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同宿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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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同宿判定论

7979. 关于同宿,有两种。即所谓:‘若比丘与未受具足戒者同宿超过二夜三夜,犯波逸提(波逸提第49条)。若比丘与女人同宿,犯波逸提(波逸提第56条)。’这是针对如此所说的两条同宿学处而言。此处判别如下(波逸提义注50-51):与未受具足戒者一起,超过三夜,于第四日日落时分,在全覆盖全围隔、或大部分覆盖大部分围隔的卧坐处,无论前后依次或同时躺卧,即犯波逸提。其中,围隔之物不论是否触及,凡以高一肘半的墙等任何方式围起者,应知即为全围隔。凡卧坐处上方,以五种覆盖物或其他任何物完全覆盖者,此卧坐处便称为全覆盖。但在义注中,依通俗用语而习惯称:‘全覆盖者,谓以五种覆盖物覆盖。’虽如此说,即便睡在布帐中,也不能算作无犯,因此,此处凡能遮蔽之物,应知即为覆盖及围隔。若仅执取五种覆盖物,则木板覆盖之下也可能不构成同宿。因此,凡卧坐处从地面直至触及覆盖物,以墙或其他任何方式乃至以布围起者,此卧坐处便称为全围隔。即使未触及覆盖物,以最低限度高一肘半的墙等围起者,也是全围隔。若某处上方大部分被覆盖,小部分未覆盖,或周围大部分被围隔

具此特征的卧坐处,纵使是七层楼高的殿堂仅有一处共用通道,或有百间房舍的四合院,也算作同一卧坐处。在这样的卧坐处,与未受具足戒者一起,于第四日日落时躺卧者,说犯波逸提。若有众多沙弥与一位比丘,则按沙弥人数犯波逸提。若他们起身后又躺下,在沙弥的每次动作中,比丘皆有罪;若比丘起身后又躺下,则由比丘自己的动作而有罪。若有众多比丘与一位沙弥,这一位沙弥亦使所有比丘有罪。即便他起身又躺下,比丘们也有罪。在双方人数都众多时,情形也是同样的道理。

8080. 此外,于此还应了知单一住处等四类情形。即:若在同一住处,与同一未受具足戒者共宿三夜,从第四日起,每日结罪。若在同一住处,与不同的未受具足戒者共宿三夜,亦每日结罪。若在不同住处,与同一未受具足戒者共宿三夜,亦每日结罪。若在不同住处,与不同的未受具足戒者共宿三夜,即使行一由旬,亦从第四日起,每日结罪。

而且,此同宿罪,据“除比丘外,其余皆名为未受具足戒者”之说,乃至与成为波罗夷事由的畜生也有。因此,即使蜥蜴、猫、獴等有某者进入,睡在比丘所住卧坐处的同一通道区域,也成同宿。然而,若在柱子上方所建楼阁,其上层与下层墙壁不相连,墙上有孔洞的梁端,有者从孔洞进入,睡在梁内,又从同一孔洞出去离开,则睡在下层楼阁的比丘无犯。若覆盖物有洞,有者从此进入,住在覆盖物内,又从此离去,在不同通道的上层覆盖物内睡者有罪,睡在下层者无犯。若从楼阁内部即可登上,所有楼层都可使用,则它们是同一通道,在其中任何一处睡者都有罪。在共用的半墙卧坐处睡者,若鸽子等睡在梁端椽隙等处,也有罪。若睡在围隔之外的离椽空间内,无犯。若有一圆形或方形的单覆盖厢房,即使有百间房的卧坐处,若从此处由一公共门进入,各厢房通道未被单独的墙隔开,可进入所有厢房,则在一间厢房中有未受具足戒者躺卧时,所有厢房中躺卧者都有罪。若厢房带有前廊,而前廊上方无覆盖,则睡在前廊者不使睡在厢房内者犯戒。然而,若前廊的覆盖与厢房的覆盖相连,睡在那里者使所有人有罪。何以故?因为是全覆盖及全围隔。厢房的围隔即是其围隔。

81即使那些单室、双室、三室、四室布局的大殿堂,在某一处洗脚后进入的人能够遍行各处,在这些殿堂中也不能免于同宿罪。如果那些殿堂在各个位置划分了界区而建造,则仅在同一个界区内有罪。对于有两个门、灰泥屋顶的会堂,若在中间砌墙,从一个门进入后,未受具足戒者睡在一个隔间,比丘睡在另一个隔间,无罪。若墙上有仅容蜥蜴等进入的洞,且蜥蜴睡在一个隔间,同样无罪。因为,有洞的房屋并不因此称为同一界区。若在墙中间凿开并安装门,则因成为同一界区而有罪。若将那门用门扇关闭后睡觉,仍有罪。因为,房屋并不因关门而成为不同界区,门或非门亦然。门扇本是为了通过开合而随意使用所造,并非为了断绝使用。若后来用砖块堵住那门,则成为非门,先前不同界区的状态依然保持。若有长门廊的塔庙,一扇门在内,一扇在外,在两扇门之间,未受具足戒者睡在塔庙内,因同一界区故,对睡觉者结罪。

此处义摄如下:无论住处是小或大,与其他相连或不相连,长形、圆形或方形,单层或多层,凡是同一界区者,一切时处皆犯同宿罪。且于此中,以任何遮盖物,若全部遮盖、全部隔断,则犯波逸提;若大部遮盖、大部隔断,犯波逸提;若全部遮盖、大部隔断,犯波逸提;若全部遮盖、半部隔断,犯波逸提;若大部遮盖、半部隔断,犯波逸提;若全部隔断、大部遮盖,犯波逸提;若全部隔断、半部遮盖,犯波逸提;若大部隔断、半部遮盖,犯波逸提——当知此八种为波逸提。若半部遮盖、半部隔断,犯恶作;若全部遮盖、小部隔断,犯恶作;若大部遮盖、小部隔断,犯恶作;若全部隔断、小部遮盖,犯恶作;若大部隔断、小部遮盖,犯恶作——当知此五种为恶作。全无隔断而全部遮盖、全无遮盖而全部隔断、全无遮盖而多无隔断、半部遮盖而小部隔断、半部隔断而小部遮盖,以及小部隔断者,皆无罪。与女人同卧,其判定亦同此理。然此处有一差别:与未受具足戒者同卧,于第四日结罪;与女人同卧,即当日结罪。至于可见形体的雌性夜叉,及为淫欲法所依……

如是,在《圣典原文以外之律判定摄集》中

同宿判定论终了。