的法王,他的心愿达到了顶点。就像冲破堤坝而流出的水一样,信心的大洪水因为得到了通道,便覆盖一切而安住下来。又过了四年,在毗舍佉月,以五种王权象征物等许多王家享用之物围绕,在优昙跋罗吉祥座上,与王后一起举行了灌顶仪式。因此,我们在《龙生谈》中说:

大王福德广大,如薪投火,焰光炽盛;

既得帝释天王之荣华,益乐布施、勤行戒法。

那时,过了四年,到了毗舍佉月,

和王妃一起接受了灌顶水,成为灌顶之人,在大平台上。

你像大无忧等人一样照耀着胜者之轮。

调伏无惭无愧的人,护持有惭有愧的人。

在国内,要在布施、持戒和修习上努力。

就像尼弥王等人那样。

那时,因为国王对无惭无愧的应当受到惩治的人执行了惩治,就像把他们丢进无间地狱一样,所以那些受到惩治的人找不到容身之处,就躲藏起来,就像天亮时的猫头鹰。因此,我们在《龙王出现事》中说:

那时,胜者的法轮就像天空中的月亮一样清晰显现。

无耻的人会躲起来,就像猫头鹰在黎明时躲起来一样。

有惭耻心的人在被提拔的人身上做提拔这件事时,就像把对方举到有顶天一样;因此,他们得到机会后,就昂首挺立、无所畏惧,好像劫初的人刚得到日月光明时那样。所以,我们才说:

那时,胜者的法轮也像太阳一样在空中清晰显现。

有惭耻心的人也会站起来,就像获得光明一样的劫初之人。

他想让三藏和九分教的佛语长久流传,就先请精通教理的长老们校订,发给写手酬劳,又反复审查喉音、头音等规则和松音、紧音等规则,连章节标记都不让出错,然后带进后宫,让人写在金质和铜质的贝叶上。他又挑选智慧和定力都具足的比丘,让他们各尽所能分别受持律藏。以王后为首,整个后宫以及许多王臣、大臣、市民等人,也各随自己的能力,把经藏和论藏按每一部经、每一论母、分别论、心路过程等分类受持并背诵。他自己每天还诵习《无我相经》等多种经典。为了让胜者佛陀的教法长久住世,他在全国范围内,凡是林居比丘的住处周围五百弓之内,一切陆生与水生的众生,都施予无畏。他又让精通教理的长老和年轻长老们的父母等亲属免除一切王室差役和赋税,让他们安乐而住。甚至在一天之内,就让近千名良家子弟出家并受具足戒,以此护持教法。他还做了许多其他功德。做完之后,他只求还灭,不求轮回。他也经常劝诫后宫等人:你们无论做了什么功德,都应只求还灭,千万不要求轮回。他常用无常相等相应的法义开示来教导他们。他自己也一直精勤修习止观。不过,国王身为国土之主,法务繁多,有时找不到机会修习业处;即便如此,他在清洁身体时也仍在修习业处,不让时间空过。因为在世人看来,像人的头骨等不吉利的东西,他也从墓地取来,或者让人做成牙签之类的东西放在身边,借此修习骨想等善法。

那时,他又把我们那位最杰出的导师——精通教法、具备敏锐的速行智等智慧、善于以种种方式说法、被全体缅族比丘尊奉礼敬、恭敬长老、容貌庄严、善巧说理、以所知法无上智之名闻树立法幢的法军大法王增上王师,也就是第三次获得封号的那位长老——立为比丘僧团和全国居民的领袖,就像阿育王立大目犍连子帝须长老那样。因此,我们在《龙王出现事》中说:

尔时,他将那位已得“所知”等嘉号、堪为比丘僧众首领的长老,

善为安立(于其位)。

那时,我们的法王在塞迦纪年一千二百一十九年到来时,在名为曼陀罗的山附近,建造了一座名为宝满的大王驻地。它具备善地的特征,就像一处不间断的渡口,四周环绕着各种城邑的庄严装饰,如同众多以眼为翼的飞鸟,令人生起眼目贪爱;它充满种种珍宝,是各国商贩开仓贸易的地方,如同曼陀度王的王舍城,又如善见王的拘舍婆提城。因此,我们在《龙王出现事》中说:

那时,在名为曼陀罗山与伊罗伐底河附近,木柱已立,

建起了城。

具有善地之相,名为宝满;

就像王舍城之于曼陀多王,无法动摇,美妙绝伦。

就像在世间,太阳从日升山升起,给渴望光明的人们带来喜悦和快乐、给他们帮助;同样,这位法王出现在缅甸这片土地上,也给缅甸国内那些有惭耻心、性情柔和、乐于学习的比丘和在家人们带来喜悦和快乐、给他们帮助。

依靠这位法王,正自觉者的教法在缅甸国变得极其光辉,不断增长、繁荣、广大。

教法确实是依靠国王才能住立。这位法王本身并不是教法的护持者、行法者、敬法者;然而,依靠法王的一切国土居民,才成为教法的护持者、行法者、敬法者,跟随国王而行。因此,在《大觉本生》等经典中说:

牛群正在渡河时,领头的公牛径直向前走;

所有的母牛都跟着走直路,只要领头的牛走得直。

同样地,在人群当中,如果有人被大家公认为最上等的人;

他若都能依法而行,更何况其他众生呢?

如果国王是依法行事的,整个国家就能安乐地生活。

尤其要说的是,建造第二座阿摩罗补罗城的大法王,他的首席王后具足正直、柔和、友善等功德,她的女儿就是我们国王的首席王后,品行端正,对丈夫忠贞。她虽然已经达到一切女性中最尊贵的地位,却不会被欲乐之酒的醉意所迷醉,在种种善业上始终不懈怠,恒常发起精进。她经常学习、受持经典,并且通达吠陀。她对正觉者的教法极其净信。其他内宫眷属等人也遵循大法王的教诫,依法而行,对教法生起了清净信心。副王与大法王同父同母,从不违逆大法王的心意,为全国在家众和比丘众带来利益,就像转轮王身边的长子一样,具足力量与勇健,极其英勇,勤于奋起精进。其余数以千计的大臣,也各自在大法王所赐的职位上,承担大法王的种种事务,乐于行善。全国所有居民也都把心安住在布施、持戒和修习上。以僧王为首的比丘众,包括长老、中座、新学,都精勤于教理学习和观禅修行。

就像这样,即使有人怀着极大的热忱去讲述一位善人的功德,想要把它说尽,本来就已经很难了;更何况是世尊——三界之中最尊贵者——凭借无数千波罗蜜的力量所展现的功德,又有哪个人能把它说尽呢?所以,如果要在这里把大法王、王后以及副王等人的功德,在《教史灯》里放开来讲、详细地讲,就算写到几百上千个诵品的分量,也还是看不到尽头。因为那样会太冗长,所以这里只作简略的叙述,目的是让善人们随喜由广大福德所生的欢喜。听到这些的善人们应当随喜:据说在某个时候、某个国家,有一位某某国王,他振兴教法,使它增长、壮大、广布,就像树木依靠大地和水而增长、壮大、广布一样。

在这位国王的时代,有一位名叫“慧胜法旗大法王帝师”的僧王大长老,受国王恳请,造了一部名为《善王道灯》的书。他为弟子们讲授《中部注》的义理,并按照所讲授的次第,把义理解释整理成文,让人录到书册上。

名为慧胜法旗大法王帝师的大长老,用缅甸语撰写了《本生经》巴利文的义理结合论。

正是我本人,作为僧王的弟子,蒙国王赐予“慧主胜智旗大法王帝师”之号,受国王与王后祈请,写下了《戒论》与《方便论》这两部著作。正是我本人,受身为国王老师的方护近事男祈请,写下了《文字清净》与《犯决断》这两部书。同样,正是我本人,受僧王督促,写下了《龙王论》《词义差别》与《诤论决断》。同样,正是我本人,受五阎浮村主书吏大臣和两位奏事书吏大臣祈请,写下了《王仆灯》。同样,正是我本人,受长舟城主大官祈请,写下了《地狱论灯》。同样,正是我本人,受名为石栗的近事男祈请,写下了《布萨决断》。同样,正是我本人,受众多想听闻的人祈请,用巴利语写下了《声明纪论》的注释。

有一次,在减劫时,一千二百二十年已经过去,国王心里这样想:“现在,在佛陀世尊的教法里,有些比丘和沙弥因为染污信众家庭等不合宜的行为,得到很多四种资具;有些无惭的人受用金银等舍堕之物;有些人在没有因缘的情况下,非时嚼槟榔,还储藏物品、吸烟;没有生病却穿着鞋进村,撑着伞,还有其他随顺非戒律的行为。现在,应该让比丘和沙弥在佛陀面前,以佛为证,作出承诺:‘我们不再做这些不如法的行为’,让他们守护世尊的学处。这样一来,比丘和沙弥们就会想:‘我们在佛陀面前作了这样的承诺,如果承诺之后还犯戒,在我们这一生、就在现前,恐怕会生起某种怖畏。’因为顾虑现前的怖畏,他们就会守护学处。”他这样想了以后,又想到:让比丘和沙弥作这样的承诺,到底合适还是不合适,我们不知道。现在应该召集僧王等大长老来问一问。于是他又想了一次。

于是国王命令大臣们:“把所有的长老都召集到僧王的精舍,问他们这件事。”大臣们就把长老们召集起来,问道:“尊者,如今在教法里,看到有些比丘和沙弥的行为不合戒律。国王想让他们在佛陀面前,以佛为证人,立下承诺:‘我们不再做这些不如法的行为’,以此来守护世尊的学处。让他们这样立誓,到底合适还是不合适?”

这时,以僧王为首的大长老们这样说道:“因为他想要教法清净而这样做,所以让他那样做是合适的。”

不过,以班智达阿毗达阇牟尼达果萨大法王导师长老等人为首的一些长老却这样说道:如今,比丘们因为信力等(善根)薄弱,会犯下被称作世尊教诫的有心罪和无心罪,然后依靠世尊亲自允许的忏悔、出罪等羯磨来补救,使戒清净,做到有惭有愧、柔和随顺,而不是从不犯戒。所以,要在佛陀面前承诺“我绝不再故意违犯世尊所禁止的行为”,是极其沉重的事。即使先立下承诺、后来又违背,按照“违背承诺时,如果心念清净就犯恶作,如果在承诺的当下就犯,则是波逸提,其他情况也是如此”的说法,他就会连同违背承诺的恶作罪和波逸提罪一起犯下那些罪。这样一来,仅仅因为立下承诺,就可能变得频频犯戒。就像为了治好病而服用不合适的药,结果病没治好反而加重了;同样,想靠(在佛陀面前)立誓来做到不犯戒,结果反而可能频频犯戒。更何况,那些不怕造恶的比丘,哪怕在几百位佛陀面前立下几百次承诺,也照样敢违犯学处。

这时,僧王摩诃长老派我去回应那位长老的话——我是他的弟子,名叫班雅萨米师利卡维达加摩诃法王阿迪拉加古鲁。

这时我就这样说:有两种人不可能故意犯戒,也就是比丘和比丘尼中的圣者;有两种人可能故意犯一切戒,也就是比丘和比丘尼中的凡夫。因为《附随》里这样说过,所以想到凡夫比丘不能像圣者那样毫无顾虑地作出承诺,凡夫比丘作出承诺就太沉重了。所有圣者和凡夫比丘在受具足戒的戒坛上,一开始就被告知四条不可做的事。在这四条不可做的事当中,哪怕只是拿了一根草,只要比丘以盗心取走别人没给的一脚之物、一脚所及之物或超过一脚之物,他就不是沙门,不是释迦弟子。哪怕只是蚂蚁,只要比丘故意夺走人的生命,乃至堕胎,他就不是沙门,不是释迦弟子。哪怕只是在空寂之处里,只要比丘怀着恶欲、被欲望控制,妄称自己得到了实际上没有的、不真实的过人法,他就不是沙门,不是释迦弟子。新受具足戒的人在和尚和阿阇梨教导时回答“是的,尊者”,这本身就是承诺。沙弥在出家那一刻,在和尚面前说“我受持不杀生学处”等,就已经首先作出了承诺。同样,比丘们犯了种种罪之后,在通过忏悔补救时,也反复承诺“善哉,善哉,尊者,我会防护”。沙弥在和尚和阿阇梨面前受学处时,也通过“我受持不杀生学处”等反复作出承诺。可是不害怕那些承诺,却害怕这个承诺,这话听起来就像奇谈。因为从这个承诺来看,看不出它和那些承诺有什么差别。

这里要确定的意思是:所谓“违背承诺的恶作罪”,是在舍卫城,当憍萨罗王波斯匿邀请说“请来这座精舍入雨安居”时,有人答应说“好”,后来因为利养丰厚的缘故,中途转到别的精舍入雨安居,由于违背承诺,针对一位名叫乌巴难达的比丘而制定的。在《善见律注》的《入雨安居犍度》注释中也说“在承诺中犯恶作”。这里并不是只在承诺“请在这里住这三个月雨安居”时才犯恶作;像“请在这里接受三个月的食物”“我们两人一起入雨安居”“我们一起诵戒”等等,对各种承诺违背时都犯恶作。而且,那是指最初心清净、后来才违背的情况;如果最初心就不清净,那么在接受承诺时就已经犯波逸提。

像这样,比丘们互相之间或与施主之间承诺之后,因为违背承诺而犯恶作罪,这只是针对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说的;并不是指随自己的欲望自己说“我要自己吃、我要自己住”等等,然后没有按照所说的去做就算违背承诺。但是,如果比丘或沙弥一开始用“是的,尊者”等话作出承诺,后来因为某些事务而犯下种种罪,那么同时就有违背承诺的恶作罪。这样一来,在各个学处中就应当制定两种罪,但并没有这样制定。因此应当知道,所谓违背承诺的恶作罪,只是在他人面前、取得他人的信任而作出承诺之后,又在违背承诺的情况下才制定的。

现在,国王想让教法保持清净,就用这个办法来督促比丘和沙弥守护戒律。他心里想:考虑到现世和来世的可怕后果,他们就会发起防护。所以,让他们在佛陀面前立下承诺,这样做看不出有什么过错。而且,比丘和沙弥这样做了之后,会更加严格地持戒,戒行也能变得清净。于是,国王就让所有比丘和沙弥在佛陀面前立下承诺,守护戒律。

就这样,在这位国王的时代,即使是过去无所顾忌的人,大多数也会因为顾虑怖畏而变得有惭有愧。

世尊般涅槃后两千三百九十年,在外河岸边,在家众为了让做羯磨的比丘们能方便通行,把村界和水界连接起来,从村界一直到水界之内,造了一座桥。

那时,有一位名叫智严、妙心、大法王师众戒师的长老,在那个地方花了几年时间,主持了具足戒等律仪羯磨。

慧喜长老却认为,在那里做羯磨会有混杂不清的过失,所以不愿意做。从那以后,凡是认同智严、妙心、大法王师众戒师意见的人,就成了他那一派;凡是认同慧喜长老意见的人,就成了他那一派。就这样,兰卡岛阿摩罗补罗派的比丘们分裂成了两派,各自安住。

那时,慧喜派一方的比丘们派了同派戒蕴长老的弟子法蕴林宝比丘,前往我们赡部洲的宝满城,到僧王大长老面前领受教诫。他们在坏劫第一千二百一十八年,迦提月白分第八日,从锡兰岛出发,于第一千二百一十九年颇勒窭拏月白分第七日,抵达宝满城。

于是法王让人在僧王的寺院里建了一座四层精舍,安排他们住在那里,又用四种资具来护持他们。僧王听了双方的话之后,对照许多典籍,裁断了这场争论。他说明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混杂的过失,还给了他们一封书信。

大法王又让他们在僧王面前重新受学,并布施了三藏典籍等应当布施的物品,然后在同一年第一个阿沙荼月的黑分第十日,用船把他们送走了。

此后,智严、妙心、大法王师等众戒师派的比丘们,也派遣了属于同一派系的慧冠长老的弟子——无垢光与法喜两位比丘,连同一位名叫圣严的沙弥和四位男居士一起前去。他们也在坏劫一千二百二十年,迦提月白分第五日到达。

那时也在僧王的寺院里建了一座精舍,让他们住下,并以四种资具给予照顾。僧王又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作了判决。法王也让那些比丘在僧王面前重新受学,让沙弥受具足戒,以四种资具给予照顾后,把他们遣送回去。

从那以后,到了坏劫一千二百二十二年,摩伽月黑分第十一日,从锡兰岛来了两位比丘、三位沙弥、四位近事男。他们带着银制金制舍利函、银制金制舍利塔、象牙制佛像、大菩提叶、大菩提树皮、大菩提安立处的土、锡兰岛南枝菩提叶,以及第二七日不瞬处的土,作为法供养之礼,抵达了名为宝满的大王都。法王也以四种资具摄受他们,让他们住在僧王的寺院里,又让比丘们重新受学,让沙弥们受具足戒,让在家众受出家戒。

应当知道,从世尊般涅槃之后开始,直到今天,教法在缅甸地区一直是依靠长老一代代的传承而得以安立的。

就这样,在摩罗玛地区内的阿利摩达那城,曾经有五个长老团体:阿拉汉长老团、郁多罗耆婆查帕陀长老团、希瓦利长老团、阿难长老团和陀摩林陀长老团。

现在,我要说明教法是怎样从阿利摩达那城的五个长老团开始,按长老传承的次第,逐渐传到毗阇耶城、阇耶城和宝城的。因为在室利差呾罗城,有一位名叫“索扬诺”的国王,他把正法住立长老收为自己的导师来供养。这位正法住立长老,是萨拉达悉提长老的弟子,而萨拉达悉提长老属于波罗迦摩派系。

在迦利时代第八百零四年,他从室利差呾罗城来到宝城,登上了王位。然后,他让自己的儿子——名叫阿内基巴的王子,以大王的名义去统治室利差呾罗城。他吩咐说:在南方的库乌特塔约摩城、西方的颇空地方、北方的马隆城、东方的贡空地方,这些范围之内,在家众要听从我儿子的命令,比丘众要听从我导师正法住立长老的命令。

这位正法住立长老有两位弟子:圣种长老和大萨弥长老。其中,大萨弥长老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心想“我要把教法传承迎来”,于是前往锡兰岛,从锡兰岛把名为正法行者的长老连同五位比丘一起带来,受了新戒,在室利差呾罗城使锡兰岛的教法传承得以增长,然后住了下来。大萨弥长老的弟子名叫无等种长老,他游历四方,研习教理,就在室利差呾罗城的坦布拉布恩佳戒场附近扶持教法,住了下来。无等种长老的弟子名叫宝光长老,通达教理,无所畏惧,也在室利差呾罗城扶持教法,住了下来。宝光长老的弟子名叫阿毗桑凯多长老,是萨特瓦达法王的导师,同样通达教理,无所畏惧,也在室利差呾罗城扶持教法,住了下来。他的弟子名叫牟尼音声长老。当迦利时代进入第九百七十年之后,后分王征服了室利差呾罗城,和大臣难陀优陀一起,把这位牟尼音声长老迎请到宝城,安顿了下来。

据说,那位后分王这样说道:“我得到室利渴吒那城之后,只得到一位比丘和一位在家众。”

这位长老在沙弥时期名叫牟尼音声。受具足戒时,以他舅父长老的名字,称为优波离。依所赐之名,则称为三藏庄严。又因为住在提利耶山寺,依住处之名,称为提利耶山长老。

据说,他最初在伊罗瓦底河边的四层寺坐下,后来在迦利时代满一千年时,活到六十岁,住在提利耶山寺。做沙弥的时候,他因为害怕贾鲁玛西亚姆,离开宝城,到了有光城,在那里跟随三教幢长老的弟子法王师长老学习经典。由于对巴利、义注和复注特别精通,他年纪轻轻就把《须大拏本生》用偈颂的形式编集并讲说,因此非常出名。这位长老的弟子,是住在高城的大提舍长老,他在僧伽罗国住在林野里,教授教理,扶持教法。大提舍长老的弟子,是雷弥村的村民月长老。月长老的弟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德喜长老。德喜长老的弟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善幢长老。善幢长老在莲花城、千妃城、菩提海村教授教理并住在那里。他的弟子有:住菩提海村的因陀婆娑、善轮、无垢行三位长老,住千妃村的德心、月心两位长老,住梵都摩村的最胜仙长老,以及住甘尼城阇拉拉加村的德喜长老。这些长老在善幢长老座下重新受学,学习教理,成为通达者。

善幢长老的弟子,名叫持法长老,住在僧伽罗国的萨弥瓦那村。他晚年时在莲花城的库苏摩牟拉村安住下来,诵读经典,护持教法。

在这些长老当中,德喜长老在建造阿摩罗补罗城的国王在位时,获得了“功德庄严正法大法王增上王师”这个名号,住在胜地(Jeyyabhūmi)的称誉寺(Kittivihāra)。

这位长老的弟子,名叫智种法军大法王师的大长老,在同一位国王的时代担任僧王。而这位长老是锡兰岛阿摩罗补罗派比丘的源头。功德庄严正法大法王增上王师长老的弟子,名叫三藏庄严大法王师长老。他的弟子,名叫太阳族吉祥最胜庄严法军大法王增上王师长老,在建造第二座阿摩罗补罗城的国王时代担任僧王。他的弟子,名叫所知法种牟尼胜智称誉最胜庄严法军大法王增上王师的大长老,在建造第二座阿摩罗补罗城和宝满城的两位国王时代担任僧王。而这位大长老,既是那位智种法军大法王增上王师僧王的弟子,也是最胜仙长老的弟子。

这个传承,是从锡兰岛最后一批到来的正法行者大萨弥长老开始,一直到我们老师的历代长老传承。

还有另一位长老的传承,也应该知道。属于查帕陀长老传承的、名叫正法称的长老,来到阇耶城,坐在四洲之地,在大圣种长老面前学习教理;此后又前往祇园精舍,在那里坐下诵读教理,护持了教法。

正法称长老的弟子名叫三教幢。三教幢的弟子名叫法王师。法王师的弟子名叫牟尼音声。牟尼音声的弟子名叫大提舍。大提舍的弟子名叫月慧。月慧的弟子名叫德祥。德祥的弟子名叫智幢。智幢的弟子名叫法持。法持的弟子名叫因陀罗光。从那时起,应当知道,教法传承是依据善轮、无垢行、德核、月核、胜仙、德祥、智增、法增这些长老相继延续的。

这一段讲的是历代长老传承的叙述,从帕塔兰卡的查帕达长老的弟子正法称长老开始。

这就是宝满城中教法建立的情况。

应当这样展示教法史:以所谓“阿波兰多国”这一部分地区为代表,涵盖整个缅国。因为世尊确实也曾在阿波兰多国的旃檀寺住过,又以神通游历铜洲各地,为众生说法。

以上就是《教法史》中“阿波兰多国教法史”这一章的导言。

名为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