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别摄论

532 段

大分别纲要解说

4

行淫欲法者,会触犯几种罪?

行淫欲法者,触犯三种罪。

5

于有根本处,波罗夷;于多数认定处,

偷兰遮;口中转动所作处,则说为恶作。

6

凡不与而取者

触犯几种罪?

不与取者,

触犯三种罪。

7

若值五摩沙迦或以上者,波罗夷;

不足一摩沙迦者,恶作;介于其间者,偷兰遮。

8

若杀害人者,

犯几种罪?

杀害人类时,

犯三种罪。

9

若为杀人而挖掘,于挖掘时即犯恶作。

若致痛苦,犯偷兰遮;若致死亡,犯波罗夷。

10

宣称不实之上人法,仅凭言语即犯。

犯几种罪?犯三种罪。

11

宣称不实之上人法者,波罗夷;

于转说中,若知,则偷兰遮;若不知,则恶作。

波罗夷解说。

12

故意出精者;

以几种方式犯下罪?

听好,出精者;

触犯三种罪。

13

若心重,则犯重罪;若着手,则释出。

于二道,说为粗罪;于加行,则是恶作。

14

从此以后,出精之后,仅是提问。

唯依解答,而有义理之决断。

15

若与女人身相触,即触犯三种罪。

主动以自身触其体者,犯重罪。

16

若以身触其身所系之物,触者犯偷兰遮;

若以自身所系之物,触其身所系之物,则犯恶作。

17

以粗恶语对女人,则有三种罪成立。

说此二者之好恶,若入二道,则触犯重罪。

18

以色形等为始,于膝上、脐下之间者;

犯偷兰遮;若系于身上,则犯恶作。

19

为自欲而行,向女人赞叹其美德者

若她知晓,近处便成重罪。

20

若在黄门近处,于他亦犯偷兰遮;

若在畜生近处,判为恶作罪。

21

在接受时作审察,于取回之事中;

若媒合成就,智者说:此是重罪。

22

二支和合时,则为偷兰遮。

若仅有一支,则犯恶作罪。

23

若比丘令人建造有施主的小屋;

以及大精舍;

若比丘令人建造

则触犯三种罪。

24

于加行时,为恶作;当一团食尚未到来时,

当那团食到来时,便成为粗罪。

25

于此,若以无根据的波罗夷法,

诽谤比丘者,彼有三种罪。

26

不先求听,却有驱摈之意。

若以桑喀地谢沙诽谤,则有恶作。

27

在请求许可之后,若生起辱骂之心;

以轻蔑之语呵责,应判波逸提。

28

在第九及其他类别中,与前者相同。

一切罪过的分类,实无差别。

29

破僧的比丘,乃至第三次劝谏。

虽经劝谏,仍不舍其执取。

30

作白时,恶作;作二甘马语时,偷兰遮;

甘马语终了时,成重罪。

31

随顺破僧者、难谏者、污家者,

其罪之判定,等同破僧者。

桑喀地谢沙解说。

32

超过长衣

满十日者,唯犯一罪。

舍堕,一夜。

即使离三衣而住者。

33

若超过一月而取时衣,

犯一罪,名为舍堕。

34

若对非亲里比丘尼任何物,

然而旧衣

如果让人清洗

则有二罪。

35

在洗濯的加行中,犯恶作;

然而,一旦洗濯完成,即成尼萨耆亚巴吉帝亚。

36

若从非亲属女手中,受取衣时,

受取时犯恶作,一旦受取即成波逸提。

37

向非亲族的居士,或向居士妇,

比丘乞衣时,犯二种罪。

38

于乞求之方便中,犯恶作;

已告知之后,则犯舍堕。

39

若比丘向非亲戚乞衣,超过此限,

于加行中,犯恶作;于告知时,犯舍堕。

40

前往某位非亲族的优婆塞,

或前往优婆夷处。

预前未受邀请,

而对衣施行净施。

41

会犯下两种罪,于加行时生起恶作;

若已发生净施,则说为尼萨耆亚。

42

先前已被邀请,前往非亲戚处;

若比丘对衣作净施时违犯,则触犯两种罪。

43

如是,若比丘以举罪而超过三次;

若前往超过六次,并且以站立的方式持衣;

44

若他使之完成,则有两罪。

若在造作时有恶作,于获得时则为尼萨耆亚。

咖提那衣品第一。

45

憍奢耶品中,于二二等五条,

注中说:若在造作时有恶作,于获得时则为尼萨耆亚。

46

取了羊毛之后,行路超过三由旬,

第一步时为恶作,第二步触及时为尼萨耆。

47

比丘令非亲里比丘尼洗羊毛,

于作持时,犯恶作;洗过之后,则为尼萨耆亚。

48

接受金银者,违犯二罪;

方便之时说为恶作,取得之时则成尼萨耆亚。

49

以种种方式涉入,以及金银的交易;

若完成,即犯尼萨耆;若在方便中,即犯恶作。

50

比丘若以种种方式,行买卖,即犯。

在行方便时为恶作,于彼完成时则触犯尼萨耆罪。

丝绸品品第二。

51

若钵过限,超过十日者;

彼比丘唯有一尼萨耆罪。

52

当比丘的钵尚未满五处补缀时,

他却另求新钵,

53

比丘无疑犯二罪。

若行加行,犯恶作;若获得,则犯尼萨耆亚。

54

若所受取的药超过七日,

他因此犯一尼萨耆亚罪。

55

非时寻求雨衣,

加行时犯恶作,得已则犯尼萨耆。

56

施与比丘衣后,若复夺回,便触犯二罪。

在加行时犯恶作罪,在夺取时犯尼萨耆亚罪。

57

亲自告知织工后,令织工织衣;

若比丘令织,则犯二罪。

58

若比丘特意前往非亲属的织工之处,

未受邀请而指示作衣,犯。

59

他确实犯有两罪,无有疑惑。

加行中犯恶作,获得时则成尼萨耆。

60

受取后,对于额外指定之衣;

若超越时限,便犯一尼萨耆。

61

三衣之中的任何一衣,寄存于家中,

离开那衣过六夜而住者,即犯尼萨耆亚罪。

62

明知利养已回向僧团,却为自己……

若比丘加以回向,则触犯两种罪。

63

加行时犯恶作,回向时则成尼萨耆亚;

在一切处,我已说明了安止的次数与失坏。

钵品第三。

三十尼萨耆亚之论。

64

说妄语者,有五种罪;

于人上法中,若未证而言,即波罗夷。

65

以无根的重大虚事,起诉比丘;

若了知是间接而说,则定为粗重罪。

66

若不能了知,则构成恶作。

若明知而妄语,则显示为波逸提。

67

已说罪有二种,若比丘妄语,

对受具足戒者犯波逸提,对其余者则为恶作。

68

于离间语,亦有二种,然为波逸提。

若于已受具足戒者中行离间语,其余情形犯恶作罪。

69

若向未受具足戒者逐句教诫法义,犯有二罪;

在加行时犯恶作,逐句教诫时犯波逸提。

70

若与未达上者同宿超过三夜,

加行之际已说为恶作,于铺设卧具之时,应为波逸提。

71

若与女人安排同宿,则

他犯有二罪,即恶作等。

72

以超过五六句的话语,向女人说法;

于加行时犯恶作,逐句时犯波逸提。

73

若向未受具戒者,宣说真实的上人法;

若向他告知,则有二种恶作等。

74

若向未受具戒者,说他人粗罪;

于加行时犯恶作,于每一掘击时犯波逸提。

75

对于掘地者,在加行时判为恶作;

而在每一次、每一次掘击之中,则犯波逸提。

妄语品第一。

76

破坏草木者,则触犯二罪;

加行时犯恶作,破坏时犯波逸提。

77

说异语者,亦有二罪;

若未强加罪名,则为恶作;若已强加,则为波逸提。

78

若激恼其他比丘,即触犯两种罪过;

于加行时为恶作,若已成就激恼,则为波逸提。

79

在露地铺设僧团的床座等物后,

未告而别者,犯二种罪。

80

在雨滴所及的范围内,以第一步

恶作;再犯即成波逸提。

81

在僧团住处铺设卧具后,不收起而离去;

不告而别者,触犯两种罪。

82

跨入界限时,以第一步为恶作;

以第二步则为波逸提。

83

在僧团住处,明知有比丘已先安住,

铺设卧具者,于加行中即犯恶作等罪。

84

若有人心生嗔怒,将比丘从僧团住处拖出;

于加行中犯恶作,其余之罪于拖出时成就。

85

比丘居于寺内僧众共住精舍的上层阳台;

坐于有脚床座,触地故,即犯恶作等二罪。

86

决意二三次后,更进一步决意;

作加行时犯恶作,决意时犯波逸提。

87

若明知水中有生物,或洒水于草,

作加行时犯恶作,洒出后则犯波逸提。

植物品第二。

88

比丘若未经许可而教诫比丘尼,有所触犯时:

于加行中犯恶作罪;教诫完毕时,则犯波逸提罪。

89

于第二、第三次,乃至第四次教诫,此一切情形亦复如是。

与第一种相同,这是诸罪的分别。

90

比丘施衣给非亲里的比丘尼时,会触犯两种罪;

在加行时犯恶作,在施与时则犯波逸提。

91

比丘为非亲里比丘尼缝衣时;

在缝制过程中,彼犯恶作;缝成时,则犯波逸提。

92

除因缘外,比丘与比丘尼

若相约而行,则触犯恶作等二罪。

93

比丘与比丘尼同登一船时;

若相约而登船,于加行时即犯恶作等二罪。

94

明知是比丘尼所烹煮的钵食;

若食用,则犯两类罪,此无疑。

95

若心想‘我将食用’而接受此食,犯恶作;

于吞咽的加行中,已明示波逸提。

96

比丘与比丘尼,共坐于隐密处;

若作安排者,触犯恶作等二罪。

教诫品第三。

97

若受用超过限度的住处食者;

紧接着的一品,其方法与第九条相同。

98

第二与第三中,亦无任何差别。

与前相同,是为诸罪之分别。

99

若取了二钵之后,更取超过此数者,

加行之际说为恶作,取得之时则为巴吉帝亚。

100

在第五条中,如同在第一条中,罪的判定相同。

第六条:以非残食,对已食者或已受请者。

101

若以‘携来’之语邀请,则触犯两种罪。

若以“我将食”之言而执取,

102

取时即犯恶作,此于律藏中已举;

若食事已竟,则犯波逸提。

103

于第七、第八、第九及第十中;

罪过的类别与第一条相同。

食物品第四

104

亲手施与裸行者等食物等时;

在努力时犯恶作,于给予时犯波逸提。

105

无论令人给与或未令人给与,在遣使时犯此二罪;

在努力时为恶作,于被遣使者中,则犯波逸提。

106

比丘在备有食物的俗家铺设座位,

造作之时,犯二种罪:恶作等。

107

第四与第五,无有任何差别;

罪数的计算,应与第三条相同。

108

有比丘在场,未先告知而受请食;

然而,在俗家间行乞时,犯者便触犯二罪。

109

然而,以第一足跨过门槛时,

在律藏中说为恶作,而以第二足则为波逸提。

110

然而,若乞求那之后的药,犯者触犯二罪;

若为方便,结恶作;若令知,则为波逸提。

111

为观看出征的军队而前往,结犯二罪;

前往时结恶作,见时则为波逸提。

112

若在军中超过三夜而住者,犯二罪;

若作准备而未成行,犯恶作;若已住下,则犯波逸提。

113

若前往战场,则犯两种罪。

前往时犯恶作,见时犯波逸提。

裸行者品第五

114

若牟尼饮谷酒或果酒,则犯二罪;

取饮时犯恶作,饮已犯波逸提。

115

以手指戳弄比丘令其发笑者,实犯二罪;

于着手时犯恶作,若令笑引发则犯波逸提。

116

比丘若在水中嬉戏,实犯二罪;

踝骨以下者犯恶作,踝骨以上者犯波逸提。

117

若比丘行不恭敬,实触犯二罪;

于行作时即犯恶作,作已则犯波逸提。

118

若比丘行恐吓,实犯二罪;

采取行动时犯恶作,使对方感到恐惧后则犯波逸提。

119

把火燃旺后烤火,比丘犯此二罪;

加行时为恶作,缝制竟为波逸提。

120

亲生子于半月时沐浴,犯二罪。

加行时为恶作,沐浴及干燥时为余罪。

121

于令成恶色的作法中,取三种之一;

受用衣时,犯二罪,谓恶作等。

122

将比丘等的衣作净分配后,未予撤回;

受用时犯二罪,加行时得恶作等。

123

若为比丘置毒,犯二罪;若置毒于钵等,则犯另一罪。

加行时犯恶作;若放置的是其余物品,则另成一罪。

饮酒品第六

124

持戒者若故意夺取有情生命,

所犯之罪唯有四种,对此无疑。

125

若挖掘无指定对象的坑,从挖掘之刻起即成恶作;

若有人堕入其中而死,即成波罗夷。

126

夜叉或畜生道众生现为人形者;

若饿鬼堕入其中而死,则成偷兰遮。

127

若畜生堕入其中而死

彼犯波逸提罪,此为明智者所制

128

明知水中有虫而饮用者,触犯二罪

准备时犯恶作,饮用时犯波逸提。

129

明知诤事已灭,却再挑起者,触犯二罪;

准备时犯恶作,再挑起时犯波逸提。

130

明知比丘犯重罪而蓄意覆藏;

若犯此一一罪,即说为波逸提。

131

若为未满二十岁者授具足戒,

于加行时得恶作,其余诸人于完成时成就达上。

132

若明知是盗贼,却与彼共同谋划;

同样地,若与女人同行于道。

133

有二罪:于加行时犯恶作;

于被驱摈者,随即为波逸提。

134

若不舍彼恶见,于白时犯恶作。

甘马语结束时,比丘犯波逸提。

135

随顺如是所作而受用者,触犯两种罪;

作业时犯恶作,食已犯波逸提。

136

劝诱已被驱摈的沙弥者,犯二罪。

于加行时犯恶作,劝诱成已犯波逸提。

有命品第七

137

对于被诸比丘如法劝告的比丘,

若言“我不能”等,则犯恶作等罪。

138

而若谤律藏者,则触犯二罪:

于加行时犯恶作,于谤成时犯巴吉帝亚。

139

以痴触犯二罪:在愚痴中,学处未制定时,是恶作;

然而,在愚痴中,若学处已制定,则说为波逸提。

140

忿怒者殴打比丘,确实触犯二罪;

若作努力,犯恶作;若已出掌,犯波逸提。

141

比丘对比丘怒气冲冲,向对方扬手或持械;

若触犯两种情形,作努力时犯恶作,扬手时犯波逸提。

142

比丘以毫无根据的桑喀地谢沙罪进行诽谤;

若触及二处,于交合时犯恶作;若举起,则犯波逸提。

143

若比丘故意令比丘生起追悔,

若触犯二项,于共处时为恶作;若已生起,则为波逸提。

144

比丘若站立近听,则触犯两种罪;

于行中欲听者为恶作,正听者为波逸提。

145

于如法羯磨,与欲之后,复再

若犯讥嫌法,则触二恶作等

146

僧团裁决未成结论时,己之欲

对不给予便离去者,有两种犯过。

147

然而,比丘若舍弃僧团的手巾,则犯恶作。

若已舍弃手巾,比丘则犯波逸提。

148

与和合的僧团一同,授予衣后,

其后,诽谤者犯两种罪,于正式实行时,犯恶作等。

149

明知利养已转归于僧团,或转归于某个人时,

行转入时犯二罪,于方便中则有恶作等。

如法品第八

150

然而,若比丘先前并不为人所知,进入王宫内院时;

当比丘进入时,会犯下二罪。

151

以第一足越过门槛时,

犯恶作;以第二足越过,犯波逸提。

152

若取宝物,则触犯两种罪。

于方便时犯恶作,于取得时犯波逸提。

153

未告知在场比丘,便于非时进入村落;

沙门若进入,即犯二罪。

154

以第一足越过界标时,

彼之恶作已为宣说;以第二足,则为波逸提。

155

以骨、牙、角所制的针筒,

令人作者,触犯两种罪;于方便时,有恶作等。

156

若令人作超量床座等,即触犯两种罪;

于方便时,说为恶作;其余,于令人作成时犯。

157

若令人制作填有棉絮的床座等,则触犯两种罪;

在制作行为中犯恶作,待其制成,则另有其余诸罪。

158

在第七、第八、第九与第十条中,

诸罪的判定,与前条紧接所述相同。

宝品第九

巴吉帝亚论

159

于四波罗提悔过法中,亦有两种犯相。

由日种亲族的佛陀,无差别宣说。

160

若比丘心想“我将食用”而受取,于受取时犯恶作;

于一切吞咽时,皆属悔过法。

应巴底德萨尼论

161

于应学法中,唯示一种罪。

唯因不恭敬之故,招致恶作。

应学法论。

162

因行淫欲法之缘故,而制立之;

罪有几种?实有四种。

163

行淫欲者,于入女根处;

于死者或已宣说者,比丘犯巴拉基咖。

164

若大部分已宣说者,则为土喇咤亚,如是为恶作;

于口中、于球状处所说,于树胶团处,是波逸提。

165

以身相触为缘而制定;

罪有几种?可有五种。

166

对于未离欲的男子,以及对于比丘尼,

接受波罗夷以下之触时。

167

比丘以身触身,则为重罪。

以身触与身相系属者,则为偷兰遮。

168

彼此身体相触者,则为恶作;

然而,若以手指触碰,则定为波逸提。

169

于其余众学法中,诸罪的判定;

应依前说之方法,由具慧者了知。

《大分别摄》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