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咖提那篇集

19 段

七、咖提那篇

准许咖提那衣之说的注释

306306. 在《咖提那篇》中,“以首为要”即“以精勤为要”。“咖提那”意为坚固,因其能成就五种利益。所谓“那将是他们的”,不说“那是你们的”而说“他们的”,这是合适的。凡是已敷设咖提那者,不仅是你们,其他已敷设咖提那者也包括在内,其意为“那将是他们的”。或者,“vo”一词是将当时在场的、不在场的以及未来的比丘全部合在一起而说,意为“你们的”。“那将是他们的”在此应理解为“那是他们的”。因此说:“比丘们,对于已敷设咖提那的你们,这五种利益将适用。”“亡者衣”即亡者的衣。“依住雨安居者”一句,也通于后雨安居住满者,故说:“于前雨安居入安居、于第一自恣日自恣者亦获得。”而“或入安居者不得”是就后雨安居住满者而言。

“沾有污垢的衣”是就尚未洗过的衣而言。“不得制作”这句话,显示若心存轻视,则犯恶作。

“以征求同意”一句,是显示那些欲行布施、却不给予其余住雨安居比丘者,所应遵循的规式。若问:“如此,则非以甘马语而施?”答:“然而甘马语……”等。其意谓:犹如咖提那衣,不得以甘马语施与,故应唯于征求同意后方施。

308308.“大地”即范围广大之义,因其具足二十四相,故称为广大。“五”即五片。其余诸词,亦同此理。“第一衬布”指不同于咖提那衣的、自身本有的衬布。“仅以缝制将腹衬布做成”一句,有人说这是指将坚固、破旧的衬布合在一起缝制的名称。这是为显示《大灯》与《小灯》中所说之语,唯文句有别,义理无别,为显此义而作。另有人说这是指所作。“仅以背部顺风接合”即仅以纵向顺风接合。“仅以腹部顺风接合”即仅以横向顺风接合。“以夜间舍”即因过夜而舍。

309309.“以手布衣”指极破旧之衣。所谓“非以此……”等,意谓:若不以所随附而来的文句,在此引述而作宣说,对于敷设咖提那所应知者,亦毫无损减,因为那一切已全然在此处说出了。

310310.“如母”即“母论”,应知此处含“如”义的ka后缀。为开显由此成立的含义,故说:“母论即诸母”等。“此”即指此母论。其实,由离去缘导致的咖提那出界本身即是自行生起,故依无分别之方便而称为“母论”,因其是在离去时生起;而无离此的母论,阐明此事的圣典亦得名“母论”。彼圣典也正因开示离去缘出界,被称为“离去缘”。其余出界亦同此理。此处之“离去”应理解为出近行界。

准许咖提那衣之说的注释已结束。

持取七法之说的注释

311311.“不再来”这一句,是显示住所系缚断除之因。在五个月的衣时当中,若于某时以“不再来”之心超出近行界,住所系缚即断。对于已出到外近行界者,只要于某处生起“不再来”之心,彼系缚便即断除。先述衣系缚之断,是因为在因“不再来”而离去之前,衣已完成,故这样说——即所谓“持已作之衣”。对于已敷设咖提那的比丘,只要尚存“我将从僧团或施主家等处获得衣”的衣之期望,或对于已得之布,藉由助伴具足等缘而生起“我将裁制为僧伽帝等”的制作欲,彼衣系缚就尚未断除。然而,当衣之期望因所求处不得、一切时不得衣等而消失,或因已得之布制作完成,或因衣已失坏等而对衣无所期待,制作欲也随之消失时,彼衣系缚即告断除。

这一点在此处以“持已作之衣”的文句阐明。如是在上文中一切处,应知是依圣典文句的次第,说他们先断与后断的差别。总而言之,须此二种系缚俱断方为咖提那出界,非仅断除一类。为了显示他们或前后次第而断、或于同一刹那而断,故立此八母论,应知。“在界内”是就衣已完成时即断而说。“他们将不令作此衣”,因衣之期望已尽,故显示制作系缚亦断。然而,若有人因少欲或无所需求,总不纳受衣,当他出到外界时,总无衣系缚,仅以“不再来”的决定,便成决定性缘的咖提那出界,应知。而“彼”即是系缚之断,“此”即断除期望的咖提那出界,此义已在余处广说,此处则未说,此为上下文关联。

“不因期望而得”指:先前未曾生起“我将在某家得衣”的期望,在未生期望之处无论何处得衣,即是此义。“因期望而不得”指:在期望之处反而不得,即是此义。“此处未说”指在“随闻缘”的紧接部分未作说明。“在那里”指在“越界者”的情形中。所谓“越界者”,是由超过以衣期望截止日所计的界限而生起。有人认为“超出界外的时间便是越界”,若如此,即便在界内近处,衣时超过也会导致不如法的出罪,这并不合理。因此应知:无论在何处,时间超过便是“越界”。在此,巴利圣典中的“已作衣者”仅为举例;即使衣尚未作成,因时间超过也成为越界者,并且两种障碍同时断除。同样,在其他处,也应随其可能,即使缺少各个具体修饰语,亦当了知出罪与障碍断除的方式。“在同时出罪时,两种障碍不先不后同时断除”,这是针对未作衣者可能生起决意的情况而说;即使其中缺少任何一种,也仍是同时出罪。

312-325“持去转起”与“取去转起”相似,二者仅是前缀不同。故说:“在持去转起中……同样……只是显示了那些”。由于“衣未完成者”没有“离去缘”,因而说“随其可能”。正因如此,在衣未完成者的转起中只说六种出罪;而当衣已在手中时,“期望断绝”不可能发生,所以在这些转起的任何地方都未提及,而是单独说明。在此,于未完成者的转起中,依取去转起与持去转起的方式,说了两个六法转起。

此后,依“完成缘”、“确定缘”和“失去缘”显示三个三法组。其中,第三三法组中的“未决意”,指未以“我将返回,还是不返回”的方式决意,即未如此作意。第三三法组之后,又显示一个六法组。如是,三个三法组与一个六法组,即是先说的十五法组;依此方法,应知第二个十五法组等。

在《期望十二法》的经文中,关于已到界外者的出罪,也是依“对衣的期望”等而说衣的障碍持续直到衣完成为止。因此说:“那位已到界外者听说:‘据说在那个住处,衣已出罪’……乃至……这便是闻缘的出罪。”在此,应知在听闻的刹那,住处的障碍先断除;衣完成后,衣的障碍方断除。

在“前往某方者九法”中,“前往某方者离去”是指他不返回地离去,由此表明并没有住处障碍。正因如此,才说:在雨安居的住处,若再去而衣刚刚完成,即是完成缘的出罪。而“不轻视衣的分与”这句话,显示了他具有衣障碍的状态;“不轻视”即意为“怀有期望”。其余文句容易理解。

持取七法之说的注释已结束。

咖提那篇注释的理则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