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诤分别

30 段

止的分别

诤事方式品释

293第六「方式品」中「无贪为前行」等,是就教法住立不颠倒、说法者的诤论而说。「十八破僧事为处」等,是于法等之中以「非法」等见取而开示,这些即破僧事。这些因身为诤论等诤论之因,故为「处」;因作为场所,故为「事」;因作为所依,故称「地」。「无记因」者,是就无学者的诤论而说。「十二根本」者,即忿与恨、覆与恼、嫉与悭、诳与谄、恶欲与大欲、见取与执取难舍,依此六对之故,有六法与贪等六因,此十二法为诤事的根本。

294「十四根本」者,即彼十二根本,与身、语合为十四,是为举罪事的根本。

295于掘地等(学处)中,除去施设外,为显示以善心、无记心为根的罪业生起,故说「无贪为前行」等。「七罪聚为处」等,是就七罪聚以覆藏为缘而有罪生起而说。于《巴利》中确实说道:「由罪事之缘犯四罪。」「六因」者,这是因「善为罪因」之说有所不当而说,并非善因不存在。确实以「无贪为前行」等为始。罪因即以「前行」之名而说。

296296.「四羯磨为处」等语中,求听语、单白等语称为「羯磨」。当比丘们于同一界内和合集会、具足羯磨资格时,由于没有那依托于同意、宣告作用及成就所摄之僧团计数作用自性的事羯磨事的所依,故称为「处、事、地」。「一根本为僧团」,这是就多数而言。因为对于众单白与求听,大众也是根本。「或从单白」,是因为单白、白二、白四等甘马语皆具单白的形式,并以单白为先的缘故。在羯磨单白与甘马语单白这两种单白中,宣告也因以羯磨为根本而被含摄。此单白的分别,将在后面显明。

「此七灭诤……乃至……以方式」,这是问句。「可能」,这是回答。「如何可能」,这是再问。「诤事有二灭诤」等,是再度的回答。其中「以事」,是说明「七灭诤成为十灭诤」的理由。「以方式」,是说明「十灭诤成为七灭诤」的理由。意思是:以四种事所摄的事,以及以教说次第所摄的方式。

诤事分类品释已毕。

共通品等释

297297. 第七「共通品」中,「共通」是指与诤事的止息作用共通。一切处都是如此。

298298. 第八「彼分品」中,「彼分」是指为平息诤事而支持一方者。

共通品等释已毕。

止与止之共通品释

299299. 第九「止与止共通品」中,有人问道:「一切灭诤法,是共同平息一个诤事,还是各别平息?」对此回答:「有些灭诤法与灭诤法共通,有些灭诤法与灭诤法不共通。」他依诤事——即诤论事、罪事、任务事——的次第,举出作为平息之因的灭诤法,因而说「多数决」等。由于离开现前调伏,任何灭诤法都无法成立,因此其余六种灭诤法都被说为与现前调伏共通;然而这六者彼此之间并无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说它们互相不共通。「彼分品」也应以同一方式理解。

止与止的共通品释已毕。

止现前调伏品等释

301-3301-3. 第十一品中,同样以「现前调伏」等为问,以「多数决、忆念调伏」等为答。如此,在律品、善品以及此后诸品,问答的判别皆应如此了知。

此处,「现前调伏或为善」等诸句,是就各各律仪行事中、以及与诤事等相应之人所生起的善等法,以现前调伏等灭诤法之义而说;诤事等的善等性质,也是以各各方便而说。然而,此现前调伏之名,乃指僧团现前等条件,由于这些条件本质无过失,因此纵有不善存在,亦不宜以不善而作方便——犹如罪过诤以不善为方便那样——故「现前调伏无不善」,此为彼义。

304其后诸句「凡获得多数决之处,彼处即得现前调伏」等,是为显示现前调伏必然与其余灭诤法相互结合,而其余六种灭诤法则彼此互不结合,故作此说。

止与现前调伏品等释已毕。

混合品等释

306「诤事也好,灭诤法也好,这些法相互混杂」等,是为显示灭诤法唯在各各诤事中随宜而行,若离诤事则无其独立安立之处,故作此说。「分离后施设差别」,意即将灭诤法从诤事中分离出来,令不相杂,从而施设差别——亦即彼此不相混杂的安立状态,称为「差异性」——于平息诤事的当下,施设他们不相混杂,此是否可能?如此提问。

「诤事」等词,意在指出应受呵责的说法。对于「彼莫如此」者——凡如此说者,便应对他说「莫作此说」。然而,若认为「在止息法之外,不存在其他平息诤事的相状」,这便否定了以断除与安住为内涵的差别。但就特征而言,止息法与诤事之间确实存在差别,应当如是了知。「止息法因诤事而得平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切止息法皆通过求听等四种事务性诤事而终结,而非通过其他诤事,故作此说。正因如此,下文才说:「现前调伏不能由争论诤事而得平息。由争论责诤事……乃至……不能由犯罪诤事而得平息,能由事务诤事而得平息」等语。

307-313第三〇七至三一三节:「争论诤事以几种止息法而得平息?」等,这是「平息段」。紧接其后的「平息与未平息段」,是为了显示止息法与诤事之间的混杂与不混杂关系而说。「止息法由止息法而得平息」等,这是「止息法诤事段」,为了显示止息法彼此之间、诤事彼此之间,以及止息法与诤事之间的平息与未平息关系而说。

314第三一四节:「生起段」是为了显示诤事如何由诤事而生起的方式。「无论哪一种诤事」的意思是:仅凭自身之生起,没有任何一种诤事能够生起。「那么,如何生起?」因此接着说「然而……」等。其中,「生起」并非指立即生起,而是通过辗转的因缘而生起。以「法与非法」等为缘,两人之间相互的安稳被破坏,以此为契机,双方各自寻求拥护者,争吵不断扩大。如果争论诤事遇到某位大众人、僧团领袖或知惭愧的人,便得以平息。然而,若未能平息,争论便逐渐扩大,乃至在整个僧团中引发争论诤事。由此又再生起争论责诤事等——如此通过辗转的次第,在缺乏平息因缘的情况下,四种诤事便生起了。正是为了阐明此义,才说:「僧团争论,即争论诤事」——意思是僧团生起争论时所产生的争论,就是争论诤事。其余各项也可依此类推。

混杂品等释毕。

归属品释

318随后的段落中,「争论诤事是四种诤事……」等语,是依前述方式,为显示诸诤事虽互为缘起,亦存在混杂的情形而说。在「争论诤事归属于四种诤事中的争论诤事」等语中,应当这样理解:争论诤事在四种诤事中,仅属于争论诤事的性质,而不属于其他诤事的性质;在四种诤事中,它仅依止于争论诤事,仅摄入于争论诤事,唯以争论诤事的性质而被摄收。

319「争论诤事归属于七种止息法中的几种止息法?」等语,是为显示四种诤事在平息时有其决定的止息法而说。此处,「归属于几种止息法」的含义是:为平息自身,须借助几种止息法,须依几种止息法而得平息。「摄入于几种止息法」的含义是:为使自身得以平息,以与他们相同的方式进入几种止息法之中。「由几种止息法所摄收」的含义是:平息者以几种止息法进行平息,正是为此目的而被摄收。

归属品释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